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哪儿都不是家
  虽然角色已经确定下来,但是在电影开机之前,其实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在这个时间里拍了两三支广告,工作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就这么又过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手头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倒是得到了一个小假期。
  不过,我的小假期看起来一点都不清闲。因为,我刚刚把最后一点工作做完,准备去秦公子办公室等他一起下班的时候,在电梯口就被人给拦住了。
  “兰心啊,咳咳。”他咳嗽了两声,然后拖长了声音,“你手头的事情,我看是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吧?”
  呃……
  是解决得差不多了。
  但是,我……我其实还是很想敷衍几句的,但是他并没有给我机会。
  “我记得咱们之前是有过约定的。我帮你办的事情,现在都已经办完了,该轮到你了吧?你帮我办的事情,办到哪儿去了?”
  “我……”面对秦扬这个家伙,我觉得他可能比他弟弟还难缠。我挤出一个很夸张的笑容,“那个……我也没说不办呀,这不是一直都没有时间嘛……”
  我怀疑在来之前这家伙早就把我的日程表给弄得清清楚楚了,绝对是有备而来。他装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嗯,我也挺通情达理的,这不是已经让你休息了这么长时间了是不是。再等下去,说不定你都快打算给自己休个三年产假啥的啦,这是不是有点不太好啊?听说你最近有假期了,所以,是不是先安慰一下我这种单身汉呢?”
  我正搜尽枯肠地思考要再编出一个什么理由来推诿他,结果他就直接掏出一张机票递到我面前来,“拜托啦!”
  机票都买好了……
  我确实是想不出什么理由拒绝他了。好吧,反正他也没说别的,没说一定要我劝锦心原谅他嘛。那事情到现在都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我想锦心应该已经想明白很多了。
  我接过机票,低头一看,是明天的。
  秦扬冲我龇了龇牙,“别跟你男人说我坏话!”
  我无奈地翻了翻眼睛,接过机票来收好。
  秦扬回头又做了一个双手合十祈祷的姿势,这才大步往秦公子办公室去了。这段时间这两兄弟之间往来好像挺频繁的,而且多数改成了大白天在办公室叽叽咕咕的密谋了。
  我才不管,我直接推开门在他办公室里坐下,看他俩谈得正热火朝天的,我直接问道:“你们俩谈什么呀,以前不都是晚上回去以后再见面的么,怎么改时间了?”
  秦公子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有点奇怪。在他这个眼神之后我忽然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问题了,果然,秦扬咧嘴大笑了两声,“那个,弟妹啊,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啊?这不是为了公事都放在上班时间处理么,总不好大晚上的老来打扰你们造人吧?”
  他说得太直白,幸亏我已经开始慢慢习惯这兄弟俩的说话方式了,才没闹个大红脸。
  晚上回到家里,我才跟秦公子说起明天要去苏黎世看锦心的事,他轻叹一声,抱怨道:“难得休息几天,怎么又要走。咱们自己的事都没办明白,又要去帮别人办事,真是麻烦。”
  我觉得他这时候看起来有点像个怨妇。
  我忍不住笑,“你别这么哀怨好不好,我只是去看锦心,过几天就回来了。”
  “不是,关键是我天天嘲笑某些人是单身狗来着。结果现在遭报应了,自己也要成单身狗了,叫他白占个大便宜去。”
  面对一个开始沾染上逗比气质的秦公子,我差点把刚喝到嘴里的水给喷出来。
  第二天,休假的我实在也没有办法推诿,只好拿着秦扬给我买的机票,飞往了苏黎世。
  在去之前我已经联系过锦心身边的负责人Sammy,听对方的意思,她是挺希望我过去看看锦心的。至于具体的,我问,她也没说,好像有些吞吞吐吐的,说是等我过去了就知道了。
  我心里有点隐隐的不安,总感觉锦心好像过得不太好似的。
  我抵达苏黎世的时候是当地时间晚上七点钟,将将要天黑,锦心的助理Sammy女士开车过来接我。她跟在锦心身边已经有些年头了,从锦心刚开始到温哥华去的时候,她就一直在帮锦心打理身边的一切事情。这个不到四十岁的女人皮肤偏白,眉毛挑得很高,虽然是中国人,但是她脸上有一种类似白种人的神采,看起来十分精明能干。
  在车上的时候我跟她聊了一会儿,问她最近锦心过得如何之类的话。她的回答都很简单,甚至于觉得有点含糊。我稍微皱了皱眉,她大概也察觉我对她的回答并不满意,所以她问道:“我现在是送叶小姐回住处休息呢,还是……”
  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但是对于秦公子那种倒时差的方式倒是学得很不错,苏黎世的时间比北京时间要早七个小时,尽管有点疲惫,但我还是觉得现在没到该睡觉的时间。特意跑过来看锦心的,当然是先见着她再说。
  “锦心在家里吧?”
