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想你
沈时柔声对着莹莹说着,眼神里都是淡然和坚定。
“可是,你不知道,程总他一直在找你。还有那个江氏企业的总裁,好像也在暗地里寻找你的踪迹。”
莹莹不忍心看着沈时过这样的日子,沈时的手,由于要经常端高热度的菜,指尖都已经烫破了皮。
她可是个孕妇啊,怎么可以这样,别人家的孕妇都是整天休息,生怕脏到累到,而她沈时,本就瘦弱,还要整日在这个菜馆里干着粗活维持生计。
莹莹真的不忍心,但又不得不尊重沈时的决定。
送别莹莹,沈时站在餐馆门口,伫立了良久。
那个世界,那个人,自己终究是回不去的吧。
路远,你应该知道,我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哪怕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为什么还要这样苦苦寻找我,我真的不想回去,真的,不想回到那个世界里。
而另一个人,沈时想到他的名字,心里就莫名的一阵疼痛。
是的,江玦黎。
江玦黎。
这三个字,沈时还是无法忘却。现在的他此时应该和沈若初幸福的在一起了吧。
那张离婚协议书,自己已经签了字,只要他江玦黎也签上了他的名字,协议就应该生效了吧。
他一定还在恨自己。
恨自己推倒了沈若初,恨自己害死了他的孩子。
玦黎,你觉得我欠你一个孩子,那么,我就在这个世界里,为你生下一个孩子。
这也算对你,另一种补偿。
“丫头!来客人了!快回来洗菜!”
屋子里传来了老板娘呼唤自己的声音,沈时从回忆中抽离,转身,回到了餐馆里,继续自己倔强的决定。
老板娘还是很喜欢沈时的,这个可怜的小姑娘,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到这个小镇,自己一个人,还挺着个大肚子,举手投足之间,透着贵气,却从来不像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那样骄横无理,对每个人都很好,在这里工作,动作麻利,从来不偷懒,自从沈时来到这里打工,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了。
心疼沈时的老板娘特意命厨子炖了一锅鸡汤,把沈时留下来吃完饭,沈时怕麻烦老板娘,想要婉言拒绝,却拗不过老板娘的一番心意。
“在这吃吧,别走了。你不吃,肚子里的孩子还得吃呢。”
老板娘是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女人,四十出头,和老板两个人在小城开了这家饭馆,一开就是十几年。奈何命运捉弄,老板娘十年前因为怀孕一次不小心流产,之后就再也没有怀上孩子。
小时的到来,让老板娘特别欣喜。沈时善良懂事,也特别讨老板娘的关心,沈时的经历,也让老板娘心疼,老板娘对待沈时,就像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一样。
转眼间,沈时已经在这里工作半年了,肚子也比之前大了很多,行动不方便,老板娘就不让沈时干重活,就让她简简单单摘摘菜,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
沈时也很喜欢老板娘,她在老板娘的身上,感受到了母爱的感觉,亲切的称呼老板娘为“红姨”。
红姨看着沈时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心里不禁心疼起这个可怜的姑娘,每次问起孩子的父亲,沈时只是微笑着摇摇头,不想再提起。
时间久了,红姨也不便再问。只当捡了个女儿,还给自己怀了个外孙。
“没事的,姑娘,等你生了,红姨帮你一起养。”
沈时微笑,看着慈眉善目的红姨,充满了感激。
莹莹回公司后,真的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见过沈时。沈时眼里的淡然和坚定,让自己不忍心去让任何人打扰她的生活。
一个人生活,可能会很苦,但沈时说,路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后悔。
流产后的沈若初,也不像之前的那样嚣张跋扈,但内心,却已经变得更加狠毒。只要想起沈时这两个字,她就咬着牙,恨不得将沈时碎尸万段。
听到沈时失踪的消息,沈若初大声的狂笑起来,声音响彻着沈家别墅,让佣人们都心生畏惧,都以为大小姐失心疯了。
沈若初穿上好看的红色长裙,化着精致的妆,登上自己的恨天高跟鞋,来到了江氏别墅。
终于,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拦住她沈若初。
沈若初一路走到楼上,寻找着江玦黎的身影。
沈时走了,那么江玦黎,就是自己的了。
沈若初想着想着,有些得意忘形,在别墅的二楼,悠悠然的转起了圈圈。
红群随着旋转,在空中飞舞,江玦黎看到走廊里那一抹倩影,以为是沈时回来了。
“你回来了!”
