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夏春秋温声道,“江山,凡世有凡世的规则。你知何为天道?在我看来,规则即天道。到我这个修为,你就会明白,天道虽看不见、摸不着,但他无处不在的干涉着这个世界,不论是修真界,还是凡世。”
“朱雀本是天生妖神,涅槃之后又转为凡胎,如今在凡世,他也不仅是朱雀转世,恐怕更有天命在身。”夏春秋道,“修士术法高深,凡人在修士面前渺小如草芥。但,有一类凡人始终是例外的,在那一类凡人面前,哪怕修士亦要俯首恭敬。你知道,这是什么人么?”
江山能追随在夏春秋身畔,自然是夏春秋的心腹弟子,闻言,眉心微动,脱口而出,“凡世帝王。”
“对。”夏春秋目光幽远,“所谓帝王,是天界派谴到凡世的神明。天子有百灵护体,这句话并不是空话。正因为有凡世帝王在,凡世才能在修真界的强势下保持独立,而不是沦为修真界手中的玩具。”
“以前有位大能,他在凡世时见人间帝王有帝王气在身,十分羡慕,便想着若是夺此帝王气,对己身修为定大有益处。那位大能,当时已是元婴后期,他计划严谨、行事周全,甚至将帝王掳至修真界,不过,很可惜的是,他尚未夺走帝王气,便被突然而降的一道天雷轰的魂飞魄散。”夏春秋温声道,“几百年的修为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越是修为高深的修士,对于天道感悟越深,越不会率性行事。”
江山皱眉,“师父是说,朱雀会成为凡世帝王?”
夏春秋一笑,“这话好笑,堂堂妖神转世为凡,即便有凡人肉身对妖神的种种压制,那仍是妖神。除了九五之位,其他位子也配不上妖神。”
“那,朱雀一直是凡人,并非我们不想动他,而是不能动他了。”江山思量道,“苏云殊将将三年都未能使朱雀修道,若不修道,朱雀则一直是凡人……”
“当初罗家为了得到朱雀蛋,生生折损了一名元婴修士。朱雀最后虽未能离开罗浮界,但,在那一战中,罗家再损一名元婴、更使得天符门古天真人因此命丧罗浮界。最后,即便罗家化神修士出手,都未能留住朱雀。”夏春秋一笑,“若朱雀都能轻易得到,江山,你就太小看这上古妖神了。”
苏云殊不在,知趣受不了林央的央磨,便跟林央、凤鸳普及修真界的知识,“凡人向往修真界,无非是那里的人活的长久些,吃食较凡世,也略好一点。”
林央并非贪口舌之欲的人,道,“这个其实是小节,我觉着最重要的是修士有许多术法要强于凡人的武功,所以,修士才瞧不起凡人。”
知趣道,“其实,修真界虽超脱于凡世,说白了,修士心心念念只为成仙,可见,修士也是凡人。”
“修士的生命是长于普通人,但,修士若想提高修为,除了要购买各色丹药,还得时不时的闭关。修士的寿命长,闭关的时候也长,等闲三五年;还有的,一闭眼,转眼上百年过去,都是寻常。”知趣温声道,“修真界的食物好吃,但,修士辟谷之后就很少再吃东西了。纵使吃,也是各式各样的丹药。”
林央咋舌,“那,仙果奇珍也不吃吗?”就林央本身,他极喜欢吃知趣做的菜,哪怕他并不是很讲究这个,但若是不吃东西,多可惜啊。
“哪有那么多奇珍仙果。”知趣失笑,“就算有,譬如你得了一个宝贝,若是叫人知道,不必什么理由,只要别人强于你,杀人夺宝也没处说理。”
“那,修真界没有官府衙门么?”
