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二天,余思雅又去了公社一趟。她先去供销社买了钢笔、墨水和本子,然后又去肉联厂碰运气。
  今天因为去得早,她运气不错,不但买到了骨头还买到了一块猪肝,旁人不喜欢这种没油水的内脏,余思雅却非常喜欢。骨头熬汤营养美味,猪肝补铁明目可是好东西,关键是便宜,两斤骨头,一斤猪肝加起来只要了四毛多。
  若是不要票,沈跃这五百块的抚恤金足够让他们撑到后年考大学,还能过得美滋滋的。可惜,这个年代,很多东西花钱也买不着。
  余思雅满是遗憾地回了家,进了村就看到小队长沈宝民抽着旱烟袋在他们家门口踱来踱去。
  “民叔,找我有事啊?我去公社了,进去坐会。”余思雅上前,热情地招呼道。
  家里就她一个小寡妇,沈宝民很避讳,摆了摆手:“在门口说就行了。小余,你这是又去公社了?”
  看到余思雅手里拎的大包小包的东西,沈宝民脸上露出不赞同的神色。
  余思雅笑着点头:“对,去供销社买了本子和笔,走到肉联厂看到骨头和猪肝不要票,我又买了点。”
  “小余,二小子的抚恤金是不少,可也经不起你这天天去公社买这买那啊,你得省着花,建东过几年就长大要说亲了,家里没点钱怎么行。”沈宝民皱着眉,感觉余思雅一点都不会过日子。
  就买了两次骨头,总共花了不到一块钱就被批评不会过日子,余思雅很是无语,更无语的是,让她节约的理由是省钱给沈建东说亲娶媳妇。指望哥哥的抚恤金娶媳妇,也太荒谬了。
  余思雅不赞同,但也知道她的观念跟村里人的想法格格不入,她不想得罪沈宝民,敷衍地点了点头:“知道了,民叔。”
  见她受教,沈宝民也不好再多说,而是提起了另外一件事:“小余,这几天你都没去上工,你们家现在三个人,两个学生娃,就靠你一个人挣工分。你要一直不来上工,回头等分粮的时候,你们家分不到多少粮食,就得挨饿了,你身体要是没事了,就还是去上工吧。”
  他也是好意,一家三口人,都是长身体,能吃的年纪,饭量大,都不去挣工分,以后吃什么?
  听说去上工,余思雅的脸顿时皱成了苦瓜脸。
  见她这副苦兮兮的样子,沈宝民不禁摇头,这也太娇气了,要是沈跃还在还好,他拿钱回来也够他们生活,如今沈跃不在了,这一家子都不挣,坐吃山空,能吃多久?
  “你们这些小媳妇的活都比较轻松,最近主要是理红薯藤、掐棉花芽、除草,不算累,你下午也跟着她们一起去吧,半天三个工分,不错了。不然等到收稻子的时候,你更吃不消。”沈宝民良心建议。
  余思雅知道沈宝民说得有道理,她的谋划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的,中间这么长时间,她总不能蹲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吧。
  算了,上工就上工,当体验生活了,现在还不到农忙的时候,应该还好吧。
  但到了下午余思雅就后悔了。沈宝民说理红薯藤轻松,哪里轻松了?要一直弯着腰在太阳下干活,半天下来,她的腰都快断了,脸上都是汗,口干舌燥的,幸亏她带了一壶水,不然要渴死,这三个工分真不好挣,农民是真苦。
  傍晚,余思雅拖着像灌了铅的双腿一步一挪地回到了家,进了家门,她一坐下就再也不想起来。
  看着她这副面若菜色的样子,沈建东和沈红英都很心疼:“嫂子,你明天别去上工了,以后咱们俩去。”
  余思雅摆手:“行了,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她都吃不消,更别提这两个小屁孩了。
  “我身体好,我可以的。”沈建东拍胸口说。
  余思雅抬起头打量了他两眼,发现没准他真的比她行,啧啧,被个12岁的少年给比下去了,真丢人。
  “算了,你们俩去上工挣的也不够吃,还是我来想法子吧。”余思雅这会儿更迫切地想有个工作了,不然离高考还有两年多呢,要是天天上工,那真是生不如死。
  余思雅苦兮兮地摆了摆手:“做饭吧,饿死了。”
  强体力劳动的后遗症第二天就出现了,余思雅躺在床上,浑身酸疼,背疼,腰疼,两条腿也疼。
  她让沈建东给她请了个假,不管村里人怎么说她,她都不要去上工了。
  这天起,余思雅发奋图强,花了两天把所有的报纸都看了一遍,然后将自己所需要的内容整理出来,再通读一遍,研究了这些文章的写法,共同点,为什么能刊登到报纸上。
  研究透彻之后,她开始动笔,花了三天才写完,完稿之后,余思雅不放心,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跟报纸上的稿子对比了一下,确认思想没有任何问题,符合这个时代又红又专的特点,突出了工农兵英雄人物的高大全形象,这才将信封投递进了邮局。
  这一通忙活下来,她已经有差不多十来天没去上工了,而且忙完后,她也照旧窝在家里,没有去上工的意思。
  这些日子,余思雅一直窝在家里,整日闭门不出,村里不少人说闲话,尤其是发现洗衣做饭,还有自留地都是沈建东姐弟在打理,她什么都不干后,闲言碎语更多了。
  吴月和朱爱华妯娌听说了这个事心里更不平衡。她们嫁到沈家辛辛苦苦一辈子,四五十岁了还天天下地劳作,回家伺候一家老小。同样是嫁到沈家,余思雅就没上过几次工,如今还要人伺候,简直像旧社会的地主婆。
  红眼病的人不少,见了沈建东姐弟就冒各种酸话挑拨离间。
  这天,沈红英跟沈建东回去后,姐弟俩放下书包就去理自留地的红薯藤。六七月的时候,红薯藤已经长很长了,不少贴着地面长,每一节都能扎根进地里,长出小红薯,这样会分散红薯的营养,导致红薯个头小,所以农村人都要理红薯藤。
  姐弟俩理了一半的时候,吴月过来了,看着他们,一脸心疼的样子:“怎么都是你们姐弟俩在干活?余思雅呢?她一个大人,天天窝在家里享福,让你们俩个小孩子出来干活像什么样?”
