第90章
“真的,我可以发誓!我要是喜欢过她,我要是对你有二心,那我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汤城看她的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然而杜妙华的表情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迅速的柔和下来,反倒是往后倚在了椅子后背,整个人似乎都轻松了起来。
她双手环抱着胸,嘴唇向上扬起,带着些讥讽:“是吗?” 杜妙华从桌上拿起自己的手机,打开屏幕,赫然显示正在通话中。她对着手机的那头说:“你听到了?这下,相信了吗?”
汤城不由得有些慌乱。他警觉的问:“你在和谁说话?”
下一秒,手机中就传来另一个因为愤怒而拔高了声调因此显得有些尖利的女声,来自于他那位留在老家的未婚妻:“汤城!”
“你骗我!你明明已经和我订了婚!我和你谈了七年!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你和我说让我留在老家,替你照顾你妈,等到你赚了钱就回家来娶我!结果,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杜妙华开了免提,于是扬声器将这些控诉放大,连周围的桌子上都能听到,并且转过头来看着这边,开始窃窃私语。汤城自诩聪明的小脑瓜变得一片空白。
杜妙华坐直身子,收起原本讥诮的笑容,变得面无表情。
“好了,你听也听到了,你们要撕的话回去撕。”她挂掉通话,把手机扔到包里,拉开椅子,对着张嘴还想说什么的汤城说:“今天的这一段我已经全都录下来了,以后我不希望再看到你。如果你再来纠缠我的话,我就把这段录音发到你的工作单位,和所有认识你的人的邮箱里,我说到做到!”
她拿起包,想了想,还是做了自己今晚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拿起桌上的水杯往汤城的脸上泼去,然后扬长而去,十分帅气。
今晚的她,不再是单纯的杜妙华,而是钮钴禄杜妙华!
杜望担心了一晚上,在出摊的时候都有点心神不宁。
“我的本命灵力告诉我,她很安全。”叶夭不得不又重复了一遍,不过她又加上了一句:“当然,这只是指身体的安全,至于她心灵受到的伤害,那只能靠那小姑娘自己来平复了。”
那晚,杜妙华并没有出现在夜宵摊,但第二天下午,她却出现在了叶宅。
杜望来开的门。
“我可以进来吗?”她问。
“当然。”杜望赶紧打开铁门。
在叶宅时髦而舒适,并且沐浴着秋日朝阳的大客厅里坐下时,杜妙华都觉得有些神奇。她昨晚回到酒店狠狠的哭了一场,然后就睡到了昏天暗地。等早上醒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想来叶宅。
“你吃午饭了吗?”杜望问她。
杜妙华摇摇头。
“那你等会儿,我去给你下碗粉。”杜望急匆匆的赶到厨房。
晒干的米粉用开水煮软,然后起锅煎了个太阳蛋,再用煎蛋剩余的油炒了西红柿丁,直到西红柿被煸得熬出了沙沙的酱感,再倒入高汤。
一碗带着少许酸味的西红柿鸡蛋粉被放在了杜妙华的面前,她皱起鼻子闻了闻,很开胃的香味。
“等等。”杜望想了想,从厨房中拿出一罐油鸡枞,然后拿了一个叶子状的小白瓷碗,夹了几筷子:“可以配着这个吃,很香。”
她的眼睛亮了起来:“这就是之前卖的油鸡枞?天啦,我都没有买到!”
杜妙华早就在微博上关注了夜宵摊,也关注了小程序珍玉楼。之前珍玉楼上架油鸡枞和油松茸的时候她还想买来着,可惜手速和运气都差了点。
“家里还有,喜欢吃的话我送你一罐。”杜望忙不迭的道。
“好吃!”她大快朵颐。
杜望在她旁边坐下,小心翼翼的问她:“你昨晚怎么样了?”
杜妙华经过一个晚上的疗伤之后,情绪已经好了很多,她把昨晚的事情讲给杜望听——期间,叶夭也从楼上走下来了,两人打了个招呼——讲到高潮的时候,杜妙华还有些眉眼飞扬,显然昨晚着实出了口恶气!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女生的电话的?”叶夭好奇的问。
“我伪装成他去面试的那家公司hr,以背景调查为名打了电话给他上一家公司,问到了他老家的电话。他之前在入职信息表上有填过的。我猜他肯定没有把我的存在告诉他家里人,所以就又通过他家人问到了那个女生的电话。她一开始还不信,所以我才决定让她亲耳听到。”
杜妙华狠狠的咬了口鸡蛋;“希望她也赶紧清醒过来。”
吃完了粉,她放下筷子,有点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我,我莫名其妙成了小三都不知道。简直要冤死了。”
叶夭摆摆手:“小事一桩,不要放在心上。渣男,就应该共同诛之!”