“修真界有管理这一界的门派或是界主,但是,修真界本身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也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知趣淡然道,“死了,只怨你不够强而已。”
“修真界的秩序,没有凡世这样井井有条。修真界的人,其实同凡人一样,七情六欲、爱恨情仇,一样不缺。”知趣笑,“神明赋予修真界较凡世更多的灵气与更优越的自然环境,修士也多生的俊俏貌美,可惜,修士生活枯燥并不因为就强于凡人。”
林央有些不大认同,“怎么会?修士在凡世常被认为仙师呢?凡人想出名想成功,要努力几十年,修士随便一个术法,就能让皇帝陛下视他们为仙人,毕恭毕敬请入宫廷,自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知趣一笑,“首先,凡世之所以被称为凡世,就是因为这里是凡人的世界。简单的说,凡世的环境并不利于修士修炼。修真界的天才,是不会来凡世沉溺于这些功名利禄的,他们急着将修为提升至更高处。而来凡世入宫廷享仙师供奉者,大都修为平平,似我这般。林央,你知道我修炼多少年了吗?我如今已经四十几岁了。”
“寻常的修士修炼几十年,大都如我这般。但实际上,天资好的凡人,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科考还是武举,到四十几岁时,不一定比在宫廷里做仙师的修士差。”知趣侃侃而谈,“再者,那些会星点儿道法就迷惑皇帝的人,时不时的炼些不成熟的丹药给帝王服用。朝中大臣多有不屑,视他们为小人妖孽,就是他们自己,下场也不一定有多好。”
林央思量片刻,问,“知趣,那依你的意思,难道做凡人比做修士要好?”
“修士本就是凡胎。所以修士才心心念念的想超脱凡体,羽化成仙呢。”知趣拍拍林央的手,笑道,“我明白,你羡慕的无非是修士远胜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驱使这种力量是一回事,自己拥有这种力量又是另一回事,对不对?”
被知趣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林央很有些不好意思,再次应诺,“知趣,我是不会修道的。”
“我相信。”
知趣不禁想,修士千万年来心心道道的只为成仙,一代又一代人忍耐着修士枯燥的生活、飞蛾扑火的投入修仙大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长生,或者有之。
再有一种原由,或许是出自对更强大力量的向往吧。
人类,是需要力量才能证明安全感的动物吧。
知趣正色道,“林央,不要修道。哪怕有人用任何人任何事威胁你,我宁愿你一刀自尽死了,也不想你日后沦为别人刀下鱼肉,任人宰割。你是朱雀,你的先祖们,都是九天之上的妖神,是世间最骄傲的种族。”
“我知道,知趣。”林央心里有小小的激动,不禁想,前世,是不是知趣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呢。两只耳朵不小心变的红彤彤,林央小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苏云殊啊?”
“不急,总要等咱们的援手来。”
“援手?”
“是啊,援手。”
援手尚未来,倒是等来了凤鸳的一身风流债。
大年初一一出门,知趣惊觉院子里成了动物园,倒吓一跳。这些小动物们,大都开了些许灵窍,模模糊糊的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识来。而且,人家来也不空手,颇有礼数,给知趣带来了过年的礼物,若干大大小小的猎物,其中一只小松鼠还弄了一大口袋的松子来给知趣做干果。
他们是来找凤鸳的。
这个,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知趣十分大方地,“凤鸳,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陪人家出去玩儿一遭吧。”
凤鸳这两年跟在林央身边做牛做马,除了偶尔调戏调戏枝头小鸟,也没出去风流。如今相好儿们找上门,一向风流多情的凤鸳也不好意思拒之门外,知趣又肯放他假,他家凤神也没意见,于是,凤鸳就左拥右抱的带相好们出门玩耍了。
这一日,凤鸳直到大半夜才回来。凤鸳那个脸哟,守着林央呜呜的哭到天明,林央好心的拿药给凤鸳抹了,见他哭个没完,林央道,“你还是大男人呢,没听说过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那群没良心的家伙,我这脸,我这脸……”凤鸳拿脸当命,脸被相好咬的几近毁容,他都不想活啦!
