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三遇得名师,一别成贰臣(上)
“姜维?就是那个投降蜀汉的姜维?”钟会不及思索,脱口而出,待说完便觉失言了。吕安也觉出不妥,着急地冲钟会又摇头又摆手。
嵇康听了却似乎毫不介意,淡淡一笑:“在世人眼中,师父确实是抛弃故土,投降了蜀汉。有时候就连我也不懂,他当初为何决意不归。”
“我曾听闻,他在曹魏时仅仅是天水郡的一名中郎将,虽说职位仅在将军之下,但连年征战,有军功的人越来越多,将军都层出不穷,这中郎将也就不甚值钱了。姜维一入蜀汉,就得到诸葛亮的赏识,加封为奉义将军,年纪轻轻的就成了当阳侯,地位与之前可谓天壤之别。”钟会言道。
嵇康听到此处微微皱了皱眉,但并未答话。
“士为知己者死。那诸葛亮对姜维来说可算是一生难遇之伯乐,曾将毕生绝学尽传于他,他又岂能不报答这份知遇之恩?”吕安说出自己的想法,“三年前诸葛亮在五丈原病逝,司马懿千里追击,情势何等危急。姜维封锁消息秘不发丧,以‘死诸葛吓退活仲达’真可谓兵法奇谋,智勇双全。如今蜀汉虽失奇才诸葛亮,但有姜维在,仍然令人忌惮三分。”
“你真以为司马懿中了姜维之计?我看未必如此,司马家族历经曹氏三代,什么样的战况未曾见过,怎会瞧不出姜维的用意?司马懿用兵这么多年,你何时见他贪功冒进,又何时见他将自己至于险地?他一路韬光养晦,必有大的图谋!”钟会又接着说,“姜维在蜀汉一日,司马家在朝中的地位也就稳固一天!”
嵇康默不作声地听着两人的对话,心下思索着。吕安的话出自本心,那句“士为知己者死”嵇康深深认同。而钟会的分析,却让嵇康对他产生了新的看法。嵇康一向聪颖过人,他早就瞧出司马氏暗藏的野心,今日被钟会一针见血,道破天机,也并不觉得惊奇。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就有如此心智,将时局看得如此通透,真可谓七窍玲珑,心机过人。但钟会那段对姜维的评判中,隐隐透露出对权势的看重,对名位的追求,这点却令嵇康暗暗担忧。如今天下三足鼎立,朝中也有两党之争,政局可谓瞬息万变,若贪慕虚荣将来难保不为权力所诱惑,成为朝秦暮楚之徒。钟会年少英才又出身名门,将来必定为朝中所用,若真为暗藏野心之辈,将来必成大患。
想至此,嵇康看向钟会,不动声色道:“司马氏确实不容小觑。士季,若将来司马氏真有倾覆曹氏那一日,你会如何自处,如何抉择?”
钟会闻之哈哈一笑:“你我均是曹魏之臣,如今天子虽有不智之处但仍基业稳固,又怎会旦夕间倾覆呢?”
“若真有那一日呢?”嵇康微眯双眼,不自觉地抓紧马缰。
“自古忠臣不侍二主,我自当为曹魏效命终身。”钟会淡定而答。
嵇康暗暗松了一口气,心中默道“但愿如此”。而钟会刚刚那一句“忠臣不侍二主”却使他想到了师父姜维。姜维以魏将身份投降蜀汉,已是不争之事实,百年之后究竟是名垂青史还是遗臭万年,也只有后人才能评判了。
“对了,叔夜,你还未告诉我,你是如何从你师父手中得到这把名琴的?”钟会还牵挂着号钟古琴的由来,岔开话题问道。
嵇康从思索中回过神来,道:“既然你已知晓我师父为何人,我也不妨将他与这琴的故事讲与你听。”
当年,齐桓公“尊王攘夷”成就一代霸主之后,晚年却变得任人唯亲,十分昏庸。他不听管仲临死之言,重用御厨易牙、宦官竖刁这两个奸佞小人,最后竟然被活活饿死在内乱之中,尸体生蛆,惨不忍睹。御厨易牙为献媚桓公,曾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为桓公烹调人肉。桓公对此大为感动。而竖刁则为了表示对桓公的忠心,亲手阉割了自己,遂成为有史以来最早的宦官。桓公对竖刁此举更为动容,为了补偿他不能有子嗣的遗憾,竟将自己的一个儿子过继给了竖刁,后世称之为“公子刁”。
