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幸好阮行止对白锦儿尚念着旧情,大概也是知道迎回崔氏无望,白锦儿又曲意逢迎着,如今反倒有爱火重炽之相。如今身份已经大白,自然不能像从前那样暗度陈仓,一封休书是必要的。
  阮林春坐在镜前,用一把乌木梳慢慢梳着青丝,随口道:“爹打发他用了多少银子?”
  “二十两,”画墨轻声道,“说是他不肯,便拉他去见官,赵猎户这才同意的。”
  “爹也是越来越小气了。”阮林絮叹道。
  只肯出二十两银子,就害得赵喜平家破人亡,否则便抓他去牢中——这样威逼利诱,赵喜平能甘心才怪呢。
  好歹大方点呀!
  阮林絮心中一动,渐渐有了主意,“你托人送个口信去城隍庙,告诉那赵喜平,有个法子能令他挽回损失。”
  画墨惊道:“小姐想补偿他?”
  “当然不是我,”阮林絮微笑摇头,望着镜中慧黠生姿面容,“他白养了谁十几年,就该谁来付这笔账,如今那位可是国公府的少奶奶呢,家财万贯,还怕出不起一点赡养费?”
  阮林春若不肯,那就只管看笑话好了,她倒想瞧瞧,国公府丢不丢得起这个人。
  *
  城里的生意有条不紊、稳中有升,看似是大可放心的,可毕竟是刚刚接手,百废待兴,阮林春也怕底下人偷奸耍滑,宁可自己多辛苦些,时时盯着。
  这也让她在面对程栩的时候稍稍有点抱歉,原本该是蜜月阶段的温馨时光,可她却将大半心思用在铺子里,少跟程栩相处——这让她觉得自己像个渣男,程栩则是被冷落在家的深闺怨妇。
  当然程栩的个性是不会说什么的,只是看对面飞快地扒着饭菜,冷不防来了句,“慢点吃,小心噎着。”
  他不说还好,一说,阮林春还真噎着了,急忙让紫云倒茶来。
  程栩满脸无辜:“我不是故意的。”
  阮林春:……
  她也没说是故意啊,要不要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三杯清茶下肚,阮林春胃里总算舒服了点,紫云适时的道:“看小姐脸色不好,今天不如在家歇一歇吧,您若不放心,奴婢可以代您去铺子里。”
  阮林春不禁怀疑起这丫头究竟收了姑爷多少银子,敢说这样昧良心的话?她脸色明明健康又红润,哪里像生病了?
  可再看对面程栩一脸的渴盼与激动,阮林春那句话到底没好意思说出口,只能默默点头。
  程栩顿时欢喜起来,吩咐紫云,“再加碗饭。”
  阮林春:……我看你是想把我给撑死。
  不管怎么说,总算又进入和乐融融的夫妻相处时间,两人正相敬如宾地用着膳,李管事匆匆进来了,“外头有个姓赵的男人,说是来跟少夫人讨债。”
  程栩眼珠子立刻瞪圆了,什么债,情债?
  阮林春大呼冤枉,她从不拈花惹草,哪来的情债?更不曾到赌坊去借高利贷的款子,这人一定是骗钱的。
  于是吩咐李管事,“不必管他什么来历,扔出去便是。”
  李管事答应着,把赵大赵二两兄弟也捎带上。
  赵喜平眼看来人去而复返,忙昂首挺胸,准备进去大嘬一顿——他这几天住在破庙,虽还没沦落到要饭,可是也差不多了。
  堂堂国公府,当然是不会缺少山珍海昧的,没准还能尝尝那鼎鼎有名的宫廷玉液酒。
  赵喜平舔着嘴唇,准备等来人一声令下便放开肚量胡吃海塞,谁知李管事懒得睬他,只横眉竖目吩咐那两个铁塔般的汉子,“把他从围墙扔出去。”
  赵大木讷,赵二稍稍机灵些,“扔活的还是扔死的,还是半死不活的?”
  赵喜平:……大家都姓赵,要不要这么狠呐!
