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友人
“如你所见,我们确实挺忙的。”苏氏一边做事一边跟她说话。
金兰捧着水杯站在边上,看角落的杨柳一声不吭穿串,苏氏则拿着勺子往坛子里塞肉块,两人动作熟练速度很快。
她忙表示:“这些事情我也做得,工钱好商量。”
事情并不难,她还能背着最小的孩子过来,前提是对方同意。
苏氏这人心软,对着金兰实在不忍拒绝,但是她也不敢一口答应,便道:“我还要跟孩子们商量看看,不如明天再答复你?”
这些事情并不难,他们也确实需要人手,苏氏思量的是偷师问题。
如今街上卖辣串的已经有了好几家,虽然味道不如他们,但客源多少被瓜分了些。若是街上再冒出很多坛子肉,他们的生意就难做了。
“苏娘子好福气,有这么聪明的孩子帮衬着,”金兰挺意外的,没想到她竟不是自己做主,笑道:“那我明天再过来看看吧。”
“行。”
除了田心村有人过来,靳门街同样有找上门的。
“坛子肉不错,我们老爷有意与你们大人谈谈。”一个八字胡的管事,笑呵呵的递出橄榄枝。
叶志风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直接摇摇头道:“若是想要买配方就不必说了,要我们供货倒可以谈谈价钱。”
八字胡管事眉头一皱,道:“小兄弟,别这样说嘛,不如先回去问问家里大人的意思?”
“这件事我可以做主。”叶志风双手环胸,早在他们猜测自家井水不一般的时候,就决定不论多少钱都不卖配方,这事没的说。
十来岁的少年人做什么主啊,八字胡却是不信。他早打听过了,这摊子就是一个乡下女人带着俩半大的孩子,哪能不被金钱诱惑?
坛子肉耐放、运输也不是问题,里头的利益明眼人都能看到,八字胡打定主意要拿下它,便派人盯梢着,一旦苏氏出现就通知他。
再说泰然商行那边,连着几日对账的裴闰之终于解脱出来,甫一露面,少不得被几个狐朋狗友拉着胡闹一番。
余青茶馆,四五个锦衣华服的翩翩少年,临窗而坐,惹来不少或明或暗的善意窥探。
石安城并不大,无论是妙龄女子还是意气少年的聚会,德行在身,总是赏心悦目的。偶尔还有老叟捋着胡须叹道: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快马加鞭,看尽长安花。
茶馆老板是个大肚远滚的富态大叔,笑呵呵的跟弥勒佛似得,他亲自带着小二上来送水,道:“几位小少爷近来可好?好些天没见着你们同聚,可把大家想的慌!”
“可有人想我?”紫衣少年嬉笑着冲他眨眨眼。
茶馆老板哈哈大笑,“自然是有的,易小公子何等风姿,可想煞他人!”
“文群可别高兴地太早,”正动手泡茶的林公子慢悠悠接过话头:“老板说的‘他人’指的可不是姑娘家,而是……”
“方老头!哈哈哈哈!”
边上的尹公子默契抢答,与林公子相视一笑,其余人也是忍俊不禁,把紫衣少年易文群气得半死。
方老头是个怪人,痴迷茶道,易文群先前一时说快嘴要把家里珍藏的大红袍给他尝尝,从此就被这固执的老头缠上了。只是那茶叶是他老爹的东西,轻易拿走定然打断腿,给不起只能躲着了。
这个梗时常被提起,他都没脾气了,嘟囔道:“这都怪闰之,没事做什么经商奇才,害我们都被比得没形了,成天被老爹逼着看账本,还要挨骂……”连个茶叶都不给!
裴闰之笑眯眯的执起茶杯:“多谢夸奖。”
“……”易文群暴躁了,跳起来道:“这是夸奖吗?这明明是抱怨!快说,柯小姐是不是邀约你中秋夜游了?!”
话题一转到这,大家的神色都有些意味不明起来,他们的年纪也差不多该要定亲了,心中没点想法是骗人的。
茶馆老板心中感叹年轻真好,一边捧出个小坛子,道:“这边给你们送点下酒菜,就不打扰几位小公子说话了。”
几人早已相熟,茶馆老板也大致知道他们的行程,午时少不了移步饭馆,他一个卖茶的也没有其他东西,只能给添个菜笼络笼络。
小厮笑着伸手接过,放置一边,随后同他一起退出去。
在易文群不死心的一再追问之下,裴闰之无奈道:“知晓文群于她有意,我又怎会答应同游?”
易文群一愣,随后高兴道:“还是闰之讲义气!”