  沈红英和沈建东知道她不是好人,只管埋头干活,不搭理她。
  吴月看他们这样子就来气。她就不明白了,这两个小崽子怎么那么信余思雅这个外人,倒把他们这些亲戚当仇人一样。
  “我当余思雅对你们多好呢,还不是天天使唤你们。她就仗着她的肚子作威作福吧,你们也是蠢,你们哥哥拿命换来的钱,天天给她糟践,你们还要给她卖命……”
  沈建东听得火大:“我嫂子不是那样的人,她很忙,每天都工作到很晚。”
  提起箩筐过来的朱爱华听到这话,当即就笑了:“忙?忙什么?天天忙着吃饭躲懒?现在清河村谁不知道咱们老沈家出了个懒婆娘,好吃懒做,等你哥哥拿命换来的那点钱花光了,我看你们吃什么,等着喝西北风吧!”
  “才不是,我嫂子在写稿子,她很厉害的,我不许你瞎说,败坏我嫂子的名声。”沈建东对着朱爱华怒目而视。
  朱爱华嗤笑了一声:“就她,还写稿子?别逗了,这种借口也就骗骗你们两个不懂事的孩子。”
  吴月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建东,不是大伯母多事,她一个大人,天天不干活,窝在家里像什么话?想当年,你妈怀着你大哥的时候,生的前一天还在山上挖红薯,你嫂子这才刚怀上就这么娇气,像什么话?你看看村子里怀了孩子的女人,哪个不是干到生孩子的前几天。”
  “要你们管。”沈建东有点心虚,眼神躲闪,色厉内荏地吼了一声,抓起地里的泥砸了过去,“这是我们家的事!”
  朱爱华和吴月吓了一跳,赶紧躲开。
  “你这孩子,咱们都是为你好,你不领情还为了个外人凶长辈。你咋好赖不分呢!”朱爱华气得嘴都歪了,骂骂咧咧地走开。
  吴月没吭声,她还在想沈建东的反应。
  以前提起孩子,沈建东都是“我的小侄子我养”,这次态度却躲躲闪闪的,而且都快三个月了,余思雅都看不出怀孕的迹象。这大夏天的,她人瘦,穿得薄,要是小肚子突出一块,会非常明显的。
  基于种种迹象,吴月心里有个大胆的猜测:“我琢磨着余思雅可能没怀孕!”
  “什么?没怀孩子?那她不是拿这事骗咱们吗?没孩子,她凭什么全拿了沈跃的抚恤金,还霸占着二房的房子?”朱爱华提起就一肚子的火。
  在乡下,女人没继承权,余思雅没孩子,还想霸占着沈家,那就是她没道理。
  越想越来气,朱爱华说:“不行,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得去找她理论理论!”
