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尘哥哥给我做夫君
楼下传来一片欢呼声,凤凌尘扭头看了一眼,然后看向对面坐着的花语歆,她正在埋头吃着糕点。他飞身而起,落在了旁边的轮椅上,而后说道:“歆儿,尘哥哥带你下楼去玩儿。”
花语歆抬起头,嘴巴里塞满了糕点,鼓着腮帮子。一双亮晶晶的眸子,一下子瞪大了,好像发现了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情,兴奋地傻傻笑道:“嘿嘿嘿嘿,歆儿要去玩,要下楼去玩。”
随着她说话的动作,嘴巴里的糕点碎末,那叫个喷薄而出,喷得到处都是。这样的花语歆,别人看见,或许会嫌恶的躲避不及,凤凌尘的心里却是忍不住的抽痛。
五年的相处,他对这个痴傻的小丫头,有着别样的情感。她不像一般的傻子,她会哭会笑,时不时古灵精怪,会甜甜地叫他尘哥哥。在他的心里,更多的把她当成了妹妹。
旁边站着的侍卫已经司空见惯,也知道自家世子对这个痴傻的三小姐不同,所以,即便心里感觉有些恶心,却还是忍住了,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
突然,花语歆一跃而起,学着凤凌尘的样子飞了起来。嗖一下,就落在了他的面前。仰着一张笑脸看着他,那嘴巴四周全是糕点碎屑。
凤凌尘掏出洁白的帕子,认真而轻柔地帮她擦掉了糕点碎屑。有那么一瞬间,花语歆呆愣住了。
眼前的男子,肤色白皙,棱角分明的轮廓,一双剑眉斜飞入鬓。他不高兴沉着脸的时候,那眉峰带着几分凌厉的气势。
此刻,他的表情很温和,剑眉似乎也多了分柔情。一双狭长的凤眸,愠怒时,无须瞪视,仅仅一个冷冽的眼神,便能让人心生胆寒。
高挺的鼻梁下,两片微薄的唇,紧抿时,让人连跟他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是忠义王府的世子,少年时便创下奇迹的凤凌尘。纵使他腿残了,只能坐在轮椅上,他却依然是那个不容亵渎,有着孤傲霸气的凤凌尘。
他一身白衣如雪,气质出尘,他的出场,每次都能令女孩子们尖叫。他的容貌和气质被世人称之为谪仙,他生人勿近的怪癖,却无人敢靠近。
五年的相处,花语歆都快忘了,原来他是这样的凤凌尘,恰恰自己在他面前却是个例外。而她,是个傻子啊,他,难道就从来都没有嫌弃过她吗?难道,仅仅是当年的一句戏言,他就这么无微不至,耐心体贴地帮别人照顾未婚妻吗?
花语歆垂着眸子,掩去自己最真实的情绪。凤凌尘的武功深不可测,睿智机敏,洞察力非常强。在他的面前,她从来不敢大意。
一块洁白的帕子,此刻,沾满了黄黄的碎屑,那样子,还真是不可描述啊。而他,却没有扔掉的打算,展开帕子,将脏掉的一面折了进去,再重新揣进了怀里。
花语歆的眉梢狠狠跳了几下。饶是她自己都有点恶心,实在不明白,凤凌尘究竟是怎么想的。
“走吧。”
淡淡的一句话,不带任何情绪。侍卫上前推着他离开,花语歆一蹦三跳地跟在后面。下楼梯比较麻烦,凤凌尘非常排斥别人碰他,更不可能让侍卫抱着他,两个侍卫可是费了好大劲才连人带车抗下了楼。
凤凌尘很喜欢呆在外面,像这种事情,侍卫们一天要做七八次,虽然很辛苦,但也已经习惯。
刚到门口,道路两旁站满了人,一个个兴奋地引颈张望。奈何官兵拦着不让靠近路中间。长长的一条道路,中间却是干干净净。
没人敢阻拦凤凌尘,侍卫推着他走在中间,一路往前。不多时,一队骑兵出现,为首之人一身银白盔甲,腰杆笔挺地坐在马背上。当真是,英姿飒爽,威风凌凌。
凤凌尘微勾嘴角轻启,“歆儿,这就是你未来的夫婿,你可满意?”
