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猪蹄子
初语的书房布置得倒是简洁整齐,迎门便是摆满了整面墙的书籍,除了靠窗的书桌外,其他地方到处都是书架。沈伦振站在里面,张口闭口之间,都充斥着淡淡的墨香。
仿佛连他,都变得文雅起来。
然而还没等他细细品味,下一秒,他的幻想便直接被打断:“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过来?”初语站在电脑旁不耐的说道。
是的,电脑。
很多老牌作家都比较喜欢亲手写稿,甚至有些作家,如果用电脑打字,反而会没有灵感。但是作为从小接受现代化教育,并且过了计算机一级的初语老师而言——当然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她让沈伦振坐在电脑前,然后,掏出了自己的录音笔。
因为不能用手打字的缘故,灵感来的时候,初语便用录音笔把想到的东西记下来。这样等伤好之后,也不会影响自己写作的进度。
其实如果沈伦振不来,这些事情都会交给她的助手来做。但是这三天因为要拍摄节目的缘故,助手也不方便入镜。于是,沈总的用场才终于显现了出来。
听着录音笔里冷静又清冽的声音,再感受着身后灼热的视线,沈伦振第一次觉得,打字是件这么艰难的事情。
自从当上总裁之后,像这种机械化的操作,他已经很久没有亲手做过了,更何况是给别人打下手。
偏偏初语还甚是嫌弃,直接道:“你怎么打的这么慢?大学没学计算机吗?”
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停顿下来,沈伦振抽过旁边的纸,擦了擦手上的汗——然后,埋头苦干!
他可不是那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别说是计算机了,就连大学,都是自己半夜啃书给考进去的著名学府!在学业上,沈伦振可没有半点的心虚。毕竟沈家三个儿子,只有他是真材实料!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手速,接下来书房里面只听得到敲击键盘的嗒嗒声。在录音笔里的声音停下的时候,沈伦振也同时停下了动作。他站起身,骄傲的扬起下巴:“你来看看。”
初语不慌不忙的坐在椅子上,仔细的检查着沈伦振刚刚打下的字。不错,内容都没有出入,完成度是值得给予肯定的。只不过……
“第三行有两个错别字,第十五行最后一句有三个错别字,哦,还有最后一行——那一排都是错别字。”
沈伦振惊讶的凑过来,满脑子记住的,就只有错别字三个字。初语似乎还怕他认识的不够深刻,慢悠悠的开口道:“我的助手比较细心,如果是他的话,都不用我来检查。”
初语的助手可是一乔万中挑一选出来的,不仅效率高,而且绝对细心。每次他在的时候,初语只需要操心怎么写。检查这种事,她也很久没做了。
“我现在就改……”
憋着最后一股倔强,沈伦振顽强的坐了下来。他的背影看起来似乎萧条了许多,等到他把所有的错别字都改了之后,只觉得浑身都脱了一层力。
“现在,可以了吗?”沈伦振发誓,他这辈子都没这么无奈过。想他名校毕业,独自创业,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而来。没想到,竟然栽在了打字上面。
好在,这次初语看过之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掏出了手机,认真道:“手机里还录了有,我们继续吧。”
沈伦振:……
整个上午,两人都在书房勤勤恳恳的码字。在把所有的录音都转化成文字之后,初语又来了灵感。于是沈伦振只得在初语的口述下,默默打字。而且,为了不打断初语老师的灵感,从他来了之后,到现在连口水都没敢去喝……
好不容易,到了吃饭的时候,初语也总算是停了下来。