林公子瞧瞧他们两个,不赞同地摇头失笑:“若是闰之也对柯小姐有心,文群你这不是夺人所好吗?”
啊?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一想到他们两情相悦,自己棒打鸳鸯……易文群又郁卒起来了。
虽然婚姻大事向来是父母之命,但柯小姐与他们门当户对,要是彼此有心,家人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别瞎说,”裴闰之抬手示意林公子慎言,茶馆人多口杂,他可不希望传出什么奇怪的流言,为了一个姑娘反目成仇之类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文群并无不妥。”
“哈哈哈!好一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说到这里其余人都难免好奇起来,既然君子好逑,咋就没见他对谁好逑过呢?
不可否认裴闰之在他们之中是最受欢迎的,多少大胆的小姐向他丢香帕,他也没个表示……
本以为他会是最早定亲的,谁知眼看着都要行成人礼了,婚事竟毫无动静。反而是尹公子,家里早早给定下一门亲事,待女方及笄便择日完婚。
易文群八卦心起,非要问个所以然,裴闰之老神在在,笑而不语。
直闹到饭点,几人前往泰然楼用餐,小厮抱着那坛子问道:“这是茶馆老板送给几位少爷下酒的,可要打开?”
几人也没在意,道:“打开吧。”
小厮依言照办,在开启的瞬间,浓郁的酱香味充斥着整个厢房,把那一桌子好酒好菜都给掩盖下去了。
“什么东西这么香?拿过来我瞧瞧。”
易文群好奇的伸长脖子去看,笑道:“那茶馆老板倒是有心,还真送了个新鲜吃食。”
坛子被放上餐桌,小厮拿来干净的筷子把里面的东西弄到盘子上,大家这才知道里头装了肉食。
沾满酱汁的肉块泛着诱人的油亮光泽,劲爽的辣椒香气、肉香酱香彼此融合,丝丝入扣。
尹公子接过坛子,在手中掂了掂:“这东西我也不曾吃过,箐箐坛子肉?”
裴闰之闻言微微诧异,侧目往坛身印着的五个字看去,是巧合吗?
“管它是什么,先吃了再说。”易文群首当其冲,一筷子下去嗷呜塞满嘴,口齿不清道:“好吃唔……”
林公子心中好笑,文群就是太贪嘴了。一边又奇道:“现在没见过这种肉食,是石安城新兴的吃法么?”
夹起一块仔细看了看,软糯的香酥五花肉,筷子都能轻易戳进去。尝一口,肥而不腻,香得流油!
那边易文群已经吃完两块了,抱着坛子道:“得问问茶馆老板这是哪买的,我也弄两坛子回去孝敬老爹,嘿嘿!”
“行了吧,买肉回去孝敬你爹?”尹公子不赞同的摇摇头。
“不然呢,我的银子还不是他给的,好东西也买不起……”易文群真想抹一把辛酸泪,几人当中就他经济不独立,过生辰时娘亲送的铺子,管事都越过他直接跟老爹汇报。
裴闰之摸摸下巴,道:“兴许卖坛子肉的人我认识。”
易文群抱着坛子转身不看他:“知道你大少爷交友广阔生意繁忙!”
“不想知道我先前在哪买的一两玫瑰吗?”裴闰之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易文群这人说白了就是缺心眼,也难怪他老爹不给他打理铺子,他回过头不解道:“这个跟你那破玫瑰有什么关系?”
一两银子买朵烂花,这事可是被他笑了好久,如今……
“闰之的意思是二者可能是同一人,”林公子实在不忍心看他胡乱猜(犯)测(蠢),略一沉吟叹道:“要自己出来做营生,想必是个伶俜佳人。”
他这话非常有误导性,易文群立马脑补了孤苦无依的弱女子一枚,裴闰之都不想告诉他事实了。弱女子不假,因为人家才七岁啊!
只是再过个五六年,她长成婀娜少女,含苞待放?不,有可能是像杨柳一样彪悍!思及此裴闰之不由弯了弯嘴角,莫名有些期待起来。
“闰之,你在偷笑哦。”
猝不及防的,易文群突然凑过来盯着他,仿佛猫儿嗅到腥气那样兴奋,“我一定要去看看她!”
“哦,你确定么?”裴闰之满怀兴味的挑挑眉。
“那是自然。”易文群感觉终于要抓到他的狐狸尾巴了,那位佳人定是个特殊的存在!
