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生而为人
这些年,你过得快乐吗?
没想到她最后,脱口而出的是这句话。
问什么呢?以袁歆的名义可以问一万个问题,可作为唐秋,她能问些什么呢?除了家父生病的这一夜,除了为我放烟火庆生失神的那一夜,其他的日子,你过得快乐吗?
脑子里有些乱,她仿佛又回到了那梦里寻光的奔跑,身后的火舌,正在拼命地追赶她。
那时候她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到了他巡回见面会的城市,正是晏城。那时候他们都尚且不知道自己会和这个城市产生那么深的缘分和纠葛,他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个有座烟波桥的城市。
一天一夜的火车让15岁的少女分外狼狈,她身上没有半毛钱,本来就穿了好几天没洗的衣服,淋了雨又干了。发着低烧,整个人踉踉跄跄,眼睛却格外地亮。
带着种失独小狼的狠劲,她偷偷潜进了那个她根本买不起票的会场。
那场发布会已经开始,他出了第一张专辑,整个人,像是发着光般地站在台上,冲着他们笑。他像是浑身发着光,换了一个人似的闪烁逼人,他注定是一颗星星啊,从前像颗寒星挂在她寂寥的世界里,如今,在众星璀璨里,仍旧能够脱颖而出。
他站在那舞台上,被无数双少女的眼睛灼烫得更加明亮,和台下那个挤在人群中脏兮兮的她仿佛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身上那件西装可真好看,大小剪裁如此贴身,衬得他单薄却也挺拔的身材如此英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却没有丝毫的造型感。哪里像从前,他衣服少得可怜,要不就是太小了,袖子短了,要么就是太大了,因为那是袁敬意给他的。偶尔几件合身的,他几乎舍不得穿,穿了就怕蹭脏,蹭坏,只在重要的日子里穿,穿完了立马叠起来。
那是寒酸到她都不忍回忆的岁月。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摇身一变成了洋身洋长的少年,配上那套贵族派的西装也毫无违和感,仿佛那本来就天生是他的装扮。
15岁,即便是大难已经来临,心神俱疲的她,仍旧在那一刻觉得想哭。
想替他高兴,这才是他该拥有的生活,他选的路,是对的。
其实当时她真的有想过,她不该喊他的,如果不喊他,不逼迫着他进行一个仓促的选择,或许一切会不一样吧。
可当散场的时候,她看到他跟江沧海二人马上要消失在视线里,就好像一线光要再度在她的世界里熄灭。
所有人高喊着“江一凛”的时候,她焦急地边哭边跟着喊。
可他什么都没有听到,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慢慢地往前走。
她当时脑子里一懵,她拼尽全力地大喊了一声。
“卞小尘!”
“江一凛!江一凛!江一凛!”
“卞小尘!”她又喊了一句。
她看到他回过头来,她的心脏差点停止了跳动,他的视线让人群静谧了一秒钟,她趁着这一秒又喊了一句。
“卞小尘!我是袁歆!我是袁歆!”
人群混乱了起来,人人都听到了这一句,无数双眼睛朝她投了过来。
她泪眼模糊,伸手向那根稻草攀去,可人群太过厚了,她和他仍旧隔得好远。
她看到他的表情一慌,抬头质询一般地去看他身旁的男人,那个作为他的父亲的江沧海,俯身跟他说了几句话,然后拿过话筒冲着台下有些失控的她说:“小姑娘,你怎么了?”
“小尘,是我!”她以为是因为自己现在脏兮兮的,所以他认不出她,她声音哆嗦,指着自己的脸,“是我,我是袁歆……”
好奇的记者开始八卦,朝着他问:“一凛看来有很疯狂的粉丝哦,你认得他吗?”
她大概永远无法忘记他当时的表情。
他已经收起了那张略有惊慌的脸,恢复了平静,然后她听到他说:“我不认得。”
15岁的她可能不能理解他的选择,但是25岁的唐秋懂,因为她知道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现实。他能怎么做呢?在那舞台上跟她相认,跳下台来抱住脏兮兮如同一个乞丐的她?然后告诉大家,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他好不容易才有的后来啊,光鲜亮丽,衣食无忧,万众瞩目。
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一颗寒冷而寒酸的星星。
她理解了他的选择。
“我的意思是……”被他的眼睛盯得发毛,唐秋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突兀,她重新修整了一下这话,让它听起来,更符合情境,“做明星,快乐吗?”
