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建构
在漫长的中世纪,欧洲分裂成好几百个城邦国家,哪有什么“民族”?辨认身份的时候,那时的人们只知道基督徒与异教徒的区别,只知道你住这个村和我住那个村的区别,并不知“民族”为何物。“法兰西”、“英格兰”等等,都是很久以后才折腾出来的说法。“爱沙尼亚”这个词,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才开始使用。
语言常常被看成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如果仔细考察,特定的语种其实不一定与民族有什么对应关系。全世界最大犹太人群体、即德系犹太人,以前通用意第绪语,但这种语言后来恰恰被犹太复国运动大力排斥。意大利在建国的一八六零年,国民中只有百分之二点五的人在日常生活中说意大利语。这一类事实,总是被后来的民族主义者视而不见。
由此看来,“民族”并不是古已有之,更不是天经地义。
在罗马天主教霸权体系坍塌以后,“民族”是继城邦国家之后一种新的组织替代,使分崩离析的欧洲,重新找到了群体情感和利益单元,因此它是现代欧洲的一个产物。正如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所说,民族是民主的一个载体——古希腊式的城邦民主并不是全民选举,占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妇女、奴隶以及乡下人并没有投票权;到后来,选民的范围逐渐扩大,但选民范围如果需要一个边界,民族当然就是最合适的身份设限。还有兵役制、纳税义务、教育及其他权益的分配等等,也都不可能无限制地遍及天下,不可能见人就有一份,必须有对象的选择和设定。这就推动了人们对民族的想象和划分,在历史上催生了民族国家。一七八九年,法国革命者们首创国旗和国歌,更使民族概念获得了一种形象包装,开始向人们的日常感觉层面渗入。
从那以后,“民族”就出现了,而且常常与“国家”同义。一部欧洲的现代化史,差不多同时是一部民族主义的发展史,以至今天“联合国”,实际上写成了“联合族”,即unitednations。
这种欧洲的组织方案应该说很成功,而且很快被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们争相效仿。特别是在遭遇了十六世纪以后的西方殖民主义压迫之后,被压迫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以“民族”为号召,建立自己的国家。他们凭借血缘、语言、习俗、宗教、行政沿革等方面或多或少的迹象,苏醒各自的民族意识,重绘现代的群体边界,借以凝聚民意和调动资源。二十世纪初,列宁提出了民族解放理论。随后,又有美国的威尔逊总统提出民族自决原则。俄国与美国当时还是新兴国家,没有多少殖民地的既得利益,所以都反对帝国主义,都支持弱小民族的造反。它们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对全世界新一阶段民族主义运动推波助澜,使新兴民族得以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时候的民族主义仍然较多正面功能。正如欧洲的民主曾得助于民族国家,亚非拉后起的民族国家则首先促进了国际民主,对老一代帝国列强形成了四面八方的遏制和打击,也促成了新兴国家的现代体制建设。联合国不论强弱大小,一国一票,就是这种国际民主的体现。
不过,细心一点的人不难察觉,此时的民族,有些不再是欧洲那种严格意义下的民族了。比如“泛非洲主义”、“泛阿拉伯主义”、“泛拉丁美洲主义”等等,只是诉诸文化或者地缘的根据,悄悄模糊了血缘种族的面目,给民族注入了新的含义,实际上是一种泛民族或者类民族主义。“拉丁美洲”是一个民族吗?不是,它只是一个地域。民族主义与地域主义已经混为一谈。孙中山先生把西方民族理论拿过来,照葫芦画瓢,粗粗勾勒了汉藏满蒙回的“五族共和”,其实是绘制了一张让后人争议不休的草图,夸张或忽略了辽阔中土上的一些群体差别。因此,后来从“五族”到“七族”,至十多族,二十多族,到五十多族……单子越拉越长了。中国到底有多少民族?构成民族的要件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得到解答,也让人疑惑。直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原来在“汉族”名下的很多群体,以苗族、壮族、侗族、瑶族等名义再次得到区分,带来了民族目录又一次爆炸式的增扩,直到近乎失控时才由政府和学界紧急刹车。
