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李明朗背后的男人和女人们
  “你放心,到时候你嫁进我们家,肯定是你管家,明朗有你这个贤内助,我们都会很开心的!”
  甄瑞的话,我越细琢磨越觉得,他是拿我当袭人对待了。
  只要安安分分的在宝二爷身边伺候着,引导和督促,循循善诱,将大家长的意思,委婉的灌输给宝二爷。
  似乎,甄瑞就是希望我是这样一个人。
  可是,不管是作为晚辈,还是将心比心,我都能理解甄瑞的苦心。
  少小离家老大回,我还记得李明朗前两天说的那些话,他说,他五年前离家的时候,他爸还是个特别在意形象的中年人,头顶上的染色褪了,露出白头发,就一定会让方柔帮他重新染,但是现在,头顶一片斑白,还有鬓角,老远一看就像是个老人,近处一看比远处看还像。
  虽然李明朗没有直接表态,但我听得出来,他们父子连心,他们彼此牵挂,他是有想回去一家团聚的意思的,只是碍于心结,也碍于有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小妈在家,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待都不对劲儿。
  思及此,我跟甄瑞说:“叔叔,您也知道,明朗有心结,他和大风哥的事,其实我倒是可以帮个忙的。我本来也打算夏天的时候去云南看我表姐,把这边的情况说一下,同时我也希望,明朗能看开之余,我也能帮我表姐走出来,让她早点回家陪陪我大姨。还有您和方柔的婚礼,我想我妈这么热心一个人,也会乐于帮你们的,反正她也喜欢和李阿姨一起聊天,到时候找个借口把人支开就可以了。至于说服明朗回老家……说实在的,我倒是有点为难。”
  甄瑞原本眉开眼笑的听了我前面的话,乍一听到我的迟疑,也不禁僵住。
  我叹了口气,继续道:“虽然明朗没有直说,但是您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方柔和他岁数差不多,同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觉得别扭。再说,街坊四邻的也会议论,你们三个要是一起出门,不知情的人多半都会以为他们是两口子……您说,这样不是太尴尬了么?”
  甄瑞连忙说:“我名下还有几栋房子,面积虽然不大,条件也比不上北京,但是绝对够住的。到时候你和明朗可以住进去,作为给你们的结婚礼物,我还可以过户给你们俩……。”
  怎么越说越像是在撒网捕鱼了?
  我忍不住将甄瑞打断:“叔叔,咱们能不能先不说房子的事,我怎么觉得像是我图谋您家的财产……其实有没有地方住都不要紧,没房子还可以租房子住,我在北京奋斗这几年也都习惯了。明朗有钱,那也是他挣的血汗钱,明朗没钱,我俩就一起挣血汗钱。但是您说让我劝他回去奋斗,一来我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是不是愿意做回老本行,二来我也要想想我的未来,毕竟这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一件大事。”
  甄瑞或许知道一时之间很难说服我,到后来也没再坚持,只是叹气说,我们年轻人有我们年轻人自己的主意,他老了,说不动了。
  甄瑞一沉默,我也陷入了沉默,主要是因为对一个老人强加给我的信任和恳求,实在难以招架,答应吧我自己为难,不答应吧甄瑞为难。
  回家路上,我忍不住给美嘉打了个电话,不至于吐槽,单纯只是想找个人指点迷津,或是能听我念叨一遍,帮我理清思路。
  自从小米失踪后,我就只剩下程伊伊和美嘉两个知心朋友了,只是程伊伊和李明朗关系走得太近。虽然近日因为甄瑞三人登堂入室,宿舍里太过热闹,而程伊伊和刘备都是图清静的人,很快以要过二人世界为由暂搬了出去,但是在工作上保不齐会和甄瑞、方柔有接触,所以甄瑞的话,我思来想去还是只能和美嘉说。
  美嘉听完事情始末,第一句竟然是:“哎呀,心心,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爱情至上的人,以为你可以为了明朗舍弃所有呢!”
  我对美嘉的惊讶也表示了惊讶:“爱情至上的是程伊伊和小米,哦,也不对,程伊伊是爱情至上,小米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嘛……我最多就算是个拿爱情当奢侈品的败类,辛辛苦苦攒了好多年的钱,忍痛割肉的买了一个名牌包,所以特别小心特别珍惜,要是有谁把我的包弄脏了,我肯定特别不乐意……。”
  说实话,要不是美嘉的质疑,我也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看待我的爱情的。
  程伊伊有无数奢侈品,爱情对她来说就是金钱买不到,爱情价更高的收藏品。
  小米也有无数的奢侈品,但是爱情对她来说不是收藏品,而是毒品,她一向酷爱追求能刺激她,促进她多巴胺分泌,和肾上腺素超标的危险爱情。
  而美嘉的爱情,是细水长流的,是两小无猜的,是每个女人都羡慕的那种小幸福。《诗经》里曾说,“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后来胡兰成将它改成了“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那是他在给张爱玲的婚书上的话,若非他这样有才,才情如张爱玲,大概也不会缴枪投降吧。只是这样的爱情虽然美好,千金难求,却更易碎。
  而我,是这里面要求最低的,我既想拥有一件奢侈品,也没有多余的钱再去购买第二个,即使有也舍不得,而且不管这件奢侈品是不是脏了、旧了,还是过季了,落伍了,它上面的每一道痕迹也都是独一无二的,是任何一个同款都不能复刻的,我会小心爱护它,珍惜它,就像对待中国领土一样的虔诚,一分一毫都不允许外人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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