林央忍笑,问他,“走时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翻脸啦。”
“少爷哪里知道,翻脸不认人哪。”凤鸳满肚子苦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快别哭了,眼泪把药冲走,再一泡那些伤,肿的更难看了。”林央还很会劝人,知道凤鸳在意相貌,就拿凤鸳的相貌说事儿。
果然,此话一出,凤鸳的眼泪立时止了。他不知从哪儿弄来块儿帕子遮脸,低声道,“少爷别看了,快睡去吧。”
林央把凤鸳的枕头放在自己床上,“来,一块儿睡吧。你也真是的,要是只跟一个好,哪里会有这事儿。挨这打,也不冤。”
自家凤神肯跟他一个床上睡觉,这是何等的荣光啊,凤鸳立刻就把挨揍至险些毁容的事撂一边儿去了,屁颠颠的上了林央了床。
躺在他家凤神的床上,凤鸳欢喜的心里直冒泡泡,觉着自己肯定是世上最有福气的小鸳鸯了,不然,怎么能得到凤神的青睐呢。凤鸳悄悄的跟林央说,“少爷,我能求你件事么?”
“什么事,你直接说吧,什么求不求的。”林央虽然早知道自己上辈子是凤凰的事,凤鸳在他面前也一直以奴仆自居。不过,凤鸳有一点好处,在知趣的教导下,他并没有强烈的等级观念。
凤鸳挺不好意思的小小声道,“少爷,以后,你能不能别叫其他的鸳鸯上你的床。”
“我就认识你一个鸳鸯。”
“就算少爷认识了其他的鸳鸯,也别叫他们陪你睡啊。”
“哦。”听凤鸳哭哭啼啼大半夜,林央阖眼就要睡去,迷迷糊糊的就应了。
凤鸳心下窃喜:这样,他就是鸳鸯界里唯一一只跟凤神同床过的鸳鸯啦。这得是多么无上的荣光啊,完全可以载入羽禽族的史册啊!!!
连标题的名子凤鸳亦想好了,就叫:史上最幸福的小鸳鸯——凤鸳。
知趣就凤鸳挨揍事件教育林央,“这就是花心的下场!”
林央暗想:若是他以后万一喜欢上别人,知趣会不会也这样揍他啊。其实,他也不是不喜欢知趣,就是知趣对他一点儿不亲近,现在都不肯跟他一个床睡觉,还不如凤鸳对他呢。
林央对此,其实很有些不满。
第一八七章
罗妖瞧着林央看他家黑炭的小眼神儿,非但是醋坛子翻一地,更兼心里那小火苗是噌噌噌的往外冒啊,把知趣烤的啊,嘴巴外面一溜儿燎泡,现在除了喝稀粥,就只能喝开水,降火!
要不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呢,哪怕现在罗妖不美人了,起码也是一颗美蛋。知趣在紫金鼎里很有耐心的给罗妖做工作,“我看林央,就跟看咱儿子似的,你莫多想。”
罗妖阴阳怪气,“我没生,你也没生,哪里来的儿子?”
“莫非你还不信我?”
“信。”美人妖妖蛋在知趣的识海大摇大摆的溜达了一圈儿,知趣刚放下心来,他一句话又令知趣提心吊胆,“以前信,现在不信。”
知趣喝着降火的汤药,嘟囔道,“不管你信不信,再敢给我无故发热,晚上弹你小jj啊。”这又得说到知趣的恶趣味啦,人家罗妖都惨兮兮的变成蛋的状态了,他偏能在人家洁白晶莹的蛋壳上画出眉眼五官,还是有腰有屁股的裸体画,有事没事就调戏人家,高兴了摸人家小jj,生气了就朝蛋壳咔咔咔弹几下。反正凤凰蛋结实的很,知趣估量着力道,也不会弹坏。
罗妖趁机提条件,“今天让我在你屁股上滚一滚,我就暂且原谅你一遭。”想当初他倾城倾国时,也没人追求他啥的。倒是这黑炭,别看眉眼平庸,总是有人惦记,叫人不放心的很。
“滚吧滚吧,你要有手,捏两把都行。”知趣跟罗妖商量,“你顺便再把我腰滚一滚,兴许年纪大了,腰酸。”
好容易用美男计让罗妖消了气,知趣嘴里这火气也渐消下去,并且,接下来,罗妖表现出了极大度的男人胸怀,知趣对此表示非常满意,还大方有让罗妖在他屁股上多滚了几回。
但是,在某一天,知趣起床后,惊的险些没摔了镜子!
知趣咕咚又跳回紫金鼎,咬牙切齿的问罗妖,“我脸是怎么回事!”
