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迅速在学生会谋得一席打杂的职位,专门负责演出时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琐事,比如,跑腿。我的计划实施得很顺利,很快我和他建立了点头之交。我像个间谍一样接近他,从问他们演出有什么需要开始,到无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欢他的音乐。
他似乎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排练。那多半是考前,别人都回去复习了。我们学校课业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为他是那种闭着眼也能考高分的学神,崇拜地问他:“你不用复习吗?”
他嘴角浮现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门课也没有挂过,那还叫什么上大学?”
从小考低几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杀的我,对他的潇洒态度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给了我某种暗示——他看不起别人,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开始把我当朋友了。
我从文学作品上得知,自古以来,英雄都需要一位红颜知己。那么,从他最喜欢的事情上突破,一定万无一失。我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还给我推荐了几个“这个地球上最牛逼”的乐队。我怀着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来听。可看到那些专辑封面时,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那些封面风格大都诡异邪恶,个个都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妖怪,实在是跟“美”这个字没有半点关系。
勉强听了几首歌以后,我必须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难听的噪音之一。它们让我想起街边醉汉的嘶叫、楼上没完没了的装修声、马路上不耐烦喇叭声,甚至电锯杀人狂。在我当时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听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从那天起,我知道了原来有些歌听完会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强烈不适。
但同时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欢的音乐是这样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欢陈奕迅的真实品味。
我拿出中学时练就的解题本领,上网搜了一堆这些乐队的乐评背了下来。然后在下次见到他时,我就假装专业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乐,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点意外地说:“没想到你对重金属这么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欢这样的音乐。”
我见自己的战术奏效,一时得意忘形,问了他一个诚恳的问题:“既然你喜欢这种音乐,那你们乐队的音乐怎么不是那种风格呢?”
他叹了口气:“玩重金属得花好多钱买设备。再说,乐队里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们嫌排练太多耽误时间,怕挂科。所以我们现在只能随便玩玩朋克。”
当时我还没有预习过朋克的知识点,不知朋克为何物,只能语焉不详地拍马屁说:“你们现在的风格也不错,我觉得挺好听的。”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轻蔑:“朋克嘛,比较肤浅。大众喜欢。”
“大众喜欢不好吗?”
“音乐是艺术。艺术追求的,从来就不是大众的理解。”
“那,如果没有人理解,又怎么能传播出去呢?”
“你以为我在乎传播?”他倨傲地笑了,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墙壁,犹如看向诗意和远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为“肤浅的大众”和“不知鸿鹄之志的燕雀”,可我非但不以为忤,反而被他的艺术家风度彻底迷住了。
第15章 吉他
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学长暴露出的种种现实问题:此人家境贫寒,买不起想要的乐器。学业态度不良,导致经常挂科。他看不起眼前的我,他的乐队伙伴,以及普罗大众。他可能根本就看不起全世界。这意味着他眼高于顶,人际关系也堪忧。
如果当时我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为什么他看起来颇有魅力,但却没有女朋友——此人穷,脾气差,志大才疏,一望而知毫无前途。
但在那时,我还是个刚刚脱离无涯题海的小土鳖。除了对中学时那个热衷于练习表情管理的男生产生过懵懂的向往以外,我并无任何恋爱实操经验。学长的一切都让我沉醉。我把他的穷等同于没有铜臭味,进而等同于清高,品性高洁。他好高骛远,我视之为有才华的象征,更觉得他未来可期,前途无量。
我细心地注意到:在这番谈话里,他透露出他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那么,如果我能在他看重的事情上帮忙,他就一定会对我有好感,说不定会从此爱上我。
所有的爱情故事不都是这样的吗?田螺姑娘给农民小哥做家务,七仙女给董永浇园和织布,白娘子帮许仙发财开药铺。林黛玉那么美,还替贾宝玉写过家庭作业呢。
爱一个人,就为他奉献,然后他就会被你感动,从此坠入情网。
我立刻问道:“玩重金属需要什么样的设备呢?”
他轻描淡写地说:“怎么也得是个入门级的fender吧?”