杜妙华猛点头:“姐姐说得对!对了,我叫杜妙华,家人和朋友都叫我妙妙,姐姐怎么称呼?”
叶夭报了姓名,她又看向杜望。
杜望看向她,眼神中有着几分期待:“我也姓杜,叫杜望。”
杜妙华愣了一下,冲口而出:“我小时候养过一只金毛,也叫杜汪!不对,是叫杜汪汪!”她补了一句:“我不是叫杜妙妙吗?当时就给它取名叫杜汪汪。”
第113章 桂花糖芋苗
杜喵喵和杜汪汪, 叶夭忍住没有笑出声。
杜妙华看看杜望,马上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歧义,心里在扶额, 自己估计是脑子抽了!她赶紧道歉:“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介意啊。”
杜望赶紧摇头:“不介意,不介意。”
实际上, 他心里高兴得要死, 没想到杜妙华还记得自己。
叶夭看了看杜望,觉得不能指望这傻孩子,主动问道:“现在没养了吗?”
“没有。”杜妙华叹了口气, 眼神中有着惆怅和一丝难过:“那是我小时候的事情了, 过去好多年了。不过我现在都还记得它。”
她陷入到回忆中。
四岁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从外面抱过来一只小小的狗狗,它有着黑葡萄一样亮闪闪的眼睛, 和浅金色柔软的毛发。当她惊喜的从爸爸手上接过它的时候, 它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她的手, 湿漉漉的。
“它在舔我!”
妈妈笑道:“那是它喜欢你。妙妙,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让它陪你长大,好不好?”
当时,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我叫妙妙, 那他就叫汪汪吧。妈妈, 它姓什么呢?它的爸爸妈妈姓什么呢?”
妈妈愣了一下:“呃, 你可以让它跟着你姓。”
“好的,那你以后就叫杜汪汪了。”小女孩开心的摸着怀中小金毛的头。
叶夭不动声色的引导着她说出故事:“听上去你和它的感情很好,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杜妙华从回忆中醒过来, 而一旁的杜望有些紧张。
她脸上闪过自责:“这件事其实都怪我。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妈又怀孕了。当时我爸带着我们一起回他的老家,。本来是打算把汪汪寄养在宠物店的,但我怕汪汪自己会害怕,就极力说服了我爸妈带着汪汪一起去。”她苦笑:“结果没想到,我奶奶,哎,她就是那种很固执的人。非得说我妈怀孕了,家里不能养宠物,让我们把汪汪给扔掉。”
她当时气愤不已,和奶奶大吵了一架。
叶夭皱眉:“你们就把它给扔掉了?”
杜望的脸色也有些发白。
杜妙华赶紧反驳:“当然没有。”但她的声音又迅速的低落了下去:“是我奶奶,她见我和爸妈都不答应,就自己抱着汪汪坐了很久的车,扔到深山里去了。”
说起这个的时候,她心里还有着无尽的悔恨。如果不是她非要把汪汪带到爸爸老家让奶奶看到,如果她当时能把汪汪看紧一点……
“原来是这样。”杜望喃喃自语。
他在化为人形,拥有了智慧,并且熟悉了人类社会的运转规则之后,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只大多出现在城市中的金毛会昏迷在深山老林中?按照当时捡到他的联络官说,那个地方离人烟聚集地还很远。
叶夭轻轻哼了一声,这老太婆还挺能跑的,倒是杜小望因祸得福。不过她听杜妙华的语气,对她奶奶也是淡淡的,不是没有怨气。
“我当时哭了好久,和爸妈一起逼着奶奶说出了地点,然后去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找到。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杜妙华看向花园,语气中终于又出现了了一点欢欣:“我小时候,楼下就是一个公园,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汪汪去那边的草地上面玩扔盘子。”
叶夭噗嗤一笑,杜望现在还爱玩这个。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有些多。”杜妙华收回眼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可能是因为叶夭和杜望帮助了她,所以连这种家里的事她都愿意和他们说。她看了看四周:“咦,他人呢 ?”
