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这一家子都是十分上相的,照到最后师傅对着他们的照片简直是爱不释手,多抓拍了好些张,甚至提议道:“两位同志打结婚证的时候有没有拍过结婚照啊?最近好些年轻的同志打结婚证前都过来拍张照片,以后留着也有纪念意义嘛!”
  结婚照?清萱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她和陆维东结婚那会儿,大队开了证明,然后去公社革委打什么结婚证,其实就是一张证明婚姻关系的写着结婚证字样的类似奖状的一张纸,只是上面加盖着公章。
  这个还是在老家就办好的,当时那里还不流行什么照相呢,而且清萱也不清楚这个事,她一个古人,初来乍到,哪能知道那么多西洋来的玩意儿。
  “就是我们单独照一张,是吗?”陆维东打眼一瞟,就发现了清萱眼中的跃跃欲试,直接问道。
  “对,我们馆里还有专门用来拍照的衣服,有中山装,还有那些军装呢。”师傅很热情地推荐,馆里的军装当然不是真正的军装,只不过是仿制的,只是借鉴了军装的样式和颜色,和真正的军装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既然是专门用来拍照的,那绝对有很多人都穿过,清萱眉头微皱,就要拒绝。
  陆维东却先一步说道:“这个不用,我们穿自己的衣服就可以。”
  自己媳妇什么性格,他还能不知道,怎么可能穿别人穿过的衣服。
  而且,两人出门一般穿得都是极为得体的,就算是直接拍照,也是十分妥当的。
  在陆维东进馆的那一刻,师傅就觉得这个人一看就是那种气势很盛,浑身写满了正直的气质,这样的人穿上军装多有范儿啊。见陆维东直接拒绝,师傅也不好强推,只能按着人家顾客自己的心意,不过还是有些遗憾,“那也行。”
  “你们稍等一下,我去布置一下场景。”师傅急匆匆地从后面拖来一些拍照的道具。
  清萱则是把陆博衍交到林翠莲怀里,“娘,您先抱着衍衍坐一会儿,我们马上就好。”
  “不慌不慌,你们先去拍照。”林翠莲抱着陆博衍,专心地逗他,小孩对奶奶也非常熟悉,不一会儿就张开小嘴咿咿呀呀地叫着,似乎被逗笑了。
  按照师傅的指示,陆维东和清萱站到了一丛假花面前。
  “对对对,就站在这儿。”
  “男同志可以揽住女同志的腰。”
  陆维东有些讶异,不是说拍照也要像在外面一样,稍微保持一点距离嘛?不过既然师傅这样说,想必是没有问题的。陆维东依言揽住清萱的腰,她在生下博衍之后,腰身在没出月子之前较以前丰腴一些,不过出了月子之后,立刻恢复成以前不盈一握的状态。
  “女同志的头再往男同志的肩膀那里靠一下。”
  师傅继续说道。
  然后,成功按下快门。
  呈现在胶卷里面的,是一对天作之合的璧人,男的高大英俊,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裤子,站在那里就有一个迫人的气势,但是他看向女子的眼神却是那样温柔,眼中似乎盛了星光。
  女的同样是一件白衬衫,下身则是一条浅碧色的绣花长裙,眉目温婉,端丽大方,气质出尘。杏眼微抬,看向男子的目光同样是柔和至极。
  这张照片,无论是谁看到,都会觉得里面的这对璧人可谓是佳偶天成,极为登对。
  当然,照出这张照片的人也是十分满意这件作品的。
  “照好了。”师傅放下相机后,嘴唇蠕动了几下,最后脸上露出踌躇的神情,开口道:“两位同志,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不知道两位同志可不可以答应?”
