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我闻到了狐狸的气味。”修鱼稷说。
  这一趟巡逻走得很远, 目的是为即将拔营起寨的大部队探路。峻榞以前是北关的地盘, 到处都有据点、深山巨谷里分布着藏兵。贺兰觿的人马也终于到达了前线, 目前不清楚南岳北关是否会联盟,致使敌情更加复杂。
  常年与人类混居,狐族擅长隐藏自己的气味, 但大批狐族走在一起,想隐藏就难了。
  “我也闻到了。”修鱼浩迎风而立, 深吸一口气,“估计一百人左右。”
  “两百以上。”修鱼稷很自信地更正, 向空中摆了一下手。巡逻的人马立即停下来,散入林中, 四下潜伏。
  “嗬,”修鱼浩笑道, “我不信你的鼻子有这么灵。”
  “两百多?”修鱼筀将头凑到他们中间,“那差不多是主力部队了。北关还是南岳?”
  若论单打独斗, 狼族普遍认为狐族不是自己的对手。一起上的话,北关比南岳人多, 还有灵鸦助阵,狼族更加忌惮。
  气味是从山下传来的。
  三人猫腰向前,趴到几块巨石之间偷偷地往下看。
  山谷间, 果然有一队狐族向他们走来。
  修鱼筀在心里默默地数了数:“人数两百三十六。……看兵器不像是北关的。”
  北关主力是平鲸王贺兰鶊的人马, 他的地盘在北欧一带, 曾多次参加维京人的战争, 兵器以矛和战斧为主, 也用剑,但剑是北欧式样的宽剑,剑鞘通常是由雕刻的木片粘合而成。
  而这一队人马的主要兵器是刀和窄剑。
  “也不是南岳的。”修鱼浩眯起了眼睛。
  修鱼稷不在峻榞的这段期间,作战方面主要是由修鱼浩负责,只有大的战役狼王才会亲自坐阵。因此修鱼浩和北关、南岳的主将都交过手,大小头目基本上都认得。
  走在最前面的一男一女骑着一对白马,穿着很像游牧部落,看样子是首领,但修鱼浩认了半天也没认出来。
  这两人他以前肯定没见过。
  “老六,”修鱼浩拍了修鱼稷一下,“那两个骑马的你认得吗?”
  修鱼稷阴沉着脸,半天没说话。
  “队伍后面有伤员。”修鱼筀又说,“你们看——”
  从弯曲的小道中转出两匹健壮的黑马,各拖着一辆板车,上面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身上裹着布满血迹的毯子,其中一人不停地咳嗽,估计是伤员。所有人看上去都很疲惫,无精打彩、面黄肌瘦。修鱼筀估算了一下,最多只有半数的人可以战斗。
  “不记得跟他们打过呀。”修鱼浩抓了抓脑袋。
  “安平家也经常巡逻,也许是遇上他们了。”
  “也有可能是狐族内讧。北关内部最近也闹得厉害……”
  “人数是我们的五倍,但这精气神儿——太蔫了吧?”
  修鱼浩与修鱼筀一五一十地说着,一旁的修鱼稷默不作声,他拔了根草放进口中嚼了嚼,然后一口啐出来:“是沙澜族。”
  其实他第一眼就认出来了,为首的男子一头卷发,正是沙澜族的首领金鸐。
  身边的两个人同时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金鸐是沙澜族领袖金泽的独子,母亲姜圆圆是柳灯族著名的美人。当年潼海大战狐族败绩,金家结局最惨。不但金泽被斩,姜圆圆也被掳到修鱼大营成为营妓。为狼王生下一子后死去,这个孩子就是修鱼稷。从血缘上说,算是金鸐同母异父的弟弟。但修鱼稷并不承认此事,他从小在狼族长大,与母亲的家族没有任何往来。在一次战役中甚至重伤过金鸐——他对狼族的忠诚一度传为佳话。
  但这一次,不知为何,当他看见金鸐时,心脏还是猛地跳了一下。
  他曾经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金鸐了,天与愿为,他们居然又相遇了。
  从小到大,修鱼稷都是个绝对不肯占便宜的人。但那一次决斗,他知道自己占了金鸐的便宜,知道金鸐因为一母所生,对他下不了狠心。
  那一役之后,他度过了很多个不眠之夜,因为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亲情,虽然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
  金鸐从没见过他,从没跟他有任何形式上的往来,可以说彼此完全不了解,却因为拥有同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宁愿死的那个人是自己,也要让他一马。
  修鱼稷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位同母异父的大哥,甚至梦想着有一天,他们能在某个不相干的地方放下恩怨、握手言和、像一对普通的兄弟那样聊聊彼此的近况与生活。
  他不明白老天为什么总是在逼自己——
  修鱼浩碰了他一下:“什么时候动手?”
