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海产
“良子,你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的很,这一路上的花销,不能都让你拿。”
李氏说着,拿出银票递给徐良。毕竟是女婿,之前下聘礼纳彩,徐良基本上下血本,李氏有些不忍。
“娘,说什么你的我的啊,这几年我吃住也一分钱没出过啊,再说了,我要是没钱了,你们也不能干瞅着啊,一家人说啥两家话啊!”
徐良心里暗笑,李氏对自己的疼爱,这几年一如既往,自己好吃好喝,还骗人家的闺女当媳妇,占了那么多的便宜,如今花点银子,哪里吃亏啊。
“娘,咱们还是先去集市买些海产吧,灶上的火还没熄,回来咱自己做,肯定比外面的味道好。”
徐良说着,带着家人往院外走去。
这个海货集市,是滨城最大的,这里的海货,全天不断,一直都有商家在售卖,都是刚刚打捞的,十分新鲜。
“哇,娘,你看这么多种类的海货啊,我都不知道买哪个了,看着都想吃。”
林立夏如今已经眼花缭乱,新鲜的海货,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见到。
“娘,这个好,这个皮皮虾特别鲜美。”
徐良指着一个摊位说道,他曾经在宛城的饭馆里吃到过,都是从滨城送货过去的,新鲜的,价格都不便宜。
“买!”
“娘,这个好。”
“买!”
只要娃们说好的,李氏便一样买上二斤。
集市还没有逛到一半,便已经买了几篮子的海货了,什么皮皮虾,海蟹,牡蛎,海虾,扇贝,刀鱼,还有几条大鱿鱼。
“娘,差不多够吃了。不如先买这些,明日再来。”
林轩之建议到,毕竟,海货就图个鲜,要是吃不了,隔夜的容易坏肚子,就只能白白扔掉了。
众人表示赞同,刚要离去,林立夏眼尖,突然看到卖海参的摊子。
“姑娘,要买海参和海刺猬吗?”
老板问向林立夏,这海参和海胆,是今早出海的附属品,其余的,都已经卖了个差不临,剩下的海参还有还刺猬,城里喜好的人不多,老板本打算再过一会,卖不掉便带回家去,做添菜。
“老板,你这海参和还刺猬咋卖?”
林立夏不知晓,在大齐的海参是否也是如现代一般,贵的的要死,稍微上档次一点的饭店,一碗海参粥就要近百元,还只有扣扣搜搜的一只海参。
“姑娘要是喜欢吃的话,不如给上一百钱,全拿走吧。”
老板如今早就将成本都挣了出来,现在便是,给钱就卖。
“咋,姑娘,还嫌贵?这可都是今日刚刚打捞的。”
看着林立夏没有吱声,瞪大了眼睛,以为林立夏嫌贵,只是价格不能再低了,不然不如回去自己做添菜了。
“全都要了。”
林立夏咽了咽口水,这简直就是白菜价啊,这么多海参,至少得有个二三斤,再加上还刺猬,这在前世都是宝贝啊,这大齐人,真是 暴殄天物啊!
掌柜的见林立夏如此爽快,还主动的帮着,将海刺猬的黄都给起了出来,不然回去自己弄的话,没有经验,容易受伤。
林立夏拎着小篮子,跟李氏等人一同,回到小院子。
“娘,你们先去休息一下,我跟大姐去做就好,再去找伙计要几样配料,保准给你做几样不同的,这些东西怎么吃,师父都跟我说了,他出海的时候,净吃海货了,经验十分丰富。”
这小院子里的灶间,东西都还算齐全,锅碗瓢盆都不缺。
林立夏先让林大丫将螃蟹和皮皮虾,直接放在蒸锅里蒸,这两样海货,只有这样吃才不失新鲜。
林大丫又将刀鱼,用咸盐腌上,准备一会,裹上面糊,下油锅煎炸。
“伙计,你们这有大葱和粉丝吗?”
