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自远方来
“有什么?”东子声音太小,他旁边那熟人没听清楚,下意识追问。
“……”可东子张着嘴,半晌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面前这个人他终其一生都不会遗忘,甚至刻骨铭心到了分明并不熟悉,却依然能够死死的记住他在人前那些怯懦的小动作。
“有罪之人能不偿命,已经是宽宏大量。”原慕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沈书的死,和东子脱离不了关系。
总有一种人,天生就会引起人的偏见。沈书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
学习好,却有一副阴沉而平庸的长相。分明什么本事都没有,却轻而易举的夺走了班里最为耀眼的千盛的所有注意力。
可凭什么?分明他才是和千盛从小一起玩到大的!
上到父母生意场上的合作,下到竹马竹马的相处情谊,甚至千盛每一年的春节,都是和他一起吃年夜饭。
所以沈书凭什么后来居上?
因此,在当时的东子眼中,沈书一定是用了什么下流的手段,甚至可能抓住了千盛的什么把柄,才会让千盛不得不屈从与他。
可偏偏,一整年过去了,他什么把柄都没有抓到。直到高二刚开学,千盛离开去参加比赛,沈书出事儿,他才有了机会。
“东子,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沈书性子软,胆子小,还娇气,你多帮我看着点,千万别让别人欺负他。”千盛走之前,特意把东子叫出来。
这是他们最近少有的相处,可千盛的每一句话,都在说沈书。
说沈书有多聪明,说他多孝顺,说他其实特别善良也很坚强。仿佛沈书这个人在千盛眼里就没有一点缺点。
那他呢?他这个陪着千盛从小一路走来的发小呢?他又算什么?
所以,当东子看见标本架子摇摇欲坠的时候,他没有提醒沈书,就那么任由他走过去,成为了真正罪魁祸首的替罪羊。
而当沈书四下哀求,寻找当时看见真相的目击者为自己证明清白的时候,他又选择了冷眼旁观。
至于后面,那场针对沈书的狂欢,他更是保持了沉默,甚至沈书死了,都对千盛只字不提。
但这不是他的错!那么多人都没说话,凭什么他就是罪魁祸首的有罪之人?
他只是没有帮忙而已!
东子额头的汗越来越多,脸色更是惨白如纸。
而坐着的沈书,却因此微微翘起了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柔软的笑容。然而他的手指,却有节奏的敲在桌面,发出沉闷的声音。
“咚!”
“咚!”
“咚!”
一声一声,节奏感十足,沈书闭上眼,似乎在欣赏这个声音。
东子却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像是整个被揪了起来。
他控制不住的打着哆嗦,可思绪却不受控制的回到了当初的学校。
有一件事,千盛始终都不知道。
当年的沈书,跪的不仅仅是观音庙的千座神佛,还有他们高二九班的所有同学。
“口说无凭!沈书你要是给我们每个人都磕个头,我们就相信你说的是真的!”这只是一个同学在质疑沈书可能是过去偷窃班费的小偷的时候,一抖机灵开的玩笑,可谁能想到沈书竟然照着做了。
“真的不是我。”噗通一声,他直直地跪在第一个人面前,就这么用力磕了下去。
额头触碰到水泥地面,立刻就是一个红印子。
说完之后,他爬到第二个人面前,额头磕地,又是一句解释,“求求你们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偷钱。”
然后,是第三个……
一开始大家是真的惊讶,可越往后,这种堪称荒唐又悲哀的场面,却让他们莫名多出了一种英雄感。
甚至还有不少人,用辩证思维分析,沈书之所以愿意跪,完全是因为他脸皮厚,破罐子破摔了。
“咚!”
“咚!”
“咚!”
这是沈书额头扣在地面的声音。每一声,都是血肉碰撞在地面上的悲鸣,更是沈书碾碎了尊严,在向他们恳求,希望可以换取他们哪怕一丁点的信任。
而当时的他们做了什么?
