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对我是真心的。’姐姐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相信这句话。他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他今天不来,明天不来,总有一天他回来。我会和宝宝一起等着他。’”
  “姐姐从来都不后悔。就是因为这样,我开始对霍裔凡更加憎恨。她时常满面凄楚,却隐忍着不让自己流泪,那样子至今仍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每每想起,还会生生将人心撕痛。”
  就在裴家三母女东搬西走的日子里,时间说快也快,眼看还有两个多月便到素心的产期。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妹妹素弦突然留下一张字条离开了家。
  她在日记的另一页写道:“在十二岁以前,我从来不敢想象自己竟有那么大的勇气。我曾目睹裔凡和姐姐的种种恩爱,我也目睹了姐姐的哀伤和娘的愤恨。我气不过,不甘心只是这样空等,便草草打包了些干粮、衣物,一路打听着,艰难地到了临江,那个人们口中繁华似梦的古城。”
  “我像个小乞儿一样,终于来到霍家大宅的门前。它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富丽,那日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大街上人潮涌动,四处洋溢着欢乐的喜气。”
  不错,那一日正是霍氏企业少东家、著名的商界大亨霍彦臣的长子霍裔凡成婚的日子。
  霍裔凡一从玉粱山归来,便向爹娘讲了自己半个月来的经历,并提出要把裴素心娶进霍家,言语态度异常坚决。霍家是旧式的大家族,门第观念深重的霍家二老当然断然不允,双方僵持不下,霍裔凡又惦念着素心,一语不合便与爹娘发生了争执,并扬言要放弃身家地位,只为不负心中所恋之人。
  这一闹不要紧,霍彦臣当即气急晕倒。好不容易被救了过来,已成了瘫痪在床的废人。年轻的霍裔凡一时气盛,竟然闯下大祸。
  关于那场婚礼,她这样写道:“瘦小的我在人流里穿梭来去,见缝插针,好容易才挤到前面。霍裔凡正用大红绸带牵着新娶的少奶奶,喜娘簇拥下她抬起小巧玲珑的红绣鞋,正小心地跨过火盆。我呆住了,定睛一看,这才敢确认下来。他依旧是那样温润的表情,彬彬有礼地向宾客们还礼致意。只是他牵着的那锦衣华服的新娘,那个人不是我的姐姐。”
  “那一刻我只想冲上前去,什么话都不必讲,只需大喊‘负心汉’三个字,就足够震慑他了。可是我年纪太小,又衣衫破旧,很快就被人潮挤得找不到南北。我恍恍惚惚地出了城,既想快一点赶回家去,又怕回到家不知如何开口。后来我还是回到了乌塘,姐姐和娘见我平安归来,都松了一口气,只是象征性地责骂了几句。我看着姐姐期盼的目光,我知道她想问些什么,我只能刻意地躲避着她。”“有一天夜晚,我和姐姐都睡下了,娘独自坐在院里的老树墩子上,我知道她心底愁苦,一直都自己揣着,便再也忍不住了,将我在临江城的所见一股脑倒了出来,并且痛骂着那个负了姐姐的男人。我骂得正起劲,小木屋里突然传来沉闷的一响。”
  “我和娘赶快跑回屋去。姐姐听见了我们的谈话,登时瘫倒下来。我的一番话,导致了家庸的早产。”
  “姐姐生家庸的时候,在我看来,已然受尽了人世间所有的痛苦。她听了裔凡成婚的消息,已然丧失勇气,我娘喊她用力,她只是眼神涣散地盯着房梁。人失去了希望,就不再有力量。”