叶夭感觉到后院传来一阵灵力波动,她不动声色的道:“他刚走了,下午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我家也养了金毛,你要不要看?”
杜妙华本来还在嘀咕那个小帅哥怎么走得那么匆忙都不打个招呼,但她立刻被叶夭后半句给吸引了注意力,整个脸庞都亮了起来:“姐姐家里也养了金毛了吗?”
“对。”叶夭点点头,神色自然,“你等会儿,我去叫它过来。”
她走到后院,发现果然有一只大金毛已经蹲在那里等她——为了怕吓到杜妙华,杜望不得不把自己的原身给缩小了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比常见的成年金毛寻回犬要更大一点,但好歹已经处在了正常范围内。
看到叶夭过去,它有点讨好的舔了舔她的手。
叶夭揉揉他的头,带着它走到前院。
杜妙华认为叶夭是一位非常有着魅力的大美女,如果在人群中绝对是第一眼就被注意到的对象。但在此刻,看到她牵着一只大金毛从后院走过来,她却丝毫注意不到叶夭,而是把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她脚边的那只大狗狗身上。
它绝对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金毛犬!
飘逸的泛着光泽的金色毛发,像是被太阳吻过的绸缎一般顺滑,它还有着健壮的四肢和高大的身体,但与此同时,它看上去乖顺又温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它是能够让人信任的靠谱的陪伴者和同伴。
杜妙华双手捂住嘴巴,堵住自己想要发出的尖叫:“我可以和它玩一会儿吗?”
“当然。”叶夭微笑,指了指花园,朝她眨眨眼:“它也喜欢玩扔盘子。”
最后,杜妙华和杜望在花园玩了半天的扔盘子,一直玩到太阳逐渐的接近山尖,阳光的颜色从白金变为金红。叶夭就不明白,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而对于杜望来说,今天所获知的一切,让他终于把自己遗失的那一块拼图给找到了,这让它感到踏实了很多——这就像和人类总是在无谓的思索自己从哪儿来,将往哪儿去一样。妖在开了灵智之后,对于这样的哲学问题也有着自己的思索——而且对于自己并不是被遗弃的这一点,他很是高兴。
杜妙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叶夭带着杜望(金毛形式)送她到门口。
“多谢姐姐。”杜妙华有点遗憾没有看到那位金发小帅哥,只能让叶夭代为传达:“也替我多谢他。”她蹲下来摸摸金毛的脑袋:“我要走啦,下次再来和你玩哦。”
叶夭问她:“现在还会打算搬到随城来吗?”
杜妙华漾起笑容:“现在还不一定。如果到时候来了,一定会再来打扰姐姐的。”
在昨天的时候她曾经对随城充满了迁怒,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再来这座城市,但经过今天后,不仅被骗的愤怒和失恋的伤心都被奇迹般的安抚了,还忽然觉得随城的确是一座值得留恋的城市。
有那么好吃的夜宵摊,还有和杜汪汪那么相像的大金毛。
或许,她会认真考虑的。
看着杜妙华蹦蹦跳跳挥着手离开的身影,叶夭对杜望说:“没关系,以后你也可以去看她。”
杜妙华离开随城后,十一的长假也宣告结束。叶夭赶紧宣布夜宵摊需要歇业几天休息一下,这大长假的人流量实在是太可怕了。
在家躺着的时候,一阵幽香传来,她这才发现花园角落里的那株老桂花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挂满了一簇簇的小花朵,看似低调但实则高调的在宣告着自己的存在感。
这才真的感觉,秋色已浓。
于是在忍受了夜宵摊休业几天后的食客们,在恢复开业的那一天忽然发现,夜宵摊来了个形象大改变。原本的形象是清爽的白色中加入了一点点红色的元素点缀,但现在,所有的料理台和纯为了好看的户外伞以及桌椅都变成了浓郁的带着点焦糖的橘红,配上温柔的象牙白,就像是现在秋天给人的感觉,温暖又宁静。
就连厨具都换成了漂亮的、除了贵之外没有别的缺点的橘色珐琅系列!有喜欢收集厨具的对着那个有着精致金色盖柄的南瓜造型橘色焖锅流口水。
“哇,老板也太有心了吧。简直不惜代价!”
