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黄毛
“天呀,我都看到了什么,荣一郎老大居然被汪小飞这个逗逼追着打!”泰迪眨了眨狗眼,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
“我的狗眼是不是花了。”比熊犬伸出右爪,揉了揉眼睛。
“汪,犬神呀,我刚才错过了什么。”京巴犬木纳的说道。
金刀犬棒子更是不堪,直接吓尿了。
远处,两只狗还在追逐。
“荣一郎,你这个爪下败将,有种的,就给我站住。”汪小飞一边追逐,一边叫喊道。
“汪小飞,你这个小狗,刚才用了什么妖术偷袭我。”荣一郎叫道。
“傻了吧你,那是本汪的宝物,岂会告诉你这个丑八怪,你现在输了,还不赶紧跪下来,给老子唱征服。”汪小飞笑道。
征服这首歌是汪小飞,刚从林飞那里学来的,原本它是听不懂的,只是做完林飞哼哼了几句,它觉得很好听,就缠着林飞教它,惹得林飞有些不快,差点揍它。
“汪小飞,你莫要欺狗太甚!”荣一郎发出一声怒吼。
作为一只超大型犬,被一只哈士奇追着咬,荣一郎感到万分羞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欺负你又咋滴,有本事,再跟我大战三百回合。”汪小飞叫嚣道。
荣一郎即便感到屈辱,也不敢再跟汪小飞打架,原因很简单,刚才它胜券在握,明明咬住了汪小飞脖子,反倒是把自己扎得生疼,可把它给吓了一跳,狗最脆弱的地方就是脖子,战斗的时也最喜欢攻击脖子,现在荣一郎不敢再咬汪小飞脖子,这架还怎么打?
在众狗惊愕的目光中,荣一郎逃回到自家小院,爪子一拍,将院门关上了。
“汪,荣一郎你这个胆小鬼,逃回家算什么本事!”汪小飞停下来,站在小院的门口,叫道。
狗类的地盘意识很强,而家养的狗比较特殊,它们对于人有一种敬畏感,汪小飞知道这是荣一郎主人家,它即便再想打荣一郎,也不敢贸然进入小院。
荣一郎蹲坐在小院里,舔了舔脖子,那里刚被汪小飞咬了一口,虽然划破了皮,但是好在伤势不重,真正让它头疼的是,自己刚才咬汪小飞脖子,反倒把嘴给扎伤了,这个伤口却是疼的很。
“汪小飞,你莫要小狗得志便猖狂,等我养好了伤,一定会把你打的屁滚尿流,以报今日之仇。”荣一郎色厉内茬道。
“汪,你以为本汪是吓大的呀,有本事现在就出来。”汪小飞不依不饶。
“有本事,你就进来。”荣一郎叫了一声,回到自己狗窝,狗窝的口很小,只要它堵在洞口,就不怕汪小飞,论正面攻击力,它不怕汪小飞。
又叫骂了一番后,荣一郎依旧不出来,汪小飞也没贸然进小院,因为它打心眼里,还是有几分畏惧荣一郎的,毕竟荣一郎威势日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消除的,而且,荣一郎堵在狗窝洞口,脖子和身体都躲在狗窝里,只露出半个头,两狗对咬,汪小飞也占不到便宜。
“荣一郎,有本事你就别出来,否则,我见一次,揍你一次。”汪小飞撂下一句话,迈着狗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荣一郎用力的握了握爪子,这句话,它听着既熟悉、又刺耳,因为昨天晚上,它正是用这句话羞辱汪小飞的,没曾想,今天被如数返还。
这对于它来说,是狗生莫大的屈辱,盯着汪小飞嚣张的身影,暗下决心,一定要报仇雪恨……
话分两头,单表一支。
林飞离开康瑞医院,可以说是心情大好,不光因为不用再面对那个满口professional的约翰,更重要的是,得到了一个二千元的转账。
这笔转账是丰腴美少妇给的,感谢他治好了金毛的腿伤,林飞也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因为如果金毛要开刀做手术,将会有长达两个月的治疗期,少说也要花个三四千块钱,从某种意义上说,丰腴美少妇还省钱了。
当然,林飞更不吃亏,在春城,二千块钱能顶上常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获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林飞还是很高兴的,准备给母亲买点好吃的,也算是做儿子的一点心意。
附近有一家南阳灌汤包,是春城的老字号美食,灌汤包做的很好吃,但是价格有些贵,一个蟹黄灌汤包要三十块钱,汪月霞很喜欢吃这家灌汤包,但是因为价格偏贵,只是偶尔才舍得买一回。
想着母亲也快下班了,买几个灌汤包回去,也省的做饭了,还能给母亲一个小惊喜,林飞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南阳灌汤包离这里不远,不过要经过一个学校,林飞在经过学校时,突然,有个男子横冲直撞的跑了过来,虽然林飞极力闪躲,但这个男子跑的太快,两人还是不可避免的撞在了一起。
“窝草,你tm不长眼呀。”这个男子十八九岁,戴着耳钉、染着黄毛,看着还像是个学生,说起话来却十分粗俗。
林飞微微皱眉,原本就是黄毛撞的自己,只是看黄毛还年轻,不想跟他一般见识,谁曾想这小子不知好歹,还敢出言不逊骂自己。
林飞面色一变,他可不是受人欺负的主,也不屑跟黄毛对骂,撸起衣服袖子,就准备揍对方。
黄毛似乎有急事,丝毫没有停留,撂下一句狠话后,又比划了一个中指,推开周围的学生,转身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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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狗眼是不是花了。”比熊犬伸出右爪,揉了揉眼睛。
“汪,犬神呀,我刚才错过了什么。”京巴犬木纳的说道。
金刀犬棒子更是不堪,直接吓尿了。
远处,两只狗还在追逐。
“荣一郎,你这个爪下败将,有种的,就给我站住。”汪小飞一边追逐,一边叫喊道。
“汪小飞,你这个小狗,刚才用了什么妖术偷袭我。”荣一郎叫道。
“傻了吧你,那是本汪的宝物,岂会告诉你这个丑八怪,你现在输了,还不赶紧跪下来,给老子唱征服。”汪小飞笑道。
征服这首歌是汪小飞,刚从林飞那里学来的,原本它是听不懂的,只是做完林飞哼哼了几句,它觉得很好听,就缠着林飞教它,惹得林飞有些不快,差点揍它。
“汪小飞,你莫要欺狗太甚!”荣一郎发出一声怒吼。
作为一只超大型犬,被一只哈士奇追着咬,荣一郎感到万分羞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欺负你又咋滴,有本事,再跟我大战三百回合。”汪小飞叫嚣道。
荣一郎即便感到屈辱,也不敢再跟汪小飞打架,原因很简单,刚才它胜券在握,明明咬住了汪小飞脖子,反倒是把自己扎得生疼,可把它给吓了一跳,狗最脆弱的地方就是脖子,战斗的时也最喜欢攻击脖子,现在荣一郎不敢再咬汪小飞脖子,这架还怎么打?
