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安努的风景
离开神殿以后,从高处往下看,能看见一座明显的太阳神方尖塔,以及拉神庙。
这个风景,我有印象。
被尼罗河冲刷出的平坦地形,以及那些围绕着太阳神方尖碑所建筑起来的都市布局,竟然横跨四千年,都未曾变过──这里是开罗!我住的地方。
当然,现在不会叫作「开罗」,开罗是现代化的名字。
此时应该叫作安努。意思是通道,因为它通向首都.孟斐斯。
我问内弗尔卡拉:「这里是哪里?」
「优努。」他说道。
优努,安努,读音不同,意思一样的。
我在心里算了一下,这里距离孟斐斯二十四公里,实在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反正开车是很快的,四十分鐘左右就到了;就算骑骆驼也不用一小时吧?
但是来太阳神的城市绑架太阳神的妻子献祭给邪神阿佩普,这个操作值得敬佩,敢情古埃及人就知道给人戴绿帽有多快乐。邪神阿佩普不是浪得虚名,祂的存在果然值得被抹灭!
「你肚子饿了吗?」内弗尔卡拉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我有带饼。」
我实在很难说心情变化太大,就算饿我也吃不下,何况是吃这个傢伙给我的食物,他会不会下毒把我毒死?
我摇头。
「喝一口水。」他把掛在骆驼身上的水袋解下来,用命令的语气跟我说话,「不喝会死。」
这倒是真的。我点了头。
他解开水袋,先自己仰头,咕嚕咕嚕地喝了一口。
我能看见他的喉结顺着吞嚥水而上下摇动着,一滴晶莹剔透的水珠,还顺着他薄薄的嘴唇落下来,滴在他袒露出的前胸上。
这个人在外表上是无懈可击的,即使是在眾法老之中都显然是属于帅的那一个,我看过法老们的雕像还有面具,我知道法老们由于近亲结婚的缘故,长相大多都在平均水平以下;但是想起他是怎么给我兄弟草草收尸的,我对他仍旧是没有好感。
他喝完以后,塞起瓶塞,拋给我。我拔掉瓶塞以后,用衣服的下襬把瓶嘴老实仔细地擦了擦。
他见状,露出奇怪的眼神,「是你的衣服比较脏,还是我的瓶子脏?」
「你的嘴脏。」说完,我把水喝了,才发现难怪我走路都没什么力气,我已经快要脱水了,但是我居然都没感觉到。
内弗尔卡拉摇摇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
我以前是怎么样的人?你的忠犬?要我怎样就怎样?很可惜现在的我不是了。
他向我伸手,我没把水袋还给他,他说:「你没办法拿着那个,等一下你会摔死。」他指着单峰骆驼。
我又狂灌了好几口水,才把水袋还给他。「你就不能安排个两头来吗?」
他摇头,「我出门仓促,不久前本来在安排宴会的事。」他瞥了我一眼,「上去吧。我带你回家。」
「哪里?」我问。
他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然后还是回答我:「孟斐斯。」
我还是骑过骆驼的,以我的身高要上去也没问题,就是不太习惯。毕竟我平常大多还是开车居多,除非要去一些没有现代化公路的地方,不然我不会骑骆驼的,非常晃,比坐船还晕,我等等能吐在这位法老身上。
骆驼身上没地方好扶,儘管内弗尔卡拉骑得很慢,我还是很难保持平衡。
内弗尔卡拉一言不发,就把我的手按到他的腰上。
我勉为其难地抓着他的衣服,他乾脆把我的另外一隻手,也按到他裙子遮都遮不住的大腿上。能不害臊!我打了他一下。
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一心二用拉着韁绳的。在路上能看到一边骑脚踏车,一边玩手机的,就是他这种奇葩。
「……我不知道你还记得多少,」他说:「你可以继续恨我,反正你很快就会解脱了;这里以后是你的行省。」
「很快你就不会再继续留在孟斐斯了。」儘管他说得没有情绪,我却听得出他不大开心。
确实,开罗是太阳神拉的属地,若我真是太阳神拉的妻子,那么开罗就会是我掌管的城市,我不应该回孟斐斯。
然而,墓穴主人.瓦提耶的职业是王室祭司,也就是说,一直到死,内弗尔卡拉都没有放过我兄弟。
瓦提耶一生都会留在孟斐斯,他出生在孟斐斯,也葬在孟斐斯。
这个人在说谎。
怀揣着对这个人更多的提防,在骆驼一震一震的摇晃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间房里,一名长相秀气、皮肤白皙的男子,只围着襠布,露出滑腻的身子,正蹲在榻子边,帮我擦身体。
「瓦提耶大人,您醒了。」
男子笑盈盈地看着我。