“fender是……?”我不知道fender是什么东西,心里忐忑的要死,好怕他嫌我土。
还好他很体贴,和颜悦色地告诉我:“是一个非常专业的电吉他牌子。”
更体贴的是,他还立刻告诉了我几个本市乐器行的名字。
我如获圣旨,对他轻而易举地给我指引了一条明路感恩戴德,这省却了不少本来是我自己应该做的功课。很快我就按照他给的线索,去了二环内的一条街。那条街两边都是年头久远的商业,有裁缝店,五金店,老式的百货商场,还有零零星星的一些乐器店。
我在街边踟蹰了一会儿,挑选了一家门脸不太大,看起来没什么客人的店进去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走进乐器行。
老板是个留着胡子,剃着光头,有点胖的中年男人。气质庸俗,和蔼可亲。店里人不多,他坐在一堆乐器中间,抱着一把吉他正在鼓捣着什么。
我进了店,望着满墙的吉他和其他各式各样的乐器不知所措,只好凑近去看标签上是否写着“fender”。
老板放下琴,站起来客气地问:“您找点什么?”
“有fender的电吉他吗?”
他指着墙上的一排说:“这边都是fender的。你看上哪个,我拿给你试一下。”
“不用不用,我就是先看看。不是我自己要用。我是帮别人看。”
“帮别人买?那他告诉你型号了吗?打算配什么音箱?还是自己有音箱了?”
“啊?”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音箱的事,有点慌乱:“我也不知道。他就是说,买个入门级的就好。”
“乐器这东西,也讲究个缘分。谁用谁来挑比较好。你还是把型号问清楚吧。”老板热心地说:“这琴最便宜的一把也要好几千,音箱最好不要比你的琴便宜。这东西你给他买了,他用着不合适,你还得过来换。”
我犹豫了一下:“是我要买给他的。他还不知道我要给他买。”
老板打量了我一下,笑道:“给男朋友当礼物?”
我一下子脸红了:“也不算是男朋友……”
那老板一脸很理解的表情,悠悠地说:“小姑娘,我劝你可千万别交玩乐队的男朋友。这帮人比吸毒的也好不了多少。除非你自己也玩乐队,否则你可受不了他们。”
“为什么?玩乐队的人有什么不好吗?”
老板呵呵地笑着:“有什么不好?我告诉你,首先就是穷。乐器这个东西,特别烧钱,多少都不够花的。”
他指着一堆乐器,娴熟地报了几个价格。数据纷杂,我也记不清,但隐约知道随便一个“入门款”就要几千块钱,“稍微像样一点的”,一定会上万。全套配齐,大几万起步。一旦乐队技术进步,还要再去买更高级,也就是更贵的乐器。有多贵?十几万到几十万是正常的,但是上不封顶。
“就算你有钱,你贴的起,这帮人的人品也不怎么样。很多玩乐队的小男孩根本就是装逼,就为了忽悠小姑娘。好,就算他是真喜欢音乐,那更糟了。搞乐队也是看天分的,玩不好,忙活半天,唱酒吧的机会都没有。这男人啊,如果总不得志,脾气就好不了。文明点的,天天给你甩脸子,冷暴力。素质差一点的,打你骂你,那都是家常便饭。”
我心里不服气地想:学长不同,他是有才华的。他素质也很高,是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不是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老板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悠悠地说:“如果他有点才华,还真能出个名呢?那就彻底完了——但凡他稍微有点名气,有的是傻姑娘往上扑。穷的时候他只有你,没得选,你们俩还能腻歪腻歪。有的选之后,你猜他还会不会老实呢?你知道艺术家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我傻乎乎地摇头。
“最可怕的就是,他们怎么浪,怎么不负责任,都他妈说是为了艺术。当着你面跟别的女人乱搞,还要告诉你这他妈的是他的艺术人生。欠了你的钱不还都理直气壮。骂你俗,骂你对艺术支持力度不够!”
说到这里,他简直已经有点咬牙切齿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他定了定神,又缓和下来,笑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还是学生吧?”
我点了点头。
店老板语重心长地说:“听大哥一句话,离那帮玩乐队的男的,越远越好。找对象,就找你们班那个就知道闷头傻学,门门考优秀,戴个眼镜,最没人搭理的那种。真喜欢音乐,你就去听歌,去看现场,不用把自己这条小命搭进去。”
我忍不住说:“感情的事,不能这么算计吧?”
“哟,要谈情怀了是不是?”老板眯着眼笑了起来:“说了不怕你生气,你们这些小姑娘,说是喜欢乐队,就是喜欢人家的范儿。其实,没必要,真没必要。音乐是用来听的,不是用来装逼的。”
我被他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我是真的喜欢音乐。”
“是吗?”老板递给我一张传单:“我们这店里有吉他班,真感兴趣,你可以过来学。”
我接过传单,还没说话,他又提醒:“一对一的课比较贵,大班课便宜。怎么样,要不要试一期?”