“果然,这真的是只有这家夜宵摊能干得出来的事情,还换装,哈哈。”
然而杜妙华的表情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迅速的柔和下来,反倒是往后倚在了椅子后背,整个人似乎都轻松了起来。
她双手环抱着胸,嘴唇向上扬起,带着些讥讽:“是吗?” 杜妙华从桌上拿起自己的手机,打开屏幕,赫然显示正在通话中。她对着手机的那头说:“你听到了?这下,相信了吗?”
汤城不由得有些慌乱。他警觉的问:“你在和谁说话?”
下一秒,手机中就传来另一个因为愤怒而拔高了声调因此显得有些尖利的女声,来自于他那位留在老家的未婚妻:“汤城!”
“你骗我!你明明已经和我订了婚!我和你谈了七年!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你和我说让我留在老家,替你照顾你妈,等到你赚了钱就回家来娶我!结果,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杜妙华开了免提,于是扬声器将这些控诉放大,连周围的桌子上都能听到,并且转过头来看着这边,开始窃窃私语。汤城自诩聪明的小脑瓜变得一片空白。
杜妙华坐直身子,收起原本讥诮的笑容,变得面无表情。
“好了,你听也听到了,你们要撕的话回去撕。”她挂掉通话,把手机扔到包里,拉开椅子,对着张嘴还想说什么的汤城说:“今天的这一段我已经全都录下来了,以后我不希望再看到你。如果你再来纠缠我的话,我就把这段录音发到你的工作单位,和所有认识你的人的邮箱里,我说到做到!”
她拿起包,想了想,还是做了自己今晚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拿起桌上的水杯往汤城的脸上泼去,然后扬长而去,十分帅气。
今晚的她,不再是单纯的杜妙华,而是钮钴禄杜妙华!
杜望担心了一晚上,在出摊的时候都有点心神不宁。
“我的本命灵力告诉我,她很安全。”叶夭不得不又重复了一遍,不过她又加上了一句:“当然,这只是指身体的安全,至于她心灵受到的伤害,那只能靠那小姑娘自己来平复了。”
那晚,杜妙华并没有出现在夜宵摊,但第二天下午,她却出现在了叶宅。
杜望来开的门。
“我可以进来吗?”她问。
“当然。”杜望赶紧打开铁门。
在叶宅时髦而舒适,并且沐浴着秋日朝阳的大客厅里坐下时,杜妙华都觉得有些神奇。她昨晚回到酒店狠狠的哭了一场,然后就睡到了昏天暗地。等早上醒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想来叶宅。
“你吃午饭了吗?”杜望问她。
杜妙华摇摇头。
“那你等会儿,我去给你下碗粉。”杜望急匆匆的赶到厨房。
晒干的米粉用开水煮软,然后起锅煎了个太阳蛋,再用煎蛋剩余的油炒了西红柿丁,直到西红柿被煸得熬出了沙沙的酱感,再倒入高汤。
一碗带着少许酸味的西红柿鸡蛋粉被放在了杜妙华的面前,她皱起鼻子闻了闻,很开胃的香味。
“等等。”杜望想了想,从厨房中拿出一罐油鸡枞,然后拿了一个叶子状的小白瓷碗,夹了几筷子:“可以配着这个吃,很香。”
她的眼睛亮了起来:“这就是之前卖的油鸡枞?天啦,我都没有买到!”
杜妙华早就在微博上关注了夜宵摊,也关注了小程序珍玉楼。之前珍玉楼上架油鸡枞和油松茸的时候她还想买来着,可惜手速和运气都差了点。
“家里还有,喜欢吃的话我送你一罐。”杜望忙不迭的道。
“好吃!”她大快朵颐。
杜望在她旁边坐下,小心翼翼的问她:“你昨晚怎么样了?”
杜妙华经过一个晚上的疗伤之后,情绪已经好了很多,她把昨晚的事情讲给杜望听——期间,叶夭也从楼上走下来了,两人打了个招呼——讲到高潮的时候,杜妙华还有些眉眼飞扬,显然昨晚着实出了口恶气!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女生的电话的?”叶夭好奇的问。
“我伪装成他去面试的那家公司hr,以背景调查为名打了电话给他上一家公司,问到了他老家的电话。他之前在入职信息表上有填过的。我猜他肯定没有把我的存在告诉他家里人,所以就又通过他家人问到了那个女生的电话。她一开始还不信,所以我才决定让她亲耳听到。”
杜妙华狠狠的咬了口鸡蛋;“希望她也赶紧清醒过来。”
吃完了粉,她放下筷子,有点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我,我莫名其妙成了小三都不知道。简直要冤死了。”
叶夭摆摆手:“小事一桩,不要放在心上。渣男,就应该共同诛之!”