裴闰之一打折扇,笑得别有深意:“那就……如你所愿。”
“咳,我下午还有要事在身。”
尹公子和林公子均表示不凑这热闹,以他们对闰之的了解,文群去这一趟注定失望而归。
金兰捧着水杯站在边上,看角落的杨柳一声不吭穿串,苏氏则拿着勺子往坛子里塞肉块,两人动作熟练速度很快。
她忙表示:“这些事情我也做得,工钱好商量。”
事情并不难,她还能背着最小的孩子过来,前提是对方同意。
苏氏这人心软,对着金兰实在不忍拒绝,但是她也不敢一口答应,便道:“我还要跟孩子们商量看看,不如明天再答复你?”
这些事情并不难,他们也确实需要人手,苏氏思量的是偷师问题。
如今街上卖辣串的已经有了好几家,虽然味道不如他们,但客源多少被瓜分了些。若是街上再冒出很多坛子肉,他们的生意就难做了。
“苏娘子好福气,有这么聪明的孩子帮衬着,”金兰挺意外的,没想到她竟不是自己做主,笑道:“那我明天再过来看看吧。”
“行。”
除了田心村有人过来,靳门街同样有找上门的。
“坛子肉不错,我们老爷有意与你们大人谈谈。”一个八字胡的管事,笑呵呵的递出橄榄枝。
叶志风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直接摇摇头道:“若是想要买配方就不必说了,要我们供货倒可以谈谈价钱。”
八字胡管事眉头一皱,道:“小兄弟,别这样说嘛,不如先回去问问家里大人的意思?”
“这件事我可以做主。”叶志风双手环胸,早在他们猜测自家井水不一般的时候,就决定不论多少钱都不卖配方,这事没的说。
十来岁的少年人做什么主啊,八字胡却是不信。他早打听过了,这摊子就是一个乡下女人带着俩半大的孩子,哪能不被金钱诱惑?
坛子肉耐放、运输也不是问题,里头的利益明眼人都能看到,八字胡打定主意要拿下它,便派人盯梢着,一旦苏氏出现就通知他。
再说泰然商行那边,连着几日对账的裴闰之终于解脱出来,甫一露面,少不得被几个狐朋狗友拉着胡闹一番。
余青茶馆,四五个锦衣华服的翩翩少年,临窗而坐,惹来不少或明或暗的善意窥探。
石安城并不大,无论是妙龄女子还是意气少年的聚会,德行在身,总是赏心悦目的。偶尔还有老叟捋着胡须叹道: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快马加鞭,看尽长安花。
茶馆老板是个大肚远滚的富态大叔,笑呵呵的跟弥勒佛似得,他亲自带着小二上来送水,道:“几位小少爷近来可好?好些天没见着你们同聚,可把大家想的慌!”
“可有人想我?”紫衣少年嬉笑着冲他眨眨眼。
茶馆老板哈哈大笑,“自然是有的,易小公子何等风姿,可想煞他人!”
“文群可别高兴地太早,”正动手泡茶的林公子慢悠悠接过话头:“老板说的‘他人’指的可不是姑娘家,而是……”
“方老头!哈哈哈哈!”
边上的尹公子默契抢答,与林公子相视一笑,其余人也是忍俊不禁,把紫衣少年易文群气得半死。
方老头是个怪人,痴迷茶道,易文群先前一时说快嘴要把家里珍藏的大红袍给他尝尝,从此就被这固执的老头缠上了。只是那茶叶是他老爹的东西,轻易拿走定然打断腿,给不起只能躲着了。
这个梗时常被提起,他都没脾气了,嘟囔道:“这都怪闰之,没事做什么经商奇才,害我们都被比得没形了,成天被老爹逼着看账本,还要挨骂……”连个茶叶都不给!
裴闰之笑眯眯的执起茶杯:“多谢夸奖。”
“……”易文群暴躁了,跳起来道:“这是夸奖吗?这明明是抱怨!快说,柯小姐是不是邀约你中秋夜游了?!”
话题一转到这,大家的神色都有些意味不明起来,他们的年纪也差不多该要定亲了,心中没点想法是骗人的。
茶馆老板心中感叹年轻真好,一边捧出个小坛子,道:“这边给你们送点下酒菜,就不打扰几位小公子说话了。”
几人早已相熟,茶馆老板也大致知道他们的行程,午时少不了移步饭馆,他一个卖茶的也没有其他东西,只能给添个菜笼络笼络。
小厮笑着伸手接过,放置一边,随后同他一起退出去。
在易文群不死心的一再追问之下,裴闰之无奈道:“知晓文群于她有意,我又怎会答应同游?”
易文群一愣,随后高兴道:“还是闰之讲义气!”