除了一些不忍心看不下去的女孩躲开了,留下来的他们又做了什么?
时间久了,东子有点回忆不起来。直到好一阵子,他才恍然想起。
对了,他们嘲笑了,还讽刺了,甚至……还打了沈书。
“就会抱班长大腿的臭傻逼!偷钱是吧!嘴硬不承认是吧!”
“我就恶心你这种阴沟里的臭虫,装什么清清白白,谁不知道你脑子里打着什么主意?”
人是最残忍的生物,哪怕还没有成年,就已经耳濡目染了成年人世界里,那些令人作呕的劣根性。
而往往很多时候,暴丨力的开始,都不是因为什么所谓的深仇大恨,只是因为一句单纯的“我不喜欢”。
是的,就因为他们不喜欢沈书,所以沈书做的一切都是错的,他辩白的一切,也都是强词夺理,甚至他和他们共同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不能饶恕的重罪。
而千盛不在的此刻,就是他们发泄和狂欢的最好时候。
忘记了是谁第一个朝着沈书泼了一盆脏水,只能说当回过神来的时候,沈书已经蜷缩着躺在地上,连求饶的□□都发不出来。
东子不记得他当时具体有多狼狈,却只记得那种大仇得报的痛快!
他甚至期望,当千盛回来之后,会因为沈书的恶劣品性跟他一刀两断。
而这些过往的回忆,现在重新回荡在脑海之后,他却只能看到当时自己的卑鄙和无耻。
东子死死的盯住对面沈书的脸,他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可他的人却突然站起来,仿佛要朝着他走过来。
“别,别过来!”东子一下就慌了,他奋力挥手,想要推开已经到了面前的人。
可触碰到的,却是一片带着粘液的湿滑。
就像当初那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生物标本。泛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啊——”东子干呕了两声,接着就忍不住惊叫出声。接着,他就失去了所有意识。
等他在睁开眼的时候,人已经躺在医院,母亲担忧的守在他的病床边。
“沈……沈书……”东子喃喃自语。
母亲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只是递给他一张邀请函。
邀请人是千盛,说是要同学聚会。
地点就在当初的高中,明天还正好是休息日,千盛借用了学校一个空的旧教室,邀请他们一起聚聚。
“东子,不行你和千盛说一声明儿就不去了吧!方才在院子里就晕倒了,大夫还没查出来什么毛病。”东子的母亲十分担忧。
可东子却机械的摇头,“不,他在等我。我怎么都要去。”
东子这句话说得奇怪,东子母亲不明白。可如果她愿意仔细看东子的眼瞳,就会发现里面清楚的倒映着一个少年的身影。
没错,病房里,只有东子一个人能够看见,从门口进来的沈书,一边大大方方的从他床头的果篮里拿走一个苹果,一边对他做了一个不见不散的口型。
东子听老家的奶奶说过,这是厉鬼索命,去了,或许还有活路,不去,必定死路一条!
东子不是蠢货,他并不想死,所以,他想方设法也一定要活下去。
找山顶那个小老板。
东子想到傍晚的时候原慕说的话,是原慕答应明天回下山,千盛才打算召集同学开同学会。
所以原慕一定有法子。
闭上眼,东子努力忽略那个坐在对面一直朝着他微笑的沈书。强忍着把他妈劝回去之后,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就跑出医院打了辆车,直奔小村的山上。
而此时原慕那头也没睡。
千盛去而复返,闹得他们几个也没吃好饭。这会虽然到了要睡觉的点,可偏全都饿了。
尤其是一向乖巧贴心的小木槿,只蔫蔫的蹭蹭原慕的裤腿,原慕就扛不住了,恨不得摘星星捞月亮的哄它开心。
不就是夜宵,根本不算什么。
可即便如此,原慕还是和它们约法三章。
“太晚了,不能多吃。”他揉了揉小木槿的头,然后就带着三个毛团子往厨房里去。
至于边上同样嗷嗷待哺的刘申和王启对视一眼,都觉得自己仿佛是被顺带的。
原慕养的奶汪饿了,所以他们也混到了饭吃。
听起来挺有道理,可细品这个逻辑仿佛有哪里不对劲儿?
