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致轩是苏芸的初恋
沐盛不知道这回事,以为有钱就行,大不了他再换一家。
可是他拖着行李箱走在大街上,找遍了所有的酒店,也没有人愿意让他入住。
这么想着,沐盛越发咽不下这口气,拿出手机给杨程远打电话:“之前跟你提过的盛世天城的设计稿,你打算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告诉你,我耐性有限!”
盛世天城,是苏氏集团自从沐依依接手之后,拿到的第一个大项目,光是启动资金就2个亿。
杨程远再三保证,自己一定会尽快。
沐盛没有立刻挂电话,又让他给自己办另一件事情:“再去给我查查,关于厉致轩的所有资料。”
他也是突然才想到,当时他跟苏芸结婚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一个事情。
其实苏芸在嫁给他之前,在大学里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在一起整整四年。
那个男朋友是个隐形富二代,但是在学校里的时候却装成一个普通学生,苏芸也是到后来才知道男朋友原来家里这么有钱。
虽然苏芸家里有开公司,家境也算不错,可跟她男朋友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毕业那年,苏芸被分手了,因为那个男人的家族企业遭遇到空前的危机,他必须要娶一个财团千金,才能帮助家里渡过难关。
女人在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恋情之后,就很容易走极端,被富二代伤害过,苏芸就觉得穷小子可能更靠得住一些。
于是伤心欲绝之际,苏芸决定接受穷小子沐盛的追求,草率地就结了婚。
当时沐盛对苏芸的感情不是特别深,看上的是她家的钱,所以对这些传闻也不甚在意,也没去深究。
但此刻,他突然就联想到,厉致轩,好像挺符合这个传闻中的男主角形象。
毕竟当初厉家在厉睿丞的爸爸厉明德掌权的时候,确实是岌岌可危。
而那段时期,也恰好是他和苏芸结婚的时间。
所以他有个大胆的猜测,厉致轩就是那个伤害过苏芸的负心汉!
否则,厉致轩现在有钱有势,为什么非要娶苏芸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而且她也没有任何背景,还失忆。
杨程远很快就把厉致轩所有详细的资料发了过来,沐盛一页一页地翻着,越发地确定厉致轩就是那个男人!
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凭什么只让他一个人被扣上“渣男”的帽子?
厉致轩不也是渣男吗,凭什么就洗白了?
……
沐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孙韵婉。
他现在过得这么惨,全都拜厉家人所赐,所以他恨不得立刻就让他们得到报应!
厉家人真是够不要脸的,抢走了他的女儿,又抢走了他的前妻,竟反过来对他落井下石!
孙韵婉正在做午饭,煤气灶上的锅冒着烟。
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动了陌生号码,她犹豫了一会才接起来。
听筒里传来沐盛的声音,孙韵婉几乎是立刻想要挂电话。
虽然她失忆了,但她看了网络上的那些评论,广大网友已经把沐盛所有的罪行都罗列出来,所以她对这个前夫是半点好感也没有。
没想到沐盛一上来,就急切地承认自己是渣男:“苏芸,我今天打电话给你,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过去我是做错了很多事情,也没有好好珍惜你,我不是个好丈夫,也不是个好父亲。但是,我们好歹也是夫妻一场,我想提醒你,厉致轩也不是什么好人!
也许你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可以告诉你,当年他认识你在先,为了家族利益抛弃了你,另娶他人。你在伤心欲绝之际才接受了我的追求,后来嫁给了我。
这么多年了,他又恰好在你出车祸之后找到了你,见你失去记忆,所以一直陪在你身边,重新追求你,最后还娶了你……可是如果你恢复记忆,真的愿意接受这么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吗!”
对沐盛这个人,孙韵婉是完全不信任的,对于他说的话也是。
“你别再挑拨离间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的。”孙韵婉只说了这一句,就冷冷地挂断了电话。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心脏的位置有点疼。
脑海里又响起厉致轩不止一次对她说过的话——韵婉,过去的事情想不起来就算了,因为那样可能会让你更不开心。
她一度以为,厉致轩是在为自己着想,不希望她想起来和沐盛那段失败的婚姻。
难道……厉致轩真正害怕的,是她想起来他们曾经的那段遭遇背叛的爱情吗?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孙韵婉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紧接着一双大手环住了她的腰:“韵婉,你在做午饭吗?锅都快烧干了……”
孙韵婉这才回过神来,发现确实如此,锅里的水快没有了。
幸好厉致轩反应快,立刻加了一小碗水进去,用锅铲搅了搅。
一边搅,他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刚刚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我……没什么。”孙韵婉看着他在烟雾缭绕下的侧脸,就像是蒙上了一层纱,有些梦幻的虚无。
就像是她和他的记忆里,也蒙着纱,她现在犹豫着,要不要亲自伸手揭开这一层纱……
厉致轩重新盖好锅盖,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心事重重的脸:“韵婉,我们现在是夫妻,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说,我希望你对我没有任何隐瞒……”
听到他这么说,孙韵婉暗暗咬了咬下唇,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脱口而出:“那你呢……致轩,你是不是对我,也从来没有过任何隐瞒?”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就像是一直看到他的心里……
厉致轩被她这么看着,一时间竟无法直视那道目光,而是微微垂下眼眸,含糊其辞道:“我……”
孙韵婉看他的态度,隐隐猜到了几分,于是又问道:“致轩,我想问你,在你把我从海里救起来之前,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了?”