  他缓过神来,反问一句:“他们两百我们四十,你觉得胜算高吗?”
  “只要胆子够大,胜算总是有的。”修鱼浩说。
  这话不假。修鱼稷的心中却仿佛塞进了一个秤砣,沉重得连肠胃都开始痉挛了。他微微抬头,对面的修鱼筀焦急地向他使了个眼色,让他下令进攻。
  不是胜负的问题,是立场的问题。再这么犹豫手下们又要置疑他的忠诚了。
  他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看来这一仗是躲不过去了。于是伸手一挥,做出一个准备攻击的手势。
  正在这里,修鱼浩轻轻“嘘”了一声。
  走在前面的金鸐忽然停住,迅速从马上跳了下来。与此同时,其余的人也都抽出兵器握在手中。
  “见鬼!”修鱼筀道,“我们被发现了。”
  修鱼稷猛地吹了一声口哨,众狼挥舞着兵器向山下冲去——
  ***
  战斗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狼族以少敌多,大获全胜,击毙二十七人,其余两百多全部被俘。
  就连修鱼稷自己也没料到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相比之下他与金鸐算是一场鏖战,用了一百多招才打败他。不知是因为饥饿还是因为疲劳,金鸐脸色暗沉无光,一头漂亮的卷发上满是泥浆,一幅好几天没洗澡的样子。他身边的女子倒是收拾得很干净,武功不行,还算勇敢,用手里的□□杀死了两只狼。
  修鱼筀一面将他们五花大绑一面说:“老六,这女人不是狐族的。”
  “龙族的。”修鱼稷打量了她一眼,记得在那次争夺五鹿原的战斗中见过她,和关皮皮走在一起,印象不深。
  他收起鸳鸯钺,拍了她一下:“喂,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用知道。”她脸上全是血,向他们怒眼圆睁地冷喝,“要杀要剐随便!”
  “还挺硬气。”修鱼浩踹了她一脚,女子双手捆在身后,□□一声,倒在地上,双眼一闭,一心求死。被修鱼浩一把拽住头发,拖到自己的脚边,“想死?没那么容易。姑娘,准备好你自己,在余下的日子里,你要好好地伺候修鱼家的爷儿们。”
  一群手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女子大怒,一口血啐到修鱼浩身上,被他一掌拍晕过去。
  修鱼稷冷冷地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金鸐,他胸口中刀,刀伤入骨,浸出来的血将上衣染得通红。怕他逃脱,修鱼筀用麻绳多捆了几圈,打了两个死结。
  金鸐猛地抬头,目色悲凉,向他低声乞求:“我妻子有身孕,杀我可以,放她走。”
  修鱼稷的脸硬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
  沙澜族桀骜不驯远近皆知。这批俘虏既不能放走,也不能押回。他们不会为狼族而战,伺机哗变倒是十分可能。
  修鱼筀将地上的兵器收拾起来,捆成一堆,放到马车上,看着站在面前的一大群俘虏,不禁有些发愁:“这么多人,怎么办?”
  “老规矩:男的斩首,女的带走。” ”修鱼浩一面说一面看着修鱼稷,毕竟他是老大,要听他的意见。
  修鱼稷只是简单地“嗯”了一声。
  听了这话,沙澜族人一阵骚动,有几个身强力壮的企图站起来拼命,被修鱼浩一刀击毙。
  “修鱼稷,金鸐是你的哥哥!”地上的女子忽然苏醒,挣扎着坐了起来,大声说道,“上次你们交手,他顾念兄弟之情,让了你几招,不然你不可能活到现在。这一次……要不是他得了僵尸症,你休想赢他!”
