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4章 白马青牛
  第894章白马青牛
  叶卫国负手窗前,望着窗外萧杀的景色,嘴里喃喃的道:“锦天,你是我儿子,虽然我从没夸奖过你一句,但我心里岂有不疼你的道理。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你走到今天这步,爸爸也有错,我的心也疼啊!”
  他悲从中来,老泪纵横,心口忽然一阵难言的绞痛,整个人都痛苦的弯下腰去。
  就在他快要跌倒时,一只手从后面稳稳的托住了他,正是叶承欢。
  看着老爷子现在的样子,叶承欢也是眉锋深锁,心里不是滋味。他能理解老人此时的心情,哪个父亲不希望自己儿子出人头地,但哪个父亲不希望自己儿子能堂堂正正的出人头地,这两者其实并不矛盾。但叶锦天已经被**迷住了眼睛,才会越走越远,最终和叶卫国站在了对立面上,甚至父子成仇。
  他刚要开口劝慰几句,武建章已经走了过来,随手托住叶卫国的身子,“我来吧,我这个老朋友的心口疼是老毛病了,只有我才行。”
  他摊开手掌,掌心冒出一团紫气,然后慢慢放在叶卫国的心口处。
  紫府问心诀!
  是杀人利器,同时也是疗伤神药。
  不出半盏茶的功夫,叶卫国的脸色渐渐恢复血色,人也明朗了许多,只是精神已经低迷不振。
  武建章长叹一声,“老伙计,你这又何必呢,叶家三个儿子我最看好的就是他,锦天落到今天这步田地,难道我心里就好受么。”
  叶卫国凄然一笑,“老武,当年你亲手要了你儿子的命,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得你是个狠心的父亲,甚至一度想要和你绝交。到了今天我总算明白,你当初做的是对的。”
  叶承欢暗暗抽了口气,这才明白原来武潇的父亲是被武建章亲手杀死的,听他们的口气那人兴许比叶锦天还要恶毒,那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能让一个父亲对儿子下毒手,也许将是一个永远的迷了。
  武建章握住老朋友的手,许久的悲伤在他脸上已化作一杯陈酒,“就因为我杀了那个孽障,我老伴才会忧郁而死。我是个罪人,这辈子万死莫赎,所以我才会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潇潇,只要我能活一天就要想方设法给她一天幸福。”
  武建章的话好似一剂良药,让叶卫国精神一震,“老武,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会向你当年一样,亲自向子明和子齐解释,不管他们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我都会把所有的爱都给他们。”
  “老叶,咱们可以是父亲、可以是丈夫、可以是爷爷,但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责任,十二生肖守护神,我是白马居士,你是青牛居士,拱卫神州才是我们最大的责任。男子汉大丈夫在大义面前可以不拘小节!”
  叶卫国看看武建章,武建章看看叶卫国,两个老人相视而笑,只不过这种笑容里包含了多少世事沧桑、人生历练,恐怕也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
  叶承欢一愣,没想到这两个老人居然也是十二生肖守护神,一个白马,一个青牛!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到底是谁拥有册封的资格,他对此一无所知。
  可是忽然想到楚云轩,他的心不免一阵刺痛,那个女孩子为了自己的一句嘱托才只身犯险,可是在她死后,自己连她的尸体都没看过,更不用说去她的墓前拜一拜了。
  他满心烦乱,思绪已经飘出很远。
  叶锦天的命运不用想也知道,他逼疯了妻子谢秋兰,到头来自己也吃了一样的恶果,这对夫妻的后半生将在疯人院里一起度过,只是两个疯了的人恐怕再也认不出彼此了。
  他喜欢简单的生活,可总是一次次陷入各种烦乱中,接下来要做的事还有很多,起码就有一件摆在面前,要想给整件事画上一个句号,谢秋阁就不能不见。
  他不想再耽搁下去了,这个糟糕的燕京之行越早结束越好,想到这儿,他拔步就走。
  “你去哪儿?”背后传来两个老人的声音。
  “我去见一个朋友。”
  两个老人彼此心照不宣的互视一眼,他们心里都很清楚,叶承欢要见的绝不会是什么朋友。
  外面比他刚来时的情形另有不同,到处是密密麻麻的便衣和武警,停着的车有很多,他随便上了最近的一辆燕京勇士军车,没有人阻拦,也没有人喝止。
  他没有多想,一脚油门下去,一个冲刺便直接撞碎了前面的挡路杆。
  一边开车,一边在手表上按了个钮,车载导航很快便现出他此行的目的地。
  这一路上出奇的顺利,只要他经过的路口,红灯立马变绿灯,座下的勇士军车无论启动还是跨越都彪悍得不需解释。
  不得不说,燕京实在太大了,以叶承欢的速度从铁狮子大街到创造大厦居然用了十分钟,而且还是在一路绿灯的情况下!
