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7.花灯
然后于跃就被表弟拉到了游戏厅。
看着游戏厅在大年初一还在营业,没舍得关门歇业,于跃还是挺敬佩老板的。
简直是不放弃任何赚钱的机会。
于跃喜欢玩游戏,这个毋庸置疑。不然也不会专门存钱买个老贵的掌上游戏机玩。
在玩音乐之前,游戏厅也是他常驻的地方之一。
看着游戏厅里各种熟悉的游戏,于跃忽然想起那个音乐总监也很喜欢玩游戏。
用音乐总监自己的话来说,自己的本家于谦有三大爱好,他也有三大爱好。
于谦的三大爱好是抽烟、喝酒、烫头,这个是相声需要,于老师生活中也不烫头。
但是,于谦在生活中却是个“大玩家”。遛鸟、养马、核桃、橄榄子、扇子、笼子、葫芦等等,都很精通。
音乐总监的三大爱好却是实实在在只有三个爱好,而且费心费力——
玩音乐。
玩游戏。
玩潜规则。
前两个没什么,第三个就厉害了。
简直是万千男性的……简直是让人深恶痛绝。
垃圾!渣男!呸!
因为这个爱好,他圈里圈外、明里暗里得罪了不少人。
要不是他得罪的人多,以他的音乐素养,获得的成就还得高出不少。
音乐总监出身于一九七三年,父母都是文工团出身的。所以本身算是文艺家庭。
他从小就开始学习小提琴,四岁就开始接触音乐方面的教育。小提琴是一门很吃童子功的乐器,由于母亲专门请了天朝交响乐团小提琴首席来当他的师父,所以他不需要像很多人那样大班小班的到处上小提琴课。
并且练就了很深厚的基本功。
中学时还在中国少年交响乐团担任小提琴手。
提琴、二胡等一类弦乐乐器,之所以难学,尤其是小孩子难学,是因为它们很难找到音高。
这不像钢琴,一个个按键很清晰,比较适合作为启蒙乐器。
很多五六岁的小孩子,学了三年提琴,发现连个音都拉不准,这也不是很奇怪。
而同样学了三年钢琴的孩子,说不定已经考级了。
高中时,青春时期的音乐总监渐渐迷上了流行乐,还偷偷的跟同学借吉他练习。那时候正是吉他风靡的时候,大街小巷都是各种乐队。
大学时,他学的是“音乐编导和策划”专业,兼修了管弦乐器演奏。
后来又去了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音乐专业进修弦乐类乐器。
可以说一身的才华都哔了狗。
想到这,于跃无奈的笑了一声,那个音乐总监于跃,还真是一个渣人品的音乐天才呐。
不过再牛逼的学历对于跃来说都是没用的,他只是个五年制的大专的学生。若是早个两年得到音乐总监的记忆,自己说不定还能考个不错的高中,不说别的课程,中考光是英语分数就能多考个八九十分。
现在自己这个专业连连英语都不学了,还想这些干嘛?至于以后会不会用到英语,那个只能以后再说。
至于小提琴,于跃暂时不打算练,这东西就算是真正的小提琴手,长期不练重新捡起来的话,都要花上近两年的时间才能捡回原本水平。
更别说于跃这种连小提琴摸都没摸过的人。
想要达到比较高的水准,至少要苦练个三四年。于跃没这个时间,而且短期内他也没有什么靠小提琴赚钱的门路。
只能先搁置一边。
还不如在酒吧唱歌,来的实在。
“在想什么呢?要不要单挑一局?”
表弟的话把于跃从脑海中拉了出来,他正在玩一块叫做《战斗之王》的格斗游戏,怂恿着于跃跟他单挑。
于跃二话没说,投进一枚游戏币就开搞,两人大呼小叫地狂拍着游戏机,似乎谁的嗓门大,谁的水平就更高一筹似的。
“看我的回手掏!”
“什么破名字!哈哈,中招了吧,我这招叫毁天灭地无敌飞毛腿!霸气不!”
“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于跃的角色发出一道巨大的冲击波。
“什么鬼?绕口令?又没打中我,你叫唤个啥?”
“哈哈,技能被我弹回去了吧!这叫斗转星移!”
“狗屎运!”
