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恒 十四章
  等到我再次醒过来,已经是晚上了。
  方写忆和小路都在旁边。
  这一次我比之前清醒一些,我问:“我怎么了?”
  小路非常善良地伸出手来弄来弄我的头发,安慰道:“你没事。”
  我又抬头看方写忆,方写忆又靠着窗子吹着夜风风情万种,他回头淡淡说:“你刚刚昏倒了。”
  风可能比较冷,他拉了一下领子,又说:“你别没事老是上蹿下跳的以为你现在就算捡回一条命了。”
  我愣了一下子,然后我才反应过来虽然我自杀没死,但是现在仍然是个绝症的病患。
  我禁不住有点哭笑不得,原来我被老天爷折腾了那么久还没折腾够啊!
  “医生说,手术还是早点做比较好……”小路看着我,眼睛一闪一闪像纯洁善良的小鹿。
  可以,做吧。大风大浪都过来了不至于阴沟里翻船吧。
  我记得是找到了适配者的,不要告诉我这方面又出了什么状况,把我这次死而复生变成最后的回光返照。
  我觉得老天爷要是想玩我也不至于那样玩,太没创意了。
  (橙子:我觉得亲妈想要玩你也不至于那样,确实太没创意。)
  “那就早点做啊。我可以做,有什么问题么?”不就是把我的骨髓掏出来换上别人的么,虽然听起来恶心了点,但我还是大义凛然,非常勇敢。
  “肖恒……”小路还是小鹿一般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小恒,”方写忆说:“不是那么简单的。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出现排斥怎么办?”
  我当然没有想过,我一直以为白血病虽然是绝症,但是只要找到骨髓移植捐献者就皆大欢喜,夏明修不就是这样活下来了么?
  “以你的状况,只有一半的几率能够成功。”方写忆面无表情,但是已经不自觉地开始找他的烟:“万一出现排斥,你就马上完蛋。你要是好好疗养,说不定还能拖个三五年……”
  哈,原来还有这么一说。
  原来到了现在还不算是皆大欢喜啊。
  我私底下已经开始心虚了,我好好的善良正直的一个人,伤天害理的事情干得真的不多,怎么一辈子就能搞出这么多事情来,搞得我周围的人个个惶惶不可终日。
  三五年啊……我这么贪心的人,三五年自然不可能是我满足的,但是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完完整整的三五年对完完整整的一辈子或现在就死。
  这是一个两边都食之无味的赌局。
  三五年,洛予辰肯定对我特别关爱特别照顾,我会被伺候得特别幸福,但是对我身边所有的人绝对是场空前的灾难和痛苦。
  我还没那么自私。
  但是一辈子呢?人人都觉得一辈子肯定比三五年好多了,但是变数也多啊。
  谁知道一辈子有多久,能保证明天彗星就不会撞地球么,能保证有些高高在上的人能对着你这张算不上非常有魅力还在一天天变老的脸天荒地老至死不渝么?
  况且还冒着一半马上就死的危险。
  给我的两个选项里居然没有一个能够给出一种令人满意的,还好意思让我选。
  “洛予辰呢?”我问,想到他才突然发现我从醒来就没有见到他。
  “外面坐着呢。”小路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
  “小路硬赶出去的,”方写忆笑笑说:“我叫他进来。”
  小路明显对方写忆的行为不满意,想命令他不准却又没有。
  洛予辰的脸上带了几道青黑的瘀伤。他进来低着头走到我床前,轻声说:“肖恒,对不起。”
  我当时就有点控制不了胸口的酸涩,我把他拉下来,慢慢抱住。
  我们洛大明星用来吃饭的脸,是谁这么嚣张连这个都敢伤,也不怕被fans围殴。
  他埋头在我的颈项间,好像一直温柔的小猫,慢慢蹭着。
  脸上的伤肯定是在我昏倒之后被小路他们打的,因为他们觉得那一定是当时十分凶恶的洛予辰造成的。
  为什么明明不是他的错我身边的这些人却总是拿他来当出气筒,为什么明明不是他的错洛予辰却还是容忍他们的错怪和伤害。
  看着我心疼洛予辰,小路坐在床边愤愤不平,方写忆则是靠着窗户看蓝天,清明的了然。
  我在洛予辰耳边轻轻说:“洛予辰,我会去做手术的。”
  他重重地点头,磕到我的肩骨上,碰地一声。
