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不自量力,所以我会好自为之。
  写作一开始只是兴趣,不太大的兴趣。
  相比写,我更喜欢单纯的看。
  记得第一次看网络小说,还是二零一零年刚上初中的时候,那是一本班上同学在学校外面租回来的盗版小说,封面是蓝色的,一个男的提着一把日本武士刀,后面一轮明月,看起来很吊。
  这种封面似乎是盗版小说的模板。
  那本小说的名字已经忘了,当时随手翻了几页,见了什么公爵什么魔导士什么大剑师,正在对峙战斗,什么黑暗魔法什么光明魔法什么斗气在砸来砸去,风翻云涌,这一看,真是精彩绝伦。
  是的,第一次看的网络小说,是现在看来已经烂大街的东西,但是在二零一零年看的时候真的觉得太好看了。
  直到很久,我依然不知道那本小说的名字,但我知道了,那种小说有一个世俗限定的类型名字,叫作西方魔幻,剑与魔法。
  这种类型的小说,如今早就没人看了。
  但我就是被这种小说带进网文界的。
  至于写作,是在二零一二年初开始的,那时候还是用双行簿写的,写的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在地球毁灭之前,组织自己的队员开了一场最后疯狂的露天演唱会,在一片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之间,大地崩裂,建筑倒塌,所有人都死了。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当时我会写这么一个故事,后来才想明白,那时候,“二零一二世界末日”的流言正盛,正值少年的我心思敏感,对此深信不疑,所以才会写这么一个故事。
  当然,二零一二已过,世界仍未末日,真是太好了。
  当时,写这个故事写了大概六七百字,就突然不写了。
  正好一页半的双行簿。
  后来这些年,断断续续写了十几个故事,有科幻,有玄幻,有都市,有修真,也有动漫同人,有的写在本子上,有的写在网站上,无一不太监。
  都是写了个开头,加起来也不到二十万字。
  可以说,我的整个中学时代,是在坚持看网络小说和不坚持的写小说的反复循环中度过的。
  所以后来我自然就搬砖去了。
  这些年,迷茫的日子太多,或者说,一直迷茫。
  学习已经扑街了,朋友没几个,家里人也不理解。
  上了大专,也和中学一样,不是玩手机就是睡觉,废人无疑。
  所以听到有读者骂我垃圾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为他点赞。
  骂我可以。
  骂我的话,怎么骂都可以。
  垃圾,狗屎,放屁,傻比,脑残。
  一概接受。
  年少时,写作,是想创造一个奇妙绚烂的世界,兴趣不大,但觉得有趣。
  后来,听说有些网文大神年入千万,兴趣便大了。
  但事情突然变得无聊了。
  现在想想的确天真。
  写小说是需要天赋,需要毅力的,写网络小说更是如此,这两样我一点都不沾边。
  可能读者们说的对吧。
  我这扑街根本不会写小说。
  签约文件,很早之前,编辑就发了它的电子版过来。
  我记得我当时是激动的。
  可惜,激动了十秒而已。
  一旦签约,利益关系就会加大,我欠各位的也会更多,扪心自问,自个儿能坚持写吗。
  想着想着,默默把文件删了。
  每天上课下课进行各种俗事,一边生活一边想剧情,到了晚上十点,洗完澡,洗完衣服,呆呆坐在床上,盯着手机,开始码字。
  这一写,好运的话,晚上十一点五十五分就能搞定,不好运的话,到了凌晨两点半才挤出两千多的字。
  一章写完。
  倒头就睡。
  但是睡不着。
  在想有多少人会看,成绩如何。
  第二天七点起来,眼睛发痛,但还是第一时间打开手机。
  一如既往,没什么人。
  三两句骂声。
  也没什么出奇的。
  无非垃圾脑残傻比水货。
  生活还要继续。
  随便吧。
  功利心让人迷住双眼,偏偏自己没什么本事,并不会写作。
  痴心妄想了这两个月。
  累了。
  麻烦各位读者浪费流量浪费推荐票看我这扑街写的垃圾小说了。
  起点是个好网站,还有很多好作品,祝各种读者找到自己喜欢的小说阅读。
  就这样,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