张妈过来叫两人去吃饭,当看到满桌子的家常菜时,沈伦振只觉得这一上午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而初语似乎也意识到了他的辛苦,亲自给他盛了一碗汤,微笑道:“累了吧?先喝点汤。”
此时超额完成码字任务的初语,脸上洋溢着和善的笑容。同刚才在书房里那个冷言冷语的人,简直是天差地别。
沈伦振犹豫着接过这碗汤,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汤里似乎藏着些什么。不过他的嘴唇都已经开始泛干,此时也没法在意那么多。几口下去便将一碗汤给喝了个干干净净,这一次不用初语动手,他直接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张妈的手艺真好。”
喝完汤之后,沈伦振只觉得空虚的胃总算是得到了慰藉。他是发自真心的称赞,这汤味道适宜,明明香味浓郁,入口却还带着清甜,实在是符合他的口味。
对于他的夸赞,张妈只是不好意思的笑笑,而初语却不以为然道:“张妈可是有厨师证的,手艺当然好。”
她从小便吃张妈做的饭长大,别的习惯没养成,嘴倒是挑剔得很。所以初语向来很少在外面吃饭,毕竟在她的眼里,寻常的饭店根本就达不到张妈的手艺。花钱买罪受这种事情,她可不喜欢做。
“小姐,喝点汤。”方才初语是用左手给沈伦振盛的汤,但是轮到自己的时候,却是不太方便了。尤其是吃饭,她最近都只能使用勺子,仿佛眨眼间,就回到了学龄前。
沈伦振见张妈专门给初语拿了个小碗,里面都夹着她爱吃的菜,眉毛一挑,瞬间便有了主意。他利落的解决完碗里的饭,然后拿了双公筷,学着张妈的样子,也往初语的碗里夹菜。
“你手受伤了,多吃点猪脚。”沈伦振夹了一个大大的猪脚,直接把小碗的口给堵住了,偏偏他还丝毫不自知,自以为做得十分贴心:“都说吃哪补哪,你多吃点,多吃点。”
初语左手拿着勺子本来就不是很方便,试着舀了舀那猪脚,想把它移开。结果没怎么使力,只听扑通一声,猪脚便成功的掉在了地上……
诡异的沉默迅速在饭桌上蔓延,最后,还是张妈打破了尴尬:“小姐你先吃这些,我来收拾。”
她利索的捡起猪脚扔进了垃圾桶,沈伦振看看张妈,又看看初语,最后想了想,再次拿起了公筷。结果,在他的手还没伸向下一块猪脚的时候,初语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我伤的是手,不是脚。”
疑惑的转过头,沈伦振有些没明白她的意思。他充满真心的茫然,深深刺痛了初语的心。她握着勺子,几乎是气急败坏道:“吃哪补哪,你自己多补补你的大猪蹄子吧!”
仿佛连他,都变得文雅起来。
然而还没等他细细品味,下一秒,他的幻想便直接被打断:“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过来?”初语站在电脑旁不耐的说道。
是的,电脑。
很多老牌作家都比较喜欢亲手写稿,甚至有些作家,如果用电脑打字,反而会没有灵感。但是作为从小接受现代化教育,并且过了计算机一级的初语老师而言——当然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她让沈伦振坐在电脑前,然后,掏出了自己的录音笔。
因为不能用手打字的缘故,灵感来的时候,初语便用录音笔把想到的东西记下来。这样等伤好之后,也不会影响自己写作的进度。
其实如果沈伦振不来,这些事情都会交给她的助手来做。但是这三天因为要拍摄节目的缘故,助手也不方便入镜。于是,沈总的用场才终于显现了出来。
听着录音笔里冷静又清冽的声音,再感受着身后灼热的视线,沈伦振第一次觉得,打字是件这么艰难的事情。
自从当上总裁之后,像这种机械化的操作,他已经很久没有亲手做过了,更何况是给别人打下手。
偏偏初语还甚是嫌弃,直接道:“你怎么打的这么慢?大学没学计算机吗?”
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停顿下来,沈伦振抽过旁边的纸,擦了擦手上的汗——然后,埋头苦干!