划分民族并不是一项中国人所熟悉的工作,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次迟到的补课。历史上的中国,其实是一个民族意识相对淡薄的国家。中国人那时候也谈“族类”,但准确地说,欧洲人以血缘划族,可谓之“种族”;中国古人以文化分族,不妨谓之“文族”。两者涵义并不一致。中国人以前只论“夏”与“夷”,都是意义模糊和很有弹性的文化概念。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在《中华民国解》里说过:夏可以为夷,夷可以为夏,“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有亲疏之别”。中国南方的吴、楚、闽、越,以前都是“夷”,后来融入了华夏文化,就由夷而夏;中国北方有些逐渐半蒙古化或半突厥化的群落,以前也是“夏”,后来疏远了华夏文化,就由夏而夷。不难理解,古代中国虽有文化上的对外歧视,也有国家利益上的对外设防,但不乏民族融合的柔性传统。魏晋南北朝三百年,五代十国一百多年,夏与夷都在大规模杂交。唐代、元代、清代由非汉人执政,也带来了一次次民族大融合,所谓“长城内外是故乡”。“华人”或“中国人”的概念内涵由此变得十分丰富。
古代中国也没有什么森严的民族对外壁垒。汉代的外交主调是对北边“和亲”与对南边“怀远”,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兵。唐代长安则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化都市,各种胡音番调充盈朝野。明代的郑和率两万人的强大船队,直抵东南亚、印度乃至非洲东岸,不过是到处送礼品、拉关系,推广华夏文明,不似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舰队那样到处掠杀和敌意昭昭。直到民国建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也还没有明显的边防,甚至没有严格的护照制度。那时候,朝鲜或越南的革命者,波斯或日本的商人,还有逃避迫害的欧洲犹太人,都可以在这里进出自由,基本上未受到民族身份限制的压力。这与同时代的欧洲大有区别。
用英国著名学者吉登斯的话来说,中国那时候还是个传统国家,不是现代国家,“国家监视力”很不发达,因此只有“边陲(frontiers)”而没有“边界(borders)”。可以说,那样一个民族混杂和民族淡化的中国,显示了国家建制现代化之前的混沌粗放,也残留着一道中国式世界主义的文化夕阳。
语言常常被看成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如果仔细考察,特定的语种其实不一定与民族有什么对应关系。全世界最大犹太人群体、即德系犹太人,以前通用意第绪语,但这种语言后来恰恰被犹太复国运动大力排斥。意大利在建国的一八六零年,国民中只有百分之二点五的人在日常生活中说意大利语。这一类事实,总是被后来的民族主义者视而不见。
由此看来,“民族”并不是古已有之,更不是天经地义。
在罗马天主教霸权体系坍塌以后,“民族”是继城邦国家之后一种新的组织替代,使分崩离析的欧洲,重新找到了群体情感和利益单元,因此它是现代欧洲的一个产物。正如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所说,民族是民主的一个载体——古希腊式的城邦民主并不是全民选举,占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妇女、奴隶以及乡下人并没有投票权;到后来,选民的范围逐渐扩大,但选民范围如果需要一个边界,民族当然就是最合适的身份设限。还有兵役制、纳税义务、教育及其他权益的分配等等,也都不可能无限制地遍及天下,不可能见人就有一份,必须有对象的选择和设定。这就推动了人们对民族的想象和划分,在历史上催生了民族国家。一七八九年,法国革命者们首创国旗和国歌,更使民族概念获得了一种形象包装,开始向人们的日常感觉层面渗入。
从那以后,“民族”就出现了,而且常常与“国家”同义。一部欧洲的现代化史,差不多同时是一部民族主义的发展史,以至今天“联合国”,实际上写成了“联合族”,即unitednations。