  “‘素心,你要活下来!不管怎样,都要勇敢地活下来!’我娘紧握着她的双手,声嘶力竭地呼喊着。这句话我到现在仍然记得。似乎她不仅仅是对姐姐喊的,也是对我说的。”
  “折腾了一天一夜,她时而昏沉,迷糊中唤着那人的名字,时而又痛苦地叫喊,似要将痛楚全身心地发泄出来。后来在我娘和产婆的共同努力下,家庸总算平安地呱呱坠地。小家伙生下来的时候,皴红的皮肤皱巴巴的,小身子很孱弱,仿佛一碰就会碎掉。我们母女同心,全心地呵护着这个幼小的生命。他渐渐变得白胖,饭量渐渐多了,哭声也洪亮。”
  “那时正是暖融融的暮春时节,姐姐常常坐在老榕树下,抱着家庸晒太阳,嘴里声声唤着他的小名儿;‘画儿,画儿……’她哼着美妙的摇篮曲,哄他快快入睡。”
  “姐姐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天画’。她和裔凡因画画结缘,天画是一个特别的纪念。”
  却不料好景不长,霍家人知道了儿子有子在外的事。当初霍裔凡被软禁在家,为了求得见素心的机会,便谎称素心已有身孕。不曾想即便如此,霍氏夫妇依旧没有同意放他出来。然而这事却一直挂在二老心里,他们派出人去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了裴氏母女的消息。他们得知霍家真的有一个小孙子出生在外面,定然不能让家族血脉流落在外,在一个普通的农家长大。
  “他们很快便找到了我们。那天下午,小小的篱笆院来了几个青壮汉子,几下就将我们娘仨制住,一个乳娘蛮横地夺过孩子,便上马车走了。那时家庸仅仅三个月大。”
  婴儿大声的嚎哭在空旷的山谷中回荡,久久消逝不去。孩子被霍家人抢去后,裴素心本就产后虚弱,一直病恹恹的,她哭得肝肠寸断,追着马车没命地跑,却是没多远便晕死过去。何曾料想,更大的灾难正在等着她们。
  “家庸被抢去的当晚,夜半时分,一直昏迷的姐姐突然醒来,她喊着腹痛,身上流血不止,殷红了整个床褥。娘叫我看着姐姐,自己慌忙跑去找郎中。我伏在床边,急得束手无策,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握住她枯瘦如柴的手。突然,我闻到一阵刺鼻的烟呛味道,还未等回过神,姐姐指着我身后的窗户惊恐地大叫:‘火,火!’我回头一看,窗外撩起的火舌几乎将半个屋子映得通红。我赶忙扶起姐姐,姐姐那时元气大伤,走路已不利落,我们没走两步,却见小屋四面都着起大火来。”
  “姐姐要我先走,我自然不肯,奋力拖着她,正在垂死挣扎,屋顶的木梁突然掉落下来,正好压在姐姐的腿上……我慌张得几乎窒息,跑去死命地搬动那根木梁……”
  她写这里的时候,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哽咽了许久,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纸上,就那么放任它流着,清秀的字迹洇得模糊了,她却再没勇气提起那支笔来。这段痛苦的经历,是她心中永远磨灭不去的沉重烙印。
  裴素心自知难以逃生,拼命喊着让妹妹先逃,可是姊妹情深,素弦岂能置姐姐于不顾,独自逃命?就在姊妹二人相互纠缠之际,火势愈发凶猛,如一只巨兽,几乎吞没了整个屋子!
  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裴素心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她不能让妹妹跟她一起死去,又劝不动她,情急之下,她一把抓过翻落在地上的剪子,留恋地看了妹妹一眼,便再没半分犹豫,刀尖向自己的心窝刺去!
