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老庄头是个人精,只怕猜出几分,到时候再让侯爷以为她故意换错孩子,反而不妙。
白锦儿咬一咬牙,从箱笼里取出一对玉镯,一对金钗,还有两套质地柔滑的绸缎衣裳——本是打算托人送上京,作为絮儿的及笄礼,算是她身为母亲的一点心意,这会子也只好拿来应急了。
阮林春满意地将东西抱在怀里,又道:“娘,可是这路上的盘费,还有入府之后打点下人的钱银……”
白锦儿不禁怀疑这丫头是否被讨债鬼给附身了,忽然间变得这样机灵多话?
可想到自己与阮行止几次幽会,保不齐被她看在眼里——这丫头当时年纪小,白锦儿也没防她,谁知道她都记住些什么呢?
所以一笔封口费是省不了的。
次日清早,老庄头准时过来叩门,谁知就见赵喜平醉醺醺地还在酣眠,白氏则卧在床上神昏气丧——这回看着倒像真病。
阮林春穿着一身簇新绸缎衣裳,笑眯眯的望着他道:“瑞叔,咱们走吧。”
老庄头对这姑娘刮目相看。
马车早就雇好了,两人上了车,老庄头却又递给她一个蓝布包裹。
阮林春揭开一瞧,却是白花花的纹银,粗粗掂量总有百十两之多,她不禁愕然,“您这是做什么?”
老庄头叹道:“这本是侯爷交代,算作这些年赵喜平与白氏对你的抚养之恩,可我方才瞧着,你在他家未曾享福,反而吃了不少苦。”
阮林春眼中一酸,险险忍住泪,将包袱往前一推,“我不能收。”
瑞叔虽是个难得对她好的人,可若让阮行止知道,恐怕不好交差。
老庄头道:“小姐,你就放心拿着吧,侯爷那边,我自有主意。”
白氏心里有鬼就不说了,他就不信赵喜平敢跟他对质。作为佃农,庄田里的活不好好干就算了,还成天斗鸡走狗,动辄喝得烂醉,他犯的那些错,堆起来都能比山高了,随便一件都能拿捏住他——他不来找瑞叔,瑞叔还得跟他算账呢。
阮林春推辞不掉,又得了这番保证,只得收下,心里不禁热乎乎的——人间尚有真情在,就算侯府不甚如意,可凭借这些银子,再加上她从白氏那里讹来的私房,很够她过上一阵子了,足够她找到安身立命之所。
*
阮林春浅睡一觉,马车已经辘辘驶到京城,四处繁华景象果然与赵家村不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她虽是侯府嫡女,可尚未正名,阮林春便权当自己是个乡野村妇,大胆的掀起帘子张望,时近黄昏,像她们这般着急赶路的实在少数。
忽然瞥见身侧有一辆翠帷青绸车,木料扎实,古朴幽雅,装饰得十分精致,上头还刻着不知哪家的图样。
更难得的是,这样酷暑的天气,居然密不透风,可见里头不是个病人就是个神人。
阮林春饶有兴致,“瑞叔,这是谁啊?”
老庄头却有些讳莫如深,“姑娘,咱们还是先赶路吧,侯爷怕是等急了。”
阮林春知趣的不再多问,正要放下帘栊,忽见一阵风起,恰恰与身侧打了个照面。
里头人冷哼一声,别过头去,显然是对她偷看的举动有所不满。
阮林春:……她真不是故意的。
当然看这一眼也不亏就是了——是个挺白挺俊的哥儿,阮林春在赵家村这些天,见到的不是赵喜平这样的莽汉,就是头发都花白了的耄耋老人,就连孩童都实在少见,可见经济基础很能决定一个地方的面貌。
这也令她想起自己来,据书中所写,原主底子本也是不差的,可惜出生后就没享过一天福,自幼风吹日晒,还干着种种粗活,再好的基因也禁不起这般折腾。
阮林春还未照镜子,可看看膝上那双粗糙如树皮的手,心里便不再抱希望。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活命要紧罢。
很快便到了一座雕梁画栋的宅邸前,远远看到围了一大堆人。
三房的嫡姑娘回来是个喜信,谁都想瞧个热闹,阮侯爷忙于公务,自然没空见她,为首的是她亲娘,正夫人崔氏。
崔氏身旁不消说,便是白锦儿的亲生女儿,被错养了十几年的原女主阮林絮。
果然生得美丽,比之白锦儿的娇弱不胜,阮林絮的眉宇更精致,脸部的线条更利落,她看起来比谁都更像阮家的嫡出小姐。
至于人品么……
阮林春正和崔夫人叙着寒温,崔氏一见她便心肝肉地叫起来,亲热得让她有点不太适应——当然,这份情是真的。
她若是找回了失踪多年的亲人,没准会比崔氏更失态。
阮林春调整了一下肢体,轻轻拍了拍母亲的背,好叫她不那么伤感。
阮林絮也很高兴,似乎打心眼里欢迎她回来,不过,端详了阮林春片刻后,她便笑眯眯的道:“阿姐长得似乎不怎么像父亲,方才乍一看,我还担心认错了呢!”