林立夏见了伙计,刚好过来送已经饮遛好的马,便顺嘴问道。
“有啊,姑娘,灶上的大葱不够用吗?粉丝你要什么样的,跟我去灶间取吧。”
伙计说着,将林立夏带到客栈的灶上。
“大葱不够,我再多要点。粉丝要那种特别细的。”
林立夏想要做葱烧海参,这道菜,必须要葱多,味道才棒。
林立夏看了看灶上,储备十分丰富。又拿了鸡蛋,粉丝,大蒜,黄瓜,火腿等调料,最后盛了一盆大米饭。
“姑娘,你拿的东西,可真新鲜,这是要做啥啊?”
“等我做好了,每样送你些尝尝。”
看着伙计那好奇的模样,十分好笑,这伙计也算是尽责,还让她拿了这么多的东西,也没说另算银子的事,便准备奖赏他一下。
回到小院子的时候,李氏等人,已经在院子里支起了桌,林立夏从马车上,将烤架拿下来,这是她特意从边城带出来的,放在灶上,便可以烤串了。
林立夏找了几根竹签子,将切好的鱿鱼串上,这鱿鱼,如果不串上烤,一会儿便会打成卷,受热便会不均匀,口感就不会那么好了。
这边说的海刺猬,实际上就是前世的海胆,海胆富含丰富的氨基酸与蛋白质,能够提神解乏,增强精力。
还有海参,也是名贵的药材,能够提高记忆力,延缓衰老。
只不过,这里的人们,还不知道这些海货的妙用,才能如此廉价。
最主要这两样海货,都能补肾壮阳,林立夏也想着,给徐良吃正好,没准这一路上,有什么奇迹发生,让自己有了小外甥或者小外甥女也说不准呢。
海胆已经被取出了海胆黄,直接与鸡蛋一起,做个海胆蒸蛋。
蒜蓉已经捣好,粉丝也焯熟了,扇贝与牡蛎,前世里最被人接受的吃法,便是蒜蓉的,今日,林立夏也打算这么做。
要的那一大盆米饭,是林立夏的秘诀,前世的时候,她最擅长的便是扬州炒饭,长时间一个人生活,没什么比炒饭,更方便,快捷,还有营养。炒饭的时候,加上黄瓜、火腿、虾仁、胡萝卜,黄瓜的清香,还能中和炒饭的油腻,让炒饭更加可口。
李氏说着,拿出银票递给徐良。毕竟是女婿,之前下聘礼纳彩,徐良基本上下血本,李氏有些不忍。
“娘,说什么你的我的啊,这几年我吃住也一分钱没出过啊,再说了,我要是没钱了,你们也不能干瞅着啊,一家人说啥两家话啊!”
徐良心里暗笑,李氏对自己的疼爱,这几年一如既往,自己好吃好喝,还骗人家的闺女当媳妇,占了那么多的便宜,如今花点银子,哪里吃亏啊。
“娘,咱们还是先去集市买些海产吧,灶上的火还没熄,回来咱自己做,肯定比外面的味道好。”
徐良说着,带着家人往院外走去。
这个海货集市,是滨城最大的,这里的海货,全天不断,一直都有商家在售卖,都是刚刚打捞的,十分新鲜。
“哇,娘,你看这么多种类的海货啊,我都不知道买哪个了,看着都想吃。”
林立夏如今已经眼花缭乱,新鲜的海货,这么多年了,还是头一次见到。
“娘,这个好,这个皮皮虾特别鲜美。”
徐良指着一个摊位说道,他曾经在宛城的饭馆里吃到过,都是从滨城送货过去的,新鲜的,价格都不便宜。
“买!”
“娘,这个好。”
“买!”
只要娃们说好的,李氏便一样买上二斤。
集市还没有逛到一半,便已经买了几篮子的海货了,什么皮皮虾,海蟹,牡蛎,海虾,扇贝,刀鱼,还有几条大鱿鱼。
“娘,差不多够吃了。不如先买这些,明日再来。”
林轩之建议到,毕竟,海货就图个鲜,要是吃不了,隔夜的容易坏肚子,就只能白白扔掉了。
众人表示赞同,刚要离去,林立夏眼尖,突然看到卖海参的摊子。
“姑娘,要买海参和海刺猬吗?”
老板问向林立夏,这海参和海胆,是今早出海的附属品,其余的,都已经卖了个差不临,剩下的海参还有还刺猬,城里喜好的人不多,老板本打算再过一会,卖不掉便带回家去,做添菜。
“老板,你这海参和还刺猬咋卖?”