江玦黎从后面抱住这个女人,这吓了沈若初一跳,沈若初回头,撞见了江玦黎期望的眼神。
一看是沈若初,江玦黎表情瞬间变得凝重,松开了此时抱住沈若初的手臂。
“你来干什么?”江玦黎厉声问道。
“我为什么不能来。玦黎,我想你。”沈若初知道,是江玦黎把自己当成了那个女人。
自己是真的喜欢江玦黎的,为了得到这个男人,她可以不顾一切。可是为何这个男人,还要对沈时那个贱女人念念不忘。
沈若初双眼含泪,上前抱住了这个让自己近乎疯狂的男人。
“玦黎,她走了,忘记她吧。你知道我对你是真心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和你在一起。”情到深处,沈若初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明明是自己先爱上这个男人,明明都是沈家的女儿,也什么江玦黎,那样在乎沈若初,却从来都没有认真看过自己一眼。
江玦黎望着身前这个抱着自己的女人,哭泣的样子像极了沈时,一时间竟然有些微微心疼,没有推开。
在乎一个人,为一个人疯狂的感觉,自己又何尝不懂。沈时离开的这半年,自己酗酒,颓废。如果不是那个程路远来找自己,告诉自己真相,自己可能还会一直这样颓废疯狂下去。
这半年来,江玦黎重新恢复了江氏集团的运作,却再也没有之前昂扬的斗志和野心,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寻找沈时,期待沈时的归来。
可是沈时,这个女人,就像是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或者改名换姓,再也没有让自己看到她的任何踪迹。
这个傻女人,半年了,你到底在哪儿?你还好吗?
我们的孩子,还好吗?
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竟然又一次将怀中得沈若初,看成了沈时。
沈若初仍然在自己怀中哭泣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向睿智果断的江玦黎,竟然在这一刻,也感叹命运的捉弄。
“忘记她吧。玦黎,和我在一起。”
沈若初在江玦黎的怀中,轻轻的说道。
她以为,她和江玦黎还有希望。
她以为,沈时走了,江玦黎就可以爱上自己。
江玦黎眉头一皱,推开了身前的沈若初。
“你走吧。”
“为什么!江玦黎!你告诉我为什么!”被拒绝的沈若初又一次近乎疯狂的咆哮,她不明白,为什么,沈时都已经走了,江玦黎还是不肯跟自己在一起。
为什么?江玦黎也想知道。
为什么自己还是忘不了沈时,沈时都离开自己那么久,可心中的思念,却像草原上一望无边的青草,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刻都没有停止过生长。
江玦黎不想再看到这个近乎疯狂的女人,转身朝着卧室走去。
而身后的沈若初,却仍然没有结束这场对话的意思,紧紧跟在江玦黎的身后,怔怔的望着江玦黎,给自己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江玦黎径直走到酒柜旁,拿起一瓶威士忌,仰起头,直接灌进了肚子里。
威士忌的烈,硬生生的直冲进江玦黎的胃,这样火辣的痛感,让江玦黎知道,自己的肉体还有知觉。
沈若初也走到酒柜旁,拿出一瓶洋酒,打开自顾自得喝了起来。
既然没有答案,那就喝个够吧。
江玦黎见沈若初也喝起了酒,并没有拦住她。都是被爱情折磨困扰的人,那就一起,这样醉过去吧。
喝醉了,就不会心痛了。
喝醉了,就不会想念了。
瓶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沈时,我好想你。
不知过了多久,江玦黎已经喝得烂醉。而一旁的沈若初,也喝了很多,但神智依然清醒。
见到江玦黎大醉的模样,沈若初的嘴角,闪过一丝邪恶的微笑。
沈若初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白水,在背包里拿出一小包事先准备好的强力迷药,撒在了水杯里,递给了江玦黎。
喝过酒的人,很容易口渴,江玦黎接过水杯,礼貌的说了声谢谢,便抬起头,将这杯白水一饮而尽。
沈若初看着江玦黎把杯子里的水喝得精光,微笑着,转身走进了浴室,在进入卧室之前,还不忘又一次打开手机,将镜头对准浴室的方向。
走进浴室,沈若初脱光了自己的所有衣物,优雅的洗起了澡,不慌不忙,嘴里哼着歌儿。因为她知道,那个自己心爱的男人,过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来到浴室,寻找自己的身影。
“可是,你不知道,程总他一直在找你。还有那个江氏企业的总裁,好像也在暗地里寻找你的踪迹。”
