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章 千万别自作多情
  翌日北悦醒过来,是在伍媚大床上,伍媚的手,正圈着她的腰。
  她怔了半响,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苦笑一声,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她怕真的是想男人想疯了。
  在红五星用过早餐,北悦便去了公司,刚出电梯,就听见“南亭北岳”里面沸反盈天的,热闹极了,好像在庆祝什么。
  冷不丁的,她瞥到右边公司的金色牌子,“南亭北岳”四字不知何时改成了“北岳传媒”,明晃晃的四个字刺伤了她的眼。
  视线恍惚了一秒,电梯门忽然从后面开了,紧接着一个低沉明朗的声音传来,“北总,过来找我吗?”
  北悦心中陡然一惊,猛地回过头去,果然看到了季南霆的脸。
  半个多月的时间没见,为何她竟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他还是老样子,一身帅气的黑西装,精短的头发遮不住好看的五官,一双幽深的鹿眸自带电量,吸引人堕入。
  晃神中,季南霆已经走到了她面前,突然抬起手,在她脖子上系了一条项链,贴着她的耳朵道:“从缅甸带回来的礼物。”
  北悦只觉得耳蜗一阵酥痒,紧接着脖颈也传来一丝冰凉,垂下头去看,竟是一枚血红色的吊坠,呈月牙状。
  季南霆欣赏着她美丽的锁骨,轻轻笑道:“这是缅甸特产的血珀吊坠,难得有一枚月牙形状的,我就给你买下来了。”
  缅甸……他消失的这段时间,是去了缅甸吗?
  为什么要去缅甸?
  一连串的疑问在心中敲响,耳边又传来一声低沉的问,“喜欢吗?”
  北悦下意识地要答喜欢,却又忽然意识到两个人现在的关系,道一声“无功不受禄”,就要将吊坠解下来,却怎么也解不开。
  “别费力气了。”季南霆声音有些悠凉,“这扣子是死的,一戴上就解不下来了。”
  北悦越解越急,直接动手去扯链子了,被季南霆一把握住手,他轻叹一口气,“就当是分手礼物,收下好不好?”
  一句话,让北悦立刻丢盔卸甲了。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她平添一分无力感,视线落在“北岳传媒”四个大字上,一指,问他:“这又是什么意思?”
  季南霆顺着她的手势一瞧,“喔,没什么意思。‘南亭北岳’念起来还是太拗口了,还是‘北岳’简单霸气些,你说呢?”
  北悦真是无言以对,心道你图简单霸气,为什么不删掉“北岳”,直接换做“南亭”,效果不是都一样?
  特意留了“北岳”两个字,是逼着让她无地自容吗?
  “你何必如此?”她声音低低。
  季南霆却突然笑了出来,“北总不会以为我们公司名字跟你有什么关系吧?谐音而已,你可千万不要自作多情。”
  自作多情?
  北悦恨不得一拳将这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臭小子的鼻子打歪!
  季南霆看着她恼怒的样子,恶作剧得逞似的,开心地笑起来,北悦不知道的是,为了换名字这事,他跟靳尚差点翻脸。
  按靳尚的话说,你丫的这公司是不是咱俩的,之前的名字你取个什么“南亭北岳”,我想你刚刚坠入情河不忍心打击你,也就忍了,你他娘的现在好不容易要改名字,不改个什么“南尚”啊“尚霆”啊之类的,居然要叫“北岳”,你把老子摆在哪里?!