杜妙华猛点头:“姐姐说得对!对了,我叫杜妙华,家人和朋友都叫我妙妙,姐姐怎么称呼?”
叶夭报了姓名,她又看向杜望。
杜望看向她,眼神中有着几分期待:“我也姓杜,叫杜望。”
杜妙华愣了一下,冲口而出:“我小时候养过一只金毛,也叫杜汪!不对,是叫杜汪汪!”她补了一句:“我不是叫杜妙妙吗?当时就给它取名叫杜汪汪。”
第113章 桂花糖芋苗
杜喵喵和杜汪汪, 叶夭忍住没有笑出声。
杜妙华看看杜望,马上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歧义,心里在扶额, 自己估计是脑子抽了!她赶紧道歉:“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介意啊。”
杜望赶紧摇头:“不介意,不介意。”
实际上, 他心里高兴得要死, 没想到杜妙华还记得自己。
叶夭看了看杜望,觉得不能指望这傻孩子,主动问道:“现在没养了吗?”
“没有。”杜妙华叹了口气, 眼神中有着惆怅和一丝难过:“那是我小时候的事情了, 过去好多年了。不过我现在都还记得它。”
她陷入到回忆中。
四岁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从外面抱过来一只小小的狗狗,它有着黑葡萄一样亮闪闪的眼睛, 和浅金色柔软的毛发。当她惊喜的从爸爸手上接过它的时候, 它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她的手, 湿漉漉的。
“它在舔我!”
妈妈笑道:“那是它喜欢你。妙妙,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让它陪你长大,好不好?”
当时,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我叫妙妙, 那他就叫汪汪吧。妈妈, 它姓什么呢?它的爸爸妈妈姓什么呢?”
妈妈愣了一下:“呃, 你可以让它跟着你姓。”
“好的,那你以后就叫杜汪汪了。”小女孩开心的摸着怀中小金毛的头。
叶夭不动声色的引导着她说出故事:“听上去你和它的感情很好,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杜妙华从回忆中醒过来, 而一旁的杜望有些紧张。
她脸上闪过自责:“这件事其实都怪我。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妈又怀孕了。当时我爸带着我们一起回他的老家,。本来是打算把汪汪寄养在宠物店的,但我怕汪汪自己会害怕,就极力说服了我爸妈带着汪汪一起去。”她苦笑:“结果没想到,我奶奶,哎,她就是那种很固执的人。非得说我妈怀孕了,家里不能养宠物,让我们把汪汪给扔掉。”
她当时气愤不已,和奶奶大吵了一架。
叶夭皱眉:“你们就把它给扔掉了?”
杜望的脸色也有些发白。
杜妙华赶紧反驳:“当然没有。”但她的声音又迅速的低落了下去:“是我奶奶,她见我和爸妈都不答应,就自己抱着汪汪坐了很久的车,扔到深山里去了。”
说起这个的时候,她心里还有着无尽的悔恨。如果不是她非要把汪汪带到爸爸老家让奶奶看到,如果她当时能把汪汪看紧一点……
“原来是这样。”杜望喃喃自语。
他在化为人形,拥有了智慧,并且熟悉了人类社会的运转规则之后,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只大多出现在城市中的金毛会昏迷在深山老林中?按照当时捡到他的联络官说,那个地方离人烟聚集地还很远。
叶夭轻轻哼了一声,这老太婆还挺能跑的,倒是杜小望因祸得福。不过她听杜妙华的语气,对她奶奶也是淡淡的,不是没有怨气。
“我当时哭了好久,和爸妈一起逼着奶奶说出了地点,然后去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找到。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杜妙华看向花园,语气中终于又出现了了一点欢欣:“我小时候,楼下就是一个公园,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汪汪去那边的草地上面玩扔盘子。”
叶夭噗嗤一笑,杜望现在还爱玩这个。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有些多。”杜妙华收回眼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可能是因为叶夭和杜望帮助了她,所以连这种家里的事她都愿意和他们说。她看了看四周:“咦,他人呢 ?”
