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凶杀案
听到楼下传来的尖叫声,沈翊和史明勇都跑到窗口向楼下查看。
沈翊注意到,他刚刚注意的那个铁桶,此刻倒在了地上,在铁桶口有许多零散的水泥块,他视力好,还能看到水泥块中夹杂着一些头发。
看到这里,沈翊心里也有了数,估计是有人把尸体放到了铁桶里面,然后灌满了水泥。
不过,有一点沈翊觉得很奇怪,对方为什么把铁桶放在这个地方,哪怕这座小楼再偏僻,也是有人住的,难道凶手就不怕被人过早发现吗?
这个问题先放在一边,看到下面确实出了命案,再加上这里没有发现,大家马上就下了楼,了解情况。
发现问题的是一个捡破烂的,他前些天就注意到这个铁桶,以为是有主的,就没有动,今天看到铁桶放在这里好几天,还是老样子,觉得自己想差了,便想着把铁桶带走。
没想到走近一看,里面还灌满了水泥,当时他就觉得不对劲,好好的,谁会在铁桶里面灌水泥啊?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决定把桶踹倒,争取把里面的水泥给弄碎了。
没想到,踹倒了油桶后,里面的水泥里居然露出了一撮头发,把捡破烂的吓得大叫起来。
由于只是露出了一撮头发,并不能证实桶里面确实有人的尸体,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把桶给破开。
铁桶已经很锈了,破开并没有花费很久时间,当大家看到里面的情况时,都非常震惊。
这具尸体并没有穿衣服,看起来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除了头发长,身材看起来比较娇小,符合女性的特征之外,其他都已经看不出来了。
更令人觉得发指的是,尸体的手脚被绑了起来。
沈翊皱着眉头说:“难道是被水泥活埋的?”
一般来说,也只有当人活的时候,需要用这种方法来固定。
史明勇到底是专业人士,还想到了另外的可能:“这到不一定,因为生物死后大约经过一到三个小时,肌肉就会收缩,关节不能弯曲,开始出现尸僵。因此,凶手也有可能是在死者刚刚去世的时候,就把人捆绑起来。”
“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意味着,凶手杀人很可能已经预谋了许久,所有工具都提前准备好了。”
沈翊点了点头:“你觉得,凶手为什么把这个桶放在这里?”
史明勇说:“谁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桶原先肯定不在这里。”
尸体都已经腐烂的差不多了,期间肯定会发出恶臭,如果铁桶一直放在这里,很可能早就被人发现了异样,不至于到了现在才发现。
屈磊最近一段时间住过这里,因此对这个铁桶也有一点印象,据他说,他也是在一个星期前注意到这个铁桶的,还闻到过一股怪味,只是这里的环境本来就不怎么样,他也没当回事。
至于说,这个铁桶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他也并不了解。
况且,这个地方比较偏僻,环境混乱,连捡破烂的,也要好几天才会路过这里,租住在这里的人又都很忙,问了一圈,捡破烂的不清楚,这只铁桶到底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其他人也完全没有印象。
在此过程中,沈翊强忍着恶心,仔细检查着尸体的特征,照理说,这是凶手案,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但这起案子给他的直觉并不一般,他心中提起了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
他从头开始一点一点向下检查,尸体表面的皮肤基本已经没有了,有的地方露出了骨头,当他检查到腹部时,突然注意到一件饰品。
他马上让警察把饰品取下来,饰品一头有螺丝,另一头是个小巧可爱的狐狸脑袋,整体都是合金制作而成,而且是手工打造的,制作相当精美,说明制作者的手艺颇为高超。
另外,沈翊发现在狐狸脑袋的后面有“qg”两字,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脐环吧。”
史明勇说着,也看了一番,当他看到“qg”两字时,沉思起来,片刻后,他说道:“我记得新海有个外号叫全哥的手工艺人,听说手艺非常高超,会不会这东西就是他做的?”
“有可能吧。”沈翊回道。
“我记得他的工作室并不远,咱们先去看看。”
史明勇让同事把屈磊送回去,叫上沈翊便走。
沈翊说:“我说,这不过是普通的凶杀案,和你没什么关系吧。”
史明勇管的是和风水邪术有关的案子,这个案子虽然非常残忍,但现在并没有发现和风水邪术有关,因此肯定不归史明勇管辖。
史明勇说:“这都年底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凶案,当然要好好查查才行。”
沈翊笑道:“搞了半天,你是手痒了啊。”
“你说的只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也见过类似的案例。最后查到凶手是个心理变态,由于发现的比较晚,死在他手里的已经超过个位数了。我一直在想,要是能够早点找到凶手,就可以挽救多条人命了。”
史明勇有些遗憾地摇头叹息,他接着说道:“当然,这事和你没什么关系,等会我先送你回去。”
“没事,唐叔那边已经快解决好了,我过去也没什么事,正好跟你一起去了解一下。”说到底,沈翊也对这个特殊的案件有些兴趣,想要多做一些了解。
从城中村出发到工作室,一共十几分钟车程,不过等两人赶到的时候,工作室已经快要关门了。
前台面带微笑:“两位先生,不知你们之前没有预约,如果没有,还请明天再来。”
史明勇出示了自己的证件:“有个案件想要找全师傅了解一下,麻烦你通报一声。”
前台脸上现出一丝讶色,让两人稍等,便去通知了。
过了一会,一位眼中带着血丝,头发乱糟糟的青年,从里面的办公室走了出来。
全歌打量着史明勇和沈翊:“你们找我要了解什么案子?不会是搞错了吧。”
沈翊注意到,他刚刚注意的那个铁桶,此刻倒在了地上,在铁桶口有许多零散的水泥块,他视力好,还能看到水泥块中夹杂着一些头发。
看到这里,沈翊心里也有了数,估计是有人把尸体放到了铁桶里面,然后灌满了水泥。
不过,有一点沈翊觉得很奇怪,对方为什么把铁桶放在这个地方,哪怕这座小楼再偏僻,也是有人住的,难道凶手就不怕被人过早发现吗?
