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安小朵知道自己是在强人所难,以唐均年和黎孝安的关系,她实在不该求他为自己做这件事,可是整个梧城,肯帮她能帮她的人屈指可数。
  “老唐,求你帮帮我,现在只有你能帮我。”
  唐均年看着安小朵梨花带雨的面庞,心里开始动摇了,他一向不太拒绝女性的请求,尤其是美丽的女性,只要在可控范围他都愿意伸一把援手。只是安小朵身份特殊,他不能不顾及黎孝安的感受。
  安小朵咬着下唇,紧张地等待他的答复。
  “这样吧,让我考虑一下,稍后再答复你。”唐均年说。
  安小朵心里松了口气,老唐没有直接拒绝就说明这事有转圜的余地。
  “老唐,谢谢你。”
  她自己不知道,她泪眼婆娑的样子美得很,让一个男人很难说出拒绝的话,唐均年苦笑了一下,心说:色令智昏,果然是很有道理的。以前的安小朵单纯得像张白纸,有点小傲娇,有点小脾气,像只未成年的波斯猫,好骗也好哄。两年不见她这些毛病仿佛收敛了不少,大概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头,风吹雨淋的,五官固然没有以前精致亮眼,但现在的她似乎更吸引他一些。
  两人各怀心事,直到ada送红茶进来,安小朵才惊觉自己这副样子见不得人,急忙抓着背包跑进洗手间去。
  唐均年望着她的背影,不禁露出一丝宠溺的笑意。这个笑容落在ada眼里,说不出的暧昧。
  放下红茶,ada退出去,关上房门后她朝走廊最远的一头走去,同时拨出唐老夫人的手机号。
  安小朵拿湿巾擦干脸,用粉饼补过妆才回到沙发上,对老唐说:“对不起,我失态了。”
  唐均年指了指桌上的红茶:“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喝我办公室的肉桂。”
  安小朵端起白瓷杯,红茶的香气扑鼻而来,确实是红茶上品。
  “你去看过孝安吗?”唐均年问。
  安小朵摇了摇头。
  “让他在医院多住几天,他死活不肯。”
  安小朵心里咯噔了一下:“他怎么了?”
  唐均年一怔:“怎么?碧玺没告诉你吗?”
  安小朵心脏怦怦乱跳:“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他被人投毒。”
  安小朵大惊失色:“投毒?怎么会?”
  “千真万确,这个祸事完全怪我。”唐均年沉默片刻,决定和盘道出。
  原来,唐均年压根就没生病,他住院只不过是一个引蛇出洞的幌子,就在一个礼拜前的一个早上,唐均年约黎孝安到自己办公室谈事,秘书照旧送来两杯饮品,一杯是黎孝安惯喝的红茶,一杯是老唐惯喝的蓝山咖啡。老唐前一晚没休息好,犯困,准备谈完事后回去补眠,所以临时起意,跟黎孝安对调了饮品,不料咖啡被人下了毒,黎孝安在回律师事务所的途中毒发,幸亏送医院及时,否则后果堪虞。经过化验,证实他那罐蓝山咖啡被动过手脚,而警方虽然锁定了范围,但证据不足,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按兵不动,让唐均年佯装中招住院,意在麻痹疑犯,令其放松警惕露出马脚。
  安小朵听完,声音有一丝颤抖:“那他现在恢复得怎么样?”
  “不太好,本来医生不同意他出院的,但你也知道他那个脾气,谁劝都没用。昨天我打电话过去,岑阿姨说,他这两天脾气很大,动不动就给人脸色看,还不肯好好吃药。”
  “我去看看他。”唐均年每说一句,安小朵的脸就白一分。
  唐均年点头:“也好,你跟他到底相识一场,去探望一下也是应该的。”
  送走安小朵,他拿起桌案上的手机,拨出一个号码:“你明知道中毒的人不是我,你还叫小朵来看我?”
  置身片场的何碧玺避开导演,走到角落,笑眯眯的样子像极了一只狐狸:“你不是挺想念她的吗?上回你帮我打压了几条八卦消息,我儿子的照片才没有曝光,这次我让她送上门去给你看,就当还你个人情。”
  “你什么时候变得像你姐姐那么狡猾了?”
  “你还好意思提她?”
  唐均年笑了笑:“她最近好不好?”