我真的动心了。我想,如果学长知道我也会弹吉他,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那我是不是要先买一把琴?”
“上课的时候不用买,我可以借给你一把。不过,你回去肯定也要练琴。买个入门款的民谣吉他就行。我这儿正好有个二手的,原价七八百呢,三百块钱就卖给你。”
就这样,离开乐器行的时候,我背着一把二手吉他,报了个入门吉他课,满脑子都是接下来要勤工俭学的计划——胖老板的演说根本没有打动我。我才不会因为他几句庸俗的话就放弃给学长买一把fender的计划呢。我甚至已经开始幻想,等我存够了钱,我的琴技应该也可以加入他的乐队了。正好,他似乎一直对他乐队的其他成员不满。那样我们的关系一定会更稳固。
坐在公交车上回学校时,我觉得很多人都带着一点好奇和尊敬的目光看我和我的吉他。他们肯定以为我也是个吉他手。我心里乐滋滋地想。原来乐器是这么酷的装饰品。这笔钱花得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过得充实而快乐。我每周去上吉他课,还找了好几份不同的兼职:给小孩补课,去街边发传单,去快餐店做服务生。当然成绩也不能掉下来,这让我的时间表排得满满的。我并没有很多时间练琴,而且练琴比我想象的痛苦很多。据说,凡是这种需要按琴弦的乐器,总要忍着疼,咬着牙,一直按到手指上生了老茧,麻木了,才再也不会感觉到疼。
吉他老师是个长头发的男人,沉默寡言,只是胡乱地教一教。下面的学员只有寥寥数人,都不是很认真。这个吉他课只让我得到了几张简单的乐谱,一点关于吉他演奏的常识,唯一的好处就是便宜。
这些简单的乐理让我与学长聊天时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虽然他第一次看到我的吉他时,以他惯用的轻蔑语气说:“这个啊,跟玩具差不多。不过,对你来说倒是也足够了。”
我连忙做老练状:“刚开始嘛。等我练好了,再换设备。”
“怎么想起练吉他呢?”
我心里甜甜地想:当然是因为你就弹吉他呀。但我没有这样说,我虚伪地说:“我一直就想学弹吉他。以前中学的时候,没时间。”
“其实女孩子弹键盘更好。我一直都希望乐队里有个新的键盘手。”
我顿时后悔自己选择了吉他。好在他随即又说:“不过没关系,反正你要真入了门,早晚这些都会玩。”
我立刻开始在心里盘算接下来要去打听学键盘的事。
第一期吉他课结束后,我没有继续报名下一期。我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打工和学习上。我已经做好了周密的计划:
第一步:存钱。
第二步:存够了钱,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把fender的吉他。
第三步:开始学键盘,争取加入他的乐队。
打工太忙,我暂时没有精力转型做键盘手。吉他已经买了,放在宿舍里。偶尔有一点空闲时,我会有一搭无一搭地练几下。这样偶尔去看他排练时,我可以拿起他的琴故作轻松地弹几下,并且请他指导。我想他那么爱音乐,肯定会感受到我的进步。
而且,拨动他的琴的琴弦,让我感觉幸福。仿佛这是我与他之间不为外人道的一种秘密连接。
有一天我正要出门打工,收到了学长的信息:“你能把饭卡借我用一下吗?下个月就还你。”
第16章 偶遇
学长向我求助,我自然立刻就答应:“没问题,现在吗?”
“对,现在。我饭卡已经没钱了。”
“你在哪里?”
“在4号楼。”
我当时必须立刻出门,打工不能迟到,轻则扣钱,重则被炒。可他所在的位置跟我不顺路。
我略一思忖:“我让同学给你送去好吗?我得去店里了。”
“那谢谢了。”他还配了个笑脸的图标。当我看到那个图标时,想到他对我如此和颜悦色,那笑脸便移到了我的脸上。
仿佛还嫌我的心情不够荡漾,他又补了一条:“那你怎么吃饭?”
啊!他关心我!那个只醉心于音乐的、对谁都不屑一顾的、从来不会关心别人的、清高冷峻的乐队少年,居然会对我嘘寒问暖!我的心立刻飘到云端,仿佛眼前已经出现了我们俩结婚的样子。他肯定会为我们的婚礼写一首歌,带着他的乐队兄弟,也就是伴郎们,一起唱给我听!
我定了定神,以幽默方式回复:“我可以在店里吃!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找快餐店的工作!哈哈!”