  第61章 . 饕餮  我滴娘也!这怕是个饕餮转世吧?……
  李管事到底还是让那两兄弟“轻轻”将赵喜平从围墙放了下来——在他们看来力道微乎其微, 可是对赵喜平而言,这种自由落地不亚于切肤之痛。
  幸而他平素打猎为生,体格健壮, 哪怕遭受这般对待,也只是尾椎骨那儿隐隐作痛, 余外并没有什么大的伤处。
  狠狠地咒骂了狠心的养女一回,赵喜平方才扶着屁股一瘸一拐地离去。
  李管事回去复命,就看到世子爷捧着少夫人惯用的那只彩釉青花碗, 正在吃少夫人碗里的剩饭,模样着实可怜——不至于吧,他们国公府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
  看着李管事一脸三观颠覆, 阮林春只好边揉肚子便跟他解释,“不是, 是我自己吃不太下。”
  她胃口再好,也禁不起程栩这种填鸭式的喂法——瞧瞧,堆得都有小山高了, 被她消灭了一小半, 剩下的依然看着骇人。
  自作孽,不可活。吃不完的,当然还得始作俑者自己来解决。
  李管事为自家少爷掬一把同情泪,程家一向信奉食不过量睡不过钟, 连老太太每餐也只吃七八分饱,少爷自幼是这么教养的,加之体有疾,脾胃也比常人弱些,再可口的饭菜,吃下去也味同嚼蜡吧?
  难怪世子的模样比吞毒-药好不了多少。
  李管事凭他一贯的忠心, 自觉有义务替自己主子分忧,忙上前打算接下,“少爷,我不怕撑,让我来吧。”
  程栩却紧紧搂着碗筷,提防般看着他,“不行。”
  这可是少夫人的残羹,入了旁人的口,不就和间接接吻一样么?想想便无法容忍。
  程栩依旧慢吞吞地嚼着饭,“与其给你,还不如倒掉喂狗。”
  李管事:……所以您是将自己比作狗?
  哎,自从成婚之后,少爷真是越来越卑微了,可见婚姻是女人的仙宫,却是男人的坟墓——还不如像他这样一辈子单身的好。
  阮林春被这老管家盯得头皮发麻,好像自己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忙劈手从程栩手里将饭碗夺过来,“不许再吃了!撑坏了你,我可脱不了干系。”
  程栩在她面前一向是很听话的,默默点头,“好。”
  李管事就看自家少夫人施施然回了房,少爷也跟着进屋,只剩下一桌狼藉等他来收拾。
  所以,他就是个捡破烂的?唉!
  *
  因为程栩今天异常黏人,阮林春只得放弃去铺子里的打算,正好她忙碌了几天亦有些身心疲惫,不妨趁这个机会歇歇。
  本想找本书来看,可翻了翻书架上的那些大部头,没一本读得懂的,勉强看了两页,比她从前上高数课还累人。
  阮林春只好放弃当一名书香贵女的打算,懒懒托腮,望着窗外发呆。
  程栩倒是很有毅力地自得其乐,一会儿捋捋她的头发,一会儿碰碰她的肩膀,玩不腻似的。
  不知道是否所有男人都有类似的癖好,阮林春却不乐意被当成芭比娃娃摆弄,她要是妲己那样的祸水妖姬便罢,这副模样有什么值得成天厮守的?
  阮林春翻了个身,静静地看着他。
  程栩尴尬的缩回手,讪讪道:“你想不想去哪儿游乐?正好咱们都有空。”
  阮林春心说你哪天没空?但既是夫君邀请,她总得照顾自家男人的颜面,于是轻轻颔首。
  程栩便踊跃地提议,“不如去护国寺?那里天高气爽,素斋也不错。”
  还是他们曾约会过的地方——当然是他单方面的跟踪,可到底修成正果了嘛。
  阮林春摇头,“太高。”
  光爬山都得爬得累死。
  程栩:“……不如去玉带桥?桥下的荷花开得正好,听说游人如织,十分热闹。”
  阮林春仍是不肯,“太窄。”
  听名字也知道,那么小一块地,又人山人海的,保不齐弄出推搡事故——她的生意才刚刚起头,可不想在这时候见血光。
  饶是程栩再怎么才思敏捷,此刻也有些捉襟见肘,“要不然,咱们去逛街?”
