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这题我熟 第27节
如果他选的第二种的话,就等于柳梅把自家闺女的以后交给他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们虽然善良,但不会愚蠢到把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用来资助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她看着宋时樾从小长到大,自然是知道他的品行。
只要他选了第二种,无论以后沈知意是丑是美,品行怎么样,他这一辈子都只能跟着她。
不可否认,她这个法子的确有些趁人之虚,但作为母亲的她,说什么也得为沈知意考虑。
如果以后沈知意不喜欢宋时樾了……
柳梅冷着脸把不要的垃圾丢到垃圾桶里。
孩子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
“阿嚏!”
沈知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她抬头看了看艳阳高照的天,伸手揉了揉鼻子。在心里诽谤,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在偷偷骂她?
她到病房的时候宋时樾还在睡。
这几日他烧得厉害,夜里总是反反复复的被噩梦惊醒,压根就没怎么睡好。
好在保温桶是她斥巨资买的,保温效果良好,等个一两个小时还是没问题的。
她坐在床边,用棉签蘸水润了润少年有些干裂的嘴唇,然后拿着旁边的保温杯打算去楼道里给他接热水。
一回头,猛然发现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三个人。
前面的两个人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他们似乎是夫妻。右后方站着一个年岁稍大一点的,他微微垂着头,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那对夫妻死死的盯着床上的宋时樾,眼神格外的怪异。有兴奋、痛苦、还有那快要溢出来的怜惜。
特别是那个女人。
她长得很好看,哪怕她只穿着一件素雅的白裙,可依旧漂亮得惊人。精致的五官总给沈知意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女人跌跌撞撞的往前走了几步,神色痴迷的望着宋时樾,两行清泪从她眼角无声滑落。
沈知意这时才反应过来,她站在宋时樾面前,压低声音道,“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女人不回答她的话,只是痴痴的望着宋时樾。
旁边的男人最先回过神来,他走上前去揽住自己的妻子。
“你是他的家人吗?我们可不可以跟你谈一谈?”
*
十月的天,依旧热得不像话,可高档的咖啡厅里冷气很足。
对面的一男一女哪怕脸上带着倦容,也掩盖不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雍容贵气。
咖啡厅很高级,比当初他和姜雁去的那个咖啡厅高级多了。就连服务员胸前别着的胸针都比她全身上下加起来的行头还要贵。
可沈知意根本就没有心思去在意这些。她完全不顾周围静雅的环境,猛地从位置上站起来,声音因为过于惊讶而有些尖锐。
“你说什么?你说你们是他的父母?”
宋凛有些难堪的伸手抹了把脸。
“是的,哪怕没有做亲子鉴定,刚刚在医院门口看见他的瞬间,我们就能确定,他是我们的儿子,我们找了十多年的儿子。”
看着对面夫妻略显兴奋的脸,沈知意完全没有任何高兴的情绪。
他们说,他们是宋时樾的父母。可在少年最难过、最绝望的时候,他们不曾拉他一把。现在眼看着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他们又突然冒出来,说他们辛辛苦苦找了他十多年。
那为什么不早一点呢……
为什么不早一点找到他呢?非要等到这个时候。
“小姑娘……”
下属送来的资料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是宋时樾的邻居,他们从小感情就很好。
所以宋凛和她说话很客气。
“我知道这些年你们一家帮了他很多忙。你放心,我们夫妇一定会加倍补偿你们的,现在只求你让我们见一见他,跟他说一说话。”
其实说是请求,倒不如是通知,毕竟她只是一个邻居,根本就替他做不了决定。
对面高大男人的气场很强。哪怕他在沈知意面前有意的放下身段,但沈知意直面他时,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感到害怕。
纵然她很害怕,可她依旧面不改色的直视着他的眼睛,一直一句开口。
“我不答应,宋时樾不想见你们。”
听她这么说,黎莘急了。她猛的站起来直视着沈知意,声音有些尖锐。
“凭什么?凭什么你说不见就不见?你能替他做主吗?”
她眼里疯狂的神色吓了沈知意一跳,但她还是在她的目光下毫不退缩的和她对视着。
“凭他这么多年在我家吃我家的、穿我家的,我还养了他……就凭这个我就能替他做主。”
“你……你……”
她这一番话狠狠的扎在黎莘心头最痛的地方,当即就让她红了眼眶。她伸手捂住嘴,眼泪汹涌而下。
看见她哭了,沈知意有些于心不忍。她抿了抿嘴,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有些冲动了。
“不是不让你们见他,是他现在生病还没好,你们去了只会刺激他。”
“我是他妈妈呀……”黎莘哭着道,“见妈妈怎么会刺激到他呢?”
