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意外之人
回去的路上,沈加财喜笑颜开:“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场地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
沈翊说:“我是从风水的角度看,周奎的写字楼非常合适,从专业角度看,有没有问题,就需要你来决定了。”
沈加财笑着说:“没有问题,那个地方的位置非常不错,比原先看的地方还要好不少。而且四周的健身房也不多,我们还有价格方面的优势,如果这样还开不好,那只能说我没有这个能耐了。”
沈翊说:“别忘记了,咱们拼的是服务,价格优势你就不要想了。”
沈加财拍了拍头:“我老是转不过弯来。”
正在开车的金宇朗开口道:“那边的煞气问题还没解决,规划装修还要一段时间,财哥你可以趁这个时间,去咱们新海大学成人班,学习一下工商管理,我可以帮你报名,学好了对健身房的管理肯定会有帮助的。”
沈翊接过话道:“你吃了没有多少文化的亏,这方面确实要补上,别怕困难,趁着现在年轻多学学,等年纪大了,结了婚就没有这么多精力了。”
沈加财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我去试试,实在不行,我就专门管教练,其他的事务请个职业经理来管理。”
“这样也可以……”
正说到这里,沈翊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发现是史明勇的来电。
“勇哥,怎么了?”
“蒋文艳吐露实情了,你肯定想不到,阵法是谁帮忙设的。”
“勇哥,你就别卖关子啦,快说到底是谁啊。”
“路中彦。”
“怎么是他?”这个答案出乎了沈翊的意料。
片刻后,沈翊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看中周奎写字楼那块地的,是申城有名的风华集团,风华集团是全国排名前二十的地产商,实力非常雄厚。
由于气愤唐元亮当初搞事,风华集团的一位副总打听到,地皮被唐元亮的亲戚拿到了,就想要报复一下。
当然,像这种公司的副总,肯定是十分爱惜自己羽毛的,不可能自己动手。也不知怎么就委托路中彦处理,正好路中彦又认识蒋文艳,在路中彦扯了虎皮的情况下,蒋文艳就答应下来。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
“蒋文艳手里有证据证明是路中彦做的吗?”沈翊问道。
史明勇笑道:“蒋文艳也是聪明人,当初在路中彦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了,可以做为证据,现在我已经派人去抓捕路中彦了,如果他的罪名成立,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
沈翊笑了起来,路中彦就像一条藏在暗中的毒蛇,时不时想要咬自己一口,他很想尽快把这条毒蛇解决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说起来之前老福搞鬼,事后虽然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老福是受了路中彦的指使,但由于老福死不承认,再加又上不是确凿的证据,拿路中彦也没办法。因此,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有了,而且还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路中彦这个麻烦,顿时让沈翊的心舒畅了不少。
然而,等到沈翊回到店里,史明勇却传来消息说,路中彦在两天前就已经离开了新海,现在不知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是因为他预感到自己有危险,还是因为别的事情。
沈翊暗叹“祸害遗千年”,不过心里却觉得路中彦可能遇上了麻烦,这个想法,是在他那天感觉到缘中阁有异样气息,再加上又得知路中彦连吴起功那边的煞气都看不出来之后,得出的结论。
当然,事情是否和他想的一样,还是路中彦确实感觉到了危险,逃离了新海,就不得而知了。
没有抓到路中彦,沈翊多少有些遗憾,不过,现在路中彦犯了事,已经网上追捕了。除非他死亡,或者变成另外一个人,否则一旦出现,便会被捉拿归案,因此也威胁不了他了,也算是达成了他的目的。
翌日,沈翊收拾了行李,坐火车前往荆川。
和第一次不同,这回一路上都风平浪静,沈翊没有遇到稀奇古怪的事情,平安抵达荆川。
当沈翊从火车站出口出来时,便看到在外面等待的童云娜。
“娜姐,气色不错嘛。”沈翊笑着跟童云娜打了招呼。
自从沈翊回到新海后,童云娜隔三差五便在网上跟沈翊聊天,有时还会开开玩笑,搞得沈翊很是尴尬。
不过,童云娜十分有分寸,基本上点到为止,不会让沈翊有误会的想法,就像姐姐一样。
于是,这段时间下来,两个人熟络了不少,也以姐弟相称了。
童云娜娇笑道:“那是当然了,我感觉我又重新焕发青春,可惜云四海那个畜生一直没有抓到,要是他被抓到,就更好了。”
沈翊说:“你放心,除非有大相师耗费寿元给他续命,否则他肯定活不了多久的。”
“话是这么说,我一天不能证实他死了,我一天都不会真正开心。”
童云娜沉默了片刻,展颜一笑道:“算啦,别提这个畜生啦,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你以前肯定没吃到过。”
“什么东西啊?”沈翊有些好奇。
“我买了一条将近二十斤的淮王鱼,你应该没吃过吧?”童云娜带着沈翊走向自己的车。
“就是西汉刘安喜欢吃的‘回黄’?”沈翊问道。
淮王鱼是我国独有的珍稀食用鱼,形似鲶鱼,呈鲜黄色,光滑无鳞,随着季节和水温变化其体色呈现淡灰、青白、粉红三色交替变幻的生存状态。因为淮南王喜欢吃这种鱼,人们习惯就叫它“淮王鱼”。
童云娜笑道:“对,就是这种鱼,这种鱼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十分严格,一般只生活在三种地方,一是流水湍急之处,二是石头之间,三是深潭之上。因为吃的人多,现在这种鱼很少见了,更别说将近20斤,我也是运气好才买到的。”
沈翊心中一动,劝道:“既然这种鱼长这么大不容易,如果现在还活的,咱们就别吃了吧。”
沈翊说:“我是从风水的角度看,周奎的写字楼非常合适,从专业角度看,有没有问题,就需要你来决定了。”
沈加财笑着说:“没有问题,那个地方的位置非常不错,比原先看的地方还要好不少。而且四周的健身房也不多,我们还有价格方面的优势,如果这样还开不好,那只能说我没有这个能耐了。”
沈翊说:“别忘记了,咱们拼的是服务,价格优势你就不要想了。”
沈加财拍了拍头:“我老是转不过弯来。”
正在开车的金宇朗开口道:“那边的煞气问题还没解决,规划装修还要一段时间,财哥你可以趁这个时间,去咱们新海大学成人班,学习一下工商管理,我可以帮你报名,学好了对健身房的管理肯定会有帮助的。”
沈翊接过话道:“你吃了没有多少文化的亏,这方面确实要补上,别怕困难,趁着现在年轻多学学,等年纪大了,结了婚就没有这么多精力了。”
沈加财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我去试试,实在不行,我就专门管教练,其他的事务请个职业经理来管理。”
“这样也可以……”
正说到这里,沈翊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发现是史明勇的来电。
“勇哥,怎么了?”