然而很快,原慕那边起了火,他们就再也顾不上这些细节了。
带着点寒意的晚上,最适合当夜宵的,就是一小碗带着热气的馄饨。
说起馄饨,南北却还有些不同。北方讲究吃馅儿。
那一口醇厚鲜美的馅料,配合着煮的柔软的面皮,在加上一勺馄饨汤,从里暖到外。
而南方却讲究那一口汤。
比起北方的粗犷,南方的小桥流水,却更加讲究精致二字。连着馄饨的汤也要用高汤来调和。
不需要加任何其他的调味料,就借着这口鲜美的底汤,就能将原本略显寡淡的馄饨变得层次丰富,让人欲罢不能。
而原慕今天做的,正是这种南方的口味。
晚上剩下的骨汤作为底汤,一点点葱花和香菜就能为其增添一抹清香。
一碗里十个小馄饨,半透明的面皮里,隐约透出里里面馅料的颜色。
点上一勺醋,在加上一勺红艳的辣椒油,在肠胃空空的夜晚里,再也没有什么会比这个更令人满足了。
“卧槽!太好吃了!”王启吃的头也不抬,恨不得以后就和原慕住在山上。
而刘申却更细心一些,他发现原慕并没有跟他们一起吃夜宵,反而把晚上做饭时候剩下的那条鱼捞了出来,拍晕似乎是想要在做一道大菜的样子。
“别忙活了,咱们这就够吃了!”刘申赶紧招呼原慕。
可原慕却说道,“还有一个客人。”
“什么?”刘申四下看看,并没有看到还有什么人。
原慕,“还没到,应该快来了。”
“是谁啊?”刘申不解。
原慕沉默了半晌,有点迟疑的说,“可能是条鱼吧!”
刘申和王启勺子里的馄饨同时落在了碗里。
这他妈怕不是在逗他们,什么鱼会从海里蹦出来,爬到山上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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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留言都有小红包掉落。晚上才到北京,快要累挂了,大家晚安。
“……”可东子张着嘴,半晌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面前这个人他终其一生都不会遗忘,甚至刻骨铭心到了分明并不熟悉,却依然能够死死的记住他在人前那些怯懦的小动作。
“有罪之人能不偿命,已经是宽宏大量。”原慕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沈书的死,和东子脱离不了关系。
总有一种人,天生就会引起人的偏见。沈书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
学习好,却有一副阴沉而平庸的长相。分明什么本事都没有,却轻而易举的夺走了班里最为耀眼的千盛的所有注意力。
可凭什么?分明他才是和千盛从小一起玩到大的!
上到父母生意场上的合作,下到竹马竹马的相处情谊,甚至千盛每一年的春节,都是和他一起吃年夜饭。
所以沈书凭什么后来居上?
因此,在当时的东子眼中,沈书一定是用了什么下流的手段,甚至可能抓住了千盛的什么把柄,才会让千盛不得不屈从与他。
可偏偏,一整年过去了,他什么把柄都没有抓到。直到高二刚开学,千盛离开去参加比赛,沈书出事儿,他才有了机会。
“东子,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沈书性子软,胆子小,还娇气,你多帮我看着点,千万别让别人欺负他。”千盛走之前,特意把东子叫出来。
这是他们最近少有的相处,可千盛的每一句话,都在说沈书。
说沈书有多聪明,说他多孝顺,说他其实特别善良也很坚强。仿佛沈书这个人在千盛眼里就没有一点缺点。
那他呢?他这个陪着千盛从小一路走来的发小呢?他又算什么?