  “等一下,你急什么?”吴月叫住了她,“走,叫上老三,咱们两家商量商量,余思雅这是拿咱们老沈家当猴耍啊。”
  朱爱华知道老大两口子心眼多,跟着他们不吃亏,连忙点头:“我这就去找老三。”
  ——
  村里的闲言碎语余思雅也不是不知道,但她活了两辈子最苦的时候也不过打暑假工,穿着个玩具熊在商场门口逛了五六个小时,配合游客拍照,逗孩子玩。
  那时候虽然热,但偶尔可以借上洗手间的机会进商场吹几分钟空调,吃根冰棍解解暑,而且不用晒太阳。但乡下的农活可不一样,夏天大太阳大家都要顶着日头干活,地里很多虫子,庄稼的叶子非常扎人,晒了一天,她脸就开始起皮了。原主可能还能熬一熬,她是真不成。
  所以哪怕后来沈宝民又让他老婆上门劝过余思雅一次,余思雅还是没动。
  随着暑假的来临,沈建东姐弟俩都放假了。为了挣工分,姐弟俩都表示要去上工,但被余思雅严令禁止了。
  “你们俩基础差,把小学课本拿出来,该背的背一背,背完了看我拿回来的报纸,天气凉快的时候打理自留地,黄瓜藤老了,该拔了种新的蔬菜……”余思雅一一给他们安排了其他任务。
  沈建东不大乐意。
  沈红英拽了他一下,等姐弟俩独处的时候,她说:“你别去上工,不然回头别人又要说嫂子,说她让你一个孩子去上工,自己却呆在家里好吃懒做。”
  最近看到他们就说这些话的人越来越多了,沈建东也很烦,无论他怎么解释,说他嫂子真没闲着,也没虐待他们,可这些人就是不信。总觉得他们是受虐的小可怜,可实际上,他们嫂子天天管着他们学习,不让他们干重活,每顿饭也都让他们吃得饱饱的,跟他妈还在时候没什么区别。
  至于说干活,村里跟他同龄的孩子哪个不干这些活?为什么他们就不觉得自己虐待自己的孩子呢,却总觉得他们嫂子这样是虐待他们。
  “好吧,那我去河里看看能不能逮着鱼回来打牙祭。”沈建东提着水桶跑了。
  到了夏天,清河就是孩子们的乐园,不但能解暑,而且偶尔还能摸些鱼虾回家解馋。不过去的都是男孩子,沈红英艳羡地收回了目光,打算先看会报纸,等一会儿没这么热了再去挖地种土豆。
  她坐在吃饭的板子前看报,忽然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沈红英觉得有些奇怪,因为村里人串门都是跑到门口就嚷嚷,很少有这样客客气气敲门的。
  她放下报纸,跑出去,看到院子外站着一个穿着白衬衣,戴着副黑框眼镜,皮肤白皙,面容清瘦的年轻人。
  沈红英很少看到这样斯文的年轻人,当即红了脸:“你……你找谁啊?”
  “请问这是余思雅家吗?我是她初中同学。”男人说话的声音也斯斯文文的,跟村里汉子们的大嗓门完全不一样。
  沈红英点头如捣蒜:“在的,你请进……”
  然后蹬蹬蹬地跑了进去,推开了余思雅的房门:“嫂子,外面有个人说是你的初中同学。”
  余思雅在写计划书,被人打断,有点不高兴。原主的初中同学又不等于是她的,她没啥兴趣,但对方已经找上门了,不见也不行,余思雅只好扣上钢笔帽,起身出门。
  走到堂屋门口,余思雅就看到了站在屋檐下的那道清隽眼熟的身影,余思雅心里咯噔了一下,不待她说话,对方转过了身,朝她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果然是熟人!
  余思雅很是头痛,她上辈子在孤儿院长大,从上高中起就开始打零工挣生活费,每天忙得要死,根本没时间谈恋爱,别说早恋了,到死都还是个母单,根本不会处理恋爱问题,更不会应付原主留下来的感情债了。
  “思雅,不请我坐坐吗?”楚玉涛轻声问道。
  余思雅侧身:“进来吧,家里穷,没什么招待你的,随便坐。”
  楚玉涛看了她一眼,笑容淡了下去。
  余思雅装作没看见,坐到他对面,开门见山:“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楚玉涛定定地看着她,眼底的温柔褪去,取而代之的审视和探究。
  余思雅察觉到了他情绪的变化,有点为原主心酸。这么多人,竟然只有一个分了手的旧情人能察觉到她的不同,而其他人,只看到了她身上的利益,何其可悲。
  “红英,去烧点开水给楚同学泡杯茶。”余思雅开了口,支走沈红英。
  等沈红英走后,她直视着楚玉涛的双眼,不避不闪:“你想问什么?”
  楚玉涛笃定的说:“你不是余思雅!”
  他从学校里回来听说了沈家发生的事之后就觉得奇怪。他所认识的余思雅温柔、性子好、耳根子软,像朵怯生生的含羞草,根本不像是能力抗娘家婆家的人。
  这一打照面就证实了他心里的猜测,眼前的这个女人是如此的陌生,跟他印象中那个害羞的小姑娘完全不一样。
  余思雅翘起唇,意味深长地说:“我就是余思雅!”
  反正面对原主的故人,她是一点都不心虚。原主倒霉,莫名其妙不见了,她就不倒霉吗?她好不容易奋斗到有车有房,却突然掉到这个落后的年代,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楚玉涛看她不肯承认,苦笑了一下:“我认识的思雅不是这样的。”
  “你是来叙旧的吗?我想我们之间恐怕没什么旧可叙吧。”余思雅直接下逐客令。
  楚玉涛复杂地看着她:“你不必担心,我不会把你的事说出去的。思……余同志,是你娘家来找我的,说你怀了孕,一个人带着孩子很艰难……”还说余思雅心里一直惦记着他。
  “所以呢?你打算来做接盘侠?便宜爹?”余思雅没好气地问道。
  楚玉涛来之前想了很久,本来是有这个打算,但目前看来,是他想朵了。
  他笑了一下:“我想你不需要。”
  这人倒是挺识趣的,而且他还能来找原主,也是让余思雅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