“哈哈,大招也被我挡掉了吧!这招厉害了!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我是拿锤子的,你接个锤子的白刃。”
于跃用自己选的角色打出一套连招,大叫:“降龙十八掌!”
“名字真土!”
于跃又打了一串连招:“阿威十八式!”
“怎么又是十八?”
“地爆天星!”
“……”
“情比金坚七天锁!”
“你可真是个起名鬼才!”
一直玩到天黑,两人才恋恋不舍地从游戏厅出来。
于跃更是暗叹好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地玩游戏了。
他每天晚上都要去酒吧驻唱,像个职场的白领一样正常的刷卡打卡。没时间进游戏厅。而平时玩掌机又没有那种激情,似乎与同年人该有的生活状态越来越远。
在奋斗的路上越走越远。
由于受到音乐总监记忆的影响,于跃对白领这个词,一直没有太多的好感。
在音乐总监的眼里,一般的白领,跟于跃的老娘以前做过的缝纫工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也就是听上去高大上一些。
白领每天出入高楼大厦,看似高端大气上档次。
实则每天囿于一个小隔间处理各种文件资料,跟缝纫工在一个缝纫机上处理着各种针线布料,实质上没什么区别。
而且还起早贪黑。
社会地位也处在底层,都是给别人打工,拿的工资能不能养活自己还是个问题。
有次,音乐总监工作的比较晚才回去,跟出租车聊天时问了句:“都夜里两点了,你为什么不去夜场等生意。”
司机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这个点夜场也接不到什么生意了。晚上下班最晚的,其实就是在这些写字楼里工作的白领。”
工资在各自的时代相差不了多少,做的事情的强度相差不了多少,只是披了个白领的外皮罢了。
在回去的路上,于跃思考了很多东西,他现在最想要的还是音乐方面的资源,也不知道李静什么时候能够给他机会。
想到李静,于跃考虑着这两天要不要去她那拜个年,毕竟这几个月李静对他也颇有照顾,去一趟也好表明自己的谢意和心意。
随着科技的发展,过年越来越没有年味了。好在于跃还生活在九十年代的尾巴,家家户户都要放烟花鞭炮,每到元宵节时,孩子们还都拿着、推着或者拉着各种手工制品的花灯,在大街上闲逛。
于跃心血来潮,就帮着小侄子们一起做了几个花灯。
花灯的骨架是薄薄的竹片做的一个长方体,上面用小竹枝吊着,周围糊上了一圈半透明的窗户纸,中间插着根蜡烛。
很简单的花灯。
于跃一连做了四个,然后让他们自己在上面涂鸦。
等花灯彻底完工后,小孩子们也兴高采烈的向大人们炫耀着自己手中的成品。
秦淮河夫子庙的花灯展,是金陵一年一度的传统民俗。
每到元宵节,这里张灯结彩,火树银花,人山人海。
也是小孩子们和情侣们的天堂。
所以于跃并不想去看什么灯展。
对他来说,从小到大,花灯早看腻了,早就没有什兴趣了。去那里要么就是吃狗粮,要么就是一大群的熊孩子吵吵闹闹的。
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当元宵节的夜晚来临时,孩子们按捺着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将花灯里的蜡烛点着。
拍手欢呼。
无忧无虑。
于跃是真不想去灯展,奈何被亲戚们强拉着过去了。
当他们到时,夫子庙的灯会上,已经满是绚烂的花灯,如一颗颗明珠,连缀在夜色当中。
看着夫子庙人山人海,于跃连进去的欲望都没有,所以找了个理由一个人去秦淮河边优哉游哉地逛了起来。
即便是在外围,人依然是络绎不绝,而且人手一个花灯。
只有于跃两手空空,显得特立独行。
这样也好。