  她一笔一划,蘸着泪,饱含深情地写道:“‘走,去找娘!不要白费了……姐姐的苦心……’这是姐姐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她跳窗逃出了火海,慌忙喊人救火。可惜她们母女为了避人,住得离村子很远,等四方赶来的村民们扑灭了大火,已经为时太晚。救女心切的裴母也葬身火海。素弦一夜之间,突然就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儿。
  “我们和村子里的人来往不多,他们同情我的境遇,帮我在后山上葬了娘和姐姐,也有好心的大婶送来一些吃的用的。从那以后,我成了天地间游荡的孤魂,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没有地方可以去。”
  从那天起,素弦变成了一个古怪的小女孩儿。她衣衫褴褛,目光呆滞,并不愿与人交谈,总是一个人在坟前呆呆站着。饿的时候,就翻窗户去村民家偷拿些吃的。一来二去,人们都对她避之不及。
  不久后,素弦独自离开了乌塘村。有人说,她是饿死在山里了;也有人说,她是投靠外省的亲戚去了;还有人说,她是去县里给她娘和姊姊申冤去了。那场大火惨烈归惨烈,也不过是小山村茶余饭后的小小谈资。没过多久,那个古怪的小女孩儿,已然被人们所彻底遗忘。
  第三章 雾里邂逅,看不穿这一世纠葛(上)
  时间一晃,转眼到了民国十五年。
  这里是临江城一所教会开办的女子学校。这会儿放学的钟声响起,蓝衣黑裙的女学生们,自庄严的西式白色拱门里三三两两走出。青春、知性和活力是一道格外靓丽的风景线。
  人群中霍咏荷一眼就望见了自己的二哥霍裔风。他一袭烟灰色西式风衣,正慵懒地靠在自己的别克汽车旁,悠哉地望着那群女学生们。
  “你看吧,我二哥他向来是这般不靠谱的人!宣珠,你可要想好了,将来嫁给他,可有你苦头吃的!”霍咏荷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圆圆的大眼睛眸光流转,神采奕奕。
  陶宣珠白嫩的小脸顿时羞个粉红,冲她笑嚷道:“谁说我要嫁给你二哥了?死丫头,叫你乱嚼舌头……”说罢便咯吱起她,霍咏荷天生怕痒,忍不住咯咯笑。
  两个姑娘打闹得开心,陶宣珠向后退着躲闪,一不留神,正撞在一人身上。她赶忙回头道歉,霍裔风正微笑着看她。他目光炯炯,似有一种特殊的神力,直看到她心窝里去。她只觉得脸上发烧,也不敢看他,赶忙低下了头。
  霍裔风笑道:“咏荷这个疯丫头,看你,把人家陶小姐都带坏了。”
  霍咏荷来了小脾气,撅嘴道:“谁说我是疯丫头了?宣珠她疯起来,比我还厉害呢!她的事迹要我说出来,准保比那说书的还精彩呢!”
  霍裔风怕宣珠不高兴,便问话道:“陶小姐坐我们的车走,可好?”
  陶宣珠抿嘴一笑:“谢谢你,二哥。不过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汽车上,生性活泼的咏荷叽叽喳喳地说着学校的见闻,霍裔风应付不暇,只得不停点头。
  “二哥,下个周末借西郊的枫港别墅给我一用,好不好?”咏荷挽着二哥的胳膊,亲昵地撒起娇来。
  霍裔风白了她一眼,道:“上个月不是才办了生日宴会么?又要用别墅作什么?”
  咏荷神秘一笑:“这次可不同往常,我们可是有特别的计划呢。我都已经在夏洛特、瓦妮莎她们面前拍胸脯保证了,二哥,你可不能让我下不来台哦。”
  霍裔风有些莫名其妙:“夏洛特、瓦妮莎?是你新交的外国朋友么?”
