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财富总是会从单纯的财富转化成别的什么东西,人总是想要别的人拥有更多的优越感。
  迟念会怎么看这些事?
  于菀柔无端地想知道迟念的看法,她心里想着的人此时就在她头顶上拍戏。
  今天来立汇试衣服,也是因为她这个姐姐要来市中心拍戏,正好能拍完戏,然后把出席宋家老爷子寿宴的衣服一并试了。
  这样无所谓的态度,可全世界都在将就她。
  宋衍怎么看迟念的这种安排?
  于菀柔也试图观察陪着他们一行人的宋辰,可宋辰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非常绅士,委实看不出他有什么态度。
  难道真的不在乎?
  迟女士虽然嘴上没少抱怨女儿选择进娱乐圈的决定,可她抱怨里也透着满意。
  正像耳朵边飘来的妈妈辈的交谈话语那样。
  “我这个年龄穿艳色不好,太浮了,最合适的是红色,可去年的夏装rodriguez推了红色系,念念再推波助澜地那么一穿,整个下半年,满大街都是红裙子,当然得躲着已经流行开来的东西挑,再时髦的东西,泛滥开来就是俗气。”
  长长一段话,重点藏在中间那句跟迟念有关的。
  迟女士当然得意自己女儿引领风尚的能力。
  于菀柔年纪不大,又没受过什么大挫折,其实她很羡慕迟念的这种风光。
  邝小姐一面不赞同迟念太张扬,搞事业搞到进娱乐圈,一面又不情愿地承认迟念品味好,还说她很多朋友想跟迟念认识。
  想想ag发给她的那个邀请,于菀柔心下有几分骚动,可是她妈不许。
  等我回b市问爸爸,姐姐可以,妹妹当然也可以。
  于菀柔心下如此想到。
  “菀柔,菀柔!”
  “啊?”
  于菀柔想事情想得太入神,一时没注意到她哥冯忆安在喊她。
  冯忆安看她这个样子,倒是笑了。
  跟宋辰说道:“她们姐妹俩,发呆的时候最像,其余时候,真的不大像。”
  于菀柔不喜欢自己哥哥提迟念,便有意岔开话题,问冯忆安道:“喊我干嘛?”
  “问你想不想跟我们一道去楼上看看?”
  “楼上有什么好看的?无非是一堆人在拍戏。”,于菀柔嘟囔道。
  “我只看过美国的片场,没见识过中国的片场,而且感觉已经好多年没跟宋衍说过话了,菀柔陪我去看看,好不好嘛?”
  邝小姐倒是有兴致,用娇嗲又蹩脚的普通话劝于菀柔道。
  一共四个年轻人,三票对一票,于菀柔又不想参与她妈和迟女士的聊天,只能同意。
  于是四人一道去看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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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花将尽》之所以要借用立汇的地方,是因为要拍一场男女主单独相处的戏。
  女主顾承欢在故事开始就遭遇了情感败局,陆家六少陆肃雍接受家族安排,娶了豪门千金为妻。
  顾承欢为人有心机,知道她与陆肃雍再无可能,她是不会做情妇的,倒不是道德上有什么顾虑,而是顾承欢觉得做情妇不值账。
  将来能上位还好,上不了位她就亏大了,且她心知陆肃雍很喜欢自己,但是如此都不足以让他对抗家庭,那指望这个男人过个几年,为了韶华不再,人老珠黄的她做离婚决定,那是更不可能的事。
  权衡之下,顾承欢打定主意寻找新的目标,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也为了避开陆肃雍新婚妻子可能有的猜疑,陆肃雍秘书这份工作势必是做不得了,顾承欢向来识趣,自己先行一步,申请了调职。
  却不想昔日的竞争对手摆了她一道,顾承欢居然被指给了在陆家内部都不讨人喜欢的陆家四少陆斯年。
  此君向来不务正业,劣迹斑斑,名义上管着陆氏集团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可只是偶尔上班,大部分时候,他都忙着带新认识的女朋友还有自己的狐朋狗友们到处冶游。
  因为父亲早亡,在其他堂兄弟还需要跟家里领“零花钱”的时候,年满二十一岁的陆斯年已经获得了支配他父亲留给他的丰厚遗产的权力,大笔遗产可以供他尽情挥霍。
  陆斯年放浪不羁,流连欢场,纵情声色,是典型的豪门纨绔。
  跟着这样一个人自然是没什么前途的,顾承欢打定主意,早日摆脱这位上司。
  可随着时间流逝,顾承欢发现陆斯年还有另一面,在两个人宛如探戈步一般的试探与猜谜中,顾承欢发觉陆斯年非但不是一无是处,反而在谋划着什么,而顾承欢表现给别人的假面,在陆斯年面前也渐渐无法维持。
  你会爱上一个与自己互补的人,还是一个与自己相似的人?