我往他白白的背上摸了一下,男子一抖,脸刷一下地红了,「大人,怎么……别别别……二王子会杀了我的!」
二王子?看来内弗尔卡拉这时还没登基。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殿下说得对,看来您真的失忆了。居然把我也忘记了,呜──」
那名白皙男子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手从他身上拔下来还给我,「我是为您服务的宦官,我叫巴戈阿斯。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您当年在背《亡灵书》的时候,我还帮您罚抄过呢!」
我看了一下周遭的布置,这很显然是后宫的房间,敢情年纪都这么大了,瓦提耶还能住在后宫里,了不起。
为了确认,我把祭司袍往上一捞,看见里头还有东西,我还没去势,得,内弗尔卡拉是个好人。又或者该说现在的法老伊尔迈(我记得第五王朝的王表应该是这么记的)是个好人,都不怕我偷了他家的嬪妃。
巴戈阿斯用手摀住脸,又在指缝间开了好大的两个缝,偷偷地看着我,「大人!您可是尊贵的太阳神祭司,不可以做这种事!否则太阳神生气了,就不会再降下神諭给您囉。」
「这个年代的太阳神病了,居然爱男人不爱女人。」我说。
「怎么这么说呢?您是前任祭司的头生子,不论您是男生还是女生,我想拉神自然是有祂的目的和打算。
「有些事情只有男生能做,有些事情只有女生能做,这取决于拉神想要你来替祂完成什么,不论您的性别为何,这都不会影响到您的名份。
「因为您一出生,就是尊贵的,就是被世人所需要的,也是被眾神所宠爱的。不像是我……我不过是区区的螻蚁。」
巴戈阿斯把我身上的短裙盖好,又拿打溼的手巾,帮我来回擦了擦我沾满风沙的腿。
我把手伸进巴戈阿斯的兜襠布里,「啊啊,真的没有!」果然是宦官!真不愧是古代耶。
「别这样啊!再这样我要喊人进来啦!」巴戈阿斯娇嗔道。
「你那里割下来的时候会痛吗?」我摀着被巴戈阿斯打了一巴掌以后肿起来的脸。
「那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家里的人帮我弄的。我妈妈说是用石头片割下来的,割完之后用芦苇草塞在里面,维持尿道的形状,其他地方用缝衣针缝起来。」
巴戈阿斯一边帮我擦身体,一边说道:「痛不痛我其实没印象了,但是我其他的兄弟姊妹都没撑过来,去见欧西里斯神了。所以我很感谢欧西里斯神愿意放过我,让我能待在这里服侍您。偶而还能看到二王子殿下,我就开心了。」
欧西里斯?就是那个坐在王座上翘脚,吊儿啷噹跟我聊天的人,还行。我大概也要感恩祂饶过我一条小命吧。
我问他:「巴戈阿斯,我睡了多久?内弗尔卡拉他人呢?」
「已经睡了快一天了呢。殿下他带您回来的时候,不过是清晨,但是现在已经到宫宴快要举办的时候。他是主角,不能待在这里陪你,他也觉得很可惜吧?」
巴戈阿斯回答完以后,还顺便说了一些无用的资讯:「二王子殿下待您真好,他用毯子包着你,然后一路把你抱回了寝宫。我敢说就算殿下以后跟西台公主成婚,也不会对她那么好的。」
内弗尔卡拉的老婆,是肯特考斯二世吧?一位资料不多的女性,依照传统被修了王后陵,陵墓和内弗尔卡拉的紧靠在一起,形成墓葬群。我没有实际去考察过。
一想到我在骆驼上睡着的时候,十之八九是靠着那傢伙的背,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巴戈阿斯把我擦乾净以后,说道:「大人,请等我一下,我从箱篋里找一件您最漂亮的衣服出来给您穿。」
我说:「换衣服干嘛?不是都晚上了?我不可以继续睡觉?」
「大人,您在说什么!」巴戈阿斯回答道:「今晚的宴会,二王子殿下要正式宣布他的婚讯,您怎么可以不去呢?您就不会捨不得吗?」
「不会。关我屁事。」我立刻告诉他。
「不管大人您有什么样的感觉,反正不要在别人的面前表露出来,这里可是宫里呢。」
巴戈阿斯说道:「就算殿下对您再好,也不要恃宠而骄。您今晚的使命,是穿得漂漂亮亮的,陪侍在二王子的身侧。只要您安安静静的,像平时一样,面带优雅的笑容,殿下还有他的臣民们就会开心了。」
「那不是你的使命吗?」我说。
「怎……怎么可能是我这等贱民的使命呢?殿下他是那么地高贵、圣洁、不可接近,」巴戈阿斯小脸一红,「自然是只有像大人您这样的身份,才能陪在他身旁。」
埃及奴隶制度害人不浅哪。
仔细想想,我忽然整个人都知足了起来。
一来,我穿的不是一个我不知道语言、不熟悉文化的朝代,文字沟通不成问题;再来,我认识这里的人,至少我知道内弗尔卡拉是谁,到冥界时也认得那三巨头;最最最重要的──我没穿成宦官哪!
