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中场休息
  锋刃听说什么血都可以,立刻无比欢乐地:“找只猪来!”
  然后又说:“不行,闻仲身上有我的血,不能跟猪混合。”一指惊弦:“给她,她本来就蠢……”
  惊弦真是心都凉了:“你个王八蛋!我们都受了伤,你把我扔下不管!现在还要给我输猪血!我真是白喜欢你了!”
  锋刃一愣,呃?你喜欢我?咱不是互相凑合到一起的吗?小神仙你不是挺看不上我们凡人的吗?每次上床都象你临幸老子一样啊!特么还非逼着我用你的药水洗澡……
  你居然还真喜欢我呢?
  惊弦这个气啊:“我要不是为了救闻仲!我根本不用喊救命,也就不会挨一箭!我认识闻仲是谁!还不是为了……”
  惊弦愣住,真的?我竟然因为喜欢锋刃,冒着生命危险去呼救?
  确实,我本应该躲起来的啊!
  锋刃半晌,万般无奈地:“我看我还能再献四百毫升血……吧?”
  惊弦破啼为笑:“吧什么吧?你根本就舍不得!”
  锋刃扶头:“我真觉得头晕。”
  费仲叹气:“我,我可以献点血。”
  锋刃同意:“对对,费仲很聪明,给你献了血,你还能……”没准学会点察颜观色,婉转承欢什么的。
  惊弦白他一眼,这蠢货还真嫌她笨呢:“不用了,照你们说的,弄点猪血就行。”
  费仲大力点头,给惊弦竖了个大拇指:“好姑娘,咱不挑捡。啥血都一样,没必要非用人血。”
  晨光默默在一边观礼,锋刃也不说安排他去哪儿,目前看是要把他留在身边做人质,看样子是防着再有突袭的意思。
  他就静静地想锋刃的条件,鬼方如果要反——看情形是一定会反的。鬼妹是典型的鬼方性情,恩怨分明,不计代价,有仇必报。鬼侯死这么惨,方国一定不会善罢干休。能不能赢都得开进都城抢掠一番。精兵远征朝歌,后方空虚,千载难逢的良机啊,这个便宜为啥不占?如果是平时,大帝说给一半鬼方,他不敢要。但是现在大帝明说要向南进,大帝要开东夷这个战场,那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打完了,短时间内都顾不到后方。这个地盘,等大帝打完东夷,他基本就消化得差不多了,可以吃啊!
  他得地盘,大帝避免两线做战,双赢。
  唯一不好的就是他得做人质。
  晨光当然不想留在朝歌,然而,如果只有他留在朝歌才能让大帝放心,才能为歧山赢得发展时间的话,他也没别的选择。
  他强行逃回歧山,大帝恐怕会觉得屁股底下有根刺,不拔不能安枕,搞不好,就把五年发展计划的第一项从东夷改成歧山了。
  当然,离开权力中心,永远是危险的。
  晨光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后宫有颗炸弹。如果处理不好,这炸弹能把他一手打造的江山炸个四分五裂。所以,太姒怎么可能得到晨光的欢心呢?任何一个强势的君王,不独裁是一回事,他允许臣下发表任何看法,任何批评,骂他是狗屎也没问题,但是不会允许任何人分薄他的权利。决定权不分享。
  太姒兜兜转转,在为自己儿子谋划未来,她儿子的未来,就是接过晨光手里的权力,做好准备的过程就是建立一个小小权力中心。中心只有一个,小圈子是不允许存在的。
  事到如今,晨光忧心,那个小权力中心在他缺位的时候,会变成怪物吗?
  又或者,如果他缺位很久,他是否应该希望小权力中心能够正常运作整个方国?这才是对方国未来最好的事?他应该指望吕尚吗?不,如果一定要在臣子与儿子里选一个,他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儿子掌握方国的最高权力。也许他应该放手试试。
  他已经老了。
  锋刃觉得天底下最无耻的人,应该就是素霓了。
  惊弦支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然后忽然说:“素霓要见你!”
  锋刃憋了半天:“告诉他我很忙,过半个时辰再见行不?”
  惊弦道:“他说过半个时辰闻仲就好了,他不敢。”
  锋刃说:“叉叉叉!”
  惊弦道:“他不会动手的,我让他进来了,你别害怕。”
  锋刃忽然福至心灵:“我一点也不怕,他敢动手,我就在你后背上按一下……”
  惊弦气恼:“喂!”
  锋刃怒道:“你喂个屁啊!你是我老婆,你站在谁那边?谁告诉他闻仲过半个时辰就好了的?”
  惊弦默默:我!
  呃,这蠢货居然还挺有理,嗯……我应该站谁那边呢?
  锋刃拎着惊弦耳朵:“是你说的吧?”
  惊弦挣开,弱弱地:“我只是怕你们打起来。”
  锋刃问:“要是素霓要杀我,你会通知我吧?”
  惊弦愣一会儿:“嗯……”
  锋刃气:“我好想打人。”我觉得我把你扔地上,一点也不理亏了。
  素霓进来了,闻仲挣扎着坐起来。
  锋刃挡在前面:“别动,他不是来打仗的。”
  闻仲气结:“你到后面去!”