可是他拖着行李箱走在大街上,找遍了所有的酒店,也没有人愿意让他入住。
这么想着,沐盛越发咽不下这口气,拿出手机给杨程远打电话:“之前跟你提过的盛世天城的设计稿,你打算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告诉你,我耐性有限!”
盛世天城,是苏氏集团自从沐依依接手之后,拿到的第一个大项目,光是启动资金就2个亿。
杨程远再三保证,自己一定会尽快。
沐盛没有立刻挂电话,又让他给自己办另一件事情:“再去给我查查,关于厉致轩的所有资料。”
他也是突然才想到,当时他跟苏芸结婚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一个事情。
其实苏芸在嫁给他之前,在大学里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在一起整整四年。
那个男朋友是个隐形富二代,但是在学校里的时候却装成一个普通学生,苏芸也是到后来才知道男朋友原来家里这么有钱。
虽然苏芸家里有开公司,家境也算不错,可跟她男朋友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毕业那年,苏芸被分手了,因为那个男人的家族企业遭遇到空前的危机,他必须要娶一个财团千金,才能帮助家里渡过难关。
女人在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恋情之后,就很容易走极端,被富二代伤害过,苏芸就觉得穷小子可能更靠得住一些。
于是伤心欲绝之际,苏芸决定接受穷小子沐盛的追求,草率地就结了婚。
当时沐盛对苏芸的感情不是特别深,看上的是她家的钱,所以对这些传闻也不甚在意,也没去深究。
但此刻,他突然就联想到,厉致轩,好像挺符合这个传闻中的男主角形象。
毕竟当初厉家在厉睿丞的爸爸厉明德掌权的时候,确实是岌岌可危。
而那段时期,也恰好是他和苏芸结婚的时间。
所以他有个大胆的猜测,厉致轩就是那个伤害过苏芸的负心汉!
否则,厉致轩现在有钱有势,为什么非要娶苏芸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而且她也没有任何背景,还失忆。
杨程远很快就把厉致轩所有详细的资料发了过来,沐盛一页一页地翻着,越发地确定厉致轩就是那个男人!
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凭什么只让他一个人被扣上“渣男”的帽子?
厉致轩不也是渣男吗,凭什么就洗白了?
……
沐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孙韵婉。
他现在过得这么惨,全都拜厉家人所赐,所以他恨不得立刻就让他们得到报应!
厉家人真是够不要脸的,抢走了他的女儿,又抢走了他的前妻,竟反过来对他落井下石!
孙韵婉正在做午饭,煤气灶上的锅冒着烟。
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动了陌生号码,她犹豫了一会才接起来。
听筒里传来沐盛的声音,孙韵婉几乎是立刻想要挂电话。
虽然她失忆了,但她看了网络上的那些评论,广大网友已经把沐盛所有的罪行都罗列出来,所以她对这个前夫是半点好感也没有。
没想到沐盛一上来,就急切地承认自己是渣男:“苏芸,我今天打电话给你,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过去我是做错了很多事情,也没有好好珍惜你,我不是个好丈夫,也不是个好父亲。但是,我们好歹也是夫妻一场,我想提醒你,厉致轩也不是什么好人!
也许你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可以告诉你,当年他认识你在先,为了家族利益抛弃了你,另娶他人。你在伤心欲绝之际才接受了我的追求,后来嫁给了我。
这么多年了,他又恰好在你出车祸之后找到了你,见你失去记忆,所以一直陪在你身边,重新追求你,最后还娶了你……可是如果你恢复记忆,真的愿意接受这么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吗!”
对沐盛这个人,孙韵婉是完全不信任的,对于他说的话也是。
“你别再挑拨离间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的。”孙韵婉只说了这一句,就冷冷地挂断了电话。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心脏的位置有点疼。
脑海里又响起厉致轩不止一次对她说过的话——韵婉,过去的事情想不起来就算了,因为那样可能会让你更不开心。
她一度以为,厉致轩是在为自己着想,不希望她想起来和沐盛那段失败的婚姻。
难道……厉致轩真正害怕的,是她想起来他们曾经的那段遭遇背叛的爱情吗?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孙韵婉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紧接着一双大手环住了她的腰:“韵婉,你在做午饭吗?锅都快烧干了……”
孙韵婉这才回过神来,发现确实如此,锅里的水快没有了。
幸好厉致轩反应快,立刻加了一小碗水进去,用锅铲搅了搅。
一边搅,他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刚刚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我……没什么。”孙韵婉看着他在烟雾缭绕下的侧脸,就像是蒙上了一层纱,有些梦幻的虚无。
就像是她和他的记忆里,也蒙着纱,她现在犹豫着,要不要亲自伸手揭开这一层纱……
厉致轩重新盖好锅盖,一脸认真地看着她心事重重的脸:“韵婉,我们现在是夫妻,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说,我希望你对我没有任何隐瞒……”
听到他这么说,孙韵婉暗暗咬了咬下唇,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脱口而出:“那你呢……致轩,你是不是对我,也从来没有过任何隐瞒?”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就像是一直看到他的心里……
厉致轩被她这么看着,一时间竟无法直视那道目光,而是微微垂下眼眸,含糊其辞道:“我……”
孙韵婉看他的态度,隐隐猜到了几分,于是又问道:“致轩,我想问你,在你把我从海里救起来之前,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