江一凛原本那目光如炬的眼神收紧了一下,他讪笑道:“原来……”
手指放下酒杯,他眉头微微皱起,然后又松开。
“做明星……走在大街上,都能被人认出来,可以满足很多虚荣心。你开始变成一个举足轻重的人,你开始有了分量,有了意义,并且你有了很多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的钱,你可以买很大的房子,装修得跟皇宫一样,买你想要的很多很多东西。你说,快乐吗?”
“当然快乐。”他忽然露出了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衬托得这四个字,更有分量。
然后他仰头饮尽一杯酒,喉头滚动,撂下酒杯,唇角带着自嘲。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快乐。
当明星有那么多好处,可是这毕竟是一个关心你发型多过关心你心情,关心你体型多过关心你身体的世界,是一个你的喜怒哀乐都要进行包装的世界,是一个你走起来每一步都要精打细算的世界。人人都想进来的名利场,他知道这里诱惑极大,可却又那么多的身不由己,可他仍旧没有一个理由能说出一个“别来”。
唐秋闻言,心中戚戚。
快乐。那就证明你没选错吧。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如果那一切灾难都会发生,多个卞小尘又会怎样呢?也许,后来他们依旧会被现实打散,多的是两个为生活的不堪买单的可怜人。
两个人里,总要有一个快乐吧。
“还来吗?”他再度伸出手。
“不来了。我饿。”她低头扒饭,眼眶中涩涩然,却没有了眼泪。
待程锦琛再度进入这间包厢,江一凛已经趴倒在桌。此时老板已经披上厚外套,见状愣了一下。
“要走了吗?”唐秋扶着桌子站起来,却见程锦琛露出抱歉的神色。
“唐小姐,你会开车吗?”
“哈?”
“刚老朋友过来,我喝了些酒。”他哈了一口酒气,“怕是送不了一凛了。”
“那……”
“也不好找代驾,这家伙可是个名人呐。”他笑了一下,“不过你要是不方便,我打个电话,让我朋友过来……”
唐秋回头看了一眼江一凛,这家伙已经纹丝不动了,咬牙道:“不用了。我送他回去吧。不过,老板你知道他住哪吗?”
“嘿……”程锦琛咧开嘴,“赶巧我还真知道,我们加个微信,我把地址发给你。”
程锦琛帮着把江一凛抬到副驾驶,他居然已经是不省人事了。
唐秋想起上一回,两个人还真是互不相欠。
程锦琛轻轻敲了下车窗,提醒道:“我送过他几回,你直接开到地下停车库,74号是他的停车位,旁边就是直达他家的电梯。”
“送过几回?”唐秋问道。
“几回都记不得了。”程锦琛说,“不过这家伙,也就在我这会喝多。往常都是一个人喝醉,今天,倒是头一遭呢。可见,您是他很信任的人了。”
抬头看着唐秋的反应,程锦琛笑了笑,“这家伙,很少信任别人。我们俩,都算是幸运的。”
是吗?
这倒是和从前没变,还以为时过境迁,他会好一些。
“是啊。这家伙,是我见过,活得最像一座孤岛的人。”程锦琛看了一眼副驾驶上的江一凛。
“孤岛?”唐秋反问了一句。
“是啊。孤岛。”程锦琛笑意更浓了些,可眼角多了份寂寥,“这世界上,总有一小部分人,生来孤独,意义啊,就是在找另外一座,能够并肩的孤岛吧。”
人生,就像海洋。如果非不把遥远的死亡当做目的地,那大多数人,其实都在漂泊而茫然着。偶尔触礁,偶尔相遇,能够从出发到终点都放眼可及的人,太少太少。
要么被海浪冲散,要么就相伴到一半一座就沉落了。然后,一座孤岛,继续漂,继续漂。
生而为人。
没想到她最后,脱口而出的是这句话。
问什么呢?以袁歆的名义可以问一万个问题,可作为唐秋,她能问些什么呢?除了家父生病的这一夜,除了为我放烟火庆生失神的那一夜,其他的日子,你过得快乐吗?