后知后觉,想起她的痴傻,摇头笑了笑,他总是会无意识地忘记这一点。其实,在他的眼里,花语歆比某些正常人可爱多了。至少,她的眼睛很干净,拥有一颗单纯的心。
五年未见,再重逢,龙云奕也不由感慨万千。望着坐在轮椅上的白衣男子,怔愣出神。
他一直知道,他相貌生得极好,儿时,总被人称赞,比女孩子还漂亮。后来,他就去了战场上任风吹日晒,再回帝都,他果然皮肤黝黑,没了玉雪可爱,多了英气沉稳。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却少有的老成。
再见龙云奕,凤凌尘也有了另一种心境。他果然如自己的志向那般,成了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骁勇善战,短短五年,就成了金龙国新的传奇人物。
一杆长枪,令敌人风闻丧胆,人送外号战神。皇帝更是顺应民心,封他为战王。这就是荣耀,别人望尘莫及的荣耀。
这样的人物,他会不会也有柔情,会好好对待歆儿呢?会吧?应该会的吧!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了解他。他虽生在皇家,却有一颗赤子之心,仁义良善。
以后,有他照顾歆儿,自己也能放心了。以后,自己终于可以轻松了。
这一刻,究竟是轻松还是有些失落,凤凌尘自己也分不清了。
龙云奕帅气地跃下马背,一步步向好友走来,花语歆的眼中划过一抹暗光。她突然蹲下身体,偎在凤凌尘的身边,说道:“尘哥哥,什么叫夫君呀?青柳说,我长大了就要嫁人,就会有夫君。那我嫁给你好不好?你当我的夫君好吗?”
龙云奕差点摔倒,瞪着依偎在凤凌尘身边的花语歆。少女的衣服有些褶皱,头发也有些乱,更要命的是,那右脸颊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粉色疤痕,实在是丑陋。
谪仙般的凤凌尘,怎么可以被这个丑女亵渎?龙云奕一个健步上前,提起花语歆扔到一边,愠怒地看着凤凌尘,“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宽宏大度了?这样的一个乞丐也能近你的身?”
花语歆抬起头,嘴巴里塞满了糕点,鼓着腮帮子。一双亮晶晶的眸子,一下子瞪大了,好像发现了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情,兴奋地傻傻笑道:“嘿嘿嘿嘿,歆儿要去玩,要下楼去玩。”
随着她说话的动作,嘴巴里的糕点碎末,那叫个喷薄而出,喷得到处都是。这样的花语歆,别人看见,或许会嫌恶的躲避不及,凤凌尘的心里却是忍不住的抽痛。
五年的相处,他对这个痴傻的小丫头,有着别样的情感。她不像一般的傻子,她会哭会笑,时不时古灵精怪,会甜甜地叫他尘哥哥。在他的心里,更多的把她当成了妹妹。
旁边站着的侍卫已经司空见惯,也知道自家世子对这个痴傻的三小姐不同,所以,即便心里感觉有些恶心,却还是忍住了,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
突然,花语歆一跃而起,学着凤凌尘的样子飞了起来。嗖一下,就落在了他的面前。仰着一张笑脸看着他,那嘴巴四周全是糕点碎屑。
凤凌尘掏出洁白的帕子,认真而轻柔地帮她擦掉了糕点碎屑。有那么一瞬间,花语歆呆愣住了。
眼前的男子,肤色白皙,棱角分明的轮廓,一双剑眉斜飞入鬓。他不高兴沉着脸的时候,那眉峰带着几分凌厉的气势。
此刻,他的表情很温和,剑眉似乎也多了分柔情。一双狭长的凤眸,愠怒时,无须瞪视,仅仅一个冷冽的眼神,便能让人心生胆寒。
高挺的鼻梁下,两片微薄的唇,紧抿时,让人连跟他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是忠义王府的世子,少年时便创下奇迹的凤凌尘。纵使他腿残了,只能坐在轮椅上,他却依然是那个不容亵渎,有着孤傲霸气的凤凌尘。
他一身白衣如雪,气质出尘,他的出场,每次都能令女孩子们尖叫。他的容貌和气质被世人称之为谪仙,他生人勿近的怪癖,却无人敢靠近。
五年的相处,花语歆都快忘了,原来他是这样的凤凌尘,恰恰自己在他面前却是个例外。而她,是个傻子啊,他,难道就从来都没有嫌弃过她吗?难道,仅仅是当年的一句戏言,他就这么无微不至,耐心体贴地帮别人照顾未婚妻吗?