确实,被这么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比着,阮林春难免自惭形秽——她几乎能体会到原主当时的感受,果然,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呀!
只是原主一向懦善惯了,日积月累,后来才会有那么激烈的反应。
阮林春却不会站着任人评头品足,她亦笑眯眯地打量着阮林絮,“阿絮倒像是跟父亲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此话一出,崔氏不禁多看了她两眼,对呀,絮儿不是亲生的,怎会跟侯爷长得这么像?
阮林絮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恼怒的瞪着阮林春。
阮林春泰然自若,白氏虽给了她那笔银子,她可没承认是封口费呀——谁规定她非得保守秘密不可?
第3章 . 冲喜 哪怕拼着进宫请圣旨,我也得为阿……
透过阮林絮紧张的神色,阮林春猜测她对自己的身世并非一无所知——就算她跟白锦儿不曾碰过面,可白锦儿多少隐隐约约告诉她了。
她是由外室所出、不能见光的孩子。
当然,这并不表示阮林絮就会因此感到惭愧或者良心不安什么的,毕竟原书是一本歌颂真爱无敌的浪漫主义大作,在阮林絮眼中,自己才是那个拆散她美好家庭的人。
毕竟阮行止与白锦儿相识在先,崔氏才是后来者——尽管她对这两人的苟且关系懵然不知。
阮林春垂眸,在没有掌握充足的证据之前,她不会贸然揭发揭露白锦儿的身份,况且,她也不能确定崔氏的脾性,是慧剑斩情丝还是肝肠寸断,阮林春该怎么做,尚需取决于这位母亲的反应——而况,她是原主在书中唯一牵挂的人。
如今且在崔氏心中留下个疑影儿,日后见招拆招,免得她这方措手不及。
阮林絮却是做贼心虚,唯恐阮林春再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急急忙忙挽起她的手臂,亲亲热热道:“姐姐,外头风大,咱们进去吧。”
其实正值盛夏,哪来的什么凉风,可阮林春也没戳穿,只笑了笑,随她走进园子。
忽然想起一事,“母亲,是否该去拜见老夫人?”
老侯爷虽已过身,三兄弟尚未分家,这位老夫人自然是阮家的最高统治者,于情于理,也该跟她打个招呼。
崔氏蹙眉,叹息道:“老夫人不慎着了些风寒,改日再去吧。”
阮林春心下洞若观火,这是老太太给她下马威呢,更确切的说,是为了照顾阮林絮的脸面——老夫人可不止一个孙女,自然是谁能得她的欢心,她便爱重谁多些。
想想阮林絮那一身本事,阮林春不以为怪。原女主不但容貌出众,还自带外挂,身怀绝技,她通过空间培植出的异色牡丹,连宫里的娘娘都赞不绝口;灵泉水酿造的药酒非但清爽甘甜,甚至能延年益寿;更别说那双巧手了,除了种花酿酒,还能自制各种胭脂水粉,引得京中贵女竞相追捧——当然,就算用了这些化妆品,也抢不了阮林絮的风头就是了。
她若是老太太,也得把阮林絮当心肝宝贝护着,多好的一笔投资啊!