所以,当东子看见标本架子摇摇欲坠的时候,他没有提醒沈书,就那么任由他走过去,成为了真正罪魁祸首的替罪羊。
而当沈书四下哀求,寻找当时看见真相的目击者为自己证明清白的时候,他又选择了冷眼旁观。
至于后面,那场针对沈书的狂欢,他更是保持了沉默,甚至沈书死了,都对千盛只字不提。
但这不是他的错!那么多人都没说话,凭什么他就是罪魁祸首的有罪之人?
他只是没有帮忙而已!
东子额头的汗越来越多,脸色更是惨白如纸。
而坐着的沈书,却因此微微翘起了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柔软的笑容。然而他的手指,却有节奏的敲在桌面,发出沉闷的声音。
“咚!”
“咚!”
“咚!”
一声一声,节奏感十足,沈书闭上眼,似乎在欣赏这个声音。
东子却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像是整个被揪了起来。
他控制不住的打着哆嗦,可思绪却不受控制的回到了当初的学校。
有一件事,千盛始终都不知道。
当年的沈书,跪的不仅仅是观音庙的千座神佛,还有他们高二九班的所有同学。
“口说无凭!沈书你要是给我们每个人都磕个头,我们就相信你说的是真的!”这只是一个同学在质疑沈书可能是过去偷窃班费的小偷的时候,一抖机灵开的玩笑,可谁能想到沈书竟然照着做了。
“真的不是我。”噗通一声,他直直地跪在第一个人面前,就这么用力磕了下去。
额头触碰到水泥地面,立刻就是一个红印子。
说完之后,他爬到第二个人面前,额头磕地,又是一句解释,“求求你们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偷钱。”
然后,是第三个……
一开始大家是真的惊讶,可越往后,这种堪称荒唐又悲哀的场面,却让他们莫名多出了一种英雄感。
甚至还有不少人,用辩证思维分析,沈书之所以愿意跪,完全是因为他脸皮厚,破罐子破摔了。
“咚!”
“咚!”
“咚!”
这是沈书额头扣在地面的声音。每一声,都是血肉碰撞在地面上的悲鸣,更是沈书碾碎了尊严,在向他们恳求,希望可以换取他们哪怕一丁点的信任。
而当时的他们做了什么?
除了一些不忍心看不下去的女孩躲开了,留下来的他们又做了什么?
时间久了,东子有点回忆不起来。直到好一阵子,他才恍然想起。
对了,他们嘲笑了,还讽刺了,甚至……还打了沈书。
“就会抱班长大腿的臭傻逼!偷钱是吧!嘴硬不承认是吧!”
“我就恶心你这种阴沟里的臭虫,装什么清清白白,谁不知道你脑子里打着什么主意?”
人是最残忍的生物,哪怕还没有成年,就已经耳濡目染了成年人世界里,那些令人作呕的劣根性。
而往往很多时候,暴丨力的开始,都不是因为什么所谓的深仇大恨,只是因为一句单纯的“我不喜欢”。
是的,就因为他们不喜欢沈书,所以沈书做的一切都是错的,他辩白的一切,也都是强词夺理,甚至他和他们共同呼吸同一片空气,都是不能饶恕的重罪。
而千盛不在的此刻,就是他们发泄和狂欢的最好时候。
忘记了是谁第一个朝着沈书泼了一盆脏水,只能说当回过神来的时候,沈书已经蜷缩着躺在地上,连求饶的□□都发不出来。
东子不记得他当时具体有多狼狈,却只记得那种大仇得报的痛快!