  季南霆直接用两瓶名贵红酒堵住了那家伙的满腹牢骚,重色轻友是他的标配,谁都没有媳妇重要。
  “季总。”一个甜甜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北悦望过去,不是别人,正是许久未见的秦露,她的眼睫无声颤了颤。
  许久未见,眼前的秦露仿佛脱胎换骨,精致的妆容,时尚的穿着,瘦了些,那一双欧式双眼皮衬得眼睛也大了不少。
  难怪最近网络频频传出秦露整容的消息,看来传言未必都是假的,娱乐圈是拼脸的地方,微整也无可厚非,还真是挺漂亮的。
  北悦微微一笑,刚要跟她打个招呼,岂料秦露连看都没有看她,直接走到季南霆身边,“大家都在等你呢,进去吧。”
  季南霆淡淡“嗯”了一声,又从助理手中接过花,递进秦露怀里,“新出的单曲成绩很好,恭喜你。”
  秦露接过话,绽放笑靥露出两颊的苹果肌,娇羞道:“谢谢。还不都是你的功劳。”
  北悦心尖扎了一下,拧了拧眉,转身离开。
  是她,想多了吗?
  ……
  “北岳传媒”热闹了一上午,据说上半年投资的几部戏都卖得很好,旗下艺人也争气,赚得钵满锅满的。
  季南霆这一遭回来,又签下了几个老牌艺人,还有几个极具潜力的新人,事业蒸蒸日上。
  北悦听着,也为他感到高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若他真的摆出一副颓废伤情的样子,或许她才会觉得失望。
  这样多好,谁离了谁也照样要过生活,大家都是独立的个体,人只有离了钱才会活不下去,爱情,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
  拥有或者失去,不会改变本质上的东西,她还是以前那个冷清理智的北悦,他也还是那个阳光矜贵的季南霆。
  只是有时候,午夜梦回之际,她习惯性地往旁边一摸,床一侧冰冰凉凉,再也没有熟悉的温度。
  那个时候,她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她是一个人了。
  ***
  十一月十一日,光棍节,也是马爸爸创立的购物节。
  北悦给员工们放了一天假,也提前发了月工资,该约会的约会,该脱单的脱单,该清购物车的清购物车,该剁手的剁手。
  本想睡个懒觉,岂料还是被生物钟叫醒了,北悦照常吃早餐、听广播,到楼下小区花园跑了一圈,遇到了遛狗的Ada姑妈。
  “安姐,早啊。”北悦停下脚步,笑着上前打招呼。
  她看着站在那里,冲她吐舌头的狗,眼前一亮,蹲下身子来,摸摸它的头,“这是德牧吧?”
  “小心,小家伙脾气不好。”安姑妈吓得像把狗往后拉,却没想到北悦不过轻拍了它两下,就让它乖乖屈腿坐了下来。
  北悦唇角挑起一个好看的笑容,“上次去你家怎么没看到有这么只小家伙?”
  “我先生有个朋友要出远门,送到我这儿来照看几天。”
  “您先生那位朋友,是部队上的吧?”
  安姑妈见她和德牧相处愉快,脸上很是诧异,听她这么一问就更惊讶了,“你怎么知道?”
  北悦轻轻一笑,站起身来,“这种德国狼犬一般都是部队饲养,作为警犬帮警方缉毒、护卫什么的,我之前也养过一只。”
  “啊。”安姑妈了然,“听Ada说过,你以前在军校当过老师。你父亲,好像也是部队上的是吗?”
  提到父亲,北悦心中某根神经紧了一下,淡淡“嗯”了一声。
  安姑妈见北悦目不转睛地看着德牧,很喜欢的样子,不由笑道:“看来你挺喜欢这种小狼狗的,要不要我托人给你弄一只?”
  北悦越端详眼前这只德牧觉得越像季南霆,眼睛啊,脸型啊都挺像的,可谓狼狗中的帅哥了。
  正想着,听到安姑妈的提议,忙摇头道:“不用,家里就有一只。”
  “啊?是吗?没听Ada说你家里养狗啊?”
  北悦回过神来,这次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忍不住笑道:“没,不是这种小狼狗。嗨,那麻烦您帮我问一下吧。”
  反正也是一个人,养只小狼狗作伴,打发打发寂寞时光,也蛮好。
  两个人愉快地聊着,忽听不远处有人唤她,北悦回过头去,见盛伊凡款款走来,旁边德牧突然冲他叫唤两声,气势汹汹的。
  北悦吓了一跳,再一低头,差点笑出声来。
  这一叫唤起来,就更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