在他们说他们是宋时樾父母时候,其实沈知意就信了大半。
无他,宋时樾和眼前这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长得实在太像了。只是黎莘的五官比较柔和,而宋时樾的五官则继承了父亲的凌厉。
但只要他和黎莘往那一站,就没人相信他们不是母子。
沈知意怔怔的看着眼前和宋时樾有五六分相像的黎莘,忽然就想到了在狭小的房间里,少年使劲的抱着她,眼泪无声的流到她的颈肩。
她听见少年哭着问她。
“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很讨人厌的小孩?不然他们为什么要丢下我?”
第27章
当时的沈知意给不了他答案。
几天后, 他的亲生父母哭着在她面前卑微的请求她,求她让他们见他们孩子一面。
这时候她也给不了他答案。
宋凛说。
“阿莘的身子一向都不怎么好, 医生说, 我们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努力了许久,但是不见有结果,渐渐的也就死了心。”
“后来我们打算在家族续养一个孩子, 就当接班人培养。小孩我们也见了,挺乖巧懂事的,正准备办手续的时候, 她怀了。”
“我们很高兴。他是我们爱情的结晶, 更是我们千辛万苦才盼来的孩子。我和阿莘都坚信,他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他的名字是我们苦苦想了一个月才给他起的, ‘樾’有茁壮成长的意思, 我们不求他有多出众, 只求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他从怀里摸出那块被卖掉的玉佩, 上面的字大部分已经被摩擦掉了, 只剩下一个若隐若现的宋字。
“玉是阿莘挑的,她参加了无数场拍卖会, 最终以五百万的价格买下它。上面的字是她一笔一划雕刻上去的,从他出生那天起就带在身上。”
“可谁也想不到,一块五百万的玉,最后只卖出5万块,多可笑啊!”
他的声音带着哽咽, 似乎每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就心痛得无以复加。
“那时候的我正值事业上升期, 很忙, 所以就请了女佣来帮忙照顾她和孩子。”
“女佣是中国人,她是偷渡过来的, 阿莘看见她在路边要饭,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回了家。”
“可……可谁也没想到,问题就出在这个女佣身上。”
“她被收买了。”
一想起那个女佣,他便双眸赤红,恨不得生生饮其血、啖其肉!
“原本要续养的是我堂哥家的儿子,眼见偌大一个宋家只差一步就落入他儿子手里,结果我夫人突然怀了。他的美梦落空,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他花钱收买了那个女佣,想让女佣趁机杀了他。可我的夫人平日里把他看的很紧,事事都自己动手,女佣完全没有近身的机会。于是她便趁我夫人午睡的时候把孩子偷了出来……”
“等我们找到那个女佣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而我的孩子,没有任何踪迹。”
“你堂哥呢?”沈知意忍不住问道。
宋凛说,“他说,他不知道。”
沈知意觉得有些可笑,明明一切都是他策划的,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可事实的确如此。
那时候宋凛家里面的产业还不像现在这样干净。娶了妻子后,他的脾气收敛了许多,人也变得温和起来,以至于让有的人忘记了他年轻时候的作风。
昏暗的地下室里,他堂哥被折磨的已经没有人形了。可昂贵的特效药却死死的吊着他的命。哪怕是这样,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还是“不知道”这三个字。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给了她很多钱,我让他把孩子弄死,她说没有机会,我就让他把孩子偷出来我自己动手。结果我到了约定地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纵然他权势滔天,把那寸国土的土地翻了又翻,几乎是掘地三尺,可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孩子。
他那么小一个,还不足半岁,随便一条野狗叼去也才够饱腹一顿。
他们一直在国外翻来覆去的找,可谁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国内的一条肮脏的臭河旁边。
一个老头的善意之举,让他的孩子困顿了十多年。
他感到不幸,又觉得幸运。
但自从孩子不见了之后,黎莘的精神就不太正常。她总觉得是自己没看好孩子,所以才丢了他,才让他被别人抱了去。
这份自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着她,它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只会越积越厚。
积攒到如今,她的执念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
“所以……”她伸手拉住沈知意的手。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们虽然善良,但不会愚蠢到把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用来资助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她看着宋时樾从小长到大,自然是知道他的品行。
只要他选了第二种,无论以后沈知意是丑是美,品行怎么样,他这一辈子都只能跟着她。
不可否认,她这个法子的确有些趁人之虚,但作为母亲的她,说什么也得为沈知意考虑。
如果以后沈知意不喜欢宋时樾了……
柳梅冷着脸把不要的垃圾丢到垃圾桶里。
孩子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
“阿嚏!”