脑子里有些乱,她仿佛又回到了那梦里寻光的奔跑,身后的火舌,正在拼命地追赶她。
那时候她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到了他巡回见面会的城市,正是晏城。那时候他们都尚且不知道自己会和这个城市产生那么深的缘分和纠葛,他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个有座烟波桥的城市。
一天一夜的火车让15岁的少女分外狼狈,她身上没有半毛钱,本来就穿了好几天没洗的衣服,淋了雨又干了。发着低烧,整个人踉踉跄跄,眼睛却格外地亮。
带着种失独小狼的狠劲,她偷偷潜进了那个她根本买不起票的会场。
那场发布会已经开始,他出了第一张专辑,整个人,像是发着光般地站在台上,冲着他们笑。他像是浑身发着光,换了一个人似的闪烁逼人,他注定是一颗星星啊,从前像颗寒星挂在她寂寥的世界里,如今,在众星璀璨里,仍旧能够脱颖而出。
他站在那舞台上,被无数双少女的眼睛灼烫得更加明亮,和台下那个挤在人群中脏兮兮的她仿佛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身上那件西装可真好看,大小剪裁如此贴身,衬得他单薄却也挺拔的身材如此英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却没有丝毫的造型感。哪里像从前,他衣服少得可怜,要不就是太小了,袖子短了,要么就是太大了,因为那是袁敬意给他的。偶尔几件合身的,他几乎舍不得穿,穿了就怕蹭脏,蹭坏,只在重要的日子里穿,穿完了立马叠起来。
那是寒酸到她都不忍回忆的岁月。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摇身一变成了洋身洋长的少年,配上那套贵族派的西装也毫无违和感,仿佛那本来就天生是他的装扮。
15岁,即便是大难已经来临,心神俱疲的她,仍旧在那一刻觉得想哭。
想替他高兴,这才是他该拥有的生活,他选的路,是对的。
其实当时她真的有想过,她不该喊他的,如果不喊他,不逼迫着他进行一个仓促的选择,或许一切会不一样吧。
可当散场的时候,她看到他跟江沧海二人马上要消失在视线里,就好像一线光要再度在她的世界里熄灭。
所有人高喊着“江一凛”的时候,她焦急地边哭边跟着喊。
可他什么都没有听到,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慢慢地往前走。
她当时脑子里一懵,她拼尽全力地大喊了一声。
“卞小尘!”
“江一凛!江一凛!江一凛!”
“卞小尘!”她又喊了一句。
她看到他回过头来,她的心脏差点停止了跳动,他的视线让人群静谧了一秒钟,她趁着这一秒又喊了一句。
“卞小尘!我是袁歆!我是袁歆!”
人群混乱了起来,人人都听到了这一句,无数双眼睛朝她投了过来。
她泪眼模糊,伸手向那根稻草攀去,可人群太过厚了,她和他仍旧隔得好远。
她看到他的表情一慌,抬头质询一般地去看他身旁的男人,那个作为他的父亲的江沧海,俯身跟他说了几句话,然后拿过话筒冲着台下有些失控的她说:“小姑娘,你怎么了?”
“小尘,是我!”她以为是因为自己现在脏兮兮的,所以他认不出她,她声音哆嗦,指着自己的脸,“是我,我是袁歆……”
好奇的记者开始八卦,朝着他问:“一凛看来有很疯狂的粉丝哦,你认得他吗?”
她大概永远无法忘记他当时的表情。
他已经收起了那张略有惊慌的脸,恢复了平静,然后她听到他说:“我不认得。”
15岁的她可能不能理解他的选择,但是25岁的唐秋懂,因为她知道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现实。他能怎么做呢?在那舞台上跟她相认,跳下台来抱住脏兮兮如同一个乞丐的她?然后告诉大家,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他好不容易才有的后来啊,光鲜亮丽,衣食无忧,万众瞩目。
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一颗寒冷而寒酸的星星。
她理解了他的选择。
“我的意思是……”被他的眼睛盯得发毛,唐秋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突兀,她重新修整了一下这话,让它听起来,更符合情境,“做明星,快乐吗?”