妖妖蛋悠闲的躺在识海里,转个圈儿,再转个圈儿,直到知趣闭上眼睛,到识海里戳罗妖的小jj,并且义正严辞的威胁,“再不说话,我就给你剪了,把你画成太监!”
罗妖早听知趣介绍过太监这种莫名的生活,方懒懒道,“可能是火旺吧。”又装模作样的安慰知趣,“没事,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一样喜欢你,黑炭。”
知趣气的咬了半天牙,还是林央早上起来不见知趣过来叫门,知趣才气咻咻的从紫金鼎里跳出去开门,把林央吓一跳。知趣没好气地,“叫什么叫,不就脸上长了几个疙瘩么。”
林央一颗少年心,完全是关心知趣,见知趣心情不好,也没把知趣的恶言恶语放心上,好脾气的问,“昨天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发疙瘩了。”
知趣摸着癞蛤蟆皮一样的脸,含糊道,“兴许是过年吃的太好了,火旺。”
“可能是哦。先前你还起了一嘴的燎泡呢。”林央劝知趣,“以后别吃辣的了,我不吃,你也别吃。”知趣是个无辣不欢的人,听这话,虽然有些不乐意,不过,为了圆自己这突发的一脸的疙瘩,只得应了。
林央看知趣闷闷不热,牵着知趣的手,极有良心地,“知趣,你放心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辜负你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林央不似以前,谈到感情的事还害羞啥的,经过几年的适应,他渐渐坦诚开来。虽不明说,已有了几分暧昧。
借着这张看不清颜色的脸,知趣没说话。罗妖在识海里狠狠的瞪了林央几眼,恨不能剥了这小崽子的皮!太会花颜巧语了有没有!
凤鸳被小相好儿们一顿连抓带挠带撕咬,几近毁容,这才刚好,知趣又生出满脸疙瘩来,把以前那勉强的三分俊俏糟蹋的一分不剩。
林央跟凤鸳商量着要不要去抓些药给知趣吃,凤鸳十分有养颜经验的对林央道,“我听人说,但凡年轻人,十五六岁发育的时候,脸上都会长痘痘、变声啥的?”
林央问,“知趣十五、还是十六?”
凤鸳咳一声,“人族修士可能发育的比较晚呢。”
“谬论!”
凤鸳摸着自己皮光肉滑的脸蛋儿,再瞧他家凤神越发俊美的形容,心中满满是身为妖族的优越感,宽慰林央道,“少爷,你就放心吧。罗先生自己就有药铺呢。要吃什么药,他自己清楚。再者说了,这些天罗先生有些火旺,前儿那一嘴的水泡,这是火气转移了。”
林央道,“以后咱们还是不要吃辣椒了。”
“那东西是对皮肤不好来着。”
林央暗自思量:其实知趣这样子也没啥不好,他一点儿也不希望有别人发现知趣的好处呢。
唉,可惜罗妖一番算计,若是知道林央作此想,不知罗妖该做何想了?
知趣顶着这么一张脸,把归来的苏云殊都吓一跳,险些误以为知趣这是易容了呢。不过,知趣现在顾不上理会苏云殊,他正在紫金鼎里搞建设。
随着知趣记忆完全恢复,他抓紧一切时间在紫金鼎里修炼。知趣是个仔细的人,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只要他修为略有增加,紫金鼎的空间也会有所增加。把这事跟罗妖说了,罗妖道,“看来,我想的没错,这件紫金鼎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
依罗妖的身份见识,竟说出“了不得”三字。知趣顾不得因脸的事情跟罗妖呕气了,连忙细听究竟。罗妖为了防止别人打他家黑炭的主意,使出这样缺德的手段,也知知趣心里不高兴,正想做一二事讨知趣开心呢。现成的机会卖好儿,罗妖半点儿不拿捏,直接道,“黑炭,你记不记得,当时这紫金鼎,罗家竟无一人识此宝。后来,就是夏春秋也只说这件宝贝,并未具体说什么?那么我猜,其实,他也不认得此宝,所以才会走眼,将这宝贝轻而易举的还给了你。”
知趣被罗妖吊足胃口,心痒难耐,催促道,“快说,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一界。”
啊?