  阮林春立刻兴冲冲地回应,“好啊。”
  程栩:……所以你还是想看看那两间铺子对吧?
  尽管妻子重视生意胜过与他,令程栩有些微微不悦,可想起两人初次见面就是在大街上——忽然便觉得意义非凡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面容寡淡的黄毛丫头呢,哪像现在,举手投足尽是风姿,叫人爱不释手。
  程栩恨不得用盒子将她藏起来,留待自己一人欣赏足矣,其他人远远看着都不行。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对阮林春说的,显得有些病态,在她面前,他始终要保持优雅贵公子的形象,绝不能失仪。
  殊不知在阮林春眼中,自家丈夫已经是个沙雕了。
  两人兴兴头头备车上街,程栩颇有点故地重游的感慨,很想像话本子里那样,小娇妻缠着他要糖葫芦,他拗不过再宠溺地买给她,以来换来对方千恩万谢——就算这副场景在外人眼里十分肉麻,他自己却是不嫌腻味的。
  无奈阮林春的心思全扑在生意上,何况这种小摊贩做的糖葫芦有什么好,酸唧唧硬邦邦的,还不如她亲手做的美味。
  阮林春拉着程栩直奔主题,先到了高掌柜的胭脂铺,满以为要费一番口舌,谁知高掌柜见面便笑着寒暄起来,“这位是世子爷吧?小的常听夫人说起您,如今方知闻名不如一见,真真是郎才女貌,一双璧人。”
  阮林春:……要不要这么懂?
  程栩那张冰封般的脸终于解冻,居然纡尊降贵要跟高掌柜握手——当然只是虚礼,他肯让人碰一碰他的衣角都算抬爱了。
  高掌柜也很识趣,根本他就没打算去碰世子爷的衣裳,因为做惯了胭脂生意,他那双手是在各色香膏香粉里泡狠了的,气味太浓,便成了腌臜,又怎敢以此惹得世子爷不悦呢?
  所以他只退后施了一礼,以十足诚意望着新东家和她的男人。
  本来还想留阮林春喝茶,阮林春却道:“不用了,我还得去王掌柜那里瞧瞧。”
  高掌柜便懂了,说是来视察生意,不过是让他们晓得程世子这号人物,日后方便打点——话说女东家的家眷该叫什么,老板夫?
  等出了胭脂铺子,程栩心情大好,“看不出来,这姓高的是个人物。”
  阮林春:……就因为人家夸了你两句,你就这样尥蹶子撒欢起来?眼皮子太浅了些吧。
  她哪晓得,程栩在意的不过是身份上的认同,难得高掌柜这样识趣,百般夸赞他们的相配,既如此,以后多多照顾这家生意好了——譬如宫里的采买。
  别说他徇私,世上谁无私心?这才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呢。
  等到了花坊,王掌柜同样如法炮制,不但恭维,还极力推荐程栩买些玫瑰和百合作为送给夫人的礼物,这俩象征着纯洁的爱情。
  阮林春不是很懂花语这种促销手段是何时出现的,倘若在这之后,那王掌柜还真是个天才。
  结果程栩一时兴起,把今天还未卖出的百合和玫瑰花都得包了,以致于两只手都抱不完,不得不放进马车的后车厢中。
  阮林春看着倏然间变得花团锦簇、还印着程家家徽的马车,心想还好国公爷不在,倘看见儿子这样任性挥霍,恐怕得当场气得半死——这王掌柜也是个奇才,连熟人都宰,不过,做生意这样尽职,阮林春还挺佩服他的。
  至于程栩嘛……阮林春看着身旁嘿嘿傻笑的家伙,觉得夫君的智商恐怕已经被浓郁的花香给冲散了。
  唉,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瓜,她看男人也不遑多让。
  结果只好让赵大赶着马车先回家去,不然这么招摇过市的,想想都觉得堵心——她可不想随时被人行注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