沈知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她抬头看了看艳阳高照的天,伸手揉了揉鼻子。在心里诽谤,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在偷偷骂她?
她到病房的时候宋时樾还在睡。
这几日他烧得厉害,夜里总是反反复复的被噩梦惊醒,压根就没怎么睡好。
好在保温桶是她斥巨资买的,保温效果良好,等个一两个小时还是没问题的。
她坐在床边,用棉签蘸水润了润少年有些干裂的嘴唇,然后拿着旁边的保温杯打算去楼道里给他接热水。
一回头,猛然发现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三个人。
前面的两个人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他们似乎是夫妻。右后方站着一个年岁稍大一点的,他微微垂着头,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那对夫妻死死的盯着床上的宋时樾,眼神格外的怪异。有兴奋、痛苦、还有那快要溢出来的怜惜。
特别是那个女人。
她长得很好看,哪怕她只穿着一件素雅的白裙,可依旧漂亮得惊人。精致的五官总给沈知意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女人跌跌撞撞的往前走了几步,神色痴迷的望着宋时樾,两行清泪从她眼角无声滑落。
沈知意这时才反应过来,她站在宋时樾面前,压低声音道,“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女人不回答她的话,只是痴痴的望着宋时樾。
旁边的男人最先回过神来,他走上前去揽住自己的妻子。
“你是他的家人吗?我们可不可以跟你谈一谈?”
*
十月的天,依旧热得不像话,可高档的咖啡厅里冷气很足。
对面的一男一女哪怕脸上带着倦容,也掩盖不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雍容贵气。
咖啡厅很高级,比当初他和姜雁去的那个咖啡厅高级多了。就连服务员胸前别着的胸针都比她全身上下加起来的行头还要贵。
可沈知意根本就没有心思去在意这些。她完全不顾周围静雅的环境,猛地从位置上站起来,声音因为过于惊讶而有些尖锐。
“你说什么?你说你们是他的父母?”
宋凛有些难堪的伸手抹了把脸。
“是的,哪怕没有做亲子鉴定,刚刚在医院门口看见他的瞬间,我们就能确定,他是我们的儿子,我们找了十多年的儿子。”
看着对面夫妻略显兴奋的脸,沈知意完全没有任何高兴的情绪。
他们说,他们是宋时樾的父母。可在少年最难过、最绝望的时候,他们不曾拉他一把。现在眼看着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他们又突然冒出来,说他们辛辛苦苦找了他十多年。
那为什么不早一点呢……
为什么不早一点找到他呢?非要等到这个时候。
“小姑娘……”
下属送来的资料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是宋时樾的邻居,他们从小感情就很好。
所以宋凛和她说话很客气。
“我知道这些年你们一家帮了他很多忙。你放心,我们夫妇一定会加倍补偿你们的,现在只求你让我们见一见他,跟他说一说话。”
其实说是请求,倒不如是通知,毕竟她只是一个邻居,根本就替他做不了决定。
对面高大男人的气场很强。哪怕他在沈知意面前有意的放下身段,但沈知意直面他时,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感到害怕。
纵然她很害怕,可她依旧面不改色的直视着他的眼睛,一直一句开口。
“我不答应,宋时樾不想见你们。”
听她这么说,黎莘急了。她猛的站起来直视着沈知意,声音有些尖锐。
“凭什么?凭什么你说不见就不见?你能替他做主吗?”
她眼里疯狂的神色吓了沈知意一跳,但她还是在她的目光下毫不退缩的和她对视着。
“凭他这么多年在我家吃我家的、穿我家的,我还养了他……就凭这个我就能替他做主。”
“你……你……”
她这一番话狠狠的扎在黎莘心头最痛的地方,当即就让她红了眼眶。她伸手捂住嘴,眼泪汹涌而下。
看见她哭了,沈知意有些于心不忍。她抿了抿嘴,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有些冲动了。
“不是不让你们见他,是他现在生病还没好,你们去了只会刺激他。”
“我是他妈妈呀……”黎莘哭着道,“见妈妈怎么会刺激到他呢?”