于跃想着,自己没有花灯,就可以躲在灯火阑珊处,看看金陵的人生百态,体会这种孤独的心情。
回去之后也可以写写“小作文”。等自己成为知名歌手以后,这些小作文就可以派上用场。
比如某位导师问:你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写出这首歌的。
自己就可以回答:在正月十五的元宵节,我一个人站在秦淮河边,看着来来去去、笑逐颜开的人群,自己的心情如何如何,所以灵感迸发,写出了xx歌曲。
于跃的抽屉里已经写好了五篇“小作文”了,并且时常拿出来看看,以防忘记上面的内容。
走着走着,于跃就看到前面有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似乎在计划着什么。
于跃走近了,才发现这些人手上都拿着样子比较奇怪的灯笼。询问之后,于跃才知道他们是金陵大学的学生,相约在元宵节这天,一起在秦淮河边放飞孔明灯的。
哎,还是这帮大学生会玩。
随着烛火点燃,每当有孔明灯飘起,便会有人双手合十,默默许愿,仿佛要把心中所有的祈福和愿望,都寄托在一只小小的灯上,送到神仙境地。
以求自己能够实现愿望。
一时间,天上地上,处处都是灯火闪烁。
难得能够见到这样的场景,于跃也是心情澎湃,他幻想着如果哪一天自己成名了,成为了一个人人喜爱的歌星,他也要组织自己的粉丝一起放飞孔明灯。
那场景该多美。
然后第二天,全国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上,都刊登着于跃的照片。
某于姓的明星,组织粉丝团在紫金山放飞孔明灯,引起大火,将紫金山烧成了光明顶……
而在半个月前的春晚上,于姓明星还在春晚上演唱了一首他自己的新歌——《冬天里的一把火》。
一曲成名。
据专家学者们分析,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纵火案。
……
放孔明灯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便真的想放,也要到荒无人烟、或者海边一类的地方去放飞,不会引起火灾,危害他人。
不过眼前的场景却是满吸引人的,引来了很多路人的围观。
张月明和米奕甜这对活宝同桌也在附近,两人相约来看灯展,碰巧看到放飞孔明灯的这一幕,连忙赶了过来。
此刻,米奕甜双眼已经装满了星星。
这场景太浪漫了!
米奕甜发誓,以后哪个男孩要是带她去放飞孔明灯,她就嫁给谁!
可跑到一半,米奕甜忽然停了下来,指着一个方向问道:“那个人是不是于跃?”
张月明一看,我勒个擦,还真是。
这么巧!
刚想过去打招呼,就看见米奕甜掉头就跑。
张月明:……
连忙追了上去。
你跑个锤子啊?
于跃看着慢慢远去的孔明灯,忽然有点意兴阑珊。
所以调转方向,准备回家。
却隐约看见有两个熟悉的背影,越跑越远,消失在远方。
看着游戏厅在大年初一还在营业,没舍得关门歇业,于跃还是挺敬佩老板的。
简直是不放弃任何赚钱的机会。
于跃喜欢玩游戏,这个毋庸置疑。不然也不会专门存钱买个老贵的掌上游戏机玩。
在玩音乐之前,游戏厅也是他常驻的地方之一。
看着游戏厅里各种熟悉的游戏,于跃忽然想起那个音乐总监也很喜欢玩游戏。
用音乐总监自己的话来说,自己的本家于谦有三大爱好,他也有三大爱好。
于谦的三大爱好是抽烟、喝酒、烫头,这个是相声需要,于老师生活中也不烫头。
但是,于谦在生活中却是个“大玩家”。遛鸟、养马、核桃、橄榄子、扇子、笼子、葫芦等等,都很精通。
音乐总监的三大爱好却是实实在在只有三个爱好,而且费心费力——
玩音乐。
玩游戏。
玩潜规则。
前两个没什么,第三个就厉害了。
简直是万千男性的……简直是让人深恶痛绝。
垃圾!渣男!呸!
