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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汤很快熬好了,时笙又做了几样小菜,都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菜。
傅亦俯身闻了闻香味,“好久没吃过这么地道的中国菜了。”
“我知道公司附近有几家味道比较正宗的,下次带你去。”
“中餐还是要吃家常味才好,外面的味道再好,总归少了些味道。”
他接过时笙递来的筷子,长了一口,眼睛都亮了,他转脸看着正一脸紧张的盯着他的时笙,点头夸赞道:“嗯,味道不错,看来,我以后的经常来这边蹭饭了。”
他接过时笙递来的筷子,长了一口,眼睛都亮了,他转脸看着正一脸紧张的盯着他的时笙,点头夸赞道:“嗯,味道不错,看来,我以后的经常来这边蹭饭了。”
见他说好吃,时笙松了口气,“我去盛饭。”
“”“”“”
吃完饭,时笙起身去刷碗,被傅亦摁住手,“我来吧,刚才你煮饭,我来洗碗。”
时笙哪能让他洗碗,在他伸手之前先一步抢过来,“我来我来,你是客人,哪能让你洗碗啊。”
傅亦没跟她抢,缩回手,用湿巾擦了擦手。
时笙洗完碗,用毛巾将料理台仔仔细细的擦干净,这绝对是她有史以来将厨房擦的最干净的一次。
环视了一周,确定都干净了,才擦干手出去。
傅亦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见她出来,起身,习惯性的掸了惮衬衫上的褶皱,“谢谢你的排骨汤,我就先回去了,下次请你吃饭。”
时笙本来要给他倒水,见他要走,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我送你。”
傅亦单手插进裤包里,另一只手拿着烟盒,他弯了弯唇,笑道:“然后我再送你回来?”
“……”时笙不太习惯这样太亲密的说话方式,脸颊微微有些烫,尴尬的抿了下嘴唇,“我送你到门口吧。”
她原本也就只是要送他到门口。
送人出门是中国人的传统,时笙来美国这么多年,还是没有改。
“不用,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你还怕我走丢了不成?”
时笙已经过了害羞的年龄了,再加上她职业特殊,经常要应酬,之前还在娱乐场所那样的地方做过兼职,对男人的各种话都已经免疫了。
但面对傅亦的调侃,她明显感觉到自己整张脸都红了。
幸好灯光暗,看不太真切。
时笙急忙转开落在他身上的目光,率先走到了门口,拉开门。
……
傅亦走后,时笙甩掉鞋子躺在沙发上,紧绷的小腿放松下来,从脚掌一路疼到膝盖。
穿着高跟鞋在别墅外面站了差不多一整天,她已经感觉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心里憋了一肚子火,后来在超市遇到傅亦,又忙着熬排骨汤,没时间去想季予南的恶劣态度。
现在放松下来,已经不觉得生气了。
时笙一条手臂搭在额头上,挡住头顶的光。
房子的装修很新,天花板一片雪白,有暗色的花纹。
她有点想放弃,毕竟没有人天生喜欢被虐。
她不是怡乔,没办法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以夫妻的形式相处。
让她处处包容一个男人,还要忍受对方羞辱性的言语,她会疯掉的。
时笙不喜欢季予南那样性格的男人,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上。
她从小缺少关爱,家里突生变故,又受尽了不少白眼,所以在择偶的条件上,她更喜欢像傅亦这样温润有风度的男人。
但想到妈妈临终时的嘱托,以及那只用了毕身力气紧紧握着她手腕的手,她又没办法让自己当做什么都没听到过。
出事的是她父母,她要知道真相,哪怕什么都做不了,但至少,不能让他们含冤长埋地上。
时笙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她能以一副情感专家的模样给怡乔出主意,但这种事落到她身上,却半点办法也没有。
