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郑棠家里的境况比郑枫家还要差一些,推开两扇木门,就是小小的一进宅子。郑棠将沈凌让到堂屋,自己又去厨下端了两碗温开水,两人便就着买来的烧饼吃了起来。
沈凌早晨起来的时候只喝了一碗米粥,听课的时候又耗费了不少脑力,早就饿了。他一连吃了两个烧饼,才觉得不那么饿了,便端起面前的温开水一饮而尽。
肚子里有了些饱意,沈凌吃烧饼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郑棠似乎没什么食欲,连一个烧饼都没有吃完。
沈凌开口问道:“怎么,有心事?”
郑棠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娘让人给我说了门亲事。”
郑棠和郑枫同岁,不过比他要大上两个月。如今郑枫已经成婚,郑棠的母亲自然要着急一些。
沈凌打趣道:“这是好事啊!”
郑棠看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境况。比不得你家有两间铺子还可以收租子,而且女方家里要的聘礼不是一般的高。”
沈凌默然,将手里的烧饼慢慢吃完才道:“银钱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女方的品貌。你老实与我说,你们相看过了吗?”
郑棠微微低了下头:“我娘见过那个姑娘一面,长得还可以。”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对这门亲事是愿意的,只是发愁拿不出那么多银子。
“他家要多少聘礼?”
郑棠听了吐出口长气道:“要三十两银子,还要一套白银打的首饰。”
沈凌说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郑棠的唇角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意:“我原本想着从族学里出去,在外面做个小生意,家里也有些进益,我娘也同意了。可是如果将积蓄全拿去做了聘礼,本钱又从哪里来?”
沈凌想了想道:“先抛开聘礼的事,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提到做生意,郑棠的眼里终于有了些光彩,他用一种平稳的语调说道:“我想做生意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想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适合我做的便是开书店。一来,我好歹在族学里念过几年书,什么书好卖,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二来,开书店也不算玷污了我郑氏一门的名号,比其他生意听起来总归文雅一些。”
沈凌点头道:“你这话说的不错,我也觉得开书店这个主意不错。实话说了吧,我手里倒是有一笔银子。虽然不多,但是却足够聘礼的钱了。”他看郑棠有话要说,忙打断道,“你我之间不必多说,这银子我明日便给你送来,什么时候你的书店挣了钱,什么时候再还我就是。”
从郑棠家里出来,沈凌独自一人朝族学走去。有了他的那一番话,郑棠直接定下了心,下去便去看合适的店面去了。
因为时间宽裕,沈凌不急不缓的走到了学堂,然后翻开上午所学的内容默默记诵了一遍。等他将内容全部默记于心后,也差不多是上课的时间了。
郑铭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沓批阅过的文章,他将文章一一发放下去,便出了一道题目让学生们写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
沈凌手上没有批阅过的文章,不用研究郑铭写的批语,先一步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题目就是上午所学的《中庸》上的一句原文:君于中庸,小人反中庸。沈凌将其释义反复默念了几遍,便开始作文。于郑枫而言,这当然不是第一次写文章,但是对沈凌来说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万千思绪在翻腾,但在下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将白话文转化成古文。
沈凌想起上大学时一个学姐教他快速写出一篇论文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先找出十来篇范文,然后每篇截取一段,把一些句子前后换换位置或是换一种说法,这样便可拼凑出一篇质量尚可的论文,而且抄袭率肯定在30%以下。
于是,沈凌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将四书五经中涉及到君子与小人的内容全部默写下来,然后在此基础上东拼西凑了一篇六百多字的文章。
沈凌交文章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学堂里只剩下了十来个人。他将文章交到郑铭手中,简单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文具,便出了学堂。
回到家里的时候,兰珠正和黄氏坐在一起做针线活。沈凌将两条鱼交给小丫鬟坠儿,就听黄氏道:“好好的,怎么想起买鱼来了?”