在众狗惊愕的目光中,荣一郎逃回到自家小院,爪子一拍,将院门关上了。
“汪,荣一郎你这个胆小鬼,逃回家算什么本事!”汪小飞停下来,站在小院的门口,叫道。
狗类的地盘意识很强,而家养的狗比较特殊,它们对于人有一种敬畏感,汪小飞知道这是荣一郎主人家,它即便再想打荣一郎,也不敢贸然进入小院。
荣一郎蹲坐在小院里,舔了舔脖子,那里刚被汪小飞咬了一口,虽然划破了皮,但是好在伤势不重,真正让它头疼的是,自己刚才咬汪小飞脖子,反倒把嘴给扎伤了,这个伤口却是疼的很。
“汪小飞,你莫要小狗得志便猖狂,等我养好了伤,一定会把你打的屁滚尿流,以报今日之仇。”荣一郎色厉内茬道。
“汪,你以为本汪是吓大的呀,有本事现在就出来。”汪小飞不依不饶。
“有本事,你就进来。”荣一郎叫了一声,回到自己狗窝,狗窝的口很小,只要它堵在洞口,就不怕汪小飞,论正面攻击力,它不怕汪小飞。
又叫骂了一番后,荣一郎依旧不出来,汪小飞也没贸然进小院,因为它打心眼里,还是有几分畏惧荣一郎的,毕竟荣一郎威势日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消除的,而且,荣一郎堵在狗窝洞口,脖子和身体都躲在狗窝里,只露出半个头,两狗对咬,汪小飞也占不到便宜。
“荣一郎,有本事你就别出来,否则,我见一次,揍你一次。”汪小飞撂下一句话,迈着狗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荣一郎用力的握了握爪子,这句话,它听着既熟悉、又刺耳,因为昨天晚上,它正是用这句话羞辱汪小飞的,没曾想,今天被如数返还。
这对于它来说,是狗生莫大的屈辱,盯着汪小飞嚣张的身影,暗下决心,一定要报仇雪恨……
话分两头,单表一支。
林飞离开康瑞医院,可以说是心情大好,不光因为不用再面对那个满口professional的约翰,更重要的是,得到了一个二千元的转账。
这笔转账是丰腴美少妇给的,感谢他治好了金毛的腿伤,林飞也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因为如果金毛要开刀做手术,将会有长达两个月的治疗期,少说也要花个三四千块钱,从某种意义上说,丰腴美少妇还省钱了。
当然,林飞更不吃亏,在春城,二千块钱能顶上常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获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林飞还是很高兴的,准备给母亲买点好吃的,也算是做儿子的一点心意。
附近有一家南阳灌汤包,是春城的老字号美食,灌汤包做的很好吃,但是价格有些贵,一个蟹黄灌汤包要三十块钱,汪月霞很喜欢吃这家灌汤包,但是因为价格偏贵,只是偶尔才舍得买一回。
想着母亲也快下班了,买几个灌汤包回去,也省的做饭了,还能给母亲一个小惊喜,林飞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南阳灌汤包离这里不远,不过要经过一个学校,林飞在经过学校时,突然,有个男子横冲直撞的跑了过来,虽然林飞极力闪躲,但这个男子跑的太快,两人还是不可避免的撞在了一起。
“窝草,你tm不长眼呀。”这个男子十八九岁,戴着耳钉、染着黄毛,看着还像是个学生,说起话来却十分粗俗。
林飞微微皱眉,原本就是黄毛撞的自己,只是看黄毛还年轻,不想跟他一般见识,谁曾想这小子不知好歹,还敢出言不逊骂自己。
林飞面色一变,他可不是受人欺负的主,也不屑跟黄毛对骂,撸起衣服袖子,就准备揍对方。
黄毛似乎有急事,丝毫没有停留,撂下一句狠话后,又比划了一个中指,推开周围的学生,转身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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