这种欧洲的组织方案应该说很成功,而且很快被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们争相效仿。特别是在遭遇了十六世纪以后的西方殖民主义压迫之后,被压迫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以“民族”为号召,建立自己的国家。他们凭借血缘、语言、习俗、宗教、行政沿革等方面或多或少的迹象,苏醒各自的民族意识,重绘现代的群体边界,借以凝聚民意和调动资源。二十世纪初,列宁提出了民族解放理论。随后,又有美国的威尔逊总统提出民族自决原则。俄国与美国当时还是新兴国家,没有多少殖民地的既得利益,所以都反对帝国主义,都支持弱小民族的造反。它们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对全世界新一阶段民族主义运动推波助澜,使新兴民族得以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时候的民族主义仍然较多正面功能。正如欧洲的民主曾得助于民族国家,亚非拉后起的民族国家则首先促进了国际民主,对老一代帝国列强形成了四面八方的遏制和打击,也促成了新兴国家的现代体制建设。联合国不论强弱大小,一国一票,就是这种国际民主的体现。
不过,细心一点的人不难察觉,此时的民族,有些不再是欧洲那种严格意义下的民族了。比如“泛非洲主义”、“泛阿拉伯主义”、“泛拉丁美洲主义”等等,只是诉诸文化或者地缘的根据,悄悄模糊了血缘种族的面目,给民族注入了新的含义,实际上是一种泛民族或者类民族主义。“拉丁美洲”是一个民族吗?不是,它只是一个地域。民族主义与地域主义已经混为一谈。孙中山先生把西方民族理论拿过来,照葫芦画瓢,粗粗勾勒了汉藏满蒙回的“五族共和”,其实是绘制了一张让后人争议不休的草图,夸张或忽略了辽阔中土上的一些群体差别。因此,后来从“五族”到“七族”,至十多族,二十多族,到五十多族……单子越拉越长了。中国到底有多少民族?构成民族的要件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得到解答,也让人疑惑。直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原来在“汉族”名下的很多群体,以苗族、壮族、侗族、瑶族等名义再次得到区分,带来了民族目录又一次爆炸式的增扩,直到近乎失控时才由政府和学界紧急刹车。
划分民族并不是一项中国人所熟悉的工作,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次迟到的补课。历史上的中国,其实是一个民族意识相对淡薄的国家。中国人那时候也谈“族类”,但准确地说,欧洲人以血缘划族,可谓之“种族”;中国古人以文化分族,不妨谓之“文族”。两者涵义并不一致。中国人以前只论“夏”与“夷”,都是意义模糊和很有弹性的文化概念。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在《中华民国解》里说过:夏可以为夷,夷可以为夏,“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有亲疏之别”。中国南方的吴、楚、闽、越,以前都是“夷”,后来融入了华夏文化,就由夷而夏;中国北方有些逐渐半蒙古化或半突厥化的群落,以前也是“夏”,后来疏远了华夏文化,就由夏而夷。不难理解,古代中国虽有文化上的对外歧视,也有国家利益上的对外设防,但不乏民族融合的柔性传统。魏晋南北朝三百年,五代十国一百多年,夏与夷都在大规模杂交。唐代、元代、清代由非汉人执政,也带来了一次次民族大融合,所谓“长城内外是故乡”。“华人”或“中国人”的概念内涵由此变得十分丰富。
古代中国也没有什么森严的民族对外壁垒。汉代的外交主调是对北边“和亲”与对南边“怀远”,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兵。唐代长安则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化都市,各种胡音番调充盈朝野。明代的郑和率两万人的强大船队,直抵东南亚、印度乃至非洲东岸,不过是到处送礼品、拉关系,推广华夏文明,不似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舰队那样到处掠杀和敌意昭昭。直到民国建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也还没有明显的边防,甚至没有严格的护照制度。那时候,朝鲜或越南的革命者,波斯或日本的商人,还有逃避迫害的欧洲犹太人,都可以在这里进出自由,基本上未受到民族身份限制的压力。这与同时代的欧洲大有区别。
用英国著名学者吉登斯的话来说,中国那时候还是个传统国家,不是现代国家,“国家监视力”很不发达,因此只有“边陲(frontiers)”而没有“边界(borders)”。可以说,那样一个民族混杂和民族淡化的中国,显示了国家建制现代化之前的混沌粗放,也残留着一道中国式世界主义的文化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