因为这个爱好,他圈里圈外、明里暗里得罪了不少人。
要不是他得罪的人多,以他的音乐素养,获得的成就还得高出不少。
音乐总监出身于一九七三年,父母都是文工团出身的。所以本身算是文艺家庭。
他从小就开始学习小提琴,四岁就开始接触音乐方面的教育。小提琴是一门很吃童子功的乐器,由于母亲专门请了天朝交响乐团小提琴首席来当他的师父,所以他不需要像很多人那样大班小班的到处上小提琴课。
并且练就了很深厚的基本功。
中学时还在中国少年交响乐团担任小提琴手。
提琴、二胡等一类弦乐乐器,之所以难学,尤其是小孩子难学,是因为它们很难找到音高。
这不像钢琴,一个个按键很清晰,比较适合作为启蒙乐器。
很多五六岁的小孩子,学了三年提琴,发现连个音都拉不准,这也不是很奇怪。
而同样学了三年钢琴的孩子,说不定已经考级了。
高中时,青春时期的音乐总监渐渐迷上了流行乐,还偷偷的跟同学借吉他练习。那时候正是吉他风靡的时候,大街小巷都是各种乐队。
大学时,他学的是“音乐编导和策划”专业,兼修了管弦乐器演奏。
后来又去了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音乐专业进修弦乐类乐器。
可以说一身的才华都哔了狗。
想到这,于跃无奈的笑了一声,那个音乐总监于跃,还真是一个渣人品的音乐天才呐。
不过再牛逼的学历对于跃来说都是没用的,他只是个五年制的大专的学生。若是早个两年得到音乐总监的记忆,自己说不定还能考个不错的高中,不说别的课程,中考光是英语分数就能多考个八九十分。
现在自己这个专业连连英语都不学了,还想这些干嘛?至于以后会不会用到英语,那个只能以后再说。
至于小提琴,于跃暂时不打算练,这东西就算是真正的小提琴手,长期不练重新捡起来的话,都要花上近两年的时间才能捡回原本水平。
更别说于跃这种连小提琴摸都没摸过的人。
想要达到比较高的水准,至少要苦练个三四年。于跃没这个时间,而且短期内他也没有什么靠小提琴赚钱的门路。
只能先搁置一边。
还不如在酒吧唱歌,来的实在。
“在想什么呢?要不要单挑一局?”
表弟的话把于跃从脑海中拉了出来,他正在玩一块叫做《战斗之王》的格斗游戏,怂恿着于跃跟他单挑。
于跃二话没说,投进一枚游戏币就开搞,两人大呼小叫地狂拍着游戏机,似乎谁的嗓门大,谁的水平就更高一筹似的。
“看我的回手掏!”
“什么破名字!哈哈,中招了吧,我这招叫毁天灭地无敌飞毛腿!霸气不!”
“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于跃的角色发出一道巨大的冲击波。
“什么鬼?绕口令?又没打中我,你叫唤个啥?”
“哈哈,技能被我弹回去了吧!这叫斗转星移!”
“狗屎运!”
“哈哈,大招也被我挡掉了吧!这招厉害了!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我是拿锤子的,你接个锤子的白刃。”
于跃用自己选的角色打出一套连招,大叫:“降龙十八掌!”
“名字真土!”
于跃又打了一串连招:“阿威十八式!”
“怎么又是十八?”
“地爆天星!”
“……”
“情比金坚七天锁!”
“你可真是个起名鬼才!”
一直玩到天黑,两人才恋恋不舍地从游戏厅出来。
于跃更是暗叹好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地玩游戏了。
他每天晚上都要去酒吧驻唱,像个职场的白领一样正常的刷卡打卡。没时间进游戏厅。而平时玩掌机又没有那种激情,似乎与同年人该有的生活状态越来越远。
在奋斗的路上越走越远。
由于受到音乐总监记忆的影响,于跃对白领这个词,一直没有太多的好感。
在音乐总监的眼里,一般的白领,跟于跃的老娘以前做过的缝纫工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也就是听上去高大上一些。
白领每天出入高楼大厦,看似高端大气上档次。
实则每天囿于一个小隔间处理各种文件资料,跟缝纫工在一个缝纫机上处理着各种针线布料,实质上没什么区别。
而且还起早贪黑。
社会地位也处在底层,都是给别人打工,拿的工资能不能养活自己还是个问题。
有次,音乐总监工作的比较晚才回去,跟出租车聊天时问了句:“都夜里两点了,你为什么不去夜场等生意。”
司机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这个点夜场也接不到什么生意了。晚上下班最晚的,其实就是在这些写字楼里工作的白领。”
工资在各自的时代相差不了多少,做的事情的强度相差不了多少,只是披了个白领的外皮罢了。
在回去的路上,于跃思考了很多东西,他现在最想要的还是音乐方面的资源,也不知道李静什么时候能够给他机会。