齐国内乱之时,齐桓公饿得奄奄一息,向竖刁讨要吃食。没想到竖刁竟然要桓公拿贵重之物来换。当时宫中的宝物早已被乱臣贼子或捣毁或私吞,留在桓公身边的仅剩那把号钟古琴。桓公为讨一饭而将号钟交给竖刁,没想到竖刁抱过古琴转身便走,一粒米都没有给桓公。桓公见此情状悲愤交加,自觉无言再见死去的管仲,便用衣袖蒙住脸面,气绝身亡。
后来,宋襄公兵压齐都,竖刁被杀。公子刁为了留住生父桓公的遗物,抱着号钟古琴逃出齐都,在琴背面雕刻“桓公琴,公子刁”六个字,隐居深山。公子刁死后,号钟古琴流落民间。待到姜维在一家当铺中发现此琴时,已是几百年之后。那年姜维年方十八岁。
姜维初见号钟古琴时,并不知它就是名扬四海的一代名琴,只是被它古朴的质地,浑厚的琴音所打动。卖家肉眼凡胎、不识宝物,以便宜的价钱将号钟贱卖于姜维。待到姜维抱着号钟回到家中,打开琴盒时,才发现它的非同凡响。此琴盒盖的内侧隐隐刻着一首诗:
号角何鸣鸣,钟声何铮铮。
古来多少事,琴音为君听。
诗的字体为西周时所通用的“大篆”,雕刻手法古朴典雅,诗词意境朴实深沉。姜维这才惊觉,自己手中的竟是名琴“号钟”。
“此诗甚妙,词虽无华,韵味却浓。”钟会听至此处,不由得赞叹道。
“是啊,此诗不仅描绘出了号钟的音质,抒发了对古往今来世事变幻的嗟叹,更是一首藏头诗,每句第一个字连起来读便是‘号钟古琴’。”嵇康道,“师父由此断定此琴便是号钟,又凭借那句‘桓公琴,公子刁’判断出此琴是被公子刁带入民间。他一向精通音律,喜爱操琴,能偶得如此名琴,也算是机缘巧合,天作之美啊。”
“既然你师父如此爱琴,那此琴为何会到你的手中?”钟会仍然穷追不舍。
“这便是我与师父的缘分了。”嵇康轻抚马背,陷入回忆之中。
嵇康与姜维相遇那一年,是公元227年,魏明帝太和元年。是年,魏明帝曹叡刚刚登上帝位不久。诸葛亮见曹丕已死,曹魏新帝登基,局势不稳,便作《前出师表》上疏刘禅,三月率军北驻汉中,准备北伐曹魏。年末,曹魏新城太守孟达与诸葛亮互通书信,暗中谋划,后被告发。司马懿表面劝慰孟达,暗中却从宛城发兵,星夜兼程,斩杀孟达。这一年,姜维二十六岁,嵇康还只是个五岁孩童。
这天,曹魏谯郡的乡道上有一人策马徐徐而行。此人二十出头,身骑一匹枣红骏马,白衣飘飘,身背弓箭,马身上还驮着一把琴。他就是时为曹魏天水郡中郎将的少年英雄——姜维。
姜维虽要赶路,但似乎并不着急,而是策马慢行观赏着谯郡初春的景致。他行着行着,见天上飞来一队北迁的鸿雁,为首的头雁正“伊啊,伊啊”地叫着鼓舞雁群士气。而队尾的一只鸿雁却明显力不从心,渐渐落下队来。
自古以来,鸿雁都是最难捕获之物。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正是说犬、鸿雁和鳢鱼都是极为机敏警觉之物,不易猎到。姜维一向擅长骑射,箭术极佳,此时一见落单的鸿雁,便技痒起来。他将手伸向背后的箭篓,抽出一支箭,动作娴熟地撘弓瞄准,向队尾的那只鸿雁疾射过去,只听“嗤”地一声,箭头已刺入鸿雁的脖颈。随着一声凄厉的悲鸣,中箭的鸿雁在空中翻转身体,头朝下落了下来。
姜维正自欢喜,却见那只鸿雁以极快的速度坠落在前方的一棵梧桐树上,一瞬间没了踪影。姜维策马飞速上前,刚来到树下,便听见“哎呦”一声叫唤,一个绿色的影子在眼前一晃,随即便向自己砸来。姜维猝不及防,正准备勒马后退,却看清坠落之物竟是一个孩童,幸而他眼明手快,长臂一伸便将孩童带入怀中。那孩童坠落的速度不慢,姜维本以为自己接住他时定要受到不小的冲击。没想到这孩子在下坠的时候竟能放轻身体,将自己蜷成一团。再加上姜维臂力过人,孩童安安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只是双目紧闭,好似昏了过去。