林公子瞧瞧他们两个,不赞同地摇头失笑:“若是闰之也对柯小姐有心,文群你这不是夺人所好吗?”
啊?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一想到他们两情相悦,自己棒打鸳鸯……易文群又郁卒起来了。
虽然婚姻大事向来是父母之命,但柯小姐与他们门当户对,要是彼此有心,家人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别瞎说,”裴闰之抬手示意林公子慎言,茶馆人多口杂,他可不希望传出什么奇怪的流言,为了一个姑娘反目成仇之类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文群并无不妥。”
“哈哈哈!好一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说到这里其余人都难免好奇起来,既然君子好逑,咋就没见他对谁好逑过呢?
不可否认裴闰之在他们之中是最受欢迎的,多少大胆的小姐向他丢香帕,他也没个表示……
本以为他会是最早定亲的,谁知眼看着都要行成人礼了,婚事竟毫无动静。反而是尹公子,家里早早给定下一门亲事,待女方及笄便择日完婚。
易文群八卦心起,非要问个所以然,裴闰之老神在在,笑而不语。
直闹到饭点,几人前往泰然楼用餐,小厮抱着那坛子问道:“这是茶馆老板送给几位少爷下酒的,可要打开?”
几人也没在意,道:“打开吧。”
小厮依言照办,在开启的瞬间,浓郁的酱香味充斥着整个厢房,把那一桌子好酒好菜都给掩盖下去了。
“什么东西这么香?拿过来我瞧瞧。”
易文群好奇的伸长脖子去看,笑道:“那茶馆老板倒是有心,还真送了个新鲜吃食。”
坛子被放上餐桌,小厮拿来干净的筷子把里面的东西弄到盘子上,大家这才知道里头装了肉食。
沾满酱汁的肉块泛着诱人的油亮光泽,劲爽的辣椒香气、肉香酱香彼此融合,丝丝入扣。
尹公子接过坛子,在手中掂了掂:“这东西我也不曾吃过,箐箐坛子肉?”
裴闰之闻言微微诧异,侧目往坛身印着的五个字看去,是巧合吗?
“管它是什么,先吃了再说。”易文群首当其冲,一筷子下去嗷呜塞满嘴,口齿不清道:“好吃唔……”
林公子心中好笑,文群就是太贪嘴了。一边又奇道:“现在没见过这种肉食,是石安城新兴的吃法么?”
夹起一块仔细看了看,软糯的香酥五花肉,筷子都能轻易戳进去。尝一口,肥而不腻,香得流油!
那边易文群已经吃完两块了,抱着坛子道:“得问问茶馆老板这是哪买的,我也弄两坛子回去孝敬老爹,嘿嘿!”
“行了吧,买肉回去孝敬你爹?”尹公子不赞同的摇摇头。
“不然呢,我的银子还不是他给的,好东西也买不起……”易文群真想抹一把辛酸泪,几人当中就他经济不独立,过生辰时娘亲送的铺子,管事都越过他直接跟老爹汇报。
裴闰之摸摸下巴,道:“兴许卖坛子肉的人我认识。”
易文群抱着坛子转身不看他:“知道你大少爷交友广阔生意繁忙!”
“不想知道我先前在哪买的一两玫瑰吗?”裴闰之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易文群这人说白了就是缺心眼,也难怪他老爹不给他打理铺子,他回过头不解道:“这个跟你那破玫瑰有什么关系?”
一两银子买朵烂花,这事可是被他笑了好久,如今……
“闰之的意思是二者可能是同一人,”林公子实在不忍心看他胡乱猜(犯)测(蠢),略一沉吟叹道:“要自己出来做营生,想必是个伶俜佳人。”
他这话非常有误导性,易文群立马脑补了孤苦无依的弱女子一枚,裴闰之都不想告诉他事实了。弱女子不假,因为人家才七岁啊!
只是再过个五六年,她长成婀娜少女,含苞待放?不,有可能是像杨柳一样彪悍!思及此裴闰之不由弯了弯嘴角,莫名有些期待起来。
“闰之,你在偷笑哦。”
猝不及防的,易文群突然凑过来盯着他,仿佛猫儿嗅到腥气那样兴奋,“我一定要去看看她!”
“哦,你确定么?”裴闰之满怀兴味的挑挑眉。
“那是自然。”易文群感觉终于要抓到他的狐狸尾巴了,那位佳人定是个特殊的存在!
裴闰之一打折扇,笑得别有深意:“那就……如你所愿。”
“咳,我下午还有要事在身。”
尹公子和林公子均表示不凑这热闹,以他们对闰之的了解,文群去这一趟注定失望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