在这种奴隶时代,要是穿成奴隶会很悲剧的,也许第一天就被活活打死;假如我穿成巴戈阿斯这种层级与外表的小白脸,没准还得去坐庙,到时候菊花都被操成甜甜圈,这太恐怖了!
内弗尔卡拉,我哪里恨你?我感谢你啊!感谢你给我水喝,没让我脱水而死;感谢你没让我被邪恶黑衣人作成燔祭,冥界一日游;感谢你带我回王宫,没让我路倒沙漠风乾成天然木乃伊……想感谢的太多太多了,谢太阳神拉吧!
如果刚才我被丢进邪神阿佩普的祭坛里烧死,没准欧西里斯看见我,还会说:「呦,安安,年轻人,这是你第二十一次来了,想不想我啊?哈哈!」之类的。这些埃及人要是知道他们去见欧西里斯的时候,冥神会对他们说垃圾话,也不知道会不会难过。
「您要是看上去不漂亮,或者不开心,我会被大总管责罚的。所以就请大人您配合我吧!」巴戈阿斯说道:「虽然您不知道,对王子殿下而言,您到底有多重要。
「殿下的要求其实不多,不过是希望您能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不要离开他而已……
「然而,正因为他是一名王子,所以有些凡人就能得到的幸福,对他而言,反而是种奢侈。」
此时的我,儼然不知,包办婚姻下的牺牲品,内弗尔卡拉那不情不愿的婚配,将对我、对他、对整个埃及,造成多少的麻烦;以及未来王妃的哥哥,那位传说中的西台国王,将会送我去见欧西里斯神多少次……
这个风景,我有印象。
被尼罗河冲刷出的平坦地形,以及那些围绕着太阳神方尖碑所建筑起来的都市布局,竟然横跨四千年,都未曾变过──这里是开罗!我住的地方。
当然,现在不会叫作「开罗」,开罗是现代化的名字。
此时应该叫作安努。意思是通道,因为它通向首都.孟斐斯。
我问内弗尔卡拉:「这里是哪里?」
「优努。」他说道。
优努,安努,读音不同,意思一样的。
我在心里算了一下,这里距离孟斐斯二十四公里,实在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反正开车是很快的,四十分鐘左右就到了;就算骑骆驼也不用一小时吧?
但是来太阳神的城市绑架太阳神的妻子献祭给邪神阿佩普,这个操作值得敬佩,敢情古埃及人就知道给人戴绿帽有多快乐。邪神阿佩普不是浪得虚名,祂的存在果然值得被抹灭!
「你肚子饿了吗?」内弗尔卡拉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我有带饼。」
我实在很难说心情变化太大,就算饿我也吃不下,何况是吃这个傢伙给我的食物,他会不会下毒把我毒死?
