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私人订制
电视机里的声音依旧继续着,郑以沫突然听到,里面的人十分兴奋的说着,“据说我们的陆先生曾经和谭梦娴还是情侣关系,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是不是呢?”
郑以沫没什么心情在听下去了,直接按了遥控器,房间里终于又恢复了安静。
另一边,谭梦娴那里,又是另一番的情况了。
中午,她才刚走出自己住的公寓,就被提着照相机想要拍出头条照片的媒体狗仔们给围住了。
最前面的狗仔好不容易挤到了谭梦娴的面前,举着麦克风兴奋的喊着,“谭小姐,请问你如何看待网上现在流传的你和陆江北先生的关系!”
“请问你和陆江北先生究竟是什么关系?!”
“你和陆江北真的是情侣关系么!”
“你是不是已经和陆江北先生在交往了?”
听着这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谭梦娴的嘴角上扬的弧度却越来越大,旁边的经纪人和保安都在尽全力的保护着谭梦娴。
免得她被这些狗仔给围起来,然而谭梦娴却突然笑了笑,而后轻声细语的开口说道:“各位,各位请稍安勿躁。”
躁动不已的狗仔们听到谭梦娴的话,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谭大明星这个意思,是要回答他们的问题?这还真的是始料未及的啊。
有几个明星愿意承认自己有绯闻呢,就算不是承认,只要是开口了,她们媒体就有办法让她十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而如今谭梦娴竟然愿意开口说话。
“关于我和陆江北先生的关系,大家何必这么着急的想要知道呢,我们之前确实是情侣哦,大家的猜想,其实多半也都是对的,但我和陆江北先生,现在可是朋友关系哦~”
谭梦娴的声调微微上挑,显示着她十分愉悦的心情,承认怎么了,承认有那么难么?
她微微抬手抚了抚耳边的头发,笑的春风拂面一般,紧接着对着经纪人微微点头,接着朝着他们的车子走过去。
跟这些愚蠢的媒体狗仔们交代完,也就该去忙正事了,她现在都巴不得能够直接承认她和陆江北就是在谈恋爱,这样的话,陆江北为了舆论的影响,也不会拒绝自己的!
谭梦娴坐在车上,抿嘴笑了,其实不用她自己来说的。
这一点上,谭梦娴娴的倒是完全没错,今天的这条新闻刚被播出,网上瞬间就炸锅了。
几乎是同时,网上就站成了两边,一边是支持谭梦娴和陆江北的,认为他们两个人就是郎才女貌,另一边,是反对他们两个人的,毕竟陆江北那么优秀的男人,怎么能只和一个大明星在一起。
网上的水军们和键盘侠们打的乐此不疲,某博瘫痪了不知道多少次,陆江北和谭梦娴这两个名字,始终在热搜榜单上下都下不去。
郑以沫这边当然也是收到了这样的新闻,她只不过是随手拿起手机想淘个零食什么的吃,结果就直接跳出来这么一条新闻。
看的郑以沫差点把手机摔出去,谭梦娴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承认她和陆江北谈过恋爱?那她郑以沫算什么。
她气的狠狠地将手里的勺子扔了出去,哐当一声,勺子扔在了一个花瓶上,郑以沫吸了吸鼻子,还是觉得心里十分的难受。
看着一地的碎片越想越气,可是看着看着,却突然想起来,这个花瓶是之前殷茵交代她,一定不能打碎的那一个。
郑以沫抬手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糟糕……她似乎闯祸了。
满脸黑线的跑到厨房去拿工具清理,那些大块的碎片不大好弄,她就弯下身子一块一块的捡。
可是脑海里突然蹦出来陆江北那张扑克脸,和他那天对自己十分决绝的态度,那个死男人,他还是滚去和谭梦娴过日子吧!