他可不是那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别说是计算机了,就连大学,都是自己半夜啃书给考进去的著名学府!在学业上,沈伦振可没有半点的心虚。毕竟沈家三个儿子,只有他是真材实料!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手速,接下来书房里面只听得到敲击键盘的嗒嗒声。在录音笔里的声音停下的时候,沈伦振也同时停下了动作。他站起身,骄傲的扬起下巴:“你来看看。”
初语不慌不忙的坐在椅子上,仔细的检查着沈伦振刚刚打下的字。不错,内容都没有出入,完成度是值得给予肯定的。只不过……
“第三行有两个错别字,第十五行最后一句有三个错别字,哦,还有最后一行——那一排都是错别字。”
沈伦振惊讶的凑过来,满脑子记住的,就只有错别字三个字。初语似乎还怕他认识的不够深刻,慢悠悠的开口道:“我的助手比较细心,如果是他的话,都不用我来检查。”
初语的助手可是一乔万中挑一选出来的,不仅效率高,而且绝对细心。每次他在的时候,初语只需要操心怎么写。检查这种事,她也很久没做了。
“我现在就改……”
憋着最后一股倔强,沈伦振顽强的坐了下来。他的背影看起来似乎萧条了许多,等到他把所有的错别字都改了之后,只觉得浑身都脱了一层力。
“现在,可以了吗?”沈伦振发誓,他这辈子都没这么无奈过。想他名校毕业,独自创业,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而来。没想到,竟然栽在了打字上面。
好在,这次初语看过之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掏出了手机,认真道:“手机里还录了有,我们继续吧。”
沈伦振:……
整个上午,两人都在书房勤勤恳恳的码字。在把所有的录音都转化成文字之后,初语又来了灵感。于是沈伦振只得在初语的口述下,默默打字。而且,为了不打断初语老师的灵感,从他来了之后,到现在连口水都没敢去喝……
好不容易,到了吃饭的时候,初语也总算是停了下来。
张妈过来叫两人去吃饭,当看到满桌子的家常菜时,沈伦振只觉得这一上午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而初语似乎也意识到了他的辛苦,亲自给他盛了一碗汤,微笑道:“累了吧?先喝点汤。”
此时超额完成码字任务的初语,脸上洋溢着和善的笑容。同刚才在书房里那个冷言冷语的人,简直是天差地别。
沈伦振犹豫着接过这碗汤,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汤里似乎藏着些什么。不过他的嘴唇都已经开始泛干,此时也没法在意那么多。几口下去便将一碗汤给喝了个干干净净,这一次不用初语动手,他直接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张妈的手艺真好。”
喝完汤之后,沈伦振只觉得空虚的胃总算是得到了慰藉。他是发自真心的称赞,这汤味道适宜,明明香味浓郁,入口却还带着清甜,实在是符合他的口味。
对于他的夸赞,张妈只是不好意思的笑笑,而初语却不以为然道:“张妈可是有厨师证的,手艺当然好。”
她从小便吃张妈做的饭长大,别的习惯没养成,嘴倒是挑剔得很。所以初语向来很少在外面吃饭,毕竟在她的眼里,寻常的饭店根本就达不到张妈的手艺。花钱买罪受这种事情,她可不喜欢做。
“小姐,喝点汤。”方才初语是用左手给沈伦振盛的汤,但是轮到自己的时候,却是不太方便了。尤其是吃饭,她最近都只能使用勺子,仿佛眨眼间,就回到了学龄前。
沈伦振见张妈专门给初语拿了个小碗,里面都夹着她爱吃的菜,眉毛一挑,瞬间便有了主意。他利落的解决完碗里的饭,然后拿了双公筷,学着张妈的样子,也往初语的碗里夹菜。
“你手受伤了,多吃点猪脚。”沈伦振夹了一个大大的猪脚,直接把小碗的口给堵住了,偏偏他还丝毫不自知,自以为做得十分贴心:“都说吃哪补哪,你多吃点,多吃点。”
初语左手拿着勺子本来就不是很方便,试着舀了舀那猪脚,想把它移开。结果没怎么使力,只听扑通一声,猪脚便成功的掉在了地上……
诡异的沉默迅速在饭桌上蔓延,最后,还是张妈打破了尴尬:“小姐你先吃这些,我来收拾。”
她利索的捡起猪脚扔进了垃圾桶,沈伦振看看张妈,又看看初语,最后想了想,再次拿起了公筷。结果,在他的手还没伸向下一块猪脚的时候,初语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我伤的是手,不是脚。”
疑惑的转过头,沈伦振有些没明白她的意思。他充满真心的茫然,深深刺痛了初语的心。她握着勺子,几乎是气急败坏道:“吃哪补哪,你自己多补补你的大猪蹄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