我摇头。
「喝一口水。」他把掛在骆驼身上的水袋解下来,用命令的语气跟我说话,「不喝会死。」
这倒是真的。我点了头。
他解开水袋,先自己仰头,咕嚕咕嚕地喝了一口。
我能看见他的喉结顺着吞嚥水而上下摇动着,一滴晶莹剔透的水珠,还顺着他薄薄的嘴唇落下来,滴在他袒露出的前胸上。
这个人在外表上是无懈可击的,即使是在眾法老之中都显然是属于帅的那一个,我看过法老们的雕像还有面具,我知道法老们由于近亲结婚的缘故,长相大多都在平均水平以下;但是想起他是怎么给我兄弟草草收尸的,我对他仍旧是没有好感。
他喝完以后,塞起瓶塞,拋给我。我拔掉瓶塞以后,用衣服的下襬把瓶嘴老实仔细地擦了擦。
他见状,露出奇怪的眼神,「是你的衣服比较脏,还是我的瓶子脏?」
「你的嘴脏。」说完,我把水喝了,才发现难怪我走路都没什么力气,我已经快要脱水了,但是我居然都没感觉到。
内弗尔卡拉摇摇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
我以前是怎么样的人?你的忠犬?要我怎样就怎样?很可惜现在的我不是了。
他向我伸手,我没把水袋还给他,他说:「你没办法拿着那个,等一下你会摔死。」他指着单峰骆驼。
我又狂灌了好几口水,才把水袋还给他。「你就不能安排个两头来吗?」
他摇头,「我出门仓促,不久前本来在安排宴会的事。」他瞥了我一眼,「上去吧。我带你回家。」
「哪里?」我问。
他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然后还是回答我:「孟斐斯。」
我还是骑过骆驼的,以我的身高要上去也没问题,就是不太习惯。毕竟我平常大多还是开车居多,除非要去一些没有现代化公路的地方,不然我不会骑骆驼的,非常晃,比坐船还晕,我等等能吐在这位法老身上。
骆驼身上没地方好扶,儘管内弗尔卡拉骑得很慢,我还是很难保持平衡。
内弗尔卡拉一言不发,就把我的手按到他的腰上。
我勉为其难地抓着他的衣服,他乾脆把我的另外一隻手,也按到他裙子遮都遮不住的大腿上。能不害臊!我打了他一下。
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一心二用拉着韁绳的。在路上能看到一边骑脚踏车,一边玩手机的,就是他这种奇葩。
「……我不知道你还记得多少,」他说:「你可以继续恨我,反正你很快就会解脱了;这里以后是你的行省。」
「很快你就不会再继续留在孟斐斯了。」儘管他说得没有情绪,我却听得出他不大开心。
确实,开罗是太阳神拉的属地,若我真是太阳神拉的妻子,那么开罗就会是我掌管的城市,我不应该回孟斐斯。
然而,墓穴主人.瓦提耶的职业是王室祭司,也就是说,一直到死,内弗尔卡拉都没有放过我兄弟。
瓦提耶一生都会留在孟斐斯,他出生在孟斐斯,也葬在孟斐斯。
这个人在说谎。
怀揣着对这个人更多的提防,在骆驼一震一震的摇晃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间房里,一名长相秀气、皮肤白皙的男子,只围着襠布,露出滑腻的身子,正蹲在榻子边,帮我擦身体。
「瓦提耶大人,您醒了。」
男子笑盈盈地看着我。
我往他白白的背上摸了一下,男子一抖,脸刷一下地红了,「大人,怎么……别别别……二王子会杀了我的!」
二王子?看来内弗尔卡拉这时还没登基。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殿下说得对,看来您真的失忆了。居然把我也忘记了,呜──」
那名白皙男子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手从他身上拔下来还给我,「我是为您服务的宦官,我叫巴戈阿斯。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您当年在背《亡灵书》的时候,我还帮您罚抄过呢!」
我看了一下周遭的布置,这很显然是后宫的房间,敢情年纪都这么大了,瓦提耶还能住在后宫里,了不起。
为了确认,我把祭司袍往上一捞,看见里头还有东西,我还没去势,得,内弗尔卡拉是个好人。又或者该说现在的法老伊尔迈(我记得第五王朝的王表应该是这么记的)是个好人,都不怕我偷了他家的嬪妃。
巴戈阿斯用手摀住脸,又在指缝间开了好大的两个缝,偷偷地看着我,「大人!您可是尊贵的太阳神祭司,不可以做这种事!否则太阳神生气了,就不会再降下神諭给您囉。」
「这个年代的太阳神病了,居然爱男人不爱女人。」我说。
「怎么这么说呢?您是前任祭司的头生子,不论您是男生还是女生,我想拉神自然是有祂的目的和打算。