江一凛原本那目光如炬的眼神收紧了一下,他讪笑道:“原来……”
手指放下酒杯,他眉头微微皱起,然后又松开。
“做明星……走在大街上,都能被人认出来,可以满足很多虚荣心。你开始变成一个举足轻重的人,你开始有了分量,有了意义,并且你有了很多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的钱,你可以买很大的房子,装修得跟皇宫一样,买你想要的很多很多东西。你说,快乐吗?”
“当然快乐。”他忽然露出了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衬托得这四个字,更有分量。
然后他仰头饮尽一杯酒,喉头滚动,撂下酒杯,唇角带着自嘲。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快乐。
当明星有那么多好处,可是这毕竟是一个关心你发型多过关心你心情,关心你体型多过关心你身体的世界,是一个你的喜怒哀乐都要进行包装的世界,是一个你走起来每一步都要精打细算的世界。人人都想进来的名利场,他知道这里诱惑极大,可却又那么多的身不由己,可他仍旧没有一个理由能说出一个“别来”。
唐秋闻言,心中戚戚。
快乐。那就证明你没选错吧。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如果那一切灾难都会发生,多个卞小尘又会怎样呢?也许,后来他们依旧会被现实打散,多的是两个为生活的不堪买单的可怜人。
两个人里,总要有一个快乐吧。
“还来吗?”他再度伸出手。
“不来了。我饿。”她低头扒饭,眼眶中涩涩然,却没有了眼泪。
待程锦琛再度进入这间包厢,江一凛已经趴倒在桌。此时老板已经披上厚外套,见状愣了一下。
“要走了吗?”唐秋扶着桌子站起来,却见程锦琛露出抱歉的神色。
“唐小姐,你会开车吗?”
“哈?”
“刚老朋友过来,我喝了些酒。”他哈了一口酒气,“怕是送不了一凛了。”
“那……”
“也不好找代驾,这家伙可是个名人呐。”他笑了一下,“不过你要是不方便,我打个电话,让我朋友过来……”
唐秋回头看了一眼江一凛,这家伙已经纹丝不动了,咬牙道:“不用了。我送他回去吧。不过,老板你知道他住哪吗?”
“嘿……”程锦琛咧开嘴,“赶巧我还真知道,我们加个微信,我把地址发给你。”
程锦琛帮着把江一凛抬到副驾驶,他居然已经是不省人事了。
唐秋想起上一回,两个人还真是互不相欠。
程锦琛轻轻敲了下车窗,提醒道:“我送过他几回,你直接开到地下停车库,74号是他的停车位,旁边就是直达他家的电梯。”
“送过几回?”唐秋问道。
“几回都记不得了。”程锦琛说,“不过这家伙,也就在我这会喝多。往常都是一个人喝醉,今天,倒是头一遭呢。可见,您是他很信任的人了。”
抬头看着唐秋的反应,程锦琛笑了笑,“这家伙,很少信任别人。我们俩,都算是幸运的。”
是吗?
这倒是和从前没变,还以为时过境迁,他会好一些。
“是啊。这家伙,是我见过,活得最像一座孤岛的人。”程锦琛看了一眼副驾驶上的江一凛。
“孤岛?”唐秋反问了一句。
“是啊。孤岛。”程锦琛笑意更浓了些,可眼角多了份寂寥,“这世界上,总有一小部分人,生来孤独,意义啊,就是在找另外一座,能够并肩的孤岛吧。”
人生,就像海洋。如果非不把遥远的死亡当做目的地,那大多数人,其实都在漂泊而茫然着。偶尔触礁,偶尔相遇,能够从出发到终点都放眼可及的人,太少太少。
要么被海浪冲散,要么就相伴到一半一座就沉落了。然后,一座孤岛,继续漂,继续漂。
生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