  我说:“我好了以后,你只准和我在一起,每天要吃我煮的饭,喝我泡的茶和牛奶,每天要亲我一次,不准随便跟别人乱跑,晚上十二点之前要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可以准你开着台灯。”
  他拼命在我肩膀上捣蒜一样地磕着,然后我总算感觉到了滚烫的水滴顺着我的肩膀流下去。
  手术就定在我醒来一周之后那个周日,没有人有什么异议。
  我的想法很简单,早点治好,省的我天天看洛予辰强颜欢笑看得我腻味。
  中间要说发生了什么的话,就是夏明修来看了我一次。
  他来的时候洛予辰正好帮我到超市买饼干,小路和方写忆两个人去吃中午饭,不用和洛予辰碰面,夏明修好像松了一口气。
  他跟我面对面坐着,其实可能因为本来就不是那么熟,或者因为之间那么多年的纠葛,总之我觉得还是有些尴尬。
  我一定是要跟他道歉的,但是我得等到全好了以后再好好跟他说。现在这样的话不伦不类就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样,听着没诚意,没多大意思。
  夏明修也有些坐立不安,我觉得他可能担心我会怀疑他来看我的用心。
  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心胸狭隘的被害妄想症患者了。
  “谢谢你来看我啊。”这句话可以是客套可以是真心,现在我是真心在说。
  夏明修应该是明白的,他腼腆地笑笑,有些局促地四周张望了一下。
  “其实我早该来了,”夏明微微修低下了头,有些歉意地微笑着说:“就是一直不好意思,有点害怕见你,你别介意。”
  不好意思的人应该是我。
  “我早就发现了,我要是不那么自私早点点破洛予辰就好了,你们就都不会……”他低着头,旧事重提,好像他才是做得不对的人:“知道你出事,我一直都良心不安。”
  “夏明修,不是你的错。”我说。
  夏明修,你就是太善良,为什么是你在良心不安。
  你不应该为你没有做错的事情遭受无妄之灾,更不需要为你没有犯错的事情承担责任。
  “不是,是我的错。”夏明修勾勾嘴角,笑得有点涩然:“从很久以前能够真正牵动洛予辰感情的人就是你了,我一直看得清楚,洛予辰会对我好对我温柔,只是习惯,他对我从来不生气,除了关于你的事。说实话,我很羡慕……”
  对,洛予辰倒是经常对我生气,动不动就动粗,成天凶神恶煞的。不过我倒没想过我在可怜兮兮地一直妒忌着洛予辰对夏明修的好的同时,夏明修竟然也一直羡慕着洛予辰对我的不好。
  “他喜欢你,自己又发现不了,不肯承认,其实也很痛苦。他不知道哪里错了,就只能别扭到拼命挑剔你,只要是你做的事,不管做错的事还是没做错的事,他全都反应过度。”
  所以他会对我那么恶劣,那么暴力么……
  夏明修这样的说法其实说的通。
  我以为我了解洛予辰,因为他的性情好恶、举止言行,我都一清二楚;但是夏明修却比我更能理性地分析他,从那些言行举止的源头来解释洛予辰。
  “你知道么?洛予辰在你之前其实没有真正爱过。”
  没有真正爱过?这句话我不能赞同。夏明修竟然把他们那段那么美好的感情,说成没有爱过。
  已经时过境迁,不需要现在还为过去的十年遮遮掩掩。
  虽然会痛,虽然很伤人,它已经过去了。
  看着我不信的眼神,夏明修无奈地笑道:“少年时的一时迷惑算什么。我出现时,你就已经在那里了,我早就知道我插不进去的。”
  “洛予辰其实很纯情,纯情到连他自己的感情都看不懂。”他突然笑了,有些微微的遗憾,微微的释然。
  “后来他找我,要我和他同居的时候,明明就是实在受不了他自己对你的感情了。我当时真的哭笑不得,他明明那么在乎你,却害怕到傻傻地选择逃跑。”
  夏明修絮絮地说,我听着他的声音,视线飘到了窗外,五月午后的阳光已经很温暖,懒洋洋地洒到树梢上,静谧的绿色。
  好像过了很久很久,发生了很多事。洛予辰变了,我也变了,但是眼前这个夏明修,分明还是十年前的样子,我看着他悄悄想,为什么他就可以一直保持着少年的样子呢。
  “我做得最错的事情,就是没有告诉他。我以为我也可以像你一样,也许我和他一起生活的话,时间久了,他也会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喜欢上你了一样喜欢上我。那就是我当时的痴心妄想。”
  “肖恒,对不起。”他再次说。