花语歆垂着眸子,掩去自己最真实的情绪。凤凌尘的武功深不可测,睿智机敏,洞察力非常强。在他的面前,她从来不敢大意。
一块洁白的帕子,此刻,沾满了黄黄的碎屑,那样子,还真是不可描述啊。而他,却没有扔掉的打算,展开帕子,将脏掉的一面折了进去,再重新揣进了怀里。
花语歆的眉梢狠狠跳了几下。饶是她自己都有点恶心,实在不明白,凤凌尘究竟是怎么想的。
“走吧。”
淡淡的一句话,不带任何情绪。侍卫上前推着他离开,花语歆一蹦三跳地跟在后面。下楼梯比较麻烦,凤凌尘非常排斥别人碰他,更不可能让侍卫抱着他,两个侍卫可是费了好大劲才连人带车抗下了楼。
凤凌尘很喜欢呆在外面,像这种事情,侍卫们一天要做七八次,虽然很辛苦,但也已经习惯。
刚到门口,道路两旁站满了人,一个个兴奋地引颈张望。奈何官兵拦着不让靠近路中间。长长的一条道路,中间却是干干净净。
没人敢阻拦凤凌尘,侍卫推着他走在中间,一路往前。不多时,一队骑兵出现,为首之人一身银白盔甲,腰杆笔挺地坐在马背上。当真是,英姿飒爽,威风凌凌。
凤凌尘微勾嘴角轻启,“歆儿,这就是你未来的夫婿,你可满意?”
后知后觉,想起她的痴傻,摇头笑了笑,他总是会无意识地忘记这一点。其实,在他的眼里,花语歆比某些正常人可爱多了。至少,她的眼睛很干净,拥有一颗单纯的心。
五年未见,再重逢,龙云奕也不由感慨万千。望着坐在轮椅上的白衣男子,怔愣出神。
他一直知道,他相貌生得极好,儿时,总被人称赞,比女孩子还漂亮。后来,他就去了战场上任风吹日晒,再回帝都,他果然皮肤黝黑,没了玉雪可爱,多了英气沉稳。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却少有的老成。
再见龙云奕,凤凌尘也有了另一种心境。他果然如自己的志向那般,成了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骁勇善战,短短五年,就成了金龙国新的传奇人物。
一杆长枪,令敌人风闻丧胆,人送外号战神。皇帝更是顺应民心,封他为战王。这就是荣耀,别人望尘莫及的荣耀。
这样的人物,他会不会也有柔情,会好好对待歆儿呢?会吧?应该会的吧!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了解他。他虽生在皇家,却有一颗赤子之心,仁义良善。
以后,有他照顾歆儿,自己也能放心了。以后,自己终于可以轻松了。
这一刻,究竟是轻松还是有些失落,凤凌尘自己也分不清了。
龙云奕帅气地跃下马背,一步步向好友走来,花语歆的眼中划过一抹暗光。她突然蹲下身体,偎在凤凌尘的身边,说道:“尘哥哥,什么叫夫君呀?青柳说,我长大了就要嫁人,就会有夫君。那我嫁给你好不好?你当我的夫君好吗?”
龙云奕差点摔倒,瞪着依偎在凤凌尘身边的花语歆。少女的衣服有些褶皱,头发也有些乱,更要命的是,那右脸颊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粉色疤痕,实在是丑陋。
谪仙般的凤凌尘,怎么可以被这个丑女亵渎?龙云奕一个健步上前,提起花语歆扔到一边,愠怒地看着凤凌尘,“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宽宏大度了?这样的一个乞丐也能近你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