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重生] 第3节
  白t恤皮夹克,在初春来说稍有些薄了,像是临出门时匆匆披上的,简直裹不住他身上那种年轻人特有的蓬勃生气。
  他的头发还没上发胶,几缕额发随意地垂下来,正好落在那双雪亮的眼睛上,有种被慵懒掩盖的漂亮张扬。
  “你有事儿?”云集一开口,感觉自己冷淡得有些突兀了。
  他回想起自己上辈子,就跟个追着胡萝卜的驴一样跟在丛烈后头跑。
  别说是人家专程莅临了他这座寒舍,就是丛烈屈尊降贵地对他笑一笑,他都能高兴得多吃两口饭。
  他避开丛烈的目光,稍微缓和了一点语气,“过来也没提前打声招呼。”
  “我,”丛烈用食指碰了碰鼻尖,像是犹豫了一下要说什么,“我想问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
  他的声音比在电话里清亮一些,一听就是把乐器似的好嗓子。
  “今天晚上?”云集偏开头回想了一下。
  是了,历史又重演了。
  他还记得那天,丛烈破天荒地邀请自己去三环那家贵得离谱的怀石料理。
  他当时多高兴啊,跟个十七八的毛头小子似的,穿什么都觉得欠点火候,恨不得穿燕尾服赴宴。
  到了店里,这刺身那凉拌的点了满满一桌子。
  其实就他那副一点生冷都碰不得的胃口,也就配吃点烧鸟和茶泡饭。
  但是他心气正高呢,看什么都像丛烈爱吃的。
  怀里揣着一粒克拉钻石耳钉,也是因为丛烈在综艺采访上表示过能接受的日常配饰只有耳钉。
  他想,丛烈那么出类拔萃的侧脸,要是有一颗星星似的的小耳钉,得多好看?
  他盘坐在雅间的榻榻米上,连以后丛烈戴着他送的耳钉上台的画面都勾勒好了。
  然后服务生进来问他,“先生,您等的人还没来吗?刺身需要帮您换新鲜的吗?”
  也不知道上辈子是打哪来的自信,云集等了一个多小时,还笃定丛烈一定会来。
  他不仅把桌上的刺身换了一遍,还加了两份手握。
  万一丛烈在路上堵车时间长了,还能先用手握垫垫肚子。
  中间服务生又过来一次,“先生,您等的客人已经在路上了吗?我们提供接送服务哦。”
  云集还没出中学就上社会了,还能听不出人家是怕他又浪费一轮刺身?
  但是他不想给丛烈打电话,好像自己等得不耐烦了一样。
  他算无遗策,唯一没想到的就是等到晚上八点,人还没来。
  最后他给丛烈打电话,结果接电话的是助理梁超。
  梁助理挺客气的,告诉云集他们今天彩排时间晚了,丛烈请大伙一起吃烧烤,人多一热闹就喝得有点多。
  现在想到这儿,云集自己都要笑了。
  那个时候他没问丛烈还能不能来,甚至没提自己在日料店等了一晚上。
  他问梁超:“他喝了多少酒?他的嗓子不要紧吗?需不需要我去接他。”
  隔着电话,云集听见那个微沉的声音逐渐靠近:“谁呀?不重要的事就挂了吧。”
  然后真就挂了。
  第二天丛烈跟他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一句“对不起我忘了”。
  云集一下就从这六个字里理解出了他事业为重、对工作人员不耍大牌,还有自己不应该因为吃饭放鸽子这点小事斤斤计较。
  他把那粒钻石耳钉连着丝绒盒子留在丛烈的枕头上,却从来没见过丛烈戴。
  “我今天晚上不准备出门了。”云集垂下眼睛,掩住了目光里的疏离。
  “你今天晚上有什么事吗?”丛烈抿了抿嘴,停顿了一下,“听说三环新开了一家怀石……”
  “我没别的事,”云集平和地说,“就是不想吃日料。”
  这辈子他不想再为丛烈做任何事了,连找借口敷衍他都觉得多余。
  上辈子混了那么久的名利场,他早就该明白上赶着的不是买卖。
  这辈子他只想体面地跟丛烈散了,不在同一个坑里栽倒两回。
  “不想吃日料?那你想吃什么?”丛烈就跟今天非吃上这顿饭一样,又追问他。
  云集觉出来丛烈今天有些不同寻常。
  按照丛烈的性子,要是云集稍微有点什么反对意见,他也不是生气,大多都是冷冷淡淡一句“算了”。
  “算了,那你自己回家。”
  “算了,我也不知道。”
  “算了,就这样吧。”
  “算了,我都行。”
  但是现在云集已经懒得追究了。
  不管是丛烈快饿死了,大中午就得把晚饭定下来,还是他作为一根天菜级胡萝卜适应不了被驴拒绝,云集都不是很在意。
  今天他就是要把丛烈的台词占了,“算了,你自己吃吧。”
  丛烈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回应,眉毛一挑,语气冷下去,“什么?”