  我只是这么随口一问,我事先都已经联系过了,我们在陆家的时候也经常是一起住在西楼,我并不觉得Sammy会把我安排到什么另外的地方去住。
  但Sammy明显迟疑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她现在应该出去了。”
  “去哪儿了?带我去找她。”
  Sammy脸色不太好看,但她也没说什么。
  车子行驶了一段以后我觉得有点奇怪,周边的街景都显得有点太过于华丽和喧嚣了,我都有点怀疑她是不是把我带到什么奇怪的外国红灯区来了。车子最终在一处看起来应该是酒吧或者夜店一类的地方停下来,Sammy有些艰难地看向我,抓住了我的手,“叶小姐,我实在是觉得难以启齿,三爷把锦心交给我,可是我现在却束手无策。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劝劝她,求你。”
  在国内,我是在Caesar这样的地方厮混过的,也亲手打理着大东洋,多少了解这其中的龌龊。但我觉得锦心完全不适合这种地方,她太过于单纯了一点。
  Sammy陪着我走进去,穿过夜店的舞池,里面的洋女如妖魔一般扭动着腰肢,看起来比芭比士多还要开放和混乱。音乐声震耳欲聋,男男女女跳着贴面舞,陌生人相互拥抱和接吻,毫不忌讳。
  这样的环境让我觉得有点难受,穿过半疯癫的人群,我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正抱着一杯鸡尾酒独自慢慢喝的锦心。一段时间不见,她的样子都变得我有点不认得了。原本漂亮整齐的卷发结成很多的小辫子,像吉卜赛人一样,耳朵上挂着夸张的大耳环,涂着黑乎乎的烟熏妆眼影,穿的也很露,看起来就像个十五岁的失足小太妹。
  Sammy走过去,同坐在离她不远的另一张桌子上的两个男人点点头。那两个男人虽然坐在这种很high的酒吧里,但是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西装整洁利落,我看出来,这两个一定是Sammy安排跟着锦心的保镖。不管她怎么放浪形骸,安全第一,她身边的人绝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
  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
  知道了这些以后我稍微放下心来,走过去,把手搭在她肩上,“锦心。”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神在酒精的作用下显得有些迷离。在与她四目相对的那个瞬间我知道,锦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坚强,这几个月的时间,她并没有从婚礼的那一场失落中走出来。也许在浈阳街那段时间的平静只是一种装出来的假象,是为了不让豹三爷看见而已。回到了苏黎世的她,每天面对一个人的生活,还是无法释怀。
  而这一段时间,本来就不算胖的锦心显得更纤瘦了,锁骨都高高地凸出来了。我忍不住抱住她单薄的身体,摇晃着她,“锦心,我来看你了。”
  锦心应该已经喝了不少了,但并没有醉得很厉害。在看到我是那一刻她很快就认出来了,扑到我怀里,忽然就这么崩溃哭起来,“姐姐,我想你,想你们。”
  我轻拍她的背脊,“我们回去。”
  她放下手里的一杯不知是长岛冰茶还是什么的鸡尾酒,顺着我的力道乖乖地起身,跟着我离开酒吧,坐到车里。
  刚坐下她就摇下车窗,对着外面大声呕吐起来。
  我回头看向Sammy,“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是这样的?”
  Sammy轻叹一声,微微点头,“我劝不了她。说起来,三爷也真是够狠心的。”
  他以为锦心和他一样,能做到快刀斩乱麻。但事实上,锦心比他想象的腰脆弱得多,哪怕是他替她斩了,实际上她根本就接受不了。
  锦心吐完了,身体软软地靠在我怀里,我抱住她,忍不住说道:“锦心,如果不喜欢待在这里,我们可以再换一个地方……”
  “哪儿都不是家……”
  我不知道她是在回答我的话,还是自言自语。当她说完这么一句让我觉得无比心酸的话,就靠在我怀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