叶夭感觉到后院传来一阵灵力波动,她不动声色的道:“他刚走了,下午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我家也养了金毛,你要不要看?”
杜妙华本来还在嘀咕那个小帅哥怎么走得那么匆忙都不打个招呼,但她立刻被叶夭后半句给吸引了注意力,整个脸庞都亮了起来:“姐姐家里也养了金毛了吗?”
“对。”叶夭点点头,神色自然,“你等会儿,我去叫它过来。”
她走到后院,发现果然有一只大金毛已经蹲在那里等她——为了怕吓到杜妙华,杜望不得不把自己的原身给缩小了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比常见的成年金毛寻回犬要更大一点,但好歹已经处在了正常范围内。
看到叶夭过去,它有点讨好的舔了舔她的手。
叶夭揉揉他的头,带着它走到前院。
杜妙华认为叶夭是一位非常有着魅力的大美女,如果在人群中绝对是第一眼就被注意到的对象。但在此刻,看到她牵着一只大金毛从后院走过来,她却丝毫注意不到叶夭,而是把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她脚边的那只大狗狗身上。
它绝对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金毛犬!
飘逸的泛着光泽的金色毛发,像是被太阳吻过的绸缎一般顺滑,它还有着健壮的四肢和高大的身体,但与此同时,它看上去乖顺又温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它是能够让人信任的靠谱的陪伴者和同伴。
杜妙华双手捂住嘴巴,堵住自己想要发出的尖叫:“我可以和它玩一会儿吗?”
“当然。”叶夭微笑,指了指花园,朝她眨眨眼:“它也喜欢玩扔盘子。”
最后,杜妙华和杜望在花园玩了半天的扔盘子,一直玩到太阳逐渐的接近山尖,阳光的颜色从白金变为金红。叶夭就不明白,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而对于杜望来说,今天所获知的一切,让他终于把自己遗失的那一块拼图给找到了,这让它感到踏实了很多——这就像和人类总是在无谓的思索自己从哪儿来,将往哪儿去一样。妖在开了灵智之后,对于这样的哲学问题也有着自己的思索——而且对于自己并不是被遗弃的这一点,他很是高兴。
杜妙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叶夭带着杜望(金毛形式)送她到门口。
“多谢姐姐。”杜妙华有点遗憾没有看到那位金发小帅哥,只能让叶夭代为传达:“也替我多谢他。”她蹲下来摸摸金毛的脑袋:“我要走啦,下次再来和你玩哦。”
叶夭问她:“现在还会打算搬到随城来吗?”
杜妙华漾起笑容:“现在还不一定。如果到时候来了,一定会再来打扰姐姐的。”
在昨天的时候她曾经对随城充满了迁怒,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再来这座城市,但经过今天后,不仅被骗的愤怒和失恋的伤心都被奇迹般的安抚了,还忽然觉得随城的确是一座值得留恋的城市。
有那么好吃的夜宵摊,还有和杜汪汪那么相像的大金毛。
或许,她会认真考虑的。
看着杜妙华蹦蹦跳跳挥着手离开的身影,叶夭对杜望说:“没关系,以后你也可以去看她。”
杜妙华离开随城后,十一的长假也宣告结束。叶夭赶紧宣布夜宵摊需要歇业几天休息一下,这大长假的人流量实在是太可怕了。
在家躺着的时候,一阵幽香传来,她这才发现花园角落里的那株老桂花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挂满了一簇簇的小花朵,看似低调但实则高调的在宣告着自己的存在感。
这才真的感觉,秋色已浓。
于是在忍受了夜宵摊休业几天后的食客们,在恢复开业的那一天忽然发现,夜宵摊来了个形象大改变。原本的形象是清爽的白色中加入了一点点红色的元素点缀,但现在,所有的料理台和纯为了好看的户外伞以及桌椅都变成了浓郁的带着点焦糖的橘红,配上温柔的象牙白,就像是现在秋天给人的感觉,温暖又宁静。
就连厨具都换成了漂亮的、除了贵之外没有别的缺点的橘色珐琅系列!有喜欢收集厨具的对着那个有着精致金色盖柄的南瓜造型橘色焖锅流口水。
“哇,老板也太有心了吧。简直不惜代价!”
“果然,这真的是只有这家夜宵摊能干得出来的事情,还换装,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