他打了一串笑脸:“你最聪明了。”
他似乎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排练。那多半是考前,别人都回去复习了。我们学校课业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为他是那种闭着眼也能考高分的学神,崇拜地问他:“你不用复习吗?”
他嘴角浮现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门课也没有挂过,那还叫什么上大学?”
从小考低几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杀的我,对他的潇洒态度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态也给了我某种暗示——他看不起别人,但是愿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开始把我当朋友了。
我从文学作品上得知,自古以来,英雄都需要一位红颜知己。那么,从他最喜欢的事情上突破,一定万无一失。我开始假装自己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向他讨教如何建立正确的品味。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重金属”,还给我推荐了几个“这个地球上最牛逼”的乐队。我怀着朝圣的心情找了那些歌来听。可看到那些专辑封面时,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那些封面风格大都诡异邪恶,个个都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妖怪,实在是跟“美”这个字没有半点关系。
勉强听了几首歌以后,我必须承认,这是我听过的最难听的噪音之一。它们让我想起街边醉汉的嘶叫、楼上没完没了的装修声、马路上不耐烦喇叭声,甚至电锯杀人狂。在我当时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经验里,听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从那天起,我知道了原来有些歌听完会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强烈不适。
但同时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欢的音乐是这样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面前暴露我喜欢陈奕迅的真实品味。
我拿出中学时练就的解题本领,上网搜了一堆这些乐队的乐评背了下来。然后在下次见到他时,我就假装专业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乐,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点意外地说:“没想到你对重金属这么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欢这样的音乐。”
我见自己的战术奏效,一时得意忘形,问了他一个诚恳的问题:“既然你喜欢这种音乐,那你们乐队的音乐怎么不是那种风格呢?”
他叹了口气:“玩重金属得花好多钱买设备。再说,乐队里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们嫌排练太多耽误时间,怕挂科。所以我们现在只能随便玩玩朋克。”
当时我还没有预习过朋克的知识点,不知朋克为何物,只能语焉不详地拍马屁说:“你们现在的风格也不错,我觉得挺好听的。”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轻蔑:“朋克嘛,比较肤浅。大众喜欢。”
“大众喜欢不好吗?”
“音乐是艺术。艺术追求的,从来就不是大众的理解。”
“那,如果没有人理解,又怎么能传播出去呢?”
“你以为我在乎传播?”他倨傲地笑了,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墙壁,犹如看向诗意和远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为“肤浅的大众”和“不知鸿鹄之志的燕雀”,可我非但不以为忤,反而被他的艺术家风度彻底迷住了。
第15章 吉他
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学长暴露出的种种现实问题:此人家境贫寒,买不起想要的乐器。学业态度不良,导致经常挂科。他看不起眼前的我,他的乐队伙伴,以及普罗大众。他可能根本就看不起全世界。这意味着他眼高于顶,人际关系也堪忧。
如果当时我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为什么他看起来颇有魅力,但却没有女朋友——此人穷,脾气差,志大才疏,一望而知毫无前途。
但在那时,我还是个刚刚脱离无涯题海的小土鳖。除了对中学时那个热衷于练习表情管理的男生产生过懵懂的向往以外,我并无任何恋爱实操经验。学长的一切都让我沉醉。我把他的穷等同于没有铜臭味,进而等同于清高,品性高洁。他好高骛远,我视之为有才华的象征,更觉得他未来可期,前途无量。
我细心地注意到:在这番谈话里,他透露出他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那么,如果我能在他看重的事情上帮忙,他就一定会对我有好感,说不定会从此爱上我。
所有的爱情故事不都是这样的吗?田螺姑娘给农民小哥做家务,七仙女给董永浇园和织布,白娘子帮许仙发财开药铺。林黛玉那么美,还替贾宝玉写过家庭作业呢。
爱一个人,就为他奉献,然后他就会被你感动,从此坠入情网。
我立刻问道:“玩重金属需要什么样的设备呢?”
他轻描淡写地说:“怎么也得是个入门级的fender吧?”