  顾承欢曾经觉得是前者,可这个答案开始不那么坚定。
  顾承欢生日这天,还要帮陆斯年追女孩。
  □□少出手阔绰,包下整个商场,让自己中意的女友随便挑,却因为态度傲慢,在顾承欢精心安排的烛光晚餐里,被伤了自尊的女友泼了满脸红酒。
  后续安排自然无法进行,顾承欢问陆斯年要不要跟商场说明取消安排。
  陆斯年拒绝,他突然想起来自己看过顾承欢的档案,今天是顾承欢的生日,于是叫顾承欢去挑礼物,喜欢什么拿什么,当他这个做老板的给下属送生日礼物了。
  这就是《繁花将尽》第两百一十场的拍摄背景。
  其实这部分剧情从剧本顺序上说,是在前面的位置,但是实际拍摄因为各种因素,并不是按剧本顺序一幕幕地拍。
  迟念和宋衍昨天在赫兰道拍了男女主定情,今天却要倒回去拍两人相互试探的戏份。
  冯忆安和于菀柔一行四人上来的时候,正拍到顾承欢跟陆斯年要烟抽的部分。
  陆斯年感觉一阵女性的温软香气将自己笼罩,顾承欢长长的眼睫毛如鸦羽般浓密乌黑,她没跟他要打火机,衔着口中的烟凑上他叼在唇上的烟卷末端。
  顾承欢总是这样大胆,她不会不懂她这个动作的暧昧含义。
  可陆斯年没有像往常那样做,如果那些追逐他的女人这样做,他也许会索取一点惠而不费的“好处”,猎物自己送上门,还有什么好讲的。
  可这是顾承欢,她明显不抱有嫁给他然后实现阶级跃升的幻想。
  她亲眼看着他毫不留情地结束数段情史,利落地帮他收拾首尾,然后无情地将他的旧爱清除出他的视线。
  聪明如顾承欢,当然不会觉得她就是那个让浪子回头的女人。
  带着疑问,两个人一时间默然无语,各自吞云吐雾,漫步在大理石铺就的光滑走廊上。
  顾承欢心情愉悦,她只吸了两口烟,就将烟熄灭扔进了垃圾桶。
  她迈着轻快地步子在各式衣架之间挑选着自己中意的商品,试戴各色帽子和饰品。
  陆斯年性子里惯有恶劣开始作祟,看着正拿着条早春新款连衣裙在身上比划的顾承欢,他以扳回一城的心态,用嘲讽的语气开腔:“顾承欢,为什么享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你还能这么开心?”
  顾承欢却无动于衷,把手中的裙子挂了回去,又换了条摆在身前,对着穿衣镜猜想上身以后的效果。
  “四少,如果你永远改不掉你毒舌又嘴贱的臭毛病,那我麻烦你至少在女人试衣服的时候不要张嘴。”
  陆斯年危险地眯起眼睛,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熟悉他的人都清楚,这是快要生气的征兆。
  可顾承欢对陆斯年的举动满不在乎,她把裙子挂回去,开始看另一排的真丝衬衫。
  “得了吧,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四少,你难道要演给我看,暴躁易怒,动不动就给让人难堪的陆~四~少~”
  顾承欢故意把最后三个字说得婉转动听,妩媚动人。
  陆斯年走到顾承欢身边,打量顾承欢注意着的东西。
  意味深长道:“才三个月,我在你面前就无所遁形。”
  “彼此彼此,才三个月,四少不也把我看的清清楚楚。”
  顾承欢搭在衬衫柔滑布料上的手像象牙制品那样白而光洁,指甲呈现好看的微粉色,一只镶珍珠的手镯松松地套在腕上。
  陆斯年知道,顾承欢是爱大钻的,但是以她个人的经济能力,这显然不可能。
  小钻或者假钻,以顾承欢的品味,她当然不会选择,如此不如退而求其次,戴珍珠饰品,没有钻的璀璨,却也不失体面。
  顾承欢是文化的受害者,这文化养育了如今的她,让她走到如今这个位置,也终有一天,会要了她的命。
  陆斯年清楚顾承欢的向往,她走在钢丝上,一不小心就会摔下万丈深渊。
  “顾承欢,我很好奇,为什么你对我,就不像对着陆肃雍那样装模作样。”
  “四少,我也好奇,为什么你对我,就不像你对别的女人那样柔情蜜意,哪怕那只是一时的也好,可从我到你身边第一天起,我就没享受过这样的福利待遇。”
  “因为你不会被我捕捉,作为猎人,不喜欢太聪明的猎物。”
  顾承欢朝陆斯年甜甜地笑了,转身去看新的商品,发出的声音却清醒而冷静。
  “我也一样啊,四~少~,我不缺会对我甜言蜜语的男人,你知道我有这个资本。
  可我跟他们周旋,又不是为了跟他们谈恋爱,恋爱和婚姻是两件事。
  四少是个好情人,不是个好丈夫,何况四少连我的情人都懒得做。”
  陆斯年跟着顾承欢身后,亦步亦趋。
  女人穿着细高跟凉鞋,自然是光脚,脚趾上涂了樱桃红的蔻丹,脚踝白皙诱人。
  顾承欢已经走到了珠宝柜台,正凝神看那些散发着迷人光芒的首饰。
  陆斯年顺着顾承欢的目光,看见了一副钻石耳钉。
  有些意外,他以为顾承欢会看更高价的东西。
  “喜欢这个?”
  陆斯年问道。
  顾承欢移开视线,娇笑道:“没有,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
  “有男人给你送过类似的东西?”
  “对啊,可惜我没要。”
  “这倒是有些奇怪,送上门礼物,为什么不要,我今晚把别人不要的东西给你,你都能欢欢喜喜地挑来挑去。”
  “因为一副钻石耳钉不够买我一辈子。”
  “那顾小姐觉得什么够买你一辈子?”
  陆斯年说完,用手捏起了顾承欢的下巴,他从顾承欢的声音里听出了异样。
  女人眼睛里果然有了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