  咏荷撇撇嘴:“才不是呢,我们现在流行互相称呼英文名字,用本名可太老土了。夏洛特嘛,就是宣珠咯。至于瓦妮莎,你要借我别墅,我才告诉你。”
  霍裔风淡淡一笑:“我可没兴趣知道这些,你那些同学们,个个鬼灵精怪,跟你一样,成天嚷着自由、解放,要说干正事,却是数不上一件。”突然想到了什么,又严肃道:“咏荷,你玩得怎样翻天了我都不管,只是眼下局势越来越紧,你言语行动上皆要有所忌惮,不要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咏荷也明白二哥的意思,一改方才的说笑口吻,郑重道:“二哥,你放心吧,有你这个警局的副总长在,咏荷说什么也不敢翻了天去啊。”
  这个咏荷是霍府的三小姐,是霍家唯一的女孩儿,从小有爹娘和两个哥哥百般疼爱,凡事都百依百顺,因而性格上有些骄纵。这几年在女子学堂读书,做的事愈发出格,竟然和家里的丫鬟、小厮称兄道弟起来,还声称要解放他们。家里的下人对这位三小姐都有些惹不起躲得起的意思,还暗地里给她取了个“尊称”,叫做“小魔王”。咏荷知道了,非但没有生气,反倒四处张扬起来,更强令别人叫自己作“小魔王”。今年满了十八岁,过了生日的第一件事,便是把长及腰间的发辫一刀剪了,理了个男子式的短发,不爱旗袍裙装,穿着打扮也越发男子化了,还自称是“引领妇女解放潮流”,一时间,把霍老爷、霍夫人气得够呛。
  这日晚饭,照例是全家人聚在一起,咏荷便向爹娘提出了借用别墅的请求.父亲霍彦臣瘫痪多年,霍家的大小事务一直由母亲霍翁氏做主。
  “别墅的事一直是你大哥负责。他现今不在,等他回来再说罢。”霍老爷虽然疼爱女儿,但也认为过分的宠溺不好。这些年咏荷做的事总让他心惊肉跳,他担心女儿太过随性,将来嫁到婆家,难免招人嫌忌,所以有意约束着她。
  霍夫人却是一向惯着女儿的,眉头一皱道:“多大的事,小孩子玩闹而已。裔凡生意上的事还忙不过来,哪有工夫操这份闲心。你只管去,缺什么跟你二哥说,叫他张罗。”
  咏荷见母亲摆出一家之主的架势,父亲面露不悦,饭桌上的气氛骤然沉下,也不敢再说话,只低声应了,便埋下头扒饭。
  翌日,霍裔风起了个大早,他一向习惯走路去警局上班。初夏的清晨,薄纱般的雾气透着别样的凉爽,让人感到说不出的畅快。
  忽然,他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路边,停着一辆小自行车,一个蓝衣黑裙,留着如瀑长发的女学生正单膝蹲在那里,焦急地鼓弄那车子的脚踏。
  “你好,需要我帮助么?”霍裔风信步上前,问道。
  那女学生抬起头,雾气朦胧中是一张莹润如玉的端秀面孔,一缕发编作半细的麦穗状,像发箍似的别致地绕在发际线上,这种发式倒是不常见的,像极了少数民族的美丽少女,又如是画中人一般,那一瞬让人顿生不真实之感。他怔了一下,友善地一笑,便低下身查看起自行车来。
  “这是链条的问题。”他抬起车子,只三两下拨弄,便将车子修好。“你试试看,能不能骑得动。”
  女学生试着推动车子,果然运转如常。她转过头来,对他灿然一笑:“先生,多谢你了。”
  那笑容有种似能拨开雾蒙,点亮大地的灿烂和明媚。他微笑着点了点头,转身要走,那女学生突然叫住了他。
  “先生,您的手脏了。”女学生掏出一块叠得方正的淡青丝帕,轻轻放在他的手上,“这里没有水,请您将就一下吧。”
  他端详着手里的帕子,细密的纹理隐约可见,散发出白茶花的淡淡幽香,是块很精巧的帕子。
  他天生的不羁本性又暴露出来,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弧度:“小姐,送人手帕,可是含有另般寓意哟。”
  那女学生倒没被他吓住,笑道:“先生多虑了,这手帕又不是我自己绣的。”
  她高傲地转过身,黑绸的裙角微微扬起,推起车子,翩翩然消失在雾气之中。