嘶~
手上下意识的一个用力,直接划到了一个碎片边缘上,立刻就划出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口子。
啧,这不用去打破伤风吧,郑以沫自嘲的笑了笑,索性蹲在地上开始看着这些碎片发呆,她这个状态,倒是挺适合出去玩的……
下午到了公司,郑以沫像是一个工作狂魔一样,先是整理了自己所有的设计文件,紧接着就一直在翻看设计任务。
叮铃铃,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一阵急促的响动,郑以沫条件反射似的接通了电话。
“你好,请问是郑以沫设计师么,我是刘梦琪的经纪人。”
嗯?经纪人?刘梦琪的?
什么情况,郑以沫微微有些错愕,这不是谭梦娴的死对头么,这是一股什么风,把她给吹到这儿来了。
“是我,请问有什么是?”
郑以沫微微整理了一下情绪,听着话筒里的声音。
对方等了半天才等到回音,还是有些不大愉快的,声音里带着些许不耐烦,“是这样的,我们家刘梦琪要在你这里订购一套衣服,你有时间的对吧?”
郑以沫被对方这个语气给弄的有些噎住了,这是要找她设计衣服?那这个狂拽的语气是什么情况?
“你到底能不能做?”
对方显然是耐心已经全部都没有了,干脆就撕开脸面,直接开始质问郑以沫。
“给我吧,电话。”
正当郑以沫要发火的时候,电话里突然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紧接着,话筒里一阵稀碎的声音。
“郑以沫,你好,我是刘梦琪。今天我的经纪人心情不大好,你别见怪。”
听到这道温柔的嗓音,郑以沫微微有些发愣,但迅速反应过来,这是刘梦琪……
“嗯,没事的,那么,您要找我设计衣服?”郑以沫恢复了冷静,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桌子。
“是的,我要去参加颁奖典礼,听说你设计的衣服,都十分的优秀,所以我特意来找你,两个月的时间的话,你可以接受么?”
刘梦琪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她绝对不是那么好相处的,郑以沫可以十分肯定这一点。
但是颁奖典礼,如果她没记错,谭梦娴应该也会去,那么这个衣服,看来是非她莫属了。
“好,我可以。”
郑以沫没什么心情在听下去了,直接按了遥控器,房间里终于又恢复了安静。
另一边,谭梦娴那里,又是另一番的情况了。
中午,她才刚走出自己住的公寓,就被提着照相机想要拍出头条照片的媒体狗仔们给围住了。
最前面的狗仔好不容易挤到了谭梦娴的面前,举着麦克风兴奋的喊着,“谭小姐,请问你如何看待网上现在流传的你和陆江北先生的关系!”
“请问你和陆江北先生究竟是什么关系?!”
“你和陆江北真的是情侣关系么!”
“你是不是已经和陆江北先生在交往了?”
听着这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谭梦娴的嘴角上扬的弧度却越来越大,旁边的经纪人和保安都在尽全力的保护着谭梦娴。
免得她被这些狗仔给围起来,然而谭梦娴却突然笑了笑,而后轻声细语的开口说道:“各位,各位请稍安勿躁。”
躁动不已的狗仔们听到谭梦娴的话,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谭大明星这个意思,是要回答他们的问题?这还真的是始料未及的啊。
有几个明星愿意承认自己有绯闻呢,就算不是承认,只要是开口了,她们媒体就有办法让她十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而如今谭梦娴竟然愿意开口说话。
“关于我和陆江北先生的关系,大家何必这么着急的想要知道呢,我们之前确实是情侣哦,大家的猜想,其实多半也都是对的,但我和陆江北先生,现在可是朋友关系哦~”
谭梦娴的声调微微上挑,显示着她十分愉悦的心情,承认怎么了,承认有那么难么?
她微微抬手抚了抚耳边的头发,笑的春风拂面一般,紧接着对着经纪人微微点头,接着朝着他们的车子走过去。
跟这些愚蠢的媒体狗仔们交代完,也就该去忙正事了,她现在都巴不得能够直接承认她和陆江北就是在谈恋爱,这样的话,陆江北为了舆论的影响,也不会拒绝自己的!