「有些事情只有男生能做,有些事情只有女生能做,这取决于拉神想要你来替祂完成什么,不论您的性别为何,这都不会影响到您的名份。
「因为您一出生,就是尊贵的,就是被世人所需要的,也是被眾神所宠爱的。不像是我……我不过是区区的螻蚁。」
巴戈阿斯把我身上的短裙盖好,又拿打溼的手巾,帮我来回擦了擦我沾满风沙的腿。
我把手伸进巴戈阿斯的兜襠布里,「啊啊,真的没有!」果然是宦官!真不愧是古代耶。
「别这样啊!再这样我要喊人进来啦!」巴戈阿斯娇嗔道。
「你那里割下来的时候会痛吗?」我摀着被巴戈阿斯打了一巴掌以后肿起来的脸。
「那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家里的人帮我弄的。我妈妈说是用石头片割下来的,割完之后用芦苇草塞在里面,维持尿道的形状,其他地方用缝衣针缝起来。」
巴戈阿斯一边帮我擦身体,一边说道:「痛不痛我其实没印象了,但是我其他的兄弟姊妹都没撑过来,去见欧西里斯神了。所以我很感谢欧西里斯神愿意放过我,让我能待在这里服侍您。偶而还能看到二王子殿下,我就开心了。」
欧西里斯?就是那个坐在王座上翘脚,吊儿啷噹跟我聊天的人,还行。我大概也要感恩祂饶过我一条小命吧。
我问他:「巴戈阿斯,我睡了多久?内弗尔卡拉他人呢?」
「已经睡了快一天了呢。殿下他带您回来的时候,不过是清晨,但是现在已经到宫宴快要举办的时候。他是主角,不能待在这里陪你,他也觉得很可惜吧?」
巴戈阿斯回答完以后,还顺便说了一些无用的资讯:「二王子殿下待您真好,他用毯子包着你,然后一路把你抱回了寝宫。我敢说就算殿下以后跟西台公主成婚,也不会对她那么好的。」
内弗尔卡拉的老婆,是肯特考斯二世吧?一位资料不多的女性,依照传统被修了王后陵,陵墓和内弗尔卡拉的紧靠在一起,形成墓葬群。我没有实际去考察过。
一想到我在骆驼上睡着的时候,十之八九是靠着那傢伙的背,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巴戈阿斯把我擦乾净以后,说道:「大人,请等我一下,我从箱篋里找一件您最漂亮的衣服出来给您穿。」
我说:「换衣服干嘛?不是都晚上了?我不可以继续睡觉?」
「大人,您在说什么!」巴戈阿斯回答道:「今晚的宴会,二王子殿下要正式宣布他的婚讯,您怎么可以不去呢?您就不会捨不得吗?」
「不会。关我屁事。」我立刻告诉他。
「不管大人您有什么样的感觉,反正不要在别人的面前表露出来,这里可是宫里呢。」
巴戈阿斯说道:「就算殿下对您再好,也不要恃宠而骄。您今晚的使命,是穿得漂漂亮亮的,陪侍在二王子的身侧。只要您安安静静的,像平时一样,面带优雅的笑容,殿下还有他的臣民们就会开心了。」
「那不是你的使命吗?」我说。
「怎……怎么可能是我这等贱民的使命呢?殿下他是那么地高贵、圣洁、不可接近,」巴戈阿斯小脸一红,「自然是只有像大人您这样的身份,才能陪在他身旁。」
埃及奴隶制度害人不浅哪。
仔细想想,我忽然整个人都知足了起来。
一来,我穿的不是一个我不知道语言、不熟悉文化的朝代,文字沟通不成问题;再来,我认识这里的人,至少我知道内弗尔卡拉是谁,到冥界时也认得那三巨头;最最最重要的──我没穿成宦官哪!
在这种奴隶时代,要是穿成奴隶会很悲剧的,也许第一天就被活活打死;假如我穿成巴戈阿斯这种层级与外表的小白脸,没准还得去坐庙,到时候菊花都被操成甜甜圈,这太恐怖了!
内弗尔卡拉,我哪里恨你?我感谢你啊!感谢你给我水喝,没让我脱水而死;感谢你没让我被邪恶黑衣人作成燔祭,冥界一日游;感谢你带我回王宫,没让我路倒沙漠风乾成天然木乃伊……想感谢的太多太多了,谢太阳神拉吧!
如果刚才我被丢进邪神阿佩普的祭坛里烧死,没准欧西里斯看见我,还会说:「呦,安安,年轻人,这是你第二十一次来了,想不想我啊?哈哈!」之类的。这些埃及人要是知道他们去见欧西里斯的时候,冥神会对他们说垃圾话,也不知道会不会难过。
「您要是看上去不漂亮,或者不开心,我会被大总管责罚的。所以就请大人您配合我吧!」巴戈阿斯说道:「虽然您不知道,对王子殿下而言,您到底有多重要。
「殿下的要求其实不多,不过是希望您能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不要离开他而已……
「然而,正因为他是一名王子,所以有些凡人就能得到的幸福,对他而言,反而是种奢侈。」
此时的我,儼然不知,包办婚姻下的牺牲品,内弗尔卡拉那不情不愿的婚配,将对我、对他、对整个埃及,造成多少的麻烦;以及未来王妃的哥哥,那位传说中的西台国王,将会送我去见欧西里斯神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