沈凌道:“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很想吃鱼,就到鱼市里买了两条。”幸亏他们所在的县城边上就有一条大河,常有渔民到城里卖鱼。不然他还真不好将空间里的鱼拿出来。
黄氏听儿子说想吃鱼,当即叫坠儿去厨房叫做饭的李婆子留下一条养在缸里另一条炖了晚上吃。
沈凌在旁看了一会儿娘两个做给他穿的衣裳,说了几句闲话,便去了自己的书房。
黄氏看着儿子的背影笑道:“枫儿自从这一遭把你接回来,人用功多了。想来是你的功劳。”
兰珠低头轻声道:“哪里是媳妇的功劳,是相公自己知道上进了。”
黄氏笑了笑,也不点破,过了一会儿又道:“我也不盼着他加官进爵,只要中个秀才,我就心满意足了。再过几年,你们给我添个大胖小子,我就再无遗憾了。”
兰珠微红着脸不说话,低头只做针线活。
这一番谈话,沈凌自然是不知的。他窝在书房里,将书架上的所有文章选集都浏览了几遍,再对比他下午写的文章,简直是字字珠玑。沈凌选了几篇题目类似的文章,准备晚上的时候将它们都默背下来。
吃晚饭的时候,黄氏命坠儿将李婆子做的鱼放在沈凌面前。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是两条五六斤重的鲤鱼,是他在竹碧湖的时候捞取的几条鲤鱼中的两条。
五六斤重的鲤鱼被李婆子切成了两块,鱼头的那一部分做了一大碗鱼头豆腐汤,剩下的部分则做了一道红烧鲤鱼。
那鱼头豆腐汤熬了大半个时辰,奶白色的汤汁透着一股鲜香,沈凌连喝了两碗,又劝黄氏和兰珠也尝尝味道。
黄氏和兰珠不好推却他的好意,两人各自盛了小半碗。黄氏受不了鱼腥味,喝了两口就放下了。兰珠也受不了那股腥味,喝了一口就有些恶心,忙放下了。
沈凌只好独个享受美味,就着白饭,将那道红烧鲤鱼吃了一半多。
吃完晚饭,沈凌依旧回了书房,将那几篇文章记得烂熟才回到房里。兰珠和昨天晚上一样,正坐在房里等他。
沈凌一边脱衣服一边道:“以后你该睡就睡,不用等我。”
兰珠给他端来洗脚水,说道:“你不用管我,只要你每晚用功读书,我就是每天半夜才睡也心甘情愿。”
沈凌脱去鞋袜,“你若是执意要等我,那我只好从明天起不去书房了。”
兰珠这才妥协:“好,不等就不等。”说完笑吟吟的看着沈凌。
沈凌被她看的不自在,问道:“怎么了,你这么看着我作甚?”
兰珠笑道:“总觉得这两天你像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体贴别人了。”
沈凌不说话,笑了笑,心里想,可不是嘛!
洗漱完,小两口躺在被窝里说话。多是兰珠在说,今天发生了什么什么事,沈凌先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回两句话。后面他就有些迷迷糊糊,听着兰珠的那些家常话,什么时候睡去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起起来,沈凌擦把脸,喝了李婆子熬的鱼肉粥,就上学堂去了。
这天上午,郑铭依旧是先检查学生们的背诵情况。沈凌早已将原文和注释背的烂熟,自然轻易的过了这一关。
检查完学生以后,郑铭接着讲《中庸》,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只是下午发放批阅的文章时,沈凌手里终于多出了一篇画了几个红圈写了些字的文章。
画红圈的地方是郑铭觉得写的比较好的句子,而批语则是针对沈凌这种不会作文的人提出的几点建议,还列了几个书名。
沈凌根据郑铭的建议写好文章后,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到附近的书店买了郑铭说的那几本书。
回到家,他将那几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顿觉受益匪浅。
沈凌早晨起来的时候只喝了一碗米粥,听课的时候又耗费了不少脑力,早就饿了。他一连吃了两个烧饼,才觉得不那么饿了,便端起面前的温开水一饮而尽。
肚子里有了些饱意,沈凌吃烧饼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郑棠似乎没什么食欲,连一个烧饼都没有吃完。
沈凌开口问道:“怎么,有心事?”
郑棠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娘让人给我说了门亲事。”
郑棠和郑枫同岁,不过比他要大上两个月。如今郑枫已经成婚,郑棠的母亲自然要着急一些。
沈凌打趣道:“这是好事啊!”
郑棠看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境况。比不得你家有两间铺子还可以收租子,而且女方家里要的聘礼不是一般的高。”
沈凌默然,将手里的烧饼慢慢吃完才道:“银钱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女方的品貌。你老实与我说,你们相看过了吗?”
郑棠微微低了下头:“我娘见过那个姑娘一面,长得还可以。”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对这门亲事是愿意的,只是发愁拿不出那么多银子。
“他家要多少聘礼?”
郑棠听了吐出口长气道:“要三十两银子,还要一套白银打的首饰。”
沈凌说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郑棠的唇角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意:“我原本想着从族学里出去,在外面做个小生意,家里也有些进益,我娘也同意了。可是如果将积蓄全拿去做了聘礼,本钱又从哪里来?”