谭梦娴坐在车上,抿嘴笑了,其实不用她自己来说的。
这一点上,谭梦娴娴的倒是完全没错,今天的这条新闻刚被播出,网上瞬间就炸锅了。
几乎是同时,网上就站成了两边,一边是支持谭梦娴和陆江北的,认为他们两个人就是郎才女貌,另一边,是反对他们两个人的,毕竟陆江北那么优秀的男人,怎么能只和一个大明星在一起。
网上的水军们和键盘侠们打的乐此不疲,某博瘫痪了不知道多少次,陆江北和谭梦娴这两个名字,始终在热搜榜单上下都下不去。
郑以沫这边当然也是收到了这样的新闻,她只不过是随手拿起手机想淘个零食什么的吃,结果就直接跳出来这么一条新闻。
看的郑以沫差点把手机摔出去,谭梦娴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承认她和陆江北谈过恋爱?那她郑以沫算什么。
她气的狠狠地将手里的勺子扔了出去,哐当一声,勺子扔在了一个花瓶上,郑以沫吸了吸鼻子,还是觉得心里十分的难受。
看着一地的碎片越想越气,可是看着看着,却突然想起来,这个花瓶是之前殷茵交代她,一定不能打碎的那一个。
郑以沫抬手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糟糕……她似乎闯祸了。
满脸黑线的跑到厨房去拿工具清理,那些大块的碎片不大好弄,她就弯下身子一块一块的捡。
可是脑海里突然蹦出来陆江北那张扑克脸,和他那天对自己十分决绝的态度,那个死男人,他还是滚去和谭梦娴过日子吧!
嘶~
手上下意识的一个用力,直接划到了一个碎片边缘上,立刻就划出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口子。
啧,这不用去打破伤风吧,郑以沫自嘲的笑了笑,索性蹲在地上开始看着这些碎片发呆,她这个状态,倒是挺适合出去玩的……
下午到了公司,郑以沫像是一个工作狂魔一样,先是整理了自己所有的设计文件,紧接着就一直在翻看设计任务。
叮铃铃,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一阵急促的响动,郑以沫条件反射似的接通了电话。
“你好,请问是郑以沫设计师么,我是刘梦琪的经纪人。”
嗯?经纪人?刘梦琪的?
什么情况,郑以沫微微有些错愕,这不是谭梦娴的死对头么,这是一股什么风,把她给吹到这儿来了。
“是我,请问有什么是?”
郑以沫微微整理了一下情绪,听着话筒里的声音。
对方等了半天才等到回音,还是有些不大愉快的,声音里带着些许不耐烦,“是这样的,我们家刘梦琪要在你这里订购一套衣服,你有时间的对吧?”
郑以沫被对方这个语气给弄的有些噎住了,这是要找她设计衣服?那这个狂拽的语气是什么情况?
“你到底能不能做?”
对方显然是耐心已经全部都没有了,干脆就撕开脸面,直接开始质问郑以沫。
“给我吧,电话。”
正当郑以沫要发火的时候,电话里突然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紧接着,话筒里一阵稀碎的声音。
“郑以沫,你好,我是刘梦琪。今天我的经纪人心情不大好,你别见怪。”
听到这道温柔的嗓音,郑以沫微微有些发愣,但迅速反应过来,这是刘梦琪……
“嗯,没事的,那么,您要找我设计衣服?”郑以沫恢复了冷静,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桌子。
“是的,我要去参加颁奖典礼,听说你设计的衣服,都十分的优秀,所以我特意来找你,两个月的时间的话,你可以接受么?”
刘梦琪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她绝对不是那么好相处的,郑以沫可以十分肯定这一点。
但是颁奖典礼,如果她没记错,谭梦娴应该也会去,那么这个衣服,看来是非她莫属了。
“好,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