  他在后面喊着:“小姐!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好还你手帕!”没有得到回应,他心里仍是得意:她校徽上的名字,不就是咏荷的教会女子学堂么?总有一天,我会再见到你的。
  此后,霍裔风便经常去接咏荷放学,也总会留意校园里走来的女学生们。然而不巧的是,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子。但越是见不到,心里便越是想着,不知不觉已成为一种习惯。
  这日黄昏,霍裔风奔忙了一天,闲暇下来,便站在阳台上,眺望着远山那边的金黄天幕,突然又想起她转身翩翩而去的样子,袅袅婷婷款款而行的步子,那浓密的黑发如是墨染的,似一团锦绣织就的绵绵烟云,他从来不曾见过那样美丽的头发。那时恰巧又是雾天,越发衬得她玉骨冰肌,人间烟火不食,倒叫人觉着,恍若经历了场美妙梦境似的。便这样想着想着,突然,他感到身后有人蹑手蹑脚地走向他。作为警察局的副总长,他有着特殊的职业敏感,就在那人将要触碰到他的一刹那,他猛地转身,反手一扣,正抓住他光滑的皮腕套,那人却也是有功夫底子的,顺势一躲,出拳攻他肋部,接着便要扛他腰身。霍裔风功夫不弱,倏地闪了身,他扑了空,方才使的又是蛮力,眼看便要摔个“狗啃泥”,霍裔风一把拎起他皮衣的后摆,他支愣着双臂悬在半空,慌忙讨饶,霍裔风笑道:“我早知道是你这个死丫头。你呀你,究竟要多少回,才能讨到点教训呢?”
  咏荷揉着被扭痛的手腕,抱怨着嗔道:“坏二哥,知道是我,还不轻点。”忽然发现了地上掉了个东西,觉得好奇,便捡起来,顿时便惊叫道:“咦,好奇怪啊,二哥竟然有女孩子的手帕!”
  霍裔风赶忙捂住了她的嘴:“嘘,小点声,这是我捡的。你再乱说,我可不客气了。”
  咏荷赶忙求饶,霍裔风这才把手松开,便要伸手去夺,她灵巧地从他腋下逃开,边跑边展开那手帕,是普通的青色丝绸,细巧的针脚绣上一枝含苞待放的白山茶,伴着清新好闻的淡淡香气,仿佛透过这帕子,便能看到绣它的姑娘,是多么的蕙质兰心、心灵手巧呢。
  “咦,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呢。”
  霍裔风见妹妹若有所思的样子,忙问:”是么,在哪儿见过?”
  咏荷微微摇了摇头:“哦,我记错了。”敛了笑,又与二哥寒暄了几句,大丫鬟朱翠来唤,说是夫人给她裁了新旗袍,叫她必须下去试穿,她也只得跟着去了。
  又过了几日,应妹妹咏荷的神秘邀请,霍裔风开车去了西郊枫港,郊区的空气果然别样清新,漫山遍野的浓绿是油画般引人沉醉的风景,山腰上建着白色的西式钟楼和教堂,庄严而肃穆,沿着草坪一路向前,是一座白漆雕栏木桥,桥对面便是霍家的枫港别墅。一群女学生正在草坪上布置气球和彩带,见到霍副总长,纷纷行礼致意,霍裔风亦对她们点头还礼。别墅的主楼经过几天的装点布置,俨然一个小型的宴会场所了。门楼上悬挂着红字的条幅,上书“教会女子中学赈灾募捐宴会”。原来咏荷借了别墅来,是为了倡议大家募集资金,支援南方的水灾。
  穿过摆满各式盆景的船厅,翡翠玻璃屏风早已撤下,代之一巨型花环状的拱门,既是赈灾,便是该省则省,一切从简,经过学生们匠心独运的布置,又不失大方和体面。简易搭建的舞台上,一支学生交响乐团正有模有样地演奏着。大厅里摆着各色新摘的鲜花,娇艳欲滴,各样色彩鲜艳的点心也是女孩子们亲手做的。
  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霍裔风一眼就望见了那个送他白茶花手帕的女孩。她仍是一身学生装束,发上系着缀着细碎星点的娇粉色宽丝带,独自站在大厅的一角,手持一支素洁的白蜡,神情专注地点着烛台上的蜡烛。
  他走上前去欲搭话,陶小姐迎面走上来,笑容可掬道:“二哥,你来啦。”
  霍裔风点点头:“辛苦你们了。咏荷呢?”