这个问题先放在一边,看到下面确实出了命案,再加上这里没有发现,大家马上就下了楼,了解情况。
发现问题的是一个捡破烂的,他前些天就注意到这个铁桶,以为是有主的,就没有动,今天看到铁桶放在这里好几天,还是老样子,觉得自己想差了,便想着把铁桶带走。
没想到走近一看,里面还灌满了水泥,当时他就觉得不对劲,好好的,谁会在铁桶里面灌水泥啊?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决定把桶踹倒,争取把里面的水泥给弄碎了。
没想到,踹倒了油桶后,里面的水泥里居然露出了一撮头发,把捡破烂的吓得大叫起来。
由于只是露出了一撮头发,并不能证实桶里面确实有人的尸体,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把桶给破开。
铁桶已经很锈了,破开并没有花费很久时间,当大家看到里面的情况时,都非常震惊。
这具尸体并没有穿衣服,看起来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除了头发长,身材看起来比较娇小,符合女性的特征之外,其他都已经看不出来了。
更令人觉得发指的是,尸体的手脚被绑了起来。
沈翊皱着眉头说:“难道是被水泥活埋的?”
一般来说,也只有当人活的时候,需要用这种方法来固定。
史明勇到底是专业人士,还想到了另外的可能:“这到不一定,因为生物死后大约经过一到三个小时,肌肉就会收缩,关节不能弯曲,开始出现尸僵。因此,凶手也有可能是在死者刚刚去世的时候,就把人捆绑起来。”
“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意味着,凶手杀人很可能已经预谋了许久,所有工具都提前准备好了。”
沈翊点了点头:“你觉得,凶手为什么把这个桶放在这里?”
史明勇说:“谁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桶原先肯定不在这里。”
尸体都已经腐烂的差不多了,期间肯定会发出恶臭,如果铁桶一直放在这里,很可能早就被人发现了异样,不至于到了现在才发现。
屈磊最近一段时间住过这里,因此对这个铁桶也有一点印象,据他说,他也是在一个星期前注意到这个铁桶的,还闻到过一股怪味,只是这里的环境本来就不怎么样,他也没当回事。
至于说,这个铁桶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他也并不了解。
况且,这个地方比较偏僻,环境混乱,连捡破烂的,也要好几天才会路过这里,租住在这里的人又都很忙,问了一圈,捡破烂的不清楚,这只铁桶到底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其他人也完全没有印象。
在此过程中,沈翊强忍着恶心,仔细检查着尸体的特征,照理说,这是凶手案,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但这起案子给他的直觉并不一般,他心中提起了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
他从头开始一点一点向下检查,尸体表面的皮肤基本已经没有了,有的地方露出了骨头,当他检查到腹部时,突然注意到一件饰品。
他马上让警察把饰品取下来,饰品一头有螺丝,另一头是个小巧可爱的狐狸脑袋,整体都是合金制作而成,而且是手工打造的,制作相当精美,说明制作者的手艺颇为高超。
另外,沈翊发现在狐狸脑袋的后面有“qg”两字,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脐环吧。”
史明勇说着,也看了一番,当他看到“qg”两字时,沉思起来,片刻后,他说道:“我记得新海有个外号叫全哥的手工艺人,听说手艺非常高超,会不会这东西就是他做的?”
“有可能吧。”沈翊回道。
“我记得他的工作室并不远,咱们先去看看。”
史明勇让同事把屈磊送回去,叫上沈翊便走。
沈翊说:“我说,这不过是普通的凶杀案,和你没什么关系吧。”
史明勇管的是和风水邪术有关的案子,这个案子虽然非常残忍,但现在并没有发现和风水邪术有关,因此肯定不归史明勇管辖。
史明勇说:“这都年底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凶案,当然要好好查查才行。”
沈翊笑道:“搞了半天,你是手痒了啊。”
“你说的只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也见过类似的案例。最后查到凶手是个心理变态,由于发现的比较晚,死在他手里的已经超过个位数了。我一直在想,要是能够早点找到凶手,就可以挽救多条人命了。”
史明勇有些遗憾地摇头叹息,他接着说道:“当然,这事和你没什么关系,等会我先送你回去。”
“没事,唐叔那边已经快解决好了,我过去也没什么事,正好跟你一起去了解一下。”说到底,沈翊也对这个特殊的案件有些兴趣,想要多做一些了解。
从城中村出发到工作室,一共十几分钟车程,不过等两人赶到的时候,工作室已经快要关门了。
前台面带微笑:“两位先生,不知你们之前没有预约,如果没有,还请明天再来。”
史明勇出示了自己的证件:“有个案件想要找全师傅了解一下,麻烦你通报一声。”
前台脸上现出一丝讶色,让两人稍等,便去通知了。
过了一会,一位眼中带着血丝,头发乱糟糟的青年,从里面的办公室走了出来。
全歌打量着史明勇和沈翊:“你们找我要了解什么案子?不会是搞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