“娃娃,醒醒!”姜维此刻也无心去管那只鸿雁,一手抱着孩童,一手就要去掐他人中。谁知手还未至,那孩童偷偷睁开一只眼,调皮地一咧嘴,旋即又闭上眼,一动不动。姜维见孩童没事,也安下心来,又见这孩子在跟自己玩笑装死,便想逗一逗他,长叹道:“哎!不知这是谁家娃娃,竟如此可怜。也罢,我就把你葬在这树下,免得野狼野狗将你的尸体叼走。”说完,抬手就要将孩童往下扔。谁知姜维刚刚举起手,只见孩童忽得睁开双眼,双臂乱舞着叫道:“莫扔,莫扔!我还没死呐!”姜维见他如此,“噗嗤”一笑,将孩童放在身前的马背上坐下,面对面地端详起来。
这孩童目测有六、七岁年纪,穿着一身绿衣,更衬得小脸白里透红。此刻这孩子也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姜维。姜维问道:“你这娃娃,是谁家孩子,不知道爬这么高很危险吗?”孩童听了稚声稚气地道:“你这叔叔,是从哪里来的,不知道射鸟射到别人身上很危险吗?”姜维听了更觉得这孩子机灵有趣,笑道:“你一身绿衣,混在这树叶中,我如何看得见。再说,我只管射天上的鸟,怎看得见树上的人?”那孩童听了撇着小嘴想了想,点头道:“嗯,你说得也有些道理,算了,我不怪你啦!”说完轻轻一跳,落下马来。
姜维的坐骑乃一匹高头大马,他没想到这孩子竟能轻松跳下,不由一惊。待仔细看去,只见这孩子四肢修长,骨骼清奇,是个资质绝好的练武苗子,姜维不禁心生喜爱:“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家孩子?”
孩童也不回答他,撅着小屁股在地上摸来摸去,没一会儿便提着一物转过身来:“这是你刚才射中的那只鸿雁,正落在我的身上,幸好我抓住树枝缓冲,才没有一下子掉下来!”
姜维笑道:“好吧,这遭算是我的不对。可是你刚才落下来时,要不是我接住你,只怕……”
“好啦好啦,算我们扯平啦。这鸟还给你,我要去别处玩啦!”孩童说完,将鸿雁朝姜维怀中一扔,蹦蹦跳跳地去了。
姜维一把接过鸿雁,笑道:“这娃娃真有趣。”
嵇康听了却似乎毫不介意,淡淡一笑:“在世人眼中,师父确实是抛弃故土,投降了蜀汉。有时候就连我也不懂,他当初为何决意不归。”
“我曾听闻,他在曹魏时仅仅是天水郡的一名中郎将,虽说职位仅在将军之下,但连年征战,有军功的人越来越多,将军都层出不穷,这中郎将也就不甚值钱了。姜维一入蜀汉,就得到诸葛亮的赏识,加封为奉义将军,年纪轻轻的就成了当阳侯,地位与之前可谓天壤之别。”钟会言道。
嵇康听到此处微微皱了皱眉,但并未答话。
“士为知己者死。那诸葛亮对姜维来说可算是一生难遇之伯乐,曾将毕生绝学尽传于他,他又岂能不报答这份知遇之恩?”吕安说出自己的想法,“三年前诸葛亮在五丈原病逝,司马懿千里追击,情势何等危急。姜维封锁消息秘不发丧,以‘死诸葛吓退活仲达’真可谓兵法奇谋,智勇双全。如今蜀汉虽失奇才诸葛亮,但有姜维在,仍然令人忌惮三分。”
“你真以为司马懿中了姜维之计?我看未必如此,司马家族历经曹氏三代,什么样的战况未曾见过,怎会瞧不出姜维的用意?司马懿用兵这么多年,你何时见他贪功冒进,又何时见他将自己至于险地?他一路韬光养晦,必有大的图谋!”钟会又接着说,“姜维在蜀汉一日,司马家在朝中的地位也就稳固一天!”
嵇康默不作声地听着两人的对话,心下思索着。吕安的话出自本心,那句“士为知己者死”嵇康深深认同。而钟会的分析,却让嵇康对他产生了新的看法。嵇康一向聪颖过人,他早就瞧出司马氏暗藏的野心,今日被钟会一针见血,道破天机,也并不觉得惊奇。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就有如此心智,将时局看得如此通透,真可谓七窍玲珑,心机过人。但钟会那段对姜维的评判中,隐隐透露出对权势的看重,对名位的追求,这点却令嵇康暗暗担忧。如今天下三足鼎立,朝中也有两党之争,政局可谓瞬息万变,若贪慕虚荣将来难保不为权力所诱惑,成为朝秦暮楚之徒。钟会年少英才又出身名门,将来必定为朝中所用,若真为暗藏野心之辈,将来必成大患。
想至此,嵇康看向钟会,不动声色道:“司马氏确实不容小觑。士季,若将来司马氏真有倾覆曹氏那一日,你会如何自处,如何抉择?”