“朱雀本是天生妖神,涅槃之后又转为凡胎,如今在凡世,他也不仅是朱雀转世,恐怕更有天命在身。”夏春秋道,“修士术法高深,凡人在修士面前渺小如草芥。但,有一类凡人始终是例外的,在那一类凡人面前,哪怕修士亦要俯首恭敬。你知道,这是什么人么?”
江山能追随在夏春秋身畔,自然是夏春秋的心腹弟子,闻言,眉心微动,脱口而出,“凡世帝王。”
“对。”夏春秋目光幽远,“所谓帝王,是天界派谴到凡世的神明。天子有百灵护体,这句话并不是空话。正因为有凡世帝王在,凡世才能在修真界的强势下保持独立,而不是沦为修真界手中的玩具。”
“以前有位大能,他在凡世时见人间帝王有帝王气在身,十分羡慕,便想着若是夺此帝王气,对己身修为定大有益处。那位大能,当时已是元婴后期,他计划严谨、行事周全,甚至将帝王掳至修真界,不过,很可惜的是,他尚未夺走帝王气,便被突然而降的一道天雷轰的魂飞魄散。”夏春秋温声道,“几百年的修为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越是修为高深的修士,对于天道感悟越深,越不会率性行事。”
江山皱眉,“师父是说,朱雀会成为凡世帝王?”
夏春秋一笑,“这话好笑,堂堂妖神转世为凡,即便有凡人肉身对妖神的种种压制,那仍是妖神。除了九五之位,其他位子也配不上妖神。”
“那,朱雀一直是凡人,并非我们不想动他,而是不能动他了。”江山思量道,“苏云殊将将三年都未能使朱雀修道,若不修道,朱雀则一直是凡人……”
“当初罗家为了得到朱雀蛋,生生折损了一名元婴修士。朱雀最后虽未能离开罗浮界,但,在那一战中,罗家再损一名元婴、更使得天符门古天真人因此命丧罗浮界。最后,即便罗家化神修士出手,都未能留住朱雀。”夏春秋一笑,“若朱雀都能轻易得到,江山,你就太小看这上古妖神了。”
苏云殊不在,知趣受不了林央的央磨,便跟林央、凤鸳普及修真界的知识,“凡人向往修真界,无非是那里的人活的长久些,吃食较凡世,也略好一点。”
林央并非贪口舌之欲的人,道,“这个其实是小节,我觉着最重要的是修士有许多术法要强于凡人的武功,所以,修士才瞧不起凡人。”
知趣道,“其实,修真界虽超脱于凡世,说白了,修士心心念念只为成仙,可见,修士也是凡人。”
“修士的生命是长于普通人,但,修士若想提高修为,除了要购买各色丹药,还得时不时的闭关。修士的寿命长,闭关的时候也长,等闲三五年;还有的,一闭眼,转眼上百年过去,都是寻常。”知趣温声道,“修真界的食物好吃,但,修士辟谷之后就很少再吃东西了。纵使吃,也是各式各样的丹药。”
林央咋舌,“那,仙果奇珍也不吃吗?”就林央本身,他极喜欢吃知趣做的菜,哪怕他并不是很讲究这个,但若是不吃东西,多可惜啊。
“哪有那么多奇珍仙果。”知趣失笑,“就算有,譬如你得了一个宝贝,若是叫人知道,不必什么理由,只要别人强于你,杀人夺宝也没处说理。”
“那,修真界没有官府衙门么?”
