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第3节
  老唐深深的吸了口气,马上脱口而出:“这酒真好!是绍兴的花雕吧?”
  听他一口叫出酒的来历,李逸看了他一眼,露出了一丝笑意。
  好东西也得懂行的人才能品出门道。
  “是花雕,能闻出几年陈吗?”
  李逸问了他一句。
  老唐被开坛的这股香味震住了,赶忙摆手客气:“您抬举我了,我能闻出花雕就不错了,闻不出几年陈,但这酒好香啊!肯定是好酒!”
  李逸不置可否,解释:“十八年的女儿红。”
  “怪不得!”
  老唐咂舌。
  真正的18年陈绍兴女儿红,一斤少说也得上千了。
  看这个坛子,就算兑水,至少也得加两斤女儿红进去,才能有这么浓郁的酒香。
  这就得两千块的成本啊!
  但厨艺这东西不是靠堆食材就能完全取胜的,要是技术不过关,全用好东西也做不出好味道来。
  不过老唐已经收起了几分轻视之心。
  先不说炒饭,光是从这坛佛跳墙他就能看出,这个小老板绝对是有两把刷子的!
  第3章 这么大的鲍鱼,用来做炒饭?
  “好香啊!”
  “原来这就是佛跳墙吗?怪不得卖那么贵,果然好好吃的样子。”
  四周的观众好奇的议论着,一个个都好奇的看着李逸面前的坛子。
  直播间里的观众也能看到围观群众的表情,几条弹幕迅速飘过。
  “这是请托儿了吗?”
  “演技太假了。”
  “我就不信闻个味儿就能有这么夸张。”
  “老唐都说好,应该还是有点技术含量的吧?”
  “老唐就不会收钱了吗?”
  “还真不会,他要是收钱就是砸自己招牌,他全网上千万粉丝的ip,一个月光是广告费就得几百万,犯不着为那点钱砸自己招牌。”
  李逸没时间看直播间里的弹幕,坛口不能打开太久,不然味道会挥发很多的。
  他迅速拿起一柄竹漏勺伸进了坛子里,捞了几下,就捞出了一个足有碗口大的肥厚鲍鱼。
  鲍鱼浑身都裹满了褐红色的汤汁。
  汤汁浓稠,像是勾过芡一样。
  但老唐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是用很长的时间熬煮出的胶质。
  “好大的鲍鱼!”
  摄像和助理都震惊了。
  他们跟着老唐也拍过不少餐厅了,很多米其林级的高档餐厅他们也拍过,那些餐厅也上过鲍鱼。
  但这么大的鲍鱼,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不得了,这个真不得了!”
  老唐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这么大的鲍鱼,市场价就得有一万了吧?”
  看到这个鲍鱼,直播间里的观众也是一片惊讶。
  “卧槽!这鲍鱼是真的吗?该不会是模型吧?”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鲍鱼!”
  随着大鲍鱼的出镜,直播间里的人数也是随之暴涨,很快就来到了三千人。
  李逸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他接连下勺,很快就捞出来一堆顶级食材。
  足有可乐瓶长的海参,软糯q弹的驼蹄筋,仿佛不要钱一般,都被他捞了出来。
  随着他的翻动,鲜香的味道更浓郁了几分,将整个巷子都笼罩了起来。
  一时间,吞咽口水的咕叽声四起。
  一个荒唐的想法出现在了所有人脑海中。
  如果用这么多顶级食材来做一份炒饭,卖一万块一份,好像还真不贵!
  将一样样顶级食材捞出后,李逸就开始处理了起来。
  他拿出一把菜刀,用右手轻轻按住肥硕的鲍鱼,将它前后左右的裙边都切了下来,丢回了坛子里。
  上下也切了一刀,只留下了最绵软鲜甜的溏心。
  随后,他就把裙边丢回了坛子里,弃之不用。
  将鲍鱼溏心肉切成了三毫米见宽的片,继而切条,切丁。
  看到这一幕,老唐差点没跳起来:“这么好的鲍鱼,你就直接切丁了?”
  李逸手中不停,看了他一眼:“不切丁怎么做炒饭?”
  “我……”
  老唐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这么好的鲍鱼,直接啃都够过瘾的了!用来做炒饭?也太浪费了吧?”
  直播间里的观众也深以为然。
  “我滴妈!这么大的鲍鱼,居然还要修边?”
  “切下来不要的那些边角料能快递给我吗?”
  “楼上算盘打的,鲁省都听到了。”
  “这种边角料,随随便便都能卖个千八百的吧?”
  “卧槽!我连边角料都吃不起?”
  “一碗炒饭,倒要几十种海鲜来配它,长见识了。”
  在直播间观众的注视下,李逸将海参和蹄筋也切成了小丁。
  “好刀工啊!”
  老唐还在为鲍鱼心疼,但看到李逸的刀工后,还是忍不住赞叹出声。
  助理在一旁附和:“切得好快。”
  “主要不是快,是切得均匀。”
  老唐解释:“你们仔细看,他切的所有食材,每一样食材的大小都是几乎相同的。
  最难的是蹄筋,这玩意儿得炖到软烂才好吃,但如果炖得太软,就不好切丁了,所以必须得炖得恰到好处才行。
  这样才能在能切成丁的同时,还保留食材的口感,真见功夫!”
  听着他的解释,周遭的观众不明觉厉,也连声赞叹。
  能看到这么好的刀工,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很快,李逸就切好了海鲜丁。
  他从冰箱里拿出了四颗鸡蛋,又拿出了一个碗,逐一敲开后,将蛋白分离了出来,然后把蛋黄放进了米饭屉里。
  四颗蛋黄晶莹剔透,呈现出宛如黄金般的色泽,很是漂亮。
  这些鸡蛋费了李逸好大的力气才买到。
  倒不是有多珍贵,纯粹是因为他对新鲜度要求比较高。
  在工业化如此发达的社会中,市面上能买到的鸡蛋,基本上都是养殖场里批量批发出来的。
  经过物流运输,市场分发销售,一般到了顾客手里,最少也得两三天以后了。
  但李逸要的是鸡蛋,必须是当天的,不能隔夜。
  他跑遍了几个农贸市场都没买到,最终在一个路边拎着柳条筐卖鸡蛋的奶奶那里才买到了一些。
  这一个星期里,每天他都会去找那个奶奶买最新鲜的鸡蛋。
  没卖出去的都进了他的肚子。
  戴上一次性手套,李逸将蛋黄和米饭拌在了一起。
  他拌得很细致,每一粒米都要捏散,不留一点结块的地方。
  最终,他将所有的米粒都拌成了和蛋黄一样的金黄色。
  这样炒出来的米饭才会是金黄色的,俗称金包银。
  当他把米饭拌好后,围观的所有人几乎都同时吞了口口水。
  评价一份食物,往往会说它色香味俱全。
  之所以把色放在最前面,是因为人类在吃东西之前,是先通过视觉来判断食物能吃与否的。
  如果一份食物的颜值很诱人,比如刚刚采摘下来的草莓,叶子翠绿,还挂着露珠。
  又比如刚刚烤好的羊腿,表面的油脂烤得焦黄。
  那么从心理角度上,人们往往已经会下意识的认为它很好吃了。
  这份刚刚拌好的米饭,就表现出了十分诱人的美味色泽。
  金黄的蛋液均匀的包裹着每一个饭粒,不多也不少。
  点点橘色的虾籽点缀其中,像是一条金色的河流中跃出水面的鲜虾,令人不由自主的分泌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