想到李静,于跃考虑着这两天要不要去她那拜个年,毕竟这几个月李静对他也颇有照顾,去一趟也好表明自己的谢意和心意。
随着科技的发展,过年越来越没有年味了。好在于跃还生活在九十年代的尾巴,家家户户都要放烟花鞭炮,每到元宵节时,孩子们还都拿着、推着或者拉着各种手工制品的花灯,在大街上闲逛。
于跃心血来潮,就帮着小侄子们一起做了几个花灯。
花灯的骨架是薄薄的竹片做的一个长方体,上面用小竹枝吊着,周围糊上了一圈半透明的窗户纸,中间插着根蜡烛。
很简单的花灯。
于跃一连做了四个,然后让他们自己在上面涂鸦。
等花灯彻底完工后,小孩子们也兴高采烈的向大人们炫耀着自己手中的成品。
秦淮河夫子庙的花灯展,是金陵一年一度的传统民俗。
每到元宵节,这里张灯结彩,火树银花,人山人海。
也是小孩子们和情侣们的天堂。
所以于跃并不想去看什么灯展。
对他来说,从小到大,花灯早看腻了,早就没有什兴趣了。去那里要么就是吃狗粮,要么就是一大群的熊孩子吵吵闹闹的。
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当元宵节的夜晚来临时,孩子们按捺着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将花灯里的蜡烛点着。
拍手欢呼。
无忧无虑。
于跃是真不想去灯展,奈何被亲戚们强拉着过去了。
当他们到时,夫子庙的灯会上,已经满是绚烂的花灯,如一颗颗明珠,连缀在夜色当中。
看着夫子庙人山人海,于跃连进去的欲望都没有,所以找了个理由一个人去秦淮河边优哉游哉地逛了起来。
即便是在外围,人依然是络绎不绝,而且人手一个花灯。
只有于跃两手空空,显得特立独行。
这样也好。
于跃想着,自己没有花灯,就可以躲在灯火阑珊处,看看金陵的人生百态,体会这种孤独的心情。
回去之后也可以写写“小作文”。等自己成为知名歌手以后,这些小作文就可以派上用场。
比如某位导师问:你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写出这首歌的。
自己就可以回答:在正月十五的元宵节,我一个人站在秦淮河边,看着来来去去、笑逐颜开的人群,自己的心情如何如何,所以灵感迸发,写出了xx歌曲。
于跃的抽屉里已经写好了五篇“小作文”了,并且时常拿出来看看,以防忘记上面的内容。
走着走着,于跃就看到前面有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似乎在计划着什么。
于跃走近了,才发现这些人手上都拿着样子比较奇怪的灯笼。询问之后,于跃才知道他们是金陵大学的学生,相约在元宵节这天,一起在秦淮河边放飞孔明灯的。
哎,还是这帮大学生会玩。
随着烛火点燃,每当有孔明灯飘起,便会有人双手合十,默默许愿,仿佛要把心中所有的祈福和愿望,都寄托在一只小小的灯上,送到神仙境地。
以求自己能够实现愿望。
一时间,天上地上,处处都是灯火闪烁。
难得能够见到这样的场景,于跃也是心情澎湃,他幻想着如果哪一天自己成名了,成为了一个人人喜爱的歌星,他也要组织自己的粉丝一起放飞孔明灯。
那场景该多美。
然后第二天,全国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上,都刊登着于跃的照片。
某于姓的明星,组织粉丝团在紫金山放飞孔明灯,引起大火,将紫金山烧成了光明顶……
而在半个月前的春晚上,于姓明星还在春晚上演唱了一首他自己的新歌——《冬天里的一把火》。
一曲成名。
据专家学者们分析,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纵火案。
……
放孔明灯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便真的想放,也要到荒无人烟、或者海边一类的地方去放飞,不会引起火灾,危害他人。
不过眼前的场景却是满吸引人的,引来了很多路人的围观。
张月明和米奕甜这对活宝同桌也在附近,两人相约来看灯展,碰巧看到放飞孔明灯的这一幕,连忙赶了过来。
此刻,米奕甜双眼已经装满了星星。
这场景太浪漫了!
米奕甜发誓,以后哪个男孩要是带她去放飞孔明灯,她就嫁给谁!
可跑到一半,米奕甜忽然停了下来,指着一个方向问道:“那个人是不是于跃?”
张月明一看,我勒个擦,还真是。
这么巧!
刚想过去打招呼,就看见米奕甜掉头就跑。
张月明:……
连忙追了上去。
你跑个锤子啊?
于跃看着慢慢远去的孔明灯,忽然有点意兴阑珊。
所以调转方向,准备回家。
却隐约看见有两个熟悉的背影,越跑越远,消失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