“修真界有管理这一界的门派或是界主,但是,修真界本身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也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知趣淡然道,“死了,只怨你不够强而已。”
“修真界的秩序,没有凡世这样井井有条。修真界的人,其实同凡人一样,七情六欲、爱恨情仇,一样不缺。”知趣笑,“神明赋予修真界较凡世更多的灵气与更优越的自然环境,修士也多生的俊俏貌美,可惜,修士生活枯燥并不因为就强于凡人。”
林央有些不大认同,“怎么会?修士在凡世常被认为仙师呢?凡人想出名想成功,要努力几十年,修士随便一个术法,就能让皇帝陛下视他们为仙人,毕恭毕敬请入宫廷,自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知趣一笑,“首先,凡世之所以被称为凡世,就是因为这里是凡人的世界。简单的说,凡世的环境并不利于修士修炼。修真界的天才,是不会来凡世沉溺于这些功名利禄的,他们急着将修为提升至更高处。而来凡世入宫廷享仙师供奉者,大都修为平平,似我这般。林央,你知道我修炼多少年了吗?我如今已经四十几岁了。”
“寻常的修士修炼几十年,大都如我这般。但实际上,天资好的凡人,一步一个脚印,不论是科考还是武举,到四十几岁时,不一定比在宫廷里做仙师的修士差。”知趣侃侃而谈,“再者,那些会星点儿道法就迷惑皇帝的人,时不时的炼些不成熟的丹药给帝王服用。朝中大臣多有不屑,视他们为小人妖孽,就是他们自己,下场也不一定有多好。”
林央思量片刻,问,“知趣,那依你的意思,难道做凡人比做修士要好?”
“修士本就是凡胎。所以修士才心心念念的想超脱凡体,羽化成仙呢。”知趣拍拍林央的手,笑道,“我明白,你羡慕的无非是修士远胜于凡人的力量。可以驱使这种力量是一回事,自己拥有这种力量又是另一回事,对不对?”
被知趣一语道破自己的心思,林央很有些不好意思,再次应诺,“知趣,我是不会修道的。”
“我相信。”
知趣不禁想,修士千万年来心心道道的只为成仙,一代又一代人忍耐着修士枯燥的生活、飞蛾扑火的投入修仙大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长生,或者有之。
再有一种原由,或许是出自对更强大力量的向往吧。
人类,是需要力量才能证明安全感的动物吧。
知趣正色道,“林央,不要修道。哪怕有人用任何人任何事威胁你,我宁愿你一刀自尽死了,也不想你日后沦为别人刀下鱼肉,任人宰割。你是朱雀,你的先祖们,都是九天之上的妖神,是世间最骄傲的种族。”
“我知道,知趣。”林央心里有小小的激动,不禁想,前世,是不是知趣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呢。两只耳朵不小心变的红彤彤,林央小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苏云殊啊?”
“不急,总要等咱们的援手来。”
“援手?”
“是啊,援手。”
援手尚未来,倒是等来了凤鸳的一身风流债。
大年初一一出门,知趣惊觉院子里成了动物园,倒吓一跳。这些小动物们,大都开了些许灵窍,模模糊糊的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识来。而且,人家来也不空手,颇有礼数,给知趣带来了过年的礼物,若干大大小小的猎物,其中一只小松鼠还弄了一大口袋的松子来给知趣做干果。
他们是来找凤鸳的。
这个,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知趣十分大方地,“凤鸳,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你就陪人家出去玩儿一遭吧。”
凤鸳这两年跟在林央身边做牛做马,除了偶尔调戏调戏枝头小鸟,也没出去风流。如今相好儿们找上门,一向风流多情的凤鸳也不好意思拒之门外,知趣又肯放他假,他家凤神也没意见,于是,凤鸳就左拥右抱的带相好们出门玩耍了。
这一日,凤鸳直到大半夜才回来。凤鸳那个脸哟,守着林央呜呜的哭到天明,林央好心的拿药给凤鸳抹了,见他哭个没完,林央道,“你还是大男人呢,没听说过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那群没良心的家伙,我这脸,我这脸……”凤鸳拿脸当命,脸被相好咬的几近毁容,他都不想活啦!
林央忍笑,问他,“走时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翻脸啦。”
“少爷哪里知道,翻脸不认人哪。”凤鸳满肚子苦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快别哭了,眼泪把药冲走,再一泡那些伤,肿的更难看了。”林央还很会劝人,知道凤鸳在意相貌,就拿凤鸳的相貌说事儿。
果然,此话一出,凤鸳的眼泪立时止了。他不知从哪儿弄来块儿帕子遮脸,低声道,“少爷别看了,快睡去吧。”
林央把凤鸳的枕头放在自己床上,“来,一块儿睡吧。你也真是的,要是只跟一个好,哪里会有这事儿。挨这打,也不冤。”
自家凤神肯跟他一个床上睡觉,这是何等的荣光啊,凤鸳立刻就把挨揍至险些毁容的事撂一边儿去了,屁颠颠的上了林央了床。
躺在他家凤神的床上,凤鸳欢喜的心里直冒泡泡,觉着自己肯定是世上最有福气的小鸳鸯了,不然,怎么能得到凤神的青睐呢。凤鸳悄悄的跟林央说,“少爷,我能求你件事么?”