崔氏怕她多心,忙劝道:“老太太是真病了,今儿还请了大夫来看,开了些解暑的汤饮子。”
阮林春一双碧清妙目便落在阮林絮身上,她怎么不用灵泉来治?哦,是舍不得。
那样珍贵的泉水,哪能用在区区小病上头——所以原女主的孝心根本很有限嘛。
阮林絮被她看得很有些窘,虽是初来乍到,总觉得这乡下土丫头有些神神叨叨,
仿佛一眼就能瞧出人的心事。
当然这绝无可能,她才多大呀?
阮林絮振作精神,撇开心头那点不安,含笑同阮林春介绍起府中的各色景致来,俨然她才是这里的主子,阮林春则远来是客——当然是不速之客。
崔氏道:“春儿刚来,还是别累着了,让她多歇歇吧。”
阮林絮便讪讪地松开手,她能哄得老太太言听计从,跟崔氏却仿佛总隔了一层,大概真是母女连心。
崔氏跟阮林春虽是刚见面,却已经好得如一家子了。
阮林絮悄悄攥紧袖中的手绢。
晚间用膳时,她也感觉自己是多出的那个,崔氏不住地往阮林春碗里夹菜,那里已经堆得有小山高了,却还生怕她饿着似的。
阮林絮便撒娇般的开起玩笑,“娘也看看我,难道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么?”
她并不稀罕崔氏的宠爱,但,要在府中站稳脚跟,却必须有这位嫡母的关照,为了这个,她也不肯让阮林春越到前头去。
阮林春看她一眼,微微地笑起来,“阿絮吃醋了呢!”
对待绿茶,就要比对方更绿茶——她相信原主深有体会。
阮林絮不意她这样直白的说出来,几乎气得吐血。
更可气的是崔氏,居然说:“不可能,阿絮素来和气,哪会因这点小事拈酸吃醋,你也太小瞧人了。”
说归说,却没耽误给阮林春添饭添菜。
阮林春欣然受训。
阮林絮则捧着饭碗,被迫充当那个大度的角色,略觉牙根痒痒。
阮林春道:“妹妹别光扒拉白饭,多吃点菜才是。”说罢眼疾手快给对方夹了一勺凉拌苦瓜,连拒绝的机会都没给人。
阮林絮:……
这人一定是故意的!明知道她最恨苦瓜。
但是阮林春初来乍到,不可能提前打听她的喜好,为了在崔氏面前表现姊妹和睦,阮林絮只得咬牙咽下,活像吞了一千只苍蝇。
阮林春满意极了,也算小小地给原主报了点仇。就算扳不倒气运爆表的阮林絮,恶心她两下还是挺容易的。
阮林絮面如菜色,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自称吃饱了,到后厨房拼命漱口。
阮林春方才有空跟崔氏尽述别情,借着打听府中情况,趁机与书中所述一一对上,免得有何遗漏。
崔氏听闻她在乡间吃了不少苦,眼泪簌簌而下,咬牙道:“那样的粗汉,哪里懂得心疼人,倒要你一个女儿家日日奔波,在田间劳作……”
因着对赵喜平的恶感,她难免迁怒到阮林絮身上——这会子她尚不知阮林絮并非赵喜平亲生,而是白锦儿当初珠胎暗结的孽果。
阮林春也不替她分辩,只道:“好在,我如今不是苦尽甘来了么?往后咱们一家和和美美过日子,从前那些就不必去想了。”
崔氏抱着女儿,哭得泪湿衣裳。
阮林絮回来时,发现母女俩的情谊更上一层楼,这也令她更不自在,想了想,到底还是默默地退了出去。
晚上安顿卧室,两人虽未明白表露,可阮林絮嫌弃她那灰头土脸的模样,阮林春也厌恶对方一身脂粉香,因此另外着人收拾出一间厢房来,让阮林春住了进去。
各自都松了口气。
临睡前,阮林春穿着松软的白绸寝衣,乖乖躺在万字不到头的锦被里,脑中如走马灯一般转过这些天所见的人和事,最后却落定在一个惊鸿一瞥的身影上——是马车上的漂亮小哥哥。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不信一见钟情,但这并不妨碍她欣赏美色,人总得有点寄托才容易活下去。
白锦儿咬一咬牙,从箱笼里取出一对玉镯,一对金钗,还有两套质地柔滑的绸缎衣裳——本是打算托人送上京,作为絮儿的及笄礼,算是她身为母亲的一点心意,这会子也只好拿来应急了。
阮林春满意地将东西抱在怀里,又道:“娘,可是这路上的盘费,还有入府之后打点下人的钱银……”
白锦儿不禁怀疑这丫头是否被讨债鬼给附身了,忽然间变得这样机灵多话?