钟会闻之哈哈一笑:“你我均是曹魏之臣,如今天子虽有不智之处但仍基业稳固,又怎会旦夕间倾覆呢?”
“若真有那一日呢?”嵇康微眯双眼,不自觉地抓紧马缰。
“自古忠臣不侍二主,我自当为曹魏效命终身。”钟会淡定而答。
嵇康暗暗松了一口气,心中默道“但愿如此”。而钟会刚刚那一句“忠臣不侍二主”却使他想到了师父姜维。姜维以魏将身份投降蜀汉,已是不争之事实,百年之后究竟是名垂青史还是遗臭万年,也只有后人才能评判了。
“对了,叔夜,你还未告诉我,你是如何从你师父手中得到这把名琴的?”钟会还牵挂着号钟古琴的由来,岔开话题问道。
嵇康从思索中回过神来,道:“既然你已知晓我师父为何人,我也不妨将他与这琴的故事讲与你听。”
当年,齐桓公“尊王攘夷”成就一代霸主之后,晚年却变得任人唯亲,十分昏庸。他不听管仲临死之言,重用御厨易牙、宦官竖刁这两个奸佞小人,最后竟然被活活饿死在内乱之中,尸体生蛆,惨不忍睹。御厨易牙为献媚桓公,曾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为桓公烹调人肉。桓公对此大为感动。而竖刁则为了表示对桓公的忠心,亲手阉割了自己,遂成为有史以来最早的宦官。桓公对竖刁此举更为动容,为了补偿他不能有子嗣的遗憾,竟将自己的一个儿子过继给了竖刁,后世称之为“公子刁”。
齐国内乱之时,齐桓公饿得奄奄一息,向竖刁讨要吃食。没想到竖刁竟然要桓公拿贵重之物来换。当时宫中的宝物早已被乱臣贼子或捣毁或私吞,留在桓公身边的仅剩那把号钟古琴。桓公为讨一饭而将号钟交给竖刁,没想到竖刁抱过古琴转身便走,一粒米都没有给桓公。桓公见此情状悲愤交加,自觉无言再见死去的管仲,便用衣袖蒙住脸面,气绝身亡。
后来,宋襄公兵压齐都,竖刁被杀。公子刁为了留住生父桓公的遗物,抱着号钟古琴逃出齐都,在琴背面雕刻“桓公琴,公子刁”六个字,隐居深山。公子刁死后,号钟古琴流落民间。待到姜维在一家当铺中发现此琴时,已是几百年之后。那年姜维年方十八岁。
姜维初见号钟古琴时,并不知它就是名扬四海的一代名琴,只是被它古朴的质地,浑厚的琴音所打动。卖家肉眼凡胎、不识宝物,以便宜的价钱将号钟贱卖于姜维。待到姜维抱着号钟回到家中,打开琴盒时,才发现它的非同凡响。此琴盒盖的内侧隐隐刻着一首诗:
号角何鸣鸣,钟声何铮铮。
古来多少事,琴音为君听。
诗的字体为西周时所通用的“大篆”,雕刻手法古朴典雅,诗词意境朴实深沉。姜维这才惊觉,自己手中的竟是名琴“号钟”。
“此诗甚妙,词虽无华,韵味却浓。”钟会听至此处,不由得赞叹道。
“是啊,此诗不仅描绘出了号钟的音质,抒发了对古往今来世事变幻的嗟叹,更是一首藏头诗,每句第一个字连起来读便是‘号钟古琴’。”嵇康道,“师父由此断定此琴便是号钟,又凭借那句‘桓公琴,公子刁’判断出此琴是被公子刁带入民间。他一向精通音律,喜爱操琴,能偶得如此名琴,也算是机缘巧合,天作之美啊。”
“既然你师父如此爱琴,那此琴为何会到你的手中?”钟会仍然穷追不舍。
“这便是我与师父的缘分了。”嵇康轻抚马背,陷入回忆之中。
嵇康与姜维相遇那一年,是公元227年,魏明帝太和元年。是年,魏明帝曹叡刚刚登上帝位不久。诸葛亮见曹丕已死,曹魏新帝登基,局势不稳,便作《前出师表》上疏刘禅,三月率军北驻汉中,准备北伐曹魏。年末,曹魏新城太守孟达与诸葛亮互通书信,暗中谋划,后被告发。司马懿表面劝慰孟达,暗中却从宛城发兵,星夜兼程,斩杀孟达。这一年,姜维二十六岁,嵇康还只是个五岁孩童。
这天,曹魏谯郡的乡道上有一人策马徐徐而行。此人二十出头,身骑一匹枣红骏马,白衣飘飘,身背弓箭,马身上还驮着一把琴。他就是时为曹魏天水郡中郎将的少年英雄——姜维。