莹莹不忍心看着沈时过这样的日子,沈时的手,由于要经常端高热度的菜,指尖都已经烫破了皮。
她可是个孕妇啊,怎么可以这样,别人家的孕妇都是整天休息,生怕脏到累到,而她沈时,本就瘦弱,还要整日在这个菜馆里干着粗活维持生计。
莹莹真的不忍心,但又不得不尊重沈时的决定。
送别莹莹,沈时站在餐馆门口,伫立了良久。
那个世界,那个人,自己终究是回不去的吧。
路远,你应该知道,我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哪怕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为什么还要这样苦苦寻找我,我真的不想回去,真的,不想回到那个世界里。
而另一个人,沈时想到他的名字,心里就莫名的一阵疼痛。
是的,江玦黎。
江玦黎。
这三个字,沈时还是无法忘却。现在的他此时应该和沈若初幸福的在一起了吧。
那张离婚协议书,自己已经签了字,只要他江玦黎也签上了他的名字,协议就应该生效了吧。
他一定还在恨自己。
恨自己推倒了沈若初,恨自己害死了他的孩子。
玦黎,你觉得我欠你一个孩子,那么,我就在这个世界里,为你生下一个孩子。
这也算对你,另一种补偿。
“丫头!来客人了!快回来洗菜!”
屋子里传来了老板娘呼唤自己的声音,沈时从回忆中抽离,转身,回到了餐馆里,继续自己倔强的决定。
老板娘还是很喜欢沈时的,这个可怜的小姑娘,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到这个小镇,自己一个人,还挺着个大肚子,举手投足之间,透着贵气,却从来不像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那样骄横无理,对每个人都很好,在这里工作,动作麻利,从来不偷懒,自从沈时来到这里打工,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了。
心疼沈时的老板娘特意命厨子炖了一锅鸡汤,把沈时留下来吃完饭,沈时怕麻烦老板娘,想要婉言拒绝,却拗不过老板娘的一番心意。
“在这吃吧,别走了。你不吃,肚子里的孩子还得吃呢。”
老板娘是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女人,四十出头,和老板两个人在小城开了这家饭馆,一开就是十几年。奈何命运捉弄,老板娘十年前因为怀孕一次不小心流产,之后就再也没有怀上孩子。
小时的到来,让老板娘特别欣喜。沈时善良懂事,也特别讨老板娘的关心,沈时的经历,也让老板娘心疼,老板娘对待沈时,就像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一样。
转眼间,沈时已经在这里工作半年了,肚子也比之前大了很多,行动不方便,老板娘就不让沈时干重活,就让她简简单单摘摘菜,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
沈时也很喜欢老板娘,她在老板娘的身上,感受到了母爱的感觉,亲切的称呼老板娘为“红姨”。
红姨看着沈时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心里不禁心疼起这个可怜的姑娘,每次问起孩子的父亲,沈时只是微笑着摇摇头,不想再提起。
时间久了,红姨也不便再问。只当捡了个女儿,还给自己怀了个外孙。
“没事的,姑娘,等你生了,红姨帮你一起养。”
沈时微笑,看着慈眉善目的红姨,充满了感激。
莹莹回公司后,真的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见过沈时。沈时眼里的淡然和坚定,让自己不忍心去让任何人打扰她的生活。
一个人生活,可能会很苦,但沈时说,路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后悔。
流产后的沈若初,也不像之前的那样嚣张跋扈,但内心,却已经变得更加狠毒。只要想起沈时这两个字,她就咬着牙,恨不得将沈时碎尸万段。
听到沈时失踪的消息,沈若初大声的狂笑起来,声音响彻着沈家别墅,让佣人们都心生畏惧,都以为大小姐失心疯了。
沈若初穿上好看的红色长裙,化着精致的妆,登上自己的恨天高跟鞋,来到了江氏别墅。
终于,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拦住她沈若初。
沈若初一路走到楼上,寻找着江玦黎的身影。
沈时走了,那么江玦黎,就是自己的了。
沈若初想着想着,有些得意忘形,在别墅的二楼,悠悠然的转起了圈圈。
红群随着旋转,在空中飞舞,江玦黎看到走廊里那一抹倩影,以为是沈时回来了。
“你回来了!”