“蒋文艳吐露实情了,你肯定想不到,阵法是谁帮忙设的。”
“勇哥,你就别卖关子啦,快说到底是谁啊。”
“路中彦。”
“怎么是他?”这个答案出乎了沈翊的意料。
片刻后,沈翊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看中周奎写字楼那块地的,是申城有名的风华集团,风华集团是全国排名前二十的地产商,实力非常雄厚。
由于气愤唐元亮当初搞事,风华集团的一位副总打听到,地皮被唐元亮的亲戚拿到了,就想要报复一下。
当然,像这种公司的副总,肯定是十分爱惜自己羽毛的,不可能自己动手。也不知怎么就委托路中彦处理,正好路中彦又认识蒋文艳,在路中彦扯了虎皮的情况下,蒋文艳就答应下来。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
“蒋文艳手里有证据证明是路中彦做的吗?”沈翊问道。
史明勇笑道:“蒋文艳也是聪明人,当初在路中彦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了,可以做为证据,现在我已经派人去抓捕路中彦了,如果他的罪名成立,这辈子就别想出来了。”
沈翊笑了起来,路中彦就像一条藏在暗中的毒蛇,时不时想要咬自己一口,他很想尽快把这条毒蛇解决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说起来之前老福搞鬼,事后虽然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老福是受了路中彦的指使,但由于老福死不承认,再加又上不是确凿的证据,拿路中彦也没办法。因此,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有了,而且还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路中彦这个麻烦,顿时让沈翊的心舒畅了不少。
然而,等到沈翊回到店里,史明勇却传来消息说,路中彦在两天前就已经离开了新海,现在不知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是因为他预感到自己有危险,还是因为别的事情。
沈翊暗叹“祸害遗千年”,不过心里却觉得路中彦可能遇上了麻烦,这个想法,是在他那天感觉到缘中阁有异样气息,再加上又得知路中彦连吴起功那边的煞气都看不出来之后,得出的结论。
当然,事情是否和他想的一样,还是路中彦确实感觉到了危险,逃离了新海,就不得而知了。
没有抓到路中彦,沈翊多少有些遗憾,不过,现在路中彦犯了事,已经网上追捕了。除非他死亡,或者变成另外一个人,否则一旦出现,便会被捉拿归案,因此也威胁不了他了,也算是达成了他的目的。
翌日,沈翊收拾了行李,坐火车前往荆川。
和第一次不同,这回一路上都风平浪静,沈翊没有遇到稀奇古怪的事情,平安抵达荆川。
当沈翊从火车站出口出来时,便看到在外面等待的童云娜。
“娜姐,气色不错嘛。”沈翊笑着跟童云娜打了招呼。
自从沈翊回到新海后,童云娜隔三差五便在网上跟沈翊聊天,有时还会开开玩笑,搞得沈翊很是尴尬。
不过,童云娜十分有分寸,基本上点到为止,不会让沈翊有误会的想法,就像姐姐一样。
于是,这段时间下来,两个人熟络了不少,也以姐弟相称了。
童云娜娇笑道:“那是当然了,我感觉我又重新焕发青春,可惜云四海那个畜生一直没有抓到,要是他被抓到,就更好了。”
沈翊说:“你放心,除非有大相师耗费寿元给他续命,否则他肯定活不了多久的。”
“话是这么说,我一天不能证实他死了,我一天都不会真正开心。”
童云娜沉默了片刻,展颜一笑道:“算啦,别提这个畜生啦,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你以前肯定没吃到过。”
“什么东西啊?”沈翊有些好奇。
“我买了一条将近二十斤的淮王鱼,你应该没吃过吧?”童云娜带着沈翊走向自己的车。
“就是西汉刘安喜欢吃的‘回黄’?”沈翊问道。
淮王鱼是我国独有的珍稀食用鱼,形似鲶鱼,呈鲜黄色,光滑无鳞,随着季节和水温变化其体色呈现淡灰、青白、粉红三色交替变幻的生存状态。因为淮南王喜欢吃这种鱼,人们习惯就叫它“淮王鱼”。
童云娜笑道:“对,就是这种鱼,这种鱼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十分严格,一般只生活在三种地方,一是流水湍急之处,二是石头之间,三是深潭之上。因为吃的人多,现在这种鱼很少见了,更别说将近20斤,我也是运气好才买到的。”
沈翊心中一动,劝道:“既然这种鱼长这么大不容易,如果现在还活的,咱们就别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