  修鱼稷心中一怔,随即释然。难怪金鸐的脸色那么差,难怪他力气不足。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大战了一百多回合——
  女子还想继续骂,被金鸐一个眼色制止,坦然道:“修鱼稷,你我相识一场,也算有缘。如果可以选择,给我斩首的那个人,希望是你。”
  修鱼稷一脸漠然,慢慢地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如你所愿。”
  他走到金鸐的身后,接过修鱼浩递过来的大刀:“低头,我给你一个痛快。”
  “请站到我的面前。”金鸐淡淡地道,“我是沙澜族的首领,不能低头去死。我要抬着头,看着你的刀,迎面向我砍过来。”
  “行。”
  修鱼稷走到他的正前方,低头沉吟片刻,忽然说:“你的女人,我要了。”
  金鸐眸光一亮、听出了这句话的潜台词:他会替他照顾辛小菊。
  “拜托了。”他微微一笑,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修鱼稷看了一眼远山的树影、如血的残阳,慢慢地举起了大刀——
  ***
  黄昏的山岭是金色的,湛蓝的天空飘着淡紫色的云彩。
  皮皮的心情却比铁还要沉重。
  翻过两座大山后,他们沿着洛塔河一路北行。沈双成开始力气不济,玄鸟啄伤的后遗症越来越严重。右眼上的洞深不见底,经常会流出一种黑色的液体,量不多,点点滴滴,如眼泪一般。
  皮皮以为是中毒,沈双成说不要紧。问是否疼痛,他说没事。尽管如此,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步子越走越慢,每走两个小时,需要休息半小时才能继续走下去。
  就这么走了五天五夜,这期间全靠皮皮独自打猎、去山泉取水来维持温饱。她不敢走太远,怕双成碰到狼族,难以对付。
  不过谢天谢地,总算不用走沼泽了。
  他们从山顶上走下来,找到一个平缓的山坡,正准坐下来歇了一会儿,沈双成忽然竖起耳朵,四下张望。
  “怎么啦?”皮皮正在喝水,见状立即握住腰刀。
  “我闻到了狐狸的味道。”
  皮皮一愣,脸上涌起了兴奋的笑容:“是贺兰他们?咱们终于要和主力部队会合了?”
  “难说,”沈双成摇了摇头,“除了狐狸的味道,还有狼的味道,还有……血的味道。在那个方向。” 说罢用手一指。
  两人立刻闪入林中,躲到一棵大树之后。
  “不对吧,”皮皮小声说道,“刚才我还去那边打过兔子,什么人也没看见啊。”
  “不在山上,在山下。”沈双成一面说一面带着皮皮悄悄地爬到一处高地,扒开杂草,向下张望。
  眼前出现一道狭窄的山谷,正当中有两队人马正在打斗,当沈双成掏出望远镜仔细观察时,战斗已进入了尾声。
  “看见贺兰了?”皮皮的心砰砰乱跳,拉着他的袖子问道。
  “没有贺兰。”沈双成脸色凝重,“但人肯定是狐族。看武器不像是北关的,看衣服不像是南岳的……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路的。”
  “我看看。”皮皮想起背包里还有一只折叠式的袖珍望远镜,虽然倍数不大,所幸距离不远,应当可以看清楚,于是连忙找出来对准山谷调好焦距,看了一会儿,忽然倒抽一口凉气:“是沙澜族。那个跪在地上的,卷发的,是金鸐。”
  “是吗?”沈双成一脸怀疑,“我不大认识这个人。”
  “绝对是。他身边跪着的那个女人叫辛小菊,”皮皮很着急,嗓音也跟着发颤,“是他的妻子,也是我的闺蜜。
  沈双成转头看了她一眼:“闺蜜?人类?”
  “对。怎么办?看样子他们被抓了,狼族正在一个个地捆人……狼族这边……咦,我认得两个,白衣白甲是修鱼稷,他的左边是修鱼筀,右边那位……不认识……”
  “修鱼浩。”沈双成的语气十分肯定,“修鱼家的主将,排行第十,听说很能打。”
  皮皮悄悄地将弓箭背在背上,拿出箭囊挂在腰间:“在这等我,我过去看看。”
  说罢正要站起身来,被沈双成一把死死地拽住:“你去干嘛?”
  “救人啊。”
  “这不是救人,这是送死。”
  “不行不行,别人我可以不管。辛小菊我一定要救,哪怕把我自己的命搭上也得救。”
  皮皮越是这么说,沈双成的手拽越紧,她用力地甩了两下也没能甩开:“沈双成——”
  “你知道他们等下会做什么?”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镇定。
  “全部带走?押到营地做苦工?”