姜维虽要赶路,但似乎并不着急,而是策马慢行观赏着谯郡初春的景致。他行着行着,见天上飞来一队北迁的鸿雁,为首的头雁正“伊啊,伊啊”地叫着鼓舞雁群士气。而队尾的一只鸿雁却明显力不从心,渐渐落下队来。
自古以来,鸿雁都是最难捕获之物。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正是说犬、鸿雁和鳢鱼都是极为机敏警觉之物,不易猎到。姜维一向擅长骑射,箭术极佳,此时一见落单的鸿雁,便技痒起来。他将手伸向背后的箭篓,抽出一支箭,动作娴熟地撘弓瞄准,向队尾的那只鸿雁疾射过去,只听“嗤”地一声,箭头已刺入鸿雁的脖颈。随着一声凄厉的悲鸣,中箭的鸿雁在空中翻转身体,头朝下落了下来。
姜维正自欢喜,却见那只鸿雁以极快的速度坠落在前方的一棵梧桐树上,一瞬间没了踪影。姜维策马飞速上前,刚来到树下,便听见“哎呦”一声叫唤,一个绿色的影子在眼前一晃,随即便向自己砸来。姜维猝不及防,正准备勒马后退,却看清坠落之物竟是一个孩童,幸而他眼明手快,长臂一伸便将孩童带入怀中。那孩童坠落的速度不慢,姜维本以为自己接住他时定要受到不小的冲击。没想到这孩子在下坠的时候竟能放轻身体,将自己蜷成一团。再加上姜维臂力过人,孩童安安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只是双目紧闭,好似昏了过去。
“娃娃,醒醒!”姜维此刻也无心去管那只鸿雁,一手抱着孩童,一手就要去掐他人中。谁知手还未至,那孩童偷偷睁开一只眼,调皮地一咧嘴,旋即又闭上眼,一动不动。姜维见孩童没事,也安下心来,又见这孩子在跟自己玩笑装死,便想逗一逗他,长叹道:“哎!不知这是谁家娃娃,竟如此可怜。也罢,我就把你葬在这树下,免得野狼野狗将你的尸体叼走。”说完,抬手就要将孩童往下扔。谁知姜维刚刚举起手,只见孩童忽得睁开双眼,双臂乱舞着叫道:“莫扔,莫扔!我还没死呐!”姜维见他如此,“噗嗤”一笑,将孩童放在身前的马背上坐下,面对面地端详起来。
这孩童目测有六、七岁年纪,穿着一身绿衣,更衬得小脸白里透红。此刻这孩子也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姜维。姜维问道:“你这娃娃,是谁家孩子,不知道爬这么高很危险吗?”孩童听了稚声稚气地道:“你这叔叔,是从哪里来的,不知道射鸟射到别人身上很危险吗?”姜维听了更觉得这孩子机灵有趣,笑道:“你一身绿衣,混在这树叶中,我如何看得见。再说,我只管射天上的鸟,怎看得见树上的人?”那孩童听了撇着小嘴想了想,点头道:“嗯,你说得也有些道理,算了,我不怪你啦!”说完轻轻一跳,落下马来。
姜维的坐骑乃一匹高头大马,他没想到这孩子竟能轻松跳下,不由一惊。待仔细看去,只见这孩子四肢修长,骨骼清奇,是个资质绝好的练武苗子,姜维不禁心生喜爱:“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家孩子?”
孩童也不回答他,撅着小屁股在地上摸来摸去,没一会儿便提着一物转过身来:“这是你刚才射中的那只鸿雁,正落在我的身上,幸好我抓住树枝缓冲,才没有一下子掉下来!”
姜维笑道:“好吧,这遭算是我的不对。可是你刚才落下来时,要不是我接住你,只怕……”
“好啦好啦,算我们扯平啦。这鸟还给你,我要去别处玩啦!”孩童说完,将鸿雁朝姜维怀中一扔,蹦蹦跳跳地去了。
姜维一把接过鸿雁,笑道:“这娃娃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