可想到自己与阮行止几次幽会,保不齐被她看在眼里——这丫头当时年纪小,白锦儿也没防她,谁知道她都记住些什么呢?
所以一笔封口费是省不了的。
次日清早,老庄头准时过来叩门,谁知就见赵喜平醉醺醺地还在酣眠,白氏则卧在床上神昏气丧——这回看着倒像真病。
阮林春穿着一身簇新绸缎衣裳,笑眯眯的望着他道:“瑞叔,咱们走吧。”
老庄头对这姑娘刮目相看。
马车早就雇好了,两人上了车,老庄头却又递给她一个蓝布包裹。
阮林春揭开一瞧,却是白花花的纹银,粗粗掂量总有百十两之多,她不禁愕然,“您这是做什么?”
老庄头叹道:“这本是侯爷交代,算作这些年赵喜平与白氏对你的抚养之恩,可我方才瞧着,你在他家未曾享福,反而吃了不少苦。”
阮林春眼中一酸,险险忍住泪,将包袱往前一推,“我不能收。”
瑞叔虽是个难得对她好的人,可若让阮行止知道,恐怕不好交差。
老庄头道:“小姐,你就放心拿着吧,侯爷那边,我自有主意。”
白氏心里有鬼就不说了,他就不信赵喜平敢跟他对质。作为佃农,庄田里的活不好好干就算了,还成天斗鸡走狗,动辄喝得烂醉,他犯的那些错,堆起来都能比山高了,随便一件都能拿捏住他——他不来找瑞叔,瑞叔还得跟他算账呢。
阮林春推辞不掉,又得了这番保证,只得收下,心里不禁热乎乎的——人间尚有真情在,就算侯府不甚如意,可凭借这些银子,再加上她从白氏那里讹来的私房,很够她过上一阵子了,足够她找到安身立命之所。
*
阮林春浅睡一觉,马车已经辘辘驶到京城,四处繁华景象果然与赵家村不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她虽是侯府嫡女,可尚未正名,阮林春便权当自己是个乡野村妇,大胆的掀起帘子张望,时近黄昏,像她们这般着急赶路的实在少数。
忽然瞥见身侧有一辆翠帷青绸车,木料扎实,古朴幽雅,装饰得十分精致,上头还刻着不知哪家的图样。
更难得的是,这样酷暑的天气,居然密不透风,可见里头不是个病人就是个神人。
阮林春饶有兴致,“瑞叔,这是谁啊?”
老庄头却有些讳莫如深,“姑娘,咱们还是先赶路吧,侯爷怕是等急了。”
阮林春知趣的不再多问,正要放下帘栊,忽见一阵风起,恰恰与身侧打了个照面。
里头人冷哼一声,别过头去,显然是对她偷看的举动有所不满。
阮林春:……她真不是故意的。
当然看这一眼也不亏就是了——是个挺白挺俊的哥儿,阮林春在赵家村这些天,见到的不是赵喜平这样的莽汉,就是头发都花白了的耄耋老人,就连孩童都实在少见,可见经济基础很能决定一个地方的面貌。
这也令她想起自己来,据书中所写,原主底子本也是不差的,可惜出生后就没享过一天福,自幼风吹日晒,还干着种种粗活,再好的基因也禁不起这般折腾。
阮林春还未照镜子,可看看膝上那双粗糙如树皮的手,心里便不再抱希望。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活命要紧罢。
很快便到了一座雕梁画栋的宅邸前,远远看到围了一大堆人。
三房的嫡姑娘回来是个喜信,谁都想瞧个热闹,阮侯爷忙于公务,自然没空见她,为首的是她亲娘,正夫人崔氏。
崔氏身旁不消说,便是白锦儿的亲生女儿,被错养了十几年的原女主阮林絮。
果然生得美丽,比之白锦儿的娇弱不胜,阮林絮的眉宇更精致,脸部的线条更利落,她看起来比谁都更像阮家的嫡出小姐。
至于人品么……
阮林春正和崔夫人叙着寒温,崔氏一见她便心肝肉地叫起来,亲热得让她有点不太适应——当然,这份情是真的。
她若是找回了失踪多年的亲人,没准会比崔氏更失态。
阮林春调整了一下肢体,轻轻拍了拍母亲的背,好叫她不那么伤感。
阮林絮也很高兴,似乎打心眼里欢迎她回来,不过,端详了阮林春片刻后,她便笑眯眯的道:“阿姐长得似乎不怎么像父亲,方才乍一看,我还担心认错了呢!”