  “错。”沈双成看着她,一字一字地说,“所有俘虏就地处决。”
  “什么?”皮皮急得差点跳起来,“就地处决?!”
  “这两百人放到哪里都不安全。他们不会为修鱼家卖命,只会寻找一切机会反抗逃跑。为了防止哗变,只能就地斩首或者活埋。——这是狼族的一贯作法。当年潼海大战,狐族三千战死,两千被俘,这两千战俘全部被狼王就地处决。”
  皮皮惊呆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汇集到天上的元珠,比灯光还要明亮,比星辰还要璀璨。”沈双成喃喃地说。
  “你这么一说,”皮皮瞪大眼珠,跺了跺脚,“我更要把小菊救出来!”
  “别去,”沈双成喝道,“你救不了。”
  “沈双成,你要再拦着,我可要咬人了!”
  眼看皮皮即将翻脸,沈从成松开手,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这么坚持,就更不能鲁莽。偷袭这种事,我比你有经验。咱们一起去,见机行事。”
  “可是,你有伤——”
  “我答应过贺兰要保护你。你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没脸见他了。”
  皮皮没时间想太多,用力地点了点头,两人当即匍匐前进,爬到一个离山谷更近的位置埋伏下来,用望远镜又观察了一下,皮皮举弓引箭,对准前方。
  “你要射谁?”沈双成问。
  “金鸐和修鱼稷是同母异父的兄弟。照理说,修鱼稷不会忍心杀掉他。修鱼筀是修鱼稷是死党,如果修鱼稷决定放人,他不会反对。所以……只剩下了那个修鱼浩。”
  沈双成沉吟:“不错,有他在,修鱼稷要考虑立场问题。”
  皮皮开始瞄准,引弓如满月,正要放箭,忽听沈双成道:“等等。”
  “你又有什么话说?”皮皮不耐烦地吼了一声。
  “想过没有?就算你一箭射死了修鱼浩——接下来该怎么办?”
  “接下来我就去见修鱼稷,劝他放金鸐一马。”
  沈双成白眼一翻,“呵呵”了两声。
  “不行吗?”
  “你这是自投罗网。狼王就想抓到贺兰觿,抓到你就等于抓到了他。他们会提出各种交换条件。为了你的安全,贺兰觿只好答应……”
  “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没有。”沈双成按住她的肩膀,企图让她镇定下来,“皮皮,我能再劝你一次吗?单凭你我二人,不可能救出辛小菊。这样做,只会暴露我们的位置。再说——”
  山谷中的修鱼稷已经举起了大刀。
  “嗖——”
  皮皮想都没想就射出了一箭。
  “噗!”正中修鱼浩的右胸,他踉跄了一下,居然没有跌倒。
  沈双成说得没错,皮皮臂力有限,修鱼浩却穿着盔甲。这一箭就算射中,也最多是皮肉之伤。果然,狼族立即警觉,修鱼稷一声呼啸,放开金鸐,二十只狼化作狼形向这边扑来。
  “快走!”沈双成拉起皮皮掉头就跑。
  皮皮一面狂奔,一面脱下背包,从里面翻出那个驱鸟仪。
  为了防止再度被玄鸟袭击,这一路上他们时刻记得给太阳能电池充电,让仪器保持充足的马力。
  “不管用!这东西只能驱鸟,狼跟鸟不是一种动物!”沈双成叫道,“跟我来,那边有个地方可以跳水。”
  皮皮清楚地记得淘宝上的广告,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广告上说这东西不仅驱鸟,还驱猫驱狗驱野猪呢!狗的祖先不就是狼么?也许他们的听力在一个频道上!我试试!”
  死马当作活马医,皮皮也没抱太大希望,将驱鸟仪抱在怀中,打开开关,超声波的指示灯闪了起来,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频率。
  果然,十几只狼眼看就到了面前,忽然全部止住!
  皮皮掉转方向,抱着驱鸟器向山谷冲去,沈双成无奈,只得跟上。
  所有的狼一听见声波,全都四散逃走。
  皮皮大喜,跑到金鸐、小菊面前用刀割断他们身上的绳索,又示意沈双成将其余的人全部释放。
  小菊的腿还是软的,半天站不起来,看见皮皮,只觉是在做梦:“皮皮?怎么是你?”
  “是我啊!小菊!当然是我!咱们又在一起了!”
  她们紧紧拥抱,喜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