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长安城郊这偌大一片马场,云脚低垂,旭日朗照在广袤的绿茵之上,风一吹,隐隐露出远处横斜的十七八个草料垛子,乖驯的云团似的小羊伸长了脖子倚在草垛边啃食鲜美的青草。
  那是燕攸宁自己散养的一只小羊,年前从城中一个屠户手里救下来的。这小羊羔离了群,独行到长安城外被擒,燕攸宁碰巧遇见了,当时自怜身世,一时心软花了点钱把它从屠户手里救了出来,从此便一直带在马场这边养着了。
  霍西洲一个人在露台上坐着,手里握着一根马鞭,望着远处整装待发的贵人们,似乎各自在与自己的马儿打交道。今日本该由他遛那匹大黑马,但那匹马一早让大娘子挑了去了,她今日想用那匹娘子最喜欢的威武不凡的大黑马替她争风头。
  “霍西洲。”
  身后娘子唤他。
  霍西洲立刻起身转过头来,只见娘子仍旧拎着昨日那只做工精美的食盒,一步跨到了他的面前,坐到他旁侧,令他也坐回去,等霍西洲照办,她又将屁股朝他挪了挪,直到靠得很近,才将盒子打开,“你看,三丝麒麟糕、去骨鱼羹、乌梅汤,我特地做的,尝尝?”
  “娘子……”
  霍西洲颇觉意外。
  昨夜里,娘子也拿了很多美食过来,盯着他吃,回去以后,他看着那还热气腾腾的残肴,便没有忍住,吃了个精光不剩。佳肴味道很美,但他实在不成样子,于是趁夜里打了井水将杯盘全洗干净了,以免被娘子看出他急于满足口腹之欲,丑态毕露。
  燕攸宁捧起那一叠糕点,递给他,“你吃一点,看看好不好吃。”
  霍西洲无法拒绝,只好拾起了一块麒麟糕,两只指头拈着,慢慢吞吞、磨磨蹭蹭放在嘴边,用上唇和下唇抿了一下,抿了一口碎屑下来。
  燕攸宁本来在看那边战局,不留神回过头来,就见到这弄巧成拙的男人,为了装得矜持端庄一点,结果吃得满嘴都是碎末,一个大糙汉为了拿块糕点手都快翘成兰花指了,燕攸宁本来神色古怪,但见他一脸认真,浑然不知何处不妥的模样,实在是忍俊不禁,便破出了一丝笑音,赶紧从腰间取出一条丝罗帕子出来,裹了手指替他擦嘴。
  霍西洲从没有如此近距离地得到过娘子的垂怜,吓得身体紧绷,恨不能当场表演一个缩骨功给娘子欣赏一下。
  他的身体本来是反射性地朝后一弹,燕攸宁却揪住了他的臂膀,低低地道:“你别动。”
  她声音柔软,可能因为国公府的那位姨娘出身江南,带点江南清脆的吴侬软语之感,娘子依从姨娘长大,口音也是不可避免沾惹了一些,虽温柔娇脆,却蕴有力量。
  他仿佛中了蛊一般,果然再也不敢有所动弹。
  燕攸宁拿帕子擦干净他的嘴唇,笑靥如花地将帕子塞到他手里:“敞开了肚皮吃,我许你吃。吃相难看不要紧,反正没有不相干的人看到,你越狼吞虎咽,越说明我的厨艺好,我很欢喜。”
  霍西洲的脑中嗡嗡地响了片刻,愈发拿不定主意。
  娘子为何突然待他如此之好?
  昨天她说,不会再对他的……动心思……
  想想都教人脸红心跳。
  那边的马球赛已经开场了。
  燕夜紫与宜芳县主为一队,清河郡主与永嘉郡主为一队,双方各从家仆中挑了几个精明强干的小厮出来。
  在大周,在长安,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贱籍奴仆,人人皆会打马球,并且都是各种好手。马球可以说是最风靡当时的一项户外运动,燕攸宁还记得,前世霍西洲都已经兵至长安了,皇城将破,那群乐天不愁的纨绔子弟还在各地圈画地盘击鞠游乐。
  那边已经开始了,双方先以分曹决定胜负,定下谁先出球的规则,接着便是一声鼙鼓击响,但见烟尘漫卷,双方已经缠斗作一团,看起来实在是难分胜负。
  燕攸宁留意着战况,猝不及防,那碟麒麟糕已经没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只见霍西洲揪开了水袋咕哝咕哝地往喉咙里灌水。
  他仰着头,那水大批量涌出,不及吞咽的,从嘴唇边溢出,沿着修长的喉颈和那过分性感的喉结滑落下来,没入棉服衣料深处,滚进不可见人的胸肌中……
  燕攸宁看迷瞪了,一动难动地,移不开眼。
  霍西洲饮足水,放下水袋,用衣袖擦拭嘴唇,察觉到娘子似乎在暗窥自己,他扭过头,燕攸宁也飞快收回目光。霍西洲困惑,“娘子,为何看我?”
  燕攸宁用咳嗽掩饰内心小小的慌乱,转头就说到了别事,道:“其实昨日留侯世子来过,是陈瑛替你求来的,他知道留侯世子欣赏你,本想借世子之手将你救下。昨日世子也跟我说,他觉得你是个可造之材,想送你去荆州投奔戚梦白。”
  霍西洲摇头:“我不去。”
  燕攸宁下意识就问:“为何?”
  虽然她知道戚梦白那人度量狭小不能容人,不愿放霍西洲去,但他自己,面对这么个大好的机会,居然也不想去。
  她话音一落,正好撞上霍西洲凝视着自己的双眸,那里头似有些只可意会的缠绵的情愫在勾动,虽则只有那么瞬间,他立刻将所有的悸动收敛得无比妥帖,一丝端倪都不再露出。
  为何不愿去?
  因为她啊!
  “娘子对霍西洲恩重如山!”
  燕攸宁的心跳动得仿佛战场上的鼙鼓,一声一声,几乎连耳膜都要撞破。
  她喃喃地反问道:“为什么?难道一直做马奴,对你来说是好事吗?”
  他有一身才干,就算现在屈居马场,他的光芒也不能不令留侯世子这样的人注意到。何况,她将来是要借着霍西洲这股东风,再度爬到高处,重新主宰自己的人生。她目下确实应该想个好的法子为他安顿一下,让他能够迅速成长、崛起。
  最简洁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送他去长云。
  但现在的长云,还是一块无人拓荒的千里野地,那里的原住民野蛮残暴,茹毛饮血,与前世她死后魂魄飘过去所见的景象是大相径庭。她也不知道,当初霍西洲被李苌恩将仇报地打落山崖下后,他得到了什么奇遇,不但侥幸大难不死,还潜回长云建立了自己的长渊军。
  她昨夜一晚上没能睡好,就是在考虑霍西洲的未来。
  但现在也有比较好的一点是,她目前还不急着将他送走,她首先要做的,是牢牢抓着他的心。
  是要明确这块看起来很是不开窍的傻木头,将她视作唯一。
  是要许下终身。
  霍西洲垂下了眼睑,沉默着,许久之后,这个锯嘴葫芦才终于闷闷地道:“娘子对霍西洲恩同再造,只要娘子想,霍西洲愿一辈子做娘子的马奴、脚踏。”
  甚至是没有尊严的玩物。
  只要娘子想,霍西洲全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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