在他们说他们是宋时樾父母时候,其实沈知意就信了大半。
无他,宋时樾和眼前这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长得实在太像了。只是黎莘的五官比较柔和,而宋时樾的五官则继承了父亲的凌厉。
但只要他和黎莘往那一站,就没人相信他们不是母子。
沈知意怔怔的看着眼前和宋时樾有五六分相像的黎莘,忽然就想到了在狭小的房间里,少年使劲的抱着她,眼泪无声的流到她的颈肩。
她听见少年哭着问她。
“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很讨人厌的小孩?不然他们为什么要丢下我?”
第27章
当时的沈知意给不了他答案。
几天后, 他的亲生父母哭着在她面前卑微的请求她,求她让他们见他们孩子一面。
这时候她也给不了他答案。
宋凛说。
“阿莘的身子一向都不怎么好, 医生说, 我们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努力了许久,但是不见有结果,渐渐的也就死了心。”
“后来我们打算在家族续养一个孩子, 就当接班人培养。小孩我们也见了,挺乖巧懂事的,正准备办手续的时候, 她怀了。”
“我们很高兴。他是我们爱情的结晶, 更是我们千辛万苦才盼来的孩子。我和阿莘都坚信,他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他的名字是我们苦苦想了一个月才给他起的, ‘樾’有茁壮成长的意思, 我们不求他有多出众, 只求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他从怀里摸出那块被卖掉的玉佩, 上面的字大部分已经被摩擦掉了, 只剩下一个若隐若现的宋字。
“玉是阿莘挑的,她参加了无数场拍卖会, 最终以五百万的价格买下它。上面的字是她一笔一划雕刻上去的,从他出生那天起就带在身上。”
“可谁也想不到,一块五百万的玉,最后只卖出5万块,多可笑啊!”
他的声音带着哽咽, 似乎每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就心痛得无以复加。
“那时候的我正值事业上升期, 很忙, 所以就请了女佣来帮忙照顾她和孩子。”
“女佣是中国人,她是偷渡过来的, 阿莘看见她在路边要饭,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回了家。”
“可……可谁也没想到,问题就出在这个女佣身上。”
“她被收买了。”
一想起那个女佣,他便双眸赤红,恨不得生生饮其血、啖其肉!
“原本要续养的是我堂哥家的儿子,眼见偌大一个宋家只差一步就落入他儿子手里,结果我夫人突然怀了。他的美梦落空,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他花钱收买了那个女佣,想让女佣趁机杀了他。可我的夫人平日里把他看的很紧,事事都自己动手,女佣完全没有近身的机会。于是她便趁我夫人午睡的时候把孩子偷了出来……”
“等我们找到那个女佣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而我的孩子,没有任何踪迹。”
“你堂哥呢?”沈知意忍不住问道。
宋凛说,“他说,他不知道。”
沈知意觉得有些可笑,明明一切都是他策划的,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可事实的确如此。
那时候宋凛家里面的产业还不像现在这样干净。娶了妻子后,他的脾气收敛了许多,人也变得温和起来,以至于让有的人忘记了他年轻时候的作风。
昏暗的地下室里,他堂哥被折磨的已经没有人形了。可昂贵的特效药却死死的吊着他的命。哪怕是这样,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还是“不知道”这三个字。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给了她很多钱,我让他把孩子弄死,她说没有机会,我就让他把孩子偷出来我自己动手。结果我到了约定地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纵然他权势滔天,把那寸国土的土地翻了又翻,几乎是掘地三尺,可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孩子。
他那么小一个,还不足半岁,随便一条野狗叼去也才够饱腹一顿。
他们一直在国外翻来覆去的找,可谁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国内的一条肮脏的臭河旁边。
一个老头的善意之举,让他的孩子困顿了十多年。
他感到不幸,又觉得幸运。
但自从孩子不见了之后,黎莘的精神就不太正常。她总觉得是自己没看好孩子,所以才丢了他,才让他被别人抱了去。
这份自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着她,它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只会越积越厚。
积攒到如今,她的执念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
“所以……”她伸手拉住沈知意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