“fender是……?”我不知道fender是什么东西,心里忐忑的要死,好怕他嫌我土。
还好他很体贴,和颜悦色地告诉我:“是一个非常专业的电吉他牌子。”
更体贴的是,他还立刻告诉了我几个本市乐器行的名字。
我如获圣旨,对他轻而易举地给我指引了一条明路感恩戴德,这省却了不少本来是我自己应该做的功课。很快我就按照他给的线索,去了二环内的一条街。那条街两边都是年头久远的商业,有裁缝店,五金店,老式的百货商场,还有零零星星的一些乐器店。
我在街边踟蹰了一会儿,挑选了一家门脸不太大,看起来没什么客人的店进去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走进乐器行。
老板是个留着胡子,剃着光头,有点胖的中年男人。气质庸俗,和蔼可亲。店里人不多,他坐在一堆乐器中间,抱着一把吉他正在鼓捣着什么。
我进了店,望着满墙的吉他和其他各式各样的乐器不知所措,只好凑近去看标签上是否写着“fender”。
老板放下琴,站起来客气地问:“您找点什么?”
“有fender的电吉他吗?”
他指着墙上的一排说:“这边都是fender的。你看上哪个,我拿给你试一下。”
“不用不用,我就是先看看。不是我自己要用。我是帮别人看。”
“帮别人买?那他告诉你型号了吗?打算配什么音箱?还是自己有音箱了?”
“啊?”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音箱的事,有点慌乱:“我也不知道。他就是说,买个入门级的就好。”
“乐器这东西,也讲究个缘分。谁用谁来挑比较好。你还是把型号问清楚吧。”老板热心地说:“这琴最便宜的一把也要好几千,音箱最好不要比你的琴便宜。这东西你给他买了,他用着不合适,你还得过来换。”
我犹豫了一下:“是我要买给他的。他还不知道我要给他买。”
老板打量了我一下,笑道:“给男朋友当礼物?”
我一下子脸红了:“也不算是男朋友……”
那老板一脸很理解的表情,悠悠地说:“小姑娘,我劝你可千万别交玩乐队的男朋友。这帮人比吸毒的也好不了多少。除非你自己也玩乐队,否则你可受不了他们。”
“为什么?玩乐队的人有什么不好吗?”
老板呵呵地笑着:“有什么不好?我告诉你,首先就是穷。乐器这个东西,特别烧钱,多少都不够花的。”
他指着一堆乐器,娴熟地报了几个价格。数据纷杂,我也记不清,但隐约知道随便一个“入门款”就要几千块钱,“稍微像样一点的”,一定会上万。全套配齐,大几万起步。一旦乐队技术进步,还要再去买更高级,也就是更贵的乐器。有多贵?十几万到几十万是正常的,但是上不封顶。
“就算你有钱,你贴的起,这帮人的人品也不怎么样。很多玩乐队的小男孩根本就是装逼,就为了忽悠小姑娘。好,就算他是真喜欢音乐,那更糟了。搞乐队也是看天分的,玩不好,忙活半天,唱酒吧的机会都没有。这男人啊,如果总不得志,脾气就好不了。文明点的,天天给你甩脸子,冷暴力。素质差一点的,打你骂你,那都是家常便饭。”
我心里不服气地想:学长不同,他是有才华的。他素质也很高,是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不是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老板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悠悠地说:“如果他有点才华,还真能出个名呢?那就彻底完了——但凡他稍微有点名气,有的是傻姑娘往上扑。穷的时候他只有你,没得选,你们俩还能腻歪腻歪。有的选之后,你猜他还会不会老实呢?你知道艺术家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我傻乎乎地摇头。
“最可怕的就是,他们怎么浪,怎么不负责任,都他妈说是为了艺术。当着你面跟别的女人乱搞,还要告诉你这他妈的是他的艺术人生。欠了你的钱不还都理直气壮。骂你俗,骂你对艺术支持力度不够!”
说到这里,他简直已经有点咬牙切齿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他定了定神,又缓和下来,笑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还是学生吧?”
我点了点头。
店老板语重心长地说:“听大哥一句话,离那帮玩乐队的男的,越远越好。找对象,就找你们班那个就知道闷头傻学,门门考优秀,戴个眼镜,最没人搭理的那种。真喜欢音乐,你就去听歌,去看现场,不用把自己这条小命搭进去。”
我忍不住说:“感情的事,不能这么算计吧?”
“哟,要谈情怀了是不是?”老板眯着眼笑了起来:“说了不怕你生气,你们这些小姑娘,说是喜欢乐队,就是喜欢人家的范儿。其实,没必要,真没必要。音乐是用来听的,不是用来装逼的。”
我被他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我是真的喜欢音乐。”
“是吗?”老板递给我一张传单:“我们这店里有吉他班,真感兴趣,你可以过来学。”
我接过传单,还没说话,他又提醒:“一对一的课比较贵,大班课便宜。怎么样,要不要试一期?”