“什么事,你直接说吧,什么求不求的。”林央虽然早知道自己上辈子是凤凰的事,凤鸳在他面前也一直以奴仆自居。不过,凤鸳有一点好处,在知趣的教导下,他并没有强烈的等级观念。
凤鸳挺不好意思的小小声道,“少爷,以后,你能不能别叫其他的鸳鸯上你的床。”
“我就认识你一个鸳鸯。”
“就算少爷认识了其他的鸳鸯,也别叫他们陪你睡啊。”
“哦。”听凤鸳哭哭啼啼大半夜,林央阖眼就要睡去,迷迷糊糊的就应了。
凤鸳心下窃喜:这样,他就是鸳鸯界里唯一一只跟凤神同床过的鸳鸯啦。这得是多么无上的荣光啊,完全可以载入羽禽族的史册啊!!!
连标题的名子凤鸳亦想好了,就叫:史上最幸福的小鸳鸯——凤鸳。
知趣就凤鸳挨揍事件教育林央,“这就是花心的下场!”
林央暗想:若是他以后万一喜欢上别人,知趣会不会也这样揍他啊。其实,他也不是不喜欢知趣,就是知趣对他一点儿不亲近,现在都不肯跟他一个床睡觉,还不如凤鸳对他呢。
林央对此,其实很有些不满。
第一八七章
罗妖瞧着林央看他家黑炭的小眼神儿,非但是醋坛子翻一地,更兼心里那小火苗是噌噌噌的往外冒啊,把知趣烤的啊,嘴巴外面一溜儿燎泡,现在除了喝稀粥,就只能喝开水,降火!
要不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呢,哪怕现在罗妖不美人了,起码也是一颗美蛋。知趣在紫金鼎里很有耐心的给罗妖做工作,“我看林央,就跟看咱儿子似的,你莫多想。”
罗妖阴阳怪气,“我没生,你也没生,哪里来的儿子?”
“莫非你还不信我?”
“信。”美人妖妖蛋在知趣的识海大摇大摆的溜达了一圈儿,知趣刚放下心来,他一句话又令知趣提心吊胆,“以前信,现在不信。”
知趣喝着降火的汤药,嘟囔道,“不管你信不信,再敢给我无故发热,晚上弹你小jj啊。”这又得说到知趣的恶趣味啦,人家罗妖都惨兮兮的变成蛋的状态了,他偏能在人家洁白晶莹的蛋壳上画出眉眼五官,还是有腰有屁股的裸体画,有事没事就调戏人家,高兴了摸人家小jj,生气了就朝蛋壳咔咔咔弹几下。反正凤凰蛋结实的很,知趣估量着力道,也不会弹坏。
罗妖趁机提条件,“今天让我在你屁股上滚一滚,我就暂且原谅你一遭。”想当初他倾城倾国时,也没人追求他啥的。倒是这黑炭,别看眉眼平庸,总是有人惦记,叫人不放心的很。
“滚吧滚吧,你要有手,捏两把都行。”知趣跟罗妖商量,“你顺便再把我腰滚一滚,兴许年纪大了,腰酸。”
好容易用美男计让罗妖消了气,知趣嘴里这火气也渐消下去,并且,接下来,罗妖表现出了极大度的男人胸怀,知趣对此表示非常满意,还大方有让罗妖在他屁股上多滚了几回。
但是,在某一天,知趣起床后,惊的险些没摔了镜子!
知趣咕咚又跳回紫金鼎,咬牙切齿的问罗妖,“我脸是怎么回事!”