  “师傅您说。”陆维东说道。
  “是这样的,可不可以留一张照片在我们馆里,两位的照片拍的非常完美,我想挂在馆里。”这个请求不算过分,毕竟照相馆里挂着的那么多照片,可不全是照相馆自己人的。
  有着如此美丽的照片,可以很大程度地留住进店的顾客照相。
  “要挂在馆里吗?”陆维东有些迟疑,他看向清萱,这个要看她乐不乐意了。他自己倒是倾向于不留的,自己的照片留在别人那里总是不太好的。
  清萱接收到陆维东的眼神,抿唇一笑,委婉地拒绝了,她也不喜欢自己的形象被挂在外面,又不是坐了一尊神像,感觉怪怪的。
  师傅虽然有些失望,但是要尊重顾客的需求,也就不再问了。
  让他们选好要洗的照片和要洗的数量,然后告诉他们,两个小时后就可以过来取了。
  照完照片,一家人就前往百货大楼。
  不过在他们去百货大楼的路上,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一位外国记者正在街上拍摄照片,而陆维东和清萱刚好入镜。
  清萱给林翠莲挑了一身夏天穿的衣服,又给陆大中买了一双鞋,最后给两位老人家买了当下最时兴的麦乳精以及其他的一些补品。
  这一趟去,可不是白去,出百货大楼的时候,可谓是满载而归,去照相馆取了照片,交给林翠莲几张陆博衍的照片。
  然后折腾下来,基本上就是要去火车站坐火车的时间了。
  送到了火车站,清萱同林翠莲道别,“娘,您路上当心点儿,注意安全。晚上要是饿了,就在火车上接点热水,把茶叶蛋还有糕点什么的热一下。”
  “英子我知道的,你和东子也赶快回去吧。衍衍这会儿都睡着了吧?天也晚了,你们俩赶快回去,路上别冻着衍衍。”林翠莲最关心的就是清萱怀里的小宝贝蛋。反正她是坐过火车的人,现在一点儿也不慌。
  “娘,您路上注意安全,我已经给大哥拍了电报,告诉他您回去的车次时间。明天早上,大哥会来接您的。”陆维东淡然地陈述,“娘,那我们先回去了。”
  “快回去吧!”林翠莲道:“我这也快上火车了。”
  “娘,我们就先回去了。”清萱说。
  “好,你们路上慢着点。”
  道别完毕,陆维东驱车回家。
  这一天下来,也幸亏,陆博衍一天都十分配合,饿了尿了都会自己哼唧几声,是个非常懂事的乖宝宝。
  第九十二章
  在清萱和秦晓云商议接下来的经营方案之后,他们也要开始一系列的准备。
  广源饭店的生意很好,但是在德州目前还并不适宜扩大规模,因为一个过分大的门店,实在太过招眼。
  所以,她们的决定是开分店。
  分店主打的菜品则是选择了药膳,而分店的选址,则是选择在了首都,主打药膳,那么便要选择一个源远流长的城市,魔都和首都同样繁华,可是魔都更偏向于国际化都市的感觉,而首都才是更适合药膳的土壤。
  这个分店的具体选址,是需要仔细把关的,但是碍于现在陆博衍和林熠阳年纪都太小,离不开人,清萱和秦晓云不可能大老远跑到首都去,两个孩子根本顾不过来,怎么可能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看。
  于是,这项任务便落到了沈从兴身上,同时也要开始招进更多的人手。
  秦晓云也开始挑选适合的人选跟着她学习,随着生意越来越火爆,店内只有周丽和王小娟两人根本就不够,何况还要为分店储备人才。
  厨师对一个饭店很重要,但是一个饭店的管理人员和接待人员同样很重要。
  沈从兴和姜翠翠接人待物都相当不错,但是还是太少,清萱在经过筛选之后,找出了自己想要的人才,至于能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那就需要时间的验证了。
  除了忙着生意的事情,清萱对于学习还是不能松懈的,只要有空,那绝对是医书不离手的。
  在忙碌的同时,郑光华一家来家里探望。
  这时,轩轩刚过四岁的生日,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孩了。
  轩轩已经不让爸爸妈妈抱了,要求在外面在家里都要自己走路。
  小家伙一手拉着郑光华,一手拉着宋蕙兰,走在两人中间一蹦一跳的。
  看到来接她们的陆维东和清萱,立马松开父母的手,兴奋地跑过来,“干妈,干爸!”