季予南和莫北廷不同,他不会因为和一个女人睡了就娶她。
她现在,毫无办法。
时笙烦躁的用抱枕盖住脸,使劲揉了揉,“啊,真的烦死了。”
傅亦俯身闻了闻香味,“好久没吃过这么地道的中国菜了。”
“我知道公司附近有几家味道比较正宗的,下次带你去。”
“中餐还是要吃家常味才好,外面的味道再好,总归少了些味道。”
他接过时笙递来的筷子,长了一口,眼睛都亮了,他转脸看着正一脸紧张的盯着他的时笙,点头夸赞道:“嗯,味道不错,看来,我以后的经常来这边蹭饭了。”
他接过时笙递来的筷子,长了一口,眼睛都亮了,他转脸看着正一脸紧张的盯着他的时笙,点头夸赞道:“嗯,味道不错,看来,我以后的经常来这边蹭饭了。”
见他说好吃,时笙松了口气,“我去盛饭。”
“”“”“”
吃完饭,时笙起身去刷碗,被傅亦摁住手,“我来吧,刚才你煮饭,我来洗碗。”
时笙哪能让他洗碗,在他伸手之前先一步抢过来,“我来我来,你是客人,哪能让你洗碗啊。”
傅亦没跟她抢,缩回手,用湿巾擦了擦手。
时笙洗完碗,用毛巾将料理台仔仔细细的擦干净,这绝对是她有史以来将厨房擦的最干净的一次。
环视了一周,确定都干净了,才擦干手出去。
傅亦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见她出来,起身,习惯性的掸了惮衬衫上的褶皱,“谢谢你的排骨汤,我就先回去了,下次请你吃饭。”
时笙本来要给他倒水,见他要走,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我送你。”
傅亦单手插进裤包里,另一只手拿着烟盒,他弯了弯唇,笑道:“然后我再送你回来?”
“……”时笙不太习惯这样太亲密的说话方式,脸颊微微有些烫,尴尬的抿了下嘴唇,“我送你到门口吧。”
她原本也就只是要送他到门口。
送人出门是中国人的传统,时笙来美国这么多年,还是没有改。
“不用,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你还怕我走丢了不成?”
时笙已经过了害羞的年龄了,再加上她职业特殊,经常要应酬,之前还在娱乐场所那样的地方做过兼职,对男人的各种话都已经免疫了。
但面对傅亦的调侃,她明显感觉到自己整张脸都红了。
幸好灯光暗,看不太真切。
时笙急忙转开落在他身上的目光,率先走到了门口,拉开门。
……
傅亦走后,时笙甩掉鞋子躺在沙发上,紧绷的小腿放松下来,从脚掌一路疼到膝盖。
穿着高跟鞋在别墅外面站了差不多一整天,她已经感觉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心里憋了一肚子火,后来在超市遇到傅亦,又忙着熬排骨汤,没时间去想季予南的恶劣态度。
现在放松下来,已经不觉得生气了。
时笙一条手臂搭在额头上,挡住头顶的光。
房子的装修很新,天花板一片雪白,有暗色的花纹。
她有点想放弃,毕竟没有人天生喜欢被虐。
她不是怡乔,没办法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以夫妻的形式相处。
让她处处包容一个男人,还要忍受对方羞辱性的言语,她会疯掉的。
时笙不喜欢季予南那样性格的男人,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上。
她从小缺少关爱,家里突生变故,又受尽了不少白眼,所以在择偶的条件上,她更喜欢像傅亦这样温润有风度的男人。
但想到妈妈临终时的嘱托,以及那只用了毕身力气紧紧握着她手腕的手,她又没办法让自己当做什么都没听到过。
出事的是她父母,她要知道真相,哪怕什么都做不了,但至少,不能让他们含冤长埋地上。
时笙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她能以一副情感专家的模样给怡乔出主意,但这种事落到她身上,却半点办法也没有。
季予南和莫北廷不同,他不会因为和一个女人睡了就娶她。
她现在,毫无办法。
时笙烦躁的用抱枕盖住脸,使劲揉了揉,“啊,真的烦死了。”