确实,被这么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比着,阮林春难免自惭形秽——她几乎能体会到原主当时的感受,果然,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呀!
只是原主一向懦善惯了,日积月累,后来才会有那么激烈的反应。
阮林春却不会站着任人评头品足,她亦笑眯眯地打量着阮林絮,“阿絮倒像是跟父亲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此话一出,崔氏不禁多看了她两眼,对呀,絮儿不是亲生的,怎会跟侯爷长得这么像?
阮林絮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恼怒的瞪着阮林春。
阮林春泰然自若,白氏虽给了她那笔银子,她可没承认是封口费呀——谁规定她非得保守秘密不可?
第3章 . 冲喜 哪怕拼着进宫请圣旨,我也得为阿……
透过阮林絮紧张的神色,阮林春猜测她对自己的身世并非一无所知——就算她跟白锦儿不曾碰过面,可白锦儿多少隐隐约约告诉她了。
她是由外室所出、不能见光的孩子。
当然,这并不表示阮林絮就会因此感到惭愧或者良心不安什么的,毕竟原书是一本歌颂真爱无敌的浪漫主义大作,在阮林絮眼中,自己才是那个拆散她美好家庭的人。
毕竟阮行止与白锦儿相识在先,崔氏才是后来者——尽管她对这两人的苟且关系懵然不知。
阮林春垂眸,在没有掌握充足的证据之前,她不会贸然揭发揭露白锦儿的身份,况且,她也不能确定崔氏的脾性,是慧剑斩情丝还是肝肠寸断,阮林春该怎么做,尚需取决于这位母亲的反应——而况,她是原主在书中唯一牵挂的人。
如今且在崔氏心中留下个疑影儿,日后见招拆招,免得她这方措手不及。
阮林絮却是做贼心虚,唯恐阮林春再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急急忙忙挽起她的手臂,亲亲热热道:“姐姐,外头风大,咱们进去吧。”
其实正值盛夏,哪来的什么凉风,可阮林春也没戳穿,只笑了笑,随她走进园子。
忽然想起一事,“母亲,是否该去拜见老夫人?”
老侯爷虽已过身,三兄弟尚未分家,这位老夫人自然是阮家的最高统治者,于情于理,也该跟她打个招呼。
崔氏蹙眉,叹息道:“老夫人不慎着了些风寒,改日再去吧。”
阮林春心下洞若观火,这是老太太给她下马威呢,更确切的说,是为了照顾阮林絮的脸面——老夫人可不止一个孙女,自然是谁能得她的欢心,她便爱重谁多些。
想想阮林絮那一身本事,阮林春不以为怪。原女主不但容貌出众,还自带外挂,身怀绝技,她通过空间培植出的异色牡丹,连宫里的娘娘都赞不绝口;灵泉水酿造的药酒非但清爽甘甜,甚至能延年益寿;更别说那双巧手了,除了种花酿酒,还能自制各种胭脂水粉,引得京中贵女竞相追捧——当然,就算用了这些化妆品,也抢不了阮林絮的风头就是了。
她若是老太太,也得把阮林絮当心肝宝贝护着,多好的一笔投资啊!