  云集把他和在一边看热闹的弟弟一块往外轰,“都滚蛋吧,我今天的话说完了,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
  他想一个人待一会,把重生这件事从头到尾理一理。
  云舒和丛烈对自己的待遇都很吃惊。
  “哥,我还想带你出去吃饭呢。”
  “……”
  “我泡泡面,刚说了今儿不出去。”云集揉着脖子松了松肩膀,“滚,别让我说第三遍。”
  云舒瞪了丛烈一眼,捡起自己的书包溜边跑了。
  丛烈还在大门口站着。
  云集冲着他笑笑,语气很客气,“听不懂人话?”
  他上辈子就不是个很客气的人,所有的周全都给丛烈留着。
  但是他的周全就像是破笤帚,除了他自己,没人珍惜。
  原来死亡真的是非常短暂而锋利的东西。
  它倏地把人的幻想割破,原先以为是蜜糖的东西,原来不过就是疮里的脓。
  流出来,梦就醒了。
  把前面那一生倒着看回去,云集都觉得自己不堪入目。
  别人都把“看不上你”贴脸上了,他还死皮赖脸往跟前儿凑呢。
  好在他那点不值钱的喜欢,上辈子就掂量出来斤两了。
  这辈子他一定有自知之明。
  丛烈的眉头紧皱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云集,你为什么不跟我出去吃饭?”
  这才是正常的丛烈。
  骄傲,直接,不容拒绝。
  当然,从前云集也没拒绝过他。
  但是既然要退场,总要有个开端。
  “你是在跟我闹脾气吗?”丛烈盯着他。
  那双眼睛雪亮雪亮的,曾经让云集想起来春夜里初融的河流。
  也就是那么一双眼睛,让他俗不可耐地一见钟情。
  他没想到丛烈会这么敏感。
  从前他在丛烈耳朵边暗示一万次想戴情侣对戒,那边可是一点信号都收不到。
  虽然理解的方向不那么对。
  分手这事,云集原本是想徐徐图之。
  很主要的一部分原因是他根本不敢确定现在这个时间点他俩到底算是哪种关系。
  按照上辈子来说,他俩一起吃过饭、上过床,他肯定是以男朋友自居的。
  但是他现在不敢了,可能在大明星丛烈心里,他只是一个过于狂热的粉丝也不好说。
  可刚刚丛烈一上来就把他给问懵了。
  闹脾气?
  看见他没说话,丛烈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今天晚上五点我彩排结束,六点大概可以到店里,你可以在店里等我。”
  云集的第一反应就是丛烈听不懂人话。
  但是他稍微一琢磨就明白了。
  他上辈子对丛烈太百依百顺,丛烈让他往东他就不会往西。
  哪怕东边是个捕兽夹子他都义无反顾地往里踩。
  这就是鬼迷心窍吧。
  “行。”云集随口答应了一句。
  他觉出来丛烈今天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想让他赶紧走。
  一米八大几的个子,跟个门神似的在那堵着,看着都碍事。
  等丛烈走了,云集重新趴回了床上,努力回想这个时间节点时自己的状态。
  三年前,他还没跟丛烈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