  “轩轩,慢点跑!”清萱赶紧张开双臂,抱住冲过来的小家伙,也就是抱了一下,四岁的小孩,抱起来已经是有些费力气了。
  一直抱着一个小孩子,是很消耗体力的。走远路,陆博衍都是由陆维东抱的。
  两家大人互相打了招呼。在陆博衍满月的时候,郑光华夫妻两个原本想过来的,没想到一直跟的那个人贩子的案子有了一些进展,他在追踪嫌犯的时候被砍了几刀,就只能在医院养伤,在伤好之后,才有时间过来。
  而轩轩则是好奇地看着被抱在怀里,疑惑地问道:“干爸,这个就是弟弟吗?弟弟好懒哦,居然还要爸爸抱。”
  鄙视完还不忘挺着小胸脯,非常自豪地说,“干妈,你看我,都是自己走路的呢。”
  “弟弟还小呢,才两三月月大,哪会走路啊?你以为是像你一样?”宋蕙兰哭笑不得地牵住了轩轩。
  “哦,我知道啦!弟弟还是个三岁小孩子,所以就很小!”轩轩摇头晃脑的,努力作出一副郑重的表情,“我已经不是三岁小孩子啦!所以就可以自己走路。”
  可爱莹润的小脸刻意做出郑重的表情,更是让人觉得分外好笑。
  “哦?轩轩不是三岁小孩子了?”清萱忍俊不禁。
  “对呀!我已经是四岁的大孩子啦!不过我是不会嫌弃弟弟的,我会带着弟弟一起玩!”轩轩奶声奶气地说道。
  “可以啊,那以后就带着弟弟一块玩,不过弟弟现在还小,还不会走路,轩轩这个哥哥要等弟弟长大一些才可以一起玩呢。”清萱摸了摸轩轩毛茸茸的脑袋,笑容温和。
  “唔,那好吧。”轩轩撅起嘴,有些失望,为什么弟弟现在还不会走路呢,他三岁的时候不是已经会走路了吗?
  这个问题,到吃饭的时候,依然盘桓在轩轩的心里。
  在饭桌上,郑光华和陆维东谈论了一下,关于他此次案件的疑点,关于去年的那场人贩子绑架案,陆维东也一直心存疑虑。
  “宋大妞招供招得很快,警方也的确按照她提供的线索抓到了他的丈夫和小叔子,解救了几个被拐卖的人口,经核实,那两个男性人贩子的确是宋大妞口中的人。但是当时与这个男性人贩子同行的还有一位,伪装成正常乘客,逃了出去。”
  “而今年那个漏网之鱼居然又犯下了罪行,我与该人搏斗之时,历经波折才将此人抓捕归案,此人身手矫健,口风极严,绝对不是那种小团伙作案的,极有可能是大规模有组织的。”
  “这也就证明了宋大妞所谓的冲动犯案绝非实情。”陆维东沉吟良久,“此时那宋大妞和她丈夫在牢里的情况如何如何?”
  “倒是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劳改中的表现相当出色,宋大妞本人属于拐卖未遂,且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提供了线索,救出几个被拐儿童,只是判了三年,另外两人是判决七年。”郑光华冷哼道。对于他们的判决,他当然不满意,可是国家法律就是如此。
  非法拐卖人口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多可笑啊,造成了无数家庭妻离子散的人贩子,居然只是判处有期徒刑。
  那些孩子被拐卖的家庭,对人贩子只怕是恨不得生啖其血肉。
  可是,这样的处置,其实也是为了受害人考虑,如果直接处以死刑,只怕是人贩子会更加丧心病。
  郑光华身为执法人员,他比谁都更清楚法律,可是现在这个时间,法律对人们的约束却没有那么大,归根究底,还是因为那件事导致的。
  “那个女人只判了三年?”清萱目光微冷,为人母之后,就更理解孩子被拐之后父母的痛苦绝望。
  “开始是五年,后来说什么考虑到主动认罪而且情节较轻,就减了两年。”宋蕙兰每每想起这个拐走轩轩的罪魁祸首居然还被减刑,就气不打一处来,可是他们夫妻都是很正直的人,也做不出来蔑视法律,暗地里做手脚干脆弄死对方的事。
  “犯罪未遂么?可是她为那两个人贩子打掩护甚至藏匿人口也是协同犯罪啊!”清萱说。
  刚说完,就反应过来,这些只能说明宋大妞胆怯为了丈夫隐瞒,却没有证据证明她的确参与了拐卖,被抓获的这起,还是因为心理素质太弱被识破,只能说拐卖未遂。
  果然,宋蕙兰也是如此说道:“可是没证据啊!”
  这是一个多么无力的事实。
  清萱叹了一口气,现在国家的法律可能更趋于人性化,拐卖人口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时候,才是处以死刑,而这个死刑其实就是枪决。
  枪决,并不痛苦,死亡就在那一瞬间。
  而她那时的律法,如是规定,略卖人口者,割其血肉离骨,断其肢体,再割咽喉。
  简单来讲,就是拐卖人口,要处以凌迟之刑,可是这样严峻的律法之下,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因为略买人口,是暴利。
  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
  有许多人,总是会为了那些利益泯灭人性。
  所有人都沉默了。只有轩轩抱着小碗一点一点地往嘴里塞饭,对于爸爸妈妈讨论的深奥话题是没听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