崔氏怕她多心,忙劝道:“老太太是真病了,今儿还请了大夫来看,开了些解暑的汤饮子。”
阮林春一双碧清妙目便落在阮林絮身上,她怎么不用灵泉来治?哦,是舍不得。
那样珍贵的泉水,哪能用在区区小病上头——所以原女主的孝心根本很有限嘛。
阮林絮被她看得很有些窘,虽是初来乍到,总觉得这乡下土丫头有些神神叨叨,
仿佛一眼就能瞧出人的心事。
当然这绝无可能,她才多大呀?
阮林絮振作精神,撇开心头那点不安,含笑同阮林春介绍起府中的各色景致来,俨然她才是这里的主子,阮林春则远来是客——当然是不速之客。
崔氏道:“春儿刚来,还是别累着了,让她多歇歇吧。”
阮林絮便讪讪地松开手,她能哄得老太太言听计从,跟崔氏却仿佛总隔了一层,大概真是母女连心。
崔氏跟阮林春虽是刚见面,却已经好得如一家子了。
阮林絮悄悄攥紧袖中的手绢。
晚间用膳时,她也感觉自己是多出的那个,崔氏不住地往阮林春碗里夹菜,那里已经堆得有小山高了,却还生怕她饿着似的。
阮林絮便撒娇般的开起玩笑,“娘也看看我,难道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么?”
她并不稀罕崔氏的宠爱,但,要在府中站稳脚跟,却必须有这位嫡母的关照,为了这个,她也不肯让阮林春越到前头去。
阮林春看她一眼,微微地笑起来,“阿絮吃醋了呢!”
对待绿茶,就要比对方更绿茶——她相信原主深有体会。
阮林絮不意她这样直白的说出来,几乎气得吐血。
更可气的是崔氏,居然说:“不可能,阿絮素来和气,哪会因这点小事拈酸吃醋,你也太小瞧人了。”
说归说,却没耽误给阮林春添饭添菜。
阮林春欣然受训。
阮林絮则捧着饭碗,被迫充当那个大度的角色,略觉牙根痒痒。
阮林春道:“妹妹别光扒拉白饭,多吃点菜才是。”说罢眼疾手快给对方夹了一勺凉拌苦瓜,连拒绝的机会都没给人。
阮林絮:……
这人一定是故意的!明知道她最恨苦瓜。
但是阮林春初来乍到,不可能提前打听她的喜好,为了在崔氏面前表现姊妹和睦,阮林絮只得咬牙咽下,活像吞了一千只苍蝇。
阮林春满意极了,也算小小地给原主报了点仇。就算扳不倒气运爆表的阮林絮,恶心她两下还是挺容易的。
阮林絮面如菜色,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自称吃饱了,到后厨房拼命漱口。
阮林春方才有空跟崔氏尽述别情,借着打听府中情况,趁机与书中所述一一对上,免得有何遗漏。
崔氏听闻她在乡间吃了不少苦,眼泪簌簌而下,咬牙道:“那样的粗汉,哪里懂得心疼人,倒要你一个女儿家日日奔波,在田间劳作……”
因着对赵喜平的恶感,她难免迁怒到阮林絮身上——这会子她尚不知阮林絮并非赵喜平亲生,而是白锦儿当初珠胎暗结的孽果。
阮林春也不替她分辩,只道:“好在,我如今不是苦尽甘来了么?往后咱们一家和和美美过日子,从前那些就不必去想了。”
崔氏抱着女儿,哭得泪湿衣裳。
阮林絮回来时,发现母女俩的情谊更上一层楼,这也令她更不自在,想了想,到底还是默默地退了出去。
晚上安顿卧室,两人虽未明白表露,可阮林絮嫌弃她那灰头土脸的模样,阮林春也厌恶对方一身脂粉香,因此另外着人收拾出一间厢房来,让阮林春住了进去。
各自都松了口气。
临睡前,阮林春穿着松软的白绸寝衣,乖乖躺在万字不到头的锦被里,脑中如走马灯一般转过这些天所见的人和事,最后却落定在一个惊鸿一瞥的身影上——是马车上的漂亮小哥哥。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不信一见钟情,但这并不妨碍她欣赏美色,人总得有点寄托才容易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