我真的动心了。我想,如果学长知道我也会弹吉他,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那我是不是要先买一把琴?”
“上课的时候不用买,我可以借给你一把。不过,你回去肯定也要练琴。买个入门款的民谣吉他就行。我这儿正好有个二手的,原价七八百呢,三百块钱就卖给你。”
就这样,离开乐器行的时候,我背着一把二手吉他,报了个入门吉他课,满脑子都是接下来要勤工俭学的计划——胖老板的演说根本没有打动我。我才不会因为他几句庸俗的话就放弃给学长买一把fender的计划呢。我甚至已经开始幻想,等我存够了钱,我的琴技应该也可以加入他的乐队了。正好,他似乎一直对他乐队的其他成员不满。那样我们的关系一定会更稳固。
坐在公交车上回学校时,我觉得很多人都带着一点好奇和尊敬的目光看我和我的吉他。他们肯定以为我也是个吉他手。我心里乐滋滋地想。原来乐器是这么酷的装饰品。这笔钱花得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过得充实而快乐。我每周去上吉他课,还找了好几份不同的兼职:给小孩补课,去街边发传单,去快餐店做服务生。当然成绩也不能掉下来,这让我的时间表排得满满的。我并没有很多时间练琴,而且练琴比我想象的痛苦很多。据说,凡是这种需要按琴弦的乐器,总要忍着疼,咬着牙,一直按到手指上生了老茧,麻木了,才再也不会感觉到疼。
吉他老师是个长头发的男人,沉默寡言,只是胡乱地教一教。下面的学员只有寥寥数人,都不是很认真。这个吉他课只让我得到了几张简单的乐谱,一点关于吉他演奏的常识,唯一的好处就是便宜。
这些简单的乐理让我与学长聊天时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虽然他第一次看到我的吉他时,以他惯用的轻蔑语气说:“这个啊,跟玩具差不多。不过,对你来说倒是也足够了。”
我连忙做老练状:“刚开始嘛。等我练好了,再换设备。”
“怎么想起练吉他呢?”
我心里甜甜地想:当然是因为你就弹吉他呀。但我没有这样说,我虚伪地说:“我一直就想学弹吉他。以前中学的时候,没时间。”
“其实女孩子弹键盘更好。我一直都希望乐队里有个新的键盘手。”
我顿时后悔自己选择了吉他。好在他随即又说:“不过没关系,反正你要真入了门,早晚这些都会玩。”
我立刻开始在心里盘算接下来要去打听学键盘的事。
第一期吉他课结束后,我没有继续报名下一期。我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打工和学习上。我已经做好了周密的计划:
第一步:存钱。
第二步:存够了钱,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把fender的吉他。
第三步:开始学键盘,争取加入他的乐队。
打工太忙,我暂时没有精力转型做键盘手。吉他已经买了,放在宿舍里。偶尔有一点空闲时,我会有一搭无一搭地练几下。这样偶尔去看他排练时,我可以拿起他的琴故作轻松地弹几下,并且请他指导。我想他那么爱音乐,肯定会感受到我的进步。
而且,拨动他的琴的琴弦,让我感觉幸福。仿佛这是我与他之间不为外人道的一种秘密连接。
有一天我正要出门打工,收到了学长的信息:“你能把饭卡借我用一下吗?下个月就还你。”
第16章 偶遇
学长向我求助,我自然立刻就答应:“没问题,现在吗?”
“对,现在。我饭卡已经没钱了。”
“你在哪里?”
“在4号楼。”
我当时必须立刻出门,打工不能迟到,轻则扣钱,重则被炒。可他所在的位置跟我不顺路。
我略一思忖:“我让同学给你送去好吗?我得去店里了。”
“那谢谢了。”他还配了个笑脸的图标。当我看到那个图标时,想到他对我如此和颜悦色,那笑脸便移到了我的脸上。
仿佛还嫌我的心情不够荡漾,他又补了一条:“那你怎么吃饭?”
啊!他关心我!那个只醉心于音乐的、对谁都不屑一顾的、从来不会关心别人的、清高冷峻的乐队少年,居然会对我嘘寒问暖!我的心立刻飘到云端,仿佛眼前已经出现了我们俩结婚的样子。他肯定会为我们的婚礼写一首歌,带着他的乐队兄弟,也就是伴郎们,一起唱给我听!
我定了定神,以幽默方式回复:“我可以在店里吃!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找快餐店的工作!哈哈!”
他打了一串笑脸:“你最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