江玦黎从后面抱住这个女人,这吓了沈若初一跳,沈若初回头,撞见了江玦黎期望的眼神。
一看是沈若初,江玦黎表情瞬间变得凝重,松开了此时抱住沈若初的手臂。
“你来干什么?”江玦黎厉声问道。
“我为什么不能来。玦黎,我想你。”沈若初知道,是江玦黎把自己当成了那个女人。
自己是真的喜欢江玦黎的,为了得到这个男人,她可以不顾一切。可是为何这个男人,还要对沈时那个贱女人念念不忘。
沈若初双眼含泪,上前抱住了这个让自己近乎疯狂的男人。
“玦黎,她走了,忘记她吧。你知道我对你是真心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和你在一起。”情到深处,沈若初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明明是自己先爱上这个男人,明明都是沈家的女儿,也什么江玦黎,那样在乎沈若初,却从来都没有认真看过自己一眼。
江玦黎望着身前这个抱着自己的女人,哭泣的样子像极了沈时,一时间竟然有些微微心疼,没有推开。
在乎一个人,为一个人疯狂的感觉,自己又何尝不懂。沈时离开的这半年,自己酗酒,颓废。如果不是那个程路远来找自己,告诉自己真相,自己可能还会一直这样颓废疯狂下去。
这半年来,江玦黎重新恢复了江氏集团的运作,却再也没有之前昂扬的斗志和野心,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寻找沈时,期待沈时的归来。
可是沈时,这个女人,就像是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或者改名换姓,再也没有让自己看到她的任何踪迹。
这个傻女人,半年了,你到底在哪儿?你还好吗?
我们的孩子,还好吗?
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竟然又一次将怀中得沈若初,看成了沈时。
沈若初仍然在自己怀中哭泣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向睿智果断的江玦黎,竟然在这一刻,也感叹命运的捉弄。
“忘记她吧。玦黎,和我在一起。”
沈若初在江玦黎的怀中,轻轻的说道。
她以为,她和江玦黎还有希望。
她以为,沈时走了,江玦黎就可以爱上自己。
江玦黎眉头一皱,推开了身前的沈若初。
“你走吧。”
“为什么!江玦黎!你告诉我为什么!”被拒绝的沈若初又一次近乎疯狂的咆哮,她不明白,为什么,沈时都已经走了,江玦黎还是不肯跟自己在一起。
为什么?江玦黎也想知道。
为什么自己还是忘不了沈时,沈时都离开自己那么久,可心中的思念,却像草原上一望无边的青草,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刻都没有停止过生长。
江玦黎不想再看到这个近乎疯狂的女人,转身朝着卧室走去。
而身后的沈若初,却仍然没有结束这场对话的意思,紧紧跟在江玦黎的身后,怔怔的望着江玦黎,给自己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江玦黎径直走到酒柜旁,拿起一瓶威士忌,仰起头,直接灌进了肚子里。
威士忌的烈,硬生生的直冲进江玦黎的胃,这样火辣的痛感,让江玦黎知道,自己的肉体还有知觉。
沈若初也走到酒柜旁,拿出一瓶洋酒,打开自顾自得喝了起来。
既然没有答案,那就喝个够吧。
江玦黎见沈若初也喝起了酒,并没有拦住她。都是被爱情折磨困扰的人,那就一起,这样醉过去吧。
喝醉了,就不会心痛了。
喝醉了,就不会想念了。
瓶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沈时,我好想你。
不知过了多久,江玦黎已经喝得烂醉。而一旁的沈若初,也喝了很多,但神智依然清醒。
见到江玦黎大醉的模样,沈若初的嘴角,闪过一丝邪恶的微笑。
沈若初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白水,在背包里拿出一小包事先准备好的强力迷药,撒在了水杯里,递给了江玦黎。
喝过酒的人,很容易口渴,江玦黎接过水杯,礼貌的说了声谢谢,便抬起头,将这杯白水一饮而尽。
沈若初看着江玦黎把杯子里的水喝得精光,微笑着,转身走进了浴室,在进入卧室之前,还不忘又一次打开手机,将镜头对准浴室的方向。
走进浴室,沈若初脱光了自己的所有衣物,优雅的洗起了澡,不慌不忙,嘴里哼着歌儿。因为她知道,那个自己心爱的男人,过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来到浴室,寻找自己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