  所谓的创造大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宏伟,二十九层的楼高在燕京算得上寒酸。
  但叶承欢心中有数,他很清楚有时候眼睛是会骗人的。
  把车随便甩在停车场上,一边走一边把车钥匙甩给保安,虽然他没有刻意追求,但那种牛逼哄哄的劲头还是瞬间爆棚。
  进了创造大厦,叶承欢甚至以为自己走错了。
  和一般的办公场所不同,这里偌大的接待厅看不到一个人影,好像一头闯进了鬼屋。
  好在自助饮料机还在工作,叶承欢塞进一枚硬币,拿起一罐啤酒,不紧不慢的坐下来喝着。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迟早会来,等他喝完这罐啤酒还没人来,他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出来的理由。
  一罐啤酒喝完,把随手捏瘪了丢在地上,刚站起身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便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叶先生,欢迎光临,我等你很久了。”
  听到这个声音,叶承欢眼前不由得冒出那个憨态可掬的男人形象,他很快听出电话里不是别人,正是他要找的谢秋阁。
  随即,大厅中央的地板缓缓升起,冒出一个全玻璃电梯,电梯门自动打开。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任谁也不会知道创造大厦的大厅地板下面居然还有一部电梯!
  叶承欢想也没想,一脚便跨了进去。
  电梯门自动关闭,电梯开始下降,地板闭合得严丝合缝,又恢复到之前的样子。
  电梯一直下降了足有数十米才停下,出了电梯,顺着一条装修精良的走廊一直前行,到了尽头是两扇宽阔的大门。
  一把推开大门,眼前豁然开朗。
  里面没有亮灯,也能看出足有一座电影院那么大,四边墙上是一整面的电视墙,又许许多多个电视荧屏组成,上面播放着全球各地的新闻,科技感十足的装潢设计让人耳目一新。
  啪!
  一束白色追光打在场地中央,一个全透明的演播室的沙发上正坐着一个手拿遥控器的男人,正专注的欣赏着各种新闻画面。
  随着叶承欢的到来,整个演播室慢慢转了过来,沙发上的男人正是有过一面之识的谢秋阁。
  白衬衫,背带裤,皮鞋领结,还是那副憨厚老实的样子,胖嘟嘟的脸上永远洋溢着亲和的微笑,只不过此时的他看上去却隐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高深!
  他显然对叶承欢的到来早有准备,微微欠身,指了指对面的沙发,“请坐。”
  叶承欢没有客气,径直在沙发上坐下,也没征求主人的意见,从怀里摸出烟盒,把香烟在膝盖上打了打,塞进嘴里。
  “你早知道我要来找你?”叶承欢斜睨着对方问道。
  谢秋阁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我是搞传媒的,传媒的第一要素就是快,也就是要第一时间掌握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事实上,不出五分钟我就可以知道这个国家任何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
  他亲自来到酒吧台前,客客气气的问道:“想喝点儿什么?”
  “随便。”
  “叶先生喜欢喝酒,吕萨吕斯酒堡的佳酿怎么样?”
  叶承欢点点头:“一座历史悠久的顶级酒庄、几个产酒区中最小的一个——苏玳的一个小山丘上,建筑历史可以追溯至12世纪。在著名的1855年波尔多官方列级酒庄分级中,吕萨吕斯酒堡被定为唯一的超一级酒庄,这一至高荣誉使得当时的吕萨吕斯酒堡凌驾于现今的包括拉菲、拉图、玛歌在内的5大酒庄之上。”
  “叶先生果然是爱酒之人,国人只知道五大酒庄,却很少有人知道吕萨吕斯酒堡才真正代表了法国酿酒的顶级水准。”他从酒架上拿起一瓶白葡萄酒,“这是一瓶1784年的d'Yquem葡萄酒,五年前我在伦敦佳士得拍卖行以5万美元的高价拍到的,创下当时白葡萄酒售价的最高纪录。”
  “它曾经的主人就是米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在爱酒之人的心目中,那不是酒,而是真正的艺术品,流动的诗歌。”
  “波”的一声,谢秋阁拔掉软木塞,亲手倒在醒酒器里,叶承欢知道真正的好酒开瓶后不能马上喝,而要倒在醒酒器里,等酒液在空气中充分氧化后,才是饮用的最佳时间。
  “谢先生拿这么好的酒招待我,我真不知该说什么了。”
  “宝剑赠烈士,红粉送佳人,只有叶先生这样的爱酒之人才懂得欣赏它的价值。”
  两个人你来我往,气氛轻松融洽,好像两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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