他甚至期望,当千盛回来之后,会因为沈书的恶劣品性跟他一刀两断。
而这些过往的回忆,现在重新回荡在脑海之后,他却只能看到当时自己的卑鄙和无耻。
东子死死的盯住对面沈书的脸,他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可他的人却突然站起来,仿佛要朝着他走过来。
“别,别过来!”东子一下就慌了,他奋力挥手,想要推开已经到了面前的人。
可触碰到的,却是一片带着粘液的湿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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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东子干呕了两声,接着就忍不住惊叫出声。接着,他就失去了所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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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沈书……”东子喃喃自语。
母亲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只是递给他一张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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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就在当初的高中,明天还正好是休息日,千盛借用了学校一个空的旧教室,邀请他们一起聚聚。
“东子,不行你和千盛说一声明儿就不去了吧!方才在院子里就晕倒了,大夫还没查出来什么毛病。”东子的母亲十分担忧。
可东子却机械的摇头,“不,他在等我。我怎么都要去。”
东子这句话说得奇怪,东子母亲不明白。可如果她愿意仔细看东子的眼瞳,就会发现里面清楚的倒映着一个少年的身影。
没错,病房里,只有东子一个人能够看见,从门口进来的沈书,一边大大方方的从他床头的果篮里拿走一个苹果,一边对他做了一个不见不散的口型。
东子听老家的奶奶说过,这是厉鬼索命,去了,或许还有活路,不去,必定死路一条!
东子不是蠢货,他并不想死,所以,他想方设法也一定要活下去。
找山顶那个小老板。
东子想到傍晚的时候原慕说的话,是原慕答应明天回下山,千盛才打算召集同学开同学会。
所以原慕一定有法子。
闭上眼,东子努力忽略那个坐在对面一直朝着他微笑的沈书。强忍着把他妈劝回去之后,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就跑出医院打了辆车,直奔小村的山上。
而此时原慕那头也没睡。
千盛去而复返,闹得他们几个也没吃好饭。这会虽然到了要睡觉的点,可偏全都饿了。
尤其是一向乖巧贴心的小木槿,只蔫蔫的蹭蹭原慕的裤腿,原慕就扛不住了,恨不得摘星星捞月亮的哄它开心。
不就是夜宵,根本不算什么。
可即便如此,原慕还是和它们约法三章。
“太晚了,不能多吃。”他揉了揉小木槿的头,然后就带着三个毛团子往厨房里去。
至于边上同样嗷嗷待哺的刘申和王启对视一眼,都觉得自己仿佛是被顺带的。
原慕养的奶汪饿了,所以他们也混到了饭吃。
听起来挺有道理,可细品这个逻辑仿佛有哪里不对劲儿?
然而很快,原慕那边起了火,他们就再也顾不上这些细节了。
带着点寒意的晚上,最适合当夜宵的,就是一小碗带着热气的馄饨。
说起馄饨,南北却还有些不同。北方讲究吃馅儿。
那一口醇厚鲜美的馅料,配合着煮的柔软的面皮,在加上一勺馄饨汤,从里暖到外。
而南方却讲究那一口汤。
比起北方的粗犷,南方的小桥流水,却更加讲究精致二字。连着馄饨的汤也要用高汤来调和。
不需要加任何其他的调味料,就借着这口鲜美的底汤,就能将原本略显寡淡的馄饨变得层次丰富,让人欲罢不能。
而原慕今天做的,正是这种南方的口味。
晚上剩下的骨汤作为底汤,一点点葱花和香菜就能为其增添一抹清香。
一碗里十个小馄饨,半透明的面皮里,隐约透出里里面馅料的颜色。
点上一勺醋,在加上一勺红艳的辣椒油,在肠胃空空的夜晚里,再也没有什么会比这个更令人满足了。
“卧槽!太好吃了!”王启吃的头也不抬,恨不得以后就和原慕住在山上。
而刘申却更细心一些,他发现原慕并没有跟他们一起吃夜宵,反而把晚上做饭时候剩下的那条鱼捞了出来,拍晕似乎是想要在做一道大菜的样子。
“别忙活了,咱们这就够吃了!”刘申赶紧招呼原慕。
可原慕却说道,“还有一个客人。”
“什么?”刘申四下看看,并没有看到还有什么人。
原慕,“还没到,应该快来了。”
“是谁啊?”刘申不解。
原慕沉默了半晌,有点迟疑的说,“可能是条鱼吧!”
刘申和王启勺子里的馄饨同时落在了碗里。
这他妈怕不是在逗他们,什么鱼会从海里蹦出来,爬到山上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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