沈凌想了想道:“先抛开聘礼的事,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提到做生意,郑棠的眼里终于有了些光彩,他用一种平稳的语调说道:“我想做生意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想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适合我做的便是开书店。一来,我好歹在族学里念过几年书,什么书好卖,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二来,开书店也不算玷污了我郑氏一门的名号,比其他生意听起来总归文雅一些。”
沈凌点头道:“你这话说的不错,我也觉得开书店这个主意不错。实话说了吧,我手里倒是有一笔银子。虽然不多,但是却足够聘礼的钱了。”他看郑棠有话要说,忙打断道,“你我之间不必多说,这银子我明日便给你送来,什么时候你的书店挣了钱,什么时候再还我就是。”
从郑棠家里出来,沈凌独自一人朝族学走去。有了他的那一番话,郑棠直接定下了心,下去便去看合适的店面去了。
因为时间宽裕,沈凌不急不缓的走到了学堂,然后翻开上午所学的内容默默记诵了一遍。等他将内容全部默记于心后,也差不多是上课的时间了。
郑铭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沓批阅过的文章,他将文章一一发放下去,便出了一道题目让学生们写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
沈凌手上没有批阅过的文章,不用研究郑铭写的批语,先一步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题目就是上午所学的《中庸》上的一句原文:君于中庸,小人反中庸。沈凌将其释义反复默念了几遍,便开始作文。于郑枫而言,这当然不是第一次写文章,但是对沈凌来说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万千思绪在翻腾,但在下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将白话文转化成古文。
沈凌想起上大学时一个学姐教他快速写出一篇论文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先找出十来篇范文,然后每篇截取一段,把一些句子前后换换位置或是换一种说法,这样便可拼凑出一篇质量尚可的论文,而且抄袭率肯定在30%以下。
于是,沈凌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将四书五经中涉及到君子与小人的内容全部默写下来,然后在此基础上东拼西凑了一篇六百多字的文章。
沈凌交文章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学堂里只剩下了十来个人。他将文章交到郑铭手中,简单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文具,便出了学堂。
回到家里的时候,兰珠正和黄氏坐在一起做针线活。沈凌将两条鱼交给小丫鬟坠儿,就听黄氏道:“好好的,怎么想起买鱼来了?”
沈凌道:“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很想吃鱼,就到鱼市里买了两条。”幸亏他们所在的县城边上就有一条大河,常有渔民到城里卖鱼。不然他还真不好将空间里的鱼拿出来。
黄氏听儿子说想吃鱼,当即叫坠儿去厨房叫做饭的李婆子留下一条养在缸里另一条炖了晚上吃。
沈凌在旁看了一会儿娘两个做给他穿的衣裳,说了几句闲话,便去了自己的书房。
黄氏看着儿子的背影笑道:“枫儿自从这一遭把你接回来,人用功多了。想来是你的功劳。”
兰珠低头轻声道:“哪里是媳妇的功劳,是相公自己知道上进了。”
黄氏笑了笑,也不点破,过了一会儿又道:“我也不盼着他加官进爵,只要中个秀才,我就心满意足了。再过几年,你们给我添个大胖小子,我就再无遗憾了。”
兰珠微红着脸不说话,低头只做针线活。
这一番谈话,沈凌自然是不知的。他窝在书房里,将书架上的所有文章选集都浏览了几遍,再对比他下午写的文章,简直是字字珠玑。沈凌选了几篇题目类似的文章,准备晚上的时候将它们都默背下来。
吃晚饭的时候,黄氏命坠儿将李婆子做的鱼放在沈凌面前。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是两条五六斤重的鲤鱼,是他在竹碧湖的时候捞取的几条鲤鱼中的两条。
五六斤重的鲤鱼被李婆子切成了两块,鱼头的那一部分做了一大碗鱼头豆腐汤,剩下的部分则做了一道红烧鲤鱼。
那鱼头豆腐汤熬了大半个时辰,奶白色的汤汁透着一股鲜香,沈凌连喝了两碗,又劝黄氏和兰珠也尝尝味道。
黄氏和兰珠不好推却他的好意,两人各自盛了小半碗。黄氏受不了鱼腥味,喝了两口就放下了。兰珠也受不了那股腥味,喝了一口就有些恶心,忙放下了。
沈凌只好独个享受美味,就着白饭,将那道红烧鲤鱼吃了一半多。
吃完晚饭,沈凌依旧回了书房,将那几篇文章记得烂熟才回到房里。兰珠和昨天晚上一样,正坐在房里等他。
沈凌一边脱衣服一边道:“以后你该睡就睡,不用等我。”
兰珠给他端来洗脚水,说道:“你不用管我,只要你每晚用功读书,我就是每天半夜才睡也心甘情愿。”
沈凌脱去鞋袜,“你若是执意要等我,那我只好从明天起不去书房了。”
兰珠这才妥协:“好,不等就不等。”说完笑吟吟的看着沈凌。
沈凌被她看的不自在,问道:“怎么了,你这么看着我作甚?”
兰珠笑道:“总觉得这两天你像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体贴别人了。”
沈凌不说话,笑了笑,心里想,可不是嘛!
洗漱完,小两口躺在被窝里说话。多是兰珠在说,今天发生了什么什么事,沈凌先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回两句话。后面他就有些迷迷糊糊,听着兰珠的那些家常话,什么时候睡去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起起来,沈凌擦把脸,喝了李婆子熬的鱼肉粥,就上学堂去了。
这天上午,郑铭依旧是先检查学生们的背诵情况。沈凌早已将原文和注释背的烂熟,自然轻易的过了这一关。
检查完学生以后,郑铭接着讲《中庸》,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只是下午发放批阅的文章时,沈凌手里终于多出了一篇画了几个红圈写了些字的文章。
画红圈的地方是郑铭觉得写的比较好的句子,而批语则是针对沈凌这种不会作文的人提出的几点建议,还列了几个书名。
沈凌根据郑铭的建议写好文章后,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到附近的书店买了郑铭说的那几本书。
回到家,他将那几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顿觉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