  “好,要是我告诉她你被疯狂暗恋者投毒,她的心情会更好。”话音刚落,何碧玺就挂线了。
  唐均年听着手机里的忙音,忍不住苦笑。
  “姑娘你没事吧?”出租车司机见安小朵脸白花花的,一点血色都没有,又是从医院上来,心里直犯怵,怕她在自己车上出事。
  “师傅,去明珠山区,麻烦您快一点。”
  她转头看了看熙熙攘攘的窗外,临近国庆长假,大商场门口纷纷挂出了各种吸引人眼球的活动海报,转眼她回梧城已经三个月。
  梧城的夏天要过去了。
  她忍不住闭上眼,回忆与黎孝安相遇的那个夏天,也回忆与黎孝安分手的那个夏天。
  她对这个季节真是既爱又恨。
  一个小时后,车子在明珠山庄的正门停下,安小朵付了钱下车。
  明珠山庄是本城最贵的一个小区,跑道长得望不到边,业主大多是本城有头有脸的知名人士,物业管理特别严格,一律禁止外来车辆进入。
  她在这里住过,很清楚这些程序,下了车就径自去保安室登记身份证。当值的保安应该是最近两年入职的,她以前没见过。山庄占地总面积数千亩,住宅区和休闲区泾渭分明,在南北两头,登记完毕她跳上山庄专用的小型电动公交车,由专人送她进去。
  一路开过去,安小朵看着熟悉的风景,心里感慨万千,这里不是她的家,她却对这边的一草一木,甚至一座凉亭、一座假山都生出了感情。
  站在别墅前面,她竟有点近乡情怯。近乡情怯,她在心里嘲笑自己——你凭什么用这个成语呢?
  别墅的大门紧闭着,她站在日头下,手心紧张得渗出汗来,她不由得想起当年他捉着她的手将原来的密码改成她生日号码的情景,他明明知道她记忆力绝佳,仍是毫不犹豫地为她改了密码。
  鼓足勇气上前,将自己生日的年月日依序输进去,当按下最后一个数字后,她听见啪嗒一声。
  门开了。
  她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简直不敢相信眼前所见是真实的,她不过是抱着一丝侥幸——她做梦都不敢想他会继续使用这个密码。
  “小朵——”
  正当她怔忡的时候,一个声音从二楼阳台上传来,她怔怔地抬起头,一个中年女人又惊又喜地看着自己。
  “岑阿姨。”她叫了一声。
  岑阿姨是这里的管家,据说是从在唐家开始就负责黎孝安饮食起居的,岑阿姨有个女儿在外地上学,跟安小朵年纪相仿,所以当年待她特别友好。
  岑阿姨下楼来,对安小朵这两年的去向关心了一番,然后压低了声音说:“小安知道你今天过来吗?”
  安小朵摇摇头:“他身体怎么样了?”
  “哎,不好不好。你都知道了?”岑阿姨拉着她的手,一脸心疼地说,“小安这次可遭大罪了,病了这么多天,整个人都憔悴了。”
  “毒素不是已经清了吗?”
  “清了,医生说那毒药是毁免疫力的,不过我看也不全是那毒的问题,自从元元走了之后,小安就没开心过,这两年全副心思都放在律师行,忙起来不分昼夜,吃饭也不定时,人又不是铁打的,以前是占着底子好硬撑,现在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了,王医生说是积郁已久。”
  安小朵望了眼那个悬挂大片暗红色窗帘的窗台,说:“我上去看看他。”
  岑阿姨连忙拉住她:“你先在客厅坐一下,我上去看看他醒了没。”
  安小朵知道她在担心什么,点头答应下来。
  趁岑阿姨上楼的几分钟里,她站在楼梯口环视客厅的摆设,似乎跟她在时没什么两样,一尘不染的家具,干净柔软的地毯,连外面小花园里那些盆栽的品种、摆放的顺序都没有改变。
  她恍惚有种错觉,仿佛这两年的时光是不存在的。
  不一会儿,岑阿姨回来,脸色比先前更加为难,看着她有些不忍心开口。
  安小朵心中清明,轻声说:“他不肯见我?”
  岑阿姨点点头:“你别怪小安,他身体不好才不见你,昨天秦小姐来,小安也没见她。”
  “秦小姐?”安小朵没忍住,问,“她是谁?”