  他的眼睛像以前一样,乌黑透亮,坚定纯净。
  我摇摇头,不用跟我说对不起,这样的选择不是错,如果我是夏明修,一定走上同样的道路。
  或者说,我根本在夏明修之前就走上了那条道路,我走了十年。
  这样午后的日光实在是太浪费了。我们两个对着无语,就像所有被迫坐到一起的情敌一般,其实心里惺惺相惜。
  因为同样的追求,因为同样的伤痛,因为同样的傻。
  “肖恒,你会好起来的。”夏明修说。
  嗯,我努力向你学习,不被它打败。
  窗外是一片新绿,我只看到的树,但是我想草地上一定开满了五月的花。
  这样美丽的季节,实在不适合生命的凋亡吧。
  所以我会努力不给这等大好的灿烂春光添上一抹败笔。
  夏明修在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有点犹犹豫豫地摸出来一只金色的小锦囊,递给我。
  我知道肯定是护身符,这种小小的东西,总是承载了太大的祈愿。
  无论它是否能承受得住,却象征着一种很美好的东西,这才是人们真正需要珍惜的。
  “这是十年前的东西了,”他说:“我想当年是它保佑了我,我现在把它送给你。”
  十年了,我看着那个锦囊,干净崭新,一定是非常用心地保护的。
  “洛予辰送给你的。”我陈述,这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问题。
  “请你不要介意……”夏明修脸红了,局促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
  我当然知道。
  我当然知道这对夏明修是多宝贵的东西,这一个小小的锦囊,包含了多少年的思念和回忆,是十年前那个叫洛予辰的少年全部的感情和心意,是他一直放在心底的珍惜。
  现在他把它送给我。
  他把它送给了我,如同把他倾注了最珍贵的感情的那个人送给我。
  “我会好好珍惜。”我郑重地接过来,郑重地对夏明修说。
  我会好好的珍惜,这个祝福,还有那个人。
  你也要好好珍惜你自己,大家都要幸福。
  真正手术的那天,夏明修就没有再过来,他飞到了地球的另外一端的小岛上,说不定正对着海龟发呆。
  我想他会找到一个地方,安安静静地疗伤。
  然后有一天,再笑眯眯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光着身子穿着病号的袍子准备随时进手术室。
  非常不习惯外衣里面什么也没穿的感觉。
  大家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椅子就是四个人,很安静。
  小路一言不发地静坐着、方写忆不顾禁止吸烟的告示靠着窗户吸着烟,洛予辰死死抓着我的右手,压抑的安安静静几乎一触即发,让我有种要上刑场的感觉。
  气氛太凝重了,我不由得开始扇扇风,由衷地说:“哎呀,我有点紧张……”
  “又不是要你去开演唱会!”小路瞪我一眼,强烈鄙视我的没神经。
  抱歉,我就是神经不够纤细,有一半的可能能活着呢,怎么一个个的脸色弄得都像是在办我的生前追悼会一样。
  我此时很想问洛予辰还有什么话要跟我说,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看他安静得太不正常,但我不敢问,我怕问了就真成了临终前听到的最后的话,而且我怕会招惹他哭。
  我受不了,洛予辰虽然壳很坚硬但内心是很柔软的,我最怕看他哭,他哭了就说明受伤程度已经烈到穿透了他的壳伤到了他心里面。
  可是他真的安静极了,我有点担心地看看他,伸手摸摸他的头发。
  我的另一只手也被他抓住了,他抓着我的两只手把我带进怀里,把我固定稳了之后他开始解开他脖子上挂的银色的东西。
  我知道他把我的那枚戒指挂在脖子上。
  我想他马上是要给我戴到手上来,关于这一点看似很明显了,而且事实证明我是没有猜错的。
  不过我吃惊的是,项链坠着的不是一枚戒指,而是两枚。
  他把原来属于我的那枚套在我手指上,刚刚好。
  然后他把另外一枚自己戴上,也正合适。
  我看着他手上那枚戒指,虽然和我手上这只看起来浑然天成的一对儿,心想仍然疑惑。
  你不是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么?