  锋刃笑:“你老实躺着,打仗我来,你负责放暗器。”
  素霓摊开手:“我来看看西伯。”
  然后惊了:“咦,你这伤口还流血呢?咦,这是被砍了几次啊?咦,这个不是被杨戬砍的吧?这是谁又给了你一刀啊?”
  闻仲沮丧地:“一言难尽啊……”被皇帝老婆给捅了,估计是白捅了。
  锋刃脸红了,无奈地扯开话题:“看看西伯,你哪来的自信啊?你帮助叛乱者,还打伤我太师,我为什么要让你同西伯继续商量坑我啊?”
  素霓很坦白:“我师叔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权追求独立自主。我觉得挺有道理,所以,我就去送他们回国了。你觉得他说的对吗?”
  锋刃半张着嘴,过了一会儿:“我觉得,你师叔在随便找个理由哄你。”
  素霓道:“我觉得也是。”
  锋刃望天,我擦,这可怎么办啊,这儿有个小朋友要同我讲理想讲道理,我正想说服他,他已经觉得我对了,可是当初,他也是立刻觉得他师叔对的。
  素霓道:“西伯呢?既然让我来帮他,我觉得我应该听听西伯的意见。”
  晨光很无力地,你让我当众评论这件事吗?当众说神仙叉叉叉不好吧?
  闻仲轻轻按住锋刃肩,低声:“这小子,挡了杨戬一刀,我才有命回来。”
  锋刃微微叹气,挥挥手,谈吧谈吧!然后想起来:“喂,小子,我让你们聊聊,如果你趁机救他走……”
  素霓道:“我没收到救他走的命令,如果他想让我救他走,我会告诉你然后重进来一次的。”
  锋刃忍不住笑:“好。”
  好象有点啥不对,这特么仗打得跟过家家似的……
  回头看一眼闻仲,不过这小子救闻仲一命,可以回报他一点善意。
  素霓“呼”地一声飘到晨光面前:“是因为我帮鬼侯他们逃走吗?”
  晨光点点头,想了想:“嗯,不好说,我猜大帝本来也没想放我走。”看一眼锋刃,当面说好吗?
  锋刃一笑,做个“欢迎光临”的姿势。
  素霓搔搔头:“哦,师叔说,我们做事,其实应该先问问你,因为,你对人类行为可能会更了解。你觉得,我应该去帮鬼侯吗?”
  晨光沉默,半晌:“至少,被发现时,你就该停止了,而不是打伤闻仲。”
  素霓“哦”一声:“不被发现更重要?”
  晨光轻声:“被发现,还失败了,是最糟结果,其次糟的是失败了,但没被发现。”
  素霓眨一会儿眼睛:“意思是,别被发现,比帮助他们更重要?”
  晨光点点头,苦笑,好吧,你想直说就直说吧,反正不管怎么说,锋刃也不会相信我是无害的小白兔。
  素霓想了想:“就是说,其实你也希望我帮鬼侯的?”
  晨光长叹一声:“这取决于,鬼侯到底为了什么要逃。如果他不逃,大帝不会杀他的话,那就别帮。”
  锋刃轻声:“你问素霓一大早带什么到我这儿来,你就明白了,我是一万个不想杀鬼侯的。”
  晨光转头看素霓,素霓喃喃:“鬼侯在城外杀人献祭,我救了祭品,有几个受伤很重,我想起来闻仲有治疗仪……”
  晨光掩面,一说郊祭,他就懂了,这种事呢,其实很多方国诸侯都会偷偷干。大家都相信送祭品有回礼的,然而帝国说了,送礼这事只有我能干,你们不许送。所以,你特么为啥要跑去告发啊?大帝没法硬是当做看不见的。晨光轻声问:“有玉圭吗?”
  素霓眨着眼睛:“你是说写了字的玉片吧?好象有。”
  晨光点点头,长叹一声:“如果,你能问一声就更好了。不过,估计你不会觉得这事需要问一下的。”
  素霓点点头:“我只是救了几个奴隶……”无辜地。
  晨光笑了。
  素霓道:“所以,我现在来问你,我应该救你走吗?”
  晨光想哭,我真希望你没问,你就直接把我救走不好吗?良久,晨光轻叹:“我留在朝歌,可能对歧山更好点。”
  素霓点点头:“你希望我救你走吗?”
  晨光半晌:“我希望,至少保证我活着。”
  素霓轻声:“你还是希望能回国。”
  晨光苦笑:“是啊,对我自己来说,我当然希望舒服地活着。不过,我留在这儿,歧山会比较安全。”
  素霓困惑了。半晌:“如果你想暗示什么的话,恐怕我听不懂。”
  晨光终于下定决心:“不用救我,如果需要,我会求救的。”
  素霓点点头,交给晨光一个小扣子:“叫我的话,按这个。”回头问锋刃:“可以吗?如果你保证不杀他,我就不救走他。”
  锋刃回头问闻仲:“你好点了吗?能把这臭小子直接弄死不?”
  闻仲为难地:“呃……”
  锋刃叹气:“那好吧,小子,咱们成交。”
  素霓笑,微微黯然:“我并不想搞成这样。”
  锋刃点点头,没说话。
  我也不想搞成这样。
  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