  岑阿姨说:“好像是个明星,我也不太认得,来过家里几次,小安对她爱理不理的。”
  安小朵沉默了片刻:“那我在这里等。”
  黎孝安一下午都待在书房里。
  厚重的三层窗帘将外面的阳光挡得一丝不漏,桌上的长臂灯亮着,小小的光束集中在桌面上,他的目光从书本上挪开、上移,落在台灯旁的一个相框上,元元天真无邪的笑脸瞬间刺痛了他的心脏。
  两年了,他到现在还觉得那只是个噩梦。仰头靠在转椅上,他的眼眶酸涩得厉害。
  伴随着一阵轻柔的敲门声,岑阿姨的声音跟着响起:“小安,你该吃药了。”
  推门进来,她将端盘上的白开水和一盖子药放在他面前,忧心忡忡地说:“小安,你身体还没大好,医生交代过最好是卧床休息。”
  “我知道了,一会儿就去躺着。”
  岑阿姨依然不放心,盯着他的脸仔细端详:“要不要让王医生过来给你检查一下。”
  他露出一丝苦笑:“我没有那么弱不禁风。”
  “小心驶得万年船,你就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要是老太太知道,肯定要怪我的,”岑阿姨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又说,“那天你从楼梯上摔下去,真把我吓坏了……”
  她说的是三天前黎孝安突发性晕倒的事,那天他在饭桌边用的餐,起身上楼时不知怎么了,突然一阵眩晕从楼梯上滚下来,幸好他站得不高才没造成大碍,不然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简直是雪上加霜。
  看着他服完药,岑阿姨将东西收走,临出门口想起什么来,转过身说:“小安,她还在楼下。”
  他的目光落在掌心上,隔了片刻说:“让她上来。”
  岑阿姨应了一声,下楼去。
  安小朵正在花房里给盆栽浇水,这是她以前常窝着的地方。花房屋顶是几片大玻璃衔接而成的,因为外面有大树遮阴,光线即使照进来也不会太刺眼,她以前在玻璃罩下摆一张懒人沙发,晚上拉着黎孝安躺在上面,透过天窗,透过树叶的缝隙,依稀能看见深蓝的夜空上繁星在点点闪烁。
  岑阿姨急匆匆推门进来:“小朵,快快,小安肯见你了,你赶紧上去。”
  安小朵踩着台阶上楼,每上一阶就离他近一点。
  书房在他的卧室隔壁,进去前她在门边靠墙站定,伸手捂住心脏的位置,它越跳越快,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深吸了口气,抬手敲门。
  “进来。”
  房间里的窗帘已经被打开,他站在飘窗前,一动不动地凝望窗外的景色。
  她没有出声,安静地看了他一会儿,走到他身后搂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的背上。
  他身体微微一僵,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推开她,最后他什么都没做。
  “我去看老唐才知道你出事……”
  她的声音细如蚊吟,他沉默着,低头去看她的手,两只白皙纤细的手交叠着握着,她的手很白,比脸上的皮肤还要白,在阳光下像是透明一般,隐约看得见皮肤下青紫色的血管,指甲修剪得短而整齐,没有涂任何颜色,她一向不在手上倒腾这些,只偶尔会在脚上涂些艳丽的玫红色。他心神一晃,忽然想起以前她喜欢勾着自己的脖子,因为身高的差距,她不得不踮起脚尖,为了让她舒服些,他便让她踩在自己的脚背上。
  “老黎,咱们来跳舞啊。”她像是树袋熊一样挂在自己身上,高仰着头,一双杏核眼充满狡黠。
  他慢慢伸出手,将掌心覆在她的手背上。很久以前,自己也是这样握着这双手,就像握着世间无价的珍宝,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放开。
  慢慢转过身,目光在不经意中扫过相框,他一个激灵猛地推开她,瞬间冷汗涔涔。
  她受惊,踉跄了一步才站定。
  他沉默地打量她,有一些日子不见,她似乎变化不小,首先是穿衣风格变了,以前她习惯穿布衣棉裙之类的宽松衣服,现在一袭合身的小黑裙,搭一个链条包,齐刘海用一根细细的黑色发箍挽起来,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大概是因为年轻,她皮肤的复原能力惊人,几个月前的疤痕已经完全消退不见,脸颊有了气色,整个人显得既清爽又干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