  “在盒子里。”洛予辰看出了我的疑惑,低着头有些微微的涩然。
  盒子?我想,什么盒子。
  “你送给我的那个耳坠,因为十年来一直带着,盒子一直是空的……”洛予辰看着我的眼睛,有些歉意地微笑:“我有一天突然发现这个在那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我记得那个装耳环的精致紫水晶盒子,我拿到的时候还损过小路说到底是盒子比较好看还是里面的耳坠比较好看,我简直不如买椟还珠之类的。
  因为太精巧了一直舍不得丢,就闲置在放着小摆设的玻璃橱柜一角。
  丢了的戒指,却原来在那里面。
  肯定不是我放的,我放东西总能记得它们哪里,洛予辰一向乱丢东西,这次却丢到了一个好的地方。
  本来装的是我逼迫下他才会戴着的耳环,现在装的是能算作两情相悦的象征着誓言的戒指吗?
  这样也不错,我觉得这算是个很好的预示吧。
  孤零零的耳坠,终于变成了成双成对的戒指。
  虽然相对简单了点,丑了点,没品味没造型了点,却很温暖很安静。
  我觉得我是可以像这样和洛予辰一起,长长久久的。
  然后,就真的要上刑场了。
  我长长舒了口气,再看看窗外,阳光灿烂,树枝都不动,所以不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很好。
  洛予辰没有很俗气地拉着我哭,或者抱着我不肯放手。
  当然的,又不是生离死别。
  我回头的时候,他笑着跟我招手。
  于是我放心地跟着医生走。
  “肖恒。”他叫我。
  我再次回头。
  他说:“肖恒,回头你教我做菜吧。”
  我笑了,问:“你真有心学?”
  他点头,非常肯定。
  我说:“那好。”
  当我躺在微微发冷的床上,慢慢感受麻醉剂走遍全身的时候,好像做了一个梦。
  一个很长的梦,一个非常荒诞的梦,我已经记不得其中的大部分内容。
  梦里我还是我,洛予辰还是洛予辰,只不过我们好像不在这个时代。
  因为我看见他拿着一把典雅的折扇,站在风中,回眸一笑。纸扇一开,香风扑面。
  我多没用,当然立刻大脑充血,很傻地在旁边痴痴地看。
  然后好像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却只记得他风中的一笑倾城。
  我想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
  我会这么爱洛予辰,应该是因为我迷恋他太久了,现在发觉可能根本不仅仅是从初中开始,而是从上辈子或上上辈子就早已定下的孽缘。
  否则,怎么会是那么浓烈,那么执着,仿佛是从血液里流出来的爱意。
  我觉得我们上辈子应该没有在一起,否则,为什么他明明在笑,我傻傻看着,却觉得刻骨悲伤。
  上辈子啊……应该是他不愿意爱我吧……
  于是这么悠远的思念,那么深沉的悲伤,在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铭刻在我的生命里,带着我找到他,再次爱上他,然后让他终于也爱上我。
  即使物是人非,时过境迁,沧海桑田。
  我还是不停地找,不停地追,不到黄河心不死,撞到南墙也不肯回头。
  痴心啊痴心,这就是肖恒的痴心。
  是不是太傻了,像愚公移山,不停地移呀移呀,就算根本看不到任何变化还是风雨无阻。终于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感动了老天爷,于是从来不敢幻想的,从来不敢渴求的,一时之间竟然全在手里了。
  本来以为就像夸父追日,最终要死在半路上的,结果居然皆大欢喜,可喜可贺。
  云销雨霁,彩彻区明,继而满树花开,晴翠芳华。
  不符合我的个性啊,那么文绉绉的,不过在我醒来的时候,这就是我满脑子能想到的词语。
  我想我终于把我所有的幸福抓在手上。
  我曾经放弃过希望,放弃过追逐。
  幸好有一次机会,重新来过。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这样的奇迹,即便是中了大彩的我,恐怕今生也不会有第二次。
  因此我要珍惜,好好珍惜。
  并祝愿那些人,那些找到的,没找到的,失败的,还在寻找的,不要放弃希望,不要放弃幸福。
  因为终有一天可以找到它,即使找不到,也可以等,等它自己来敲门。
  我相信上天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
  我自己就是例子。
  “洛予辰……”我叫他,暗含着主子随便使唤奴隶的欣喜。
  “干嘛?”他果然颠颠地就跑过来了,洛大明星从我醒来之后就极大地显露了其奴性,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你好。”我说。
  难得终于重新开始了,你好,洛大美人,以后多多指教啊。
  “你脑子坏掉了?”洛予辰看着我,有点担心:“骨髓移植应该不会影响智商吧。”
  我翻了个白眼。
  算了,一向这方面没细胞的洛予辰也不能太了解我此时内心诗人般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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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