妖妖蛋悠闲的躺在识海里,转个圈儿,再转个圈儿,直到知趣闭上眼睛,到识海里戳罗妖的小jj,并且义正严辞的威胁,“再不说话,我就给你剪了,把你画成太监!”
罗妖早听知趣介绍过太监这种莫名的生活,方懒懒道,“可能是火旺吧。”又装模作样的安慰知趣,“没事,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一样喜欢你,黑炭。”
知趣气的咬了半天牙,还是林央早上起来不见知趣过来叫门,知趣才气咻咻的从紫金鼎里跳出去开门,把林央吓一跳。知趣没好气地,“叫什么叫,不就脸上长了几个疙瘩么。”
林央一颗少年心,完全是关心知趣,见知趣心情不好,也没把知趣的恶言恶语放心上,好脾气的问,“昨天不是好好儿的么,怎么突然就发疙瘩了。”
知趣摸着癞蛤蟆皮一样的脸,含糊道,“兴许是过年吃的太好了,火旺。”
“可能是哦。先前你还起了一嘴的燎泡呢。”林央劝知趣,“以后别吃辣的了,我不吃,你也别吃。”知趣是个无辣不欢的人,听这话,虽然有些不乐意,不过,为了圆自己这突发的一脸的疙瘩,只得应了。
林央看知趣闷闷不热,牵着知趣的手,极有良心地,“知趣,你放心吧,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辜负你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林央不似以前,谈到感情的事还害羞啥的,经过几年的适应,他渐渐坦诚开来。虽不明说,已有了几分暧昧。
借着这张看不清颜色的脸,知趣没说话。罗妖在识海里狠狠的瞪了林央几眼,恨不能剥了这小崽子的皮!太会花颜巧语了有没有!
凤鸳被小相好儿们一顿连抓带挠带撕咬,几近毁容,这才刚好,知趣又生出满脸疙瘩来,把以前那勉强的三分俊俏糟蹋的一分不剩。
林央跟凤鸳商量着要不要去抓些药给知趣吃,凤鸳十分有养颜经验的对林央道,“我听人说,但凡年轻人,十五六岁发育的时候,脸上都会长痘痘、变声啥的?”
林央问,“知趣十五、还是十六?”
凤鸳咳一声,“人族修士可能发育的比较晚呢。”
“谬论!”
凤鸳摸着自己皮光肉滑的脸蛋儿,再瞧他家凤神越发俊美的形容,心中满满是身为妖族的优越感,宽慰林央道,“少爷,你就放心吧。罗先生自己就有药铺呢。要吃什么药,他自己清楚。再者说了,这些天罗先生有些火旺,前儿那一嘴的水泡,这是火气转移了。”
林央道,“以后咱们还是不要吃辣椒了。”
“那东西是对皮肤不好来着。”
林央暗自思量:其实知趣这样子也没啥不好,他一点儿也不希望有别人发现知趣的好处呢。
唉,可惜罗妖一番算计,若是知道林央作此想,不知罗妖该做何想了?
知趣顶着这么一张脸,把归来的苏云殊都吓一跳,险些误以为知趣这是易容了呢。不过,知趣现在顾不上理会苏云殊,他正在紫金鼎里搞建设。
随着知趣记忆完全恢复,他抓紧一切时间在紫金鼎里修炼。知趣是个仔细的人,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只要他修为略有增加,紫金鼎的空间也会有所增加。把这事跟罗妖说了,罗妖道,“看来,我想的没错,这件紫金鼎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
依罗妖的身份见识,竟说出“了不得”三字。知趣顾不得因脸的事情跟罗妖呕气了,连忙细听究竟。罗妖为了防止别人打他家黑炭的主意,使出这样缺德的手段,也知知趣心里不高兴,正想做一二事讨知趣开心呢。现成的机会卖好儿,罗妖半点儿不拿捏,直接道,“黑炭,你记不记得,当时这紫金鼎,罗家竟无一人识此宝。后来,就是夏春秋也只说这件宝贝,并未具体说什么?那么我猜,其实,他也不认得此宝,所以才会走眼,将这宝贝轻而易举的还给了你。”
知趣被罗妖吊足胃口,心痒难耐,催促道,“快说,这究竟是什么?”
“这是一界。”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