林立夏不知晓,在大齐的海参是否也是如现代一般,贵的的要死,稍微上档次一点的饭店,一碗海参粥就要近百元,还只有扣扣搜搜的一只海参。
“姑娘要是喜欢吃的话,不如给上一百钱,全拿走吧。”
老板如今早就将成本都挣了出来,现在便是,给钱就卖。
“咋,姑娘,还嫌贵?这可都是今日刚刚打捞的。”
看着林立夏没有吱声,瞪大了眼睛,以为林立夏嫌贵,只是价格不能再低了,不然不如回去自己做添菜了。
“全都要了。”
林立夏咽了咽口水,这简直就是白菜价啊,这么多海参,至少得有个二三斤,再加上还刺猬,这在前世都是宝贝啊,这大齐人,真是 暴殄天物啊!
掌柜的见林立夏如此爽快,还主动的帮着,将海刺猬的黄都给起了出来,不然回去自己弄的话,没有经验,容易受伤。
林立夏拎着小篮子,跟李氏等人一同,回到小院子。
“娘,你们先去休息一下,我跟大姐去做就好,再去找伙计要几样配料,保准给你做几样不同的,这些东西怎么吃,师父都跟我说了,他出海的时候,净吃海货了,经验十分丰富。”
这小院子里的灶间,东西都还算齐全,锅碗瓢盆都不缺。
林立夏先让林大丫将螃蟹和皮皮虾,直接放在蒸锅里蒸,这两样海货,只有这样吃才不失新鲜。
林大丫又将刀鱼,用咸盐腌上,准备一会,裹上面糊,下油锅煎炸。
“伙计,你们这有大葱和粉丝吗?”
林立夏见了伙计,刚好过来送已经饮遛好的马,便顺嘴问道。
“有啊,姑娘,灶上的大葱不够用吗?粉丝你要什么样的,跟我去灶间取吧。”
伙计说着,将林立夏带到客栈的灶上。
“大葱不够,我再多要点。粉丝要那种特别细的。”
林立夏想要做葱烧海参,这道菜,必须要葱多,味道才棒。
林立夏看了看灶上,储备十分丰富。又拿了鸡蛋,粉丝,大蒜,黄瓜,火腿等调料,最后盛了一盆大米饭。
“姑娘,你拿的东西,可真新鲜,这是要做啥啊?”
“等我做好了,每样送你些尝尝。”
看着伙计那好奇的模样,十分好笑,这伙计也算是尽责,还让她拿了这么多的东西,也没说另算银子的事,便准备奖赏他一下。
回到小院子的时候,李氏等人,已经在院子里支起了桌,林立夏从马车上,将烤架拿下来,这是她特意从边城带出来的,放在灶上,便可以烤串了。
林立夏找了几根竹签子,将切好的鱿鱼串上,这鱿鱼,如果不串上烤,一会儿便会打成卷,受热便会不均匀,口感就不会那么好了。
这边说的海刺猬,实际上就是前世的海胆,海胆富含丰富的氨基酸与蛋白质,能够提神解乏,增强精力。
还有海参,也是名贵的药材,能够提高记忆力,延缓衰老。
只不过,这里的人们,还不知道这些海货的妙用,才能如此廉价。
最主要这两样海货,都能补肾壮阳,林立夏也想着,给徐良吃正好,没准这一路上,有什么奇迹发生,让自己有了小外甥或者小外甥女也说不准呢。
海胆已经被取出了海胆黄,直接与鸡蛋一起,做个海胆蒸蛋。
蒜蓉已经捣好,粉丝也焯熟了,扇贝与牡蛎,前世里最被人接受的吃法,便是蒜蓉的,今日,林立夏也打算这么做。
要的那一大盆米饭,是林立夏的秘诀,前世的时候,她最擅长的便是扬州炒饭,长时间一个人生活,没什么比炒饭,更方便,快捷,还有营养。炒饭的时候,加上黄瓜、火腿、虾仁、胡萝卜,黄瓜的清香,还能中和炒饭的油腻,让炒饭更加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