  陶小姐笑道:“她是我们这次活动的总负责人,操心的可多了,这会儿大概还在忙碌。”
  陶小姐引了他到指定的位置落座,又聊了一会儿闲话,便招待其他人去了。他向刚才的方向望去,女孩子已然不见了踪影。
  他百无聊赖地看向四周,这会儿宾客们到得不多,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会场被布置成巧妙的心形,星星点点的花瓣儿、柔和温馨的烛光作为点缀,处处显示出策划者的不凡品味。
  这是咏荷的心思?这丫头,看起来粗枝大叶,倒是不可小觑。
  他正想着,走过来一个穿灰色格子西装,带着方框玳瑁眼镜的男子,大概三十岁上下,看样子是个商人。
  “霍总长,久仰久仰。这是我的名帖,在下姓张,是张记玉器行的掌柜。”
  原来是前不久新开的玉器行。霍裔风和他握了手,简略交流了几句,便借故离开了。
  从英国爱丁堡大学留学归来以后,学法律专业的他在霍家势力的影响下进了当地的警察局工作。他心思缜密,办事来总是全身心的投入,枪法又精湛,虽然有些特立独行,但确有普通人所不及的才能,两年不到,已被提升三次,现在已然做到副总长了。他知道政商不分家,霍家老大从商,老二从政,正是圆满了,然而他偏偏不喜与商人打过多的交道。他知道和他们做不成纯粹的朋友,他们常聚在一桌喝酒吃饭,目的却一概不是单纯的。比方刚才那一位,说话的口吻倒不是平素让他厌恶的谄媚,却透着一种目空一切的傲慢,令他极不舒服。
  他端了一杯红酒,走上三楼,把自己关在走廊尽头一间卧室里。他走上小阳台,这里的视角是极好的,绿毯似的草坪、缤纷绚烂的花圃尽收眼底。他扫视开来,芍药园外的长椅秋千上,一个女学生正舒服地伸着懒腰。她脱下小巧的白漆皮鞋,整齐摆放在脚边,悠悠地荡起秋千,一只手揉着酸痛的肩膀。她便是花园里一枝娴静淡雅的山茶,不需要任何而外的装饰,本真的自然之美,也足以打动观赏她的人。
  是她?当他需要一份平静的时候,她总能恰好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总是十分不巧地不能与她交流,就像是被困在梦境中的人,渴望了解美好,却偏偏总被被瞬间惊醒。
  他抿了一小口红酒,怡然地望着她。
  房间的门突然推开,咏荷风风火火地闯进来,拉起二哥便走,边走边埋怨道:“你还有闲心躲在这里?宾客都来了,等你这个副总长讲话呢。”
  霍裔风素来对妹妹百依百顺,笑呵呵道:“好啦,这就来。”
  二人沿楼梯下去,大厅已然宾朋林立。霍夫人亲自捧场自不必说,陶家、汪氏粮行、金祥玉器铺、黄氏典当行等城里的大商户也纷纷派了人来。霍裔风也不拘官礼,笑道:“这是学生们的一片心意,她们不忘国家,心系灾区人民,我们这些大人也要响应支持!就请大家慷慨解囊吧!我霍裔风带头,先捐银元五百块!”
  说罢便招了西洋打扮的侍者过来,写了单子递上。席上众人亦纷纷起身响应。女学生们见她们的心血获得了成功,纷纷相互击掌祝贺。
  霍裔风向小妹投去嘉许的目光:“小小年纪,便有如此胆识,不错,不错。”霍夫人亦点头表示赞许。
  咏荷这会儿倒是脸红了:“这都是同学们的功劳,我一个人怎么行。”
  一旁的宣珠笑道:“大家看呀,我们霍大小姐也有害羞的时候呢。”
  霍夫人也笑道:“我早看好宣珠这个丫头了,果真是秀外慧中。宣珠丫头啊,明年毕了业,就嫁到我们家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