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二十万大军沙场秋点兵
  眼前不再是封闭空间里满目的昏暗,脚下的宝石星辰铺成的路也消失不见,身后逆转乾坤镜的境内天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带着点雨过天晴,泥土混合着的秋天的最后一丝青草香,还有阵阵其他植物的香气,隐约夹杂在周围的空气里。
  周围还有鸟儿惊起群飞鸣叫的声音,整个大自然的气息弥漫周围,这是一个光明的生机勃勃的世界。
  此刻,上官流霆和金毛鸡正站在一座小山丘上,不高不矮,可以远眺远处的景色,也可以俯视看山脚的一切。
  远处山峰绮丽,佳木林立,虽然叶子落得差不多了,脚下的草已经转黄,但一切仍充满着希望与活力。
  这个地方,尽管跟上次来有着非常大的不一样,但是由于对这个地方印象实在过于深刻,所以上官和金毛鸡往这一站,就知道是哪里。
  骊山。
  是的,就是秦始皇陵所在的那个骊山,不知道为啥跟这个地方这么有缘,跟串门子一样,兜兜转转又特么的来到了骊山。
  而现在的骊山脚下,震撼得人心魂发麻。
  浩浩荡荡的帝国大军,旌旗连亘五十余里,将士们的铠甲闪闪发亮,喊杀声震天动地,每个人的双手都拿着长刀和银色的盾牌,数十万寒光闪烁。
  看帝国大军旌旗猎猎,随时能刀落见血,秋风卷起一片肃杀之气,好一派沙场秋点兵。
  在外围都挤满了过来看热闹的,没有穿铠甲的普通百姓们,人头涌动,议论纷纷……在上官的这个位置去看百姓们的人头,都多如蝼蚁。
  他站的这个位置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位置,没有人在周围,更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在他左侧下方的一片山地上,垒起一座能有三四层楼高的巨大的战鼓,鼓下站着一个人。
  此人身高得有两米以上,身披九龙至尊战甲,手持一把神光闪烁的宝剑,像是想显示宝剑的韧性一般,右手高举宝剑过头顶,催动真气到剑尖。
  宝剑收到宿主真气感应,“刷”地一下向后弯曲了一百度左右,然后回弹,发出了它特有的剑气轰鸣,引得百姓们赞叹一片。
  “宝剑啊!!”
  “真真好剑!”
  “吾皇威武!”
  而在这人下方列阵站立的将士们,表情庄重严肃,一声不吭,连呼吸都像是在遵循着军纪军规。
  金毛鸡看到眼前的这个情景兴奋得不得了,站在上官肩膀上来回扑扇翅膀:“喔~这军队得有多少人啊。”
  “二十万大军。”
  “二十万??你一个一个数过了吗?为什么本座数不出来。”
  “因为这是一段空前绝后的华夏历史。你跟任坛主应该来过这个朝代,但是你们可能是在一百多年后才过来的。”
  “???你在说甚!本座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上官流霆不仅仅判断出了朝代、历史、人物、还判断出了具体的年份和月份甚至准确到日子——前提是史书没有完全颠倒乾坤的情况下。
  现在是大唐帝国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十月十三日,下面那个身披九龙至尊战甲的年轻人,是刚刚即位为大唐天子仅仅一年两个月的唐玄宗李隆基。
  这不是上官有多么聪明,或者古文化知识有多丰富。
  李隆基手中拿的那把闪烁其华的宝剑,叫棠溪剑,可以弯曲一百二十度,还能弹回原样笔直如新,根本看不出有弯曲折叠的痕迹。
  这是号称排名第一的宝剑,完全吻合司马迁在评价宝剑排名时,强调的四个字:强、硬、韧、弹。
  据说当时普通儿童就可以拿着它,轻轻一挥,人头就落地了。还有就是对方不管是什么兵器,只要直径不超过十厘米,棠溪宝剑就把对方的兵器就会直接削断。
  后来李隆基派出重兵围剿整个棠溪县城,十里棠溪十里城转眼夷为平地,把所有的工人全部杀光,工人的家眷也斩草除根。铸剑的设施一并摧毁,有关铸剑的文献全部烧掉。至此,棠溪宝剑的冶炼技术再也无人知晓,就此失传。
  根据周围百姓们的装束,还有这把剑,以及骊山这个地理位置,能推算出,眼前所见,正是华夏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阅兵,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截止清末)。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对于一个古代帝国君王来说,用兵与祭祀,都是国之要务,而阅兵,更是体现帝国威严的大事,来不得马虎。
  然而上官知道,李隆基的这场空前绝后的大阅兵,却是临时组织的,并且根据史书记载,一会儿就要出事了。
  因为就在刚刚不到四个月前,这位年轻的大唐皇帝,就是以后开创了著名的开元盛世的这位,才通过另外一场政变,杀死了试图篡政谋反的太平公主,铲除了他亲爹唐睿宗李旦的所有党羽,这才有了现在上官和金毛鸡看到的这个场面。
  在此之前,李隆基连“朕”都称不得,只能自称是予。
  《旧唐书》中记载:“八月庚子,帝传位于皇太子,自称太上皇帝,五日一度受朝于太极殿,自称曰朕……皇帝每日受朝于武德殿,自称曰予,三品已下除授及徒罪并令决之,其处分事称制、敕。”
  眼下肯定刚称“朕”没多久,他迫切地希望可以通过这场盛大的阅兵仪式,立威。
  立新皇登基之威,立铲除异